熊 练
音韵格律对于传统诗歌尤为重要。汉、英传统诗歌(以下简称“汉诗”“英诗”)均较早形成各自的音韵格律。汉诗音韵格律在自唐以降的近体诗中臻于完善,而英诗基于抑扬的现代音韵格律发展成熟于十六世纪。有关汉、英诗歌音韵格律的比较是老话题,通过比较,加深了对两者诗歌乃至两种语言的认识。但在以往比较中,一般只侧重讨论“韵”与“节奏”,而音韵格律非仅此而已,为此笔者追加讨论其它方面,并将专注“音乐性”。众所周知,传统诗歌注重音乐性,而音乐性体现于音韵格律。当然,“音乐性”在诗律讨论中常被涉及,但一般所言的音乐性多为语言的、直觉的,而笔者所论音乐性回溯本源,即音乐美学的。在此基础上,又引入和讨论“非音乐性”。通过对音韵格律音乐性、“非音乐性”的讨论,我们将以新的视角看待汉、英诗歌迥异的风貌。
“音韵”除了“韵”,首先包括“音”,而一些音的特性如音质、音调等,具有明显的音乐性,理应归于音韵格律的范畴。为了更全面探讨音韵格律,我们将之细化为音质、音调、韵和节奏四个方面,并依据音乐美学,从此四方面总体比较和评价汉、英诗歌音韵格律及其音乐性。
音质又称音色。音质侧重音的质地、品质,如有的人音质好,适于演唱,有的人音质不好,歌唱就不好听。但凡琴师制琴必首选上好木材,制好乐器后还要精心调试,目的就是获得理想音质,有了好的音质才能表现好的音乐。同样,诗歌表现好的音乐性也要有好的语音音质作保证。显然,语音音质因人而异,但这种差异对于我们比较汉、英音韵格律的音乐性没有意义,我们关心的是不同发音方式而引起的音质差异。
有两种发音方式,一种是发音时气流不受阻,从而产生元音;另一种是发音时气流受阻,从而产生辅音。发元音气流不受阻,气流能顺畅通过口腔或鼻腔,为此元音饱满、明净;相反,发辅音时气流受阻,不能顺畅通过,为此辅音显得沉闷、粗糙和枯燥(黄伯荣、廖序东,1997:27)。无论是汉语还是英语,都离不开元音和辅音构成音节。元音为音节主干,一般音节表现为元音的优越音质;辅音做音节的头或尾,它们虽是音节的边缘,但因辅音枯燥、粗糙,它们的存在势必抑制乃至减损音节的音质,而且抑制和减损的程度必然与音节中辅音的数目成比例,也就是辅音越多,音节音质越差;辅音越少,音节音质越好。
汉、英音质的差异就在于音节中不同的辅音数目。汉语每音节只含0-2个辅音,如e、ma、fen,英语音节却含0-6个辅音,有的英语音节辅音很少,如I、so。同汉语一样悠扬,但其它音节可能含多个辅音,如limp、strives、splashed等,听起来就不那么尽如人意。由于汉语音节辅音相对少,元音就能得到张扬,因而产生较好音质,因此汉语听上去常铿锵悦耳,这无疑是汉诗优良音乐性的前提。英语则不然,由于辅音较多存在,英诗音质也就蒙受损失。
还得考虑辅音的种类。气流受阻有多有少,为此,各类辅音的音质也有差别,如“某些辅音,如流音l,r,鼻音n,比较柔和;另外一些辅音,如爆破音b,p,d,t,g,k,则比较生硬”(王佐良、丁往道,2007:377)。从对音节音质抑制或减损的角度,较柔和的流音和鼻音显然对音节音质影响较小,而生硬的塞擦音、爆破音则对音节音质有破坏性影响。虽然各类辅音在汉、英语中均有运用,但情况非常不同。在汉语中,所有生硬辅音都做音节头,且紧靠元音,如pao、shou,即便是爆破音、摩擦音,其生硬、刺耳感也会受元音吸收而不易败露;在音节尾,要么没有辅音,要么仅限于鼻音,如ren、fa,鼻音比较柔和,不致损害音节音质或汉诗的音乐性。英诗则不然,气阻严重、生硬、刺耳的爆破音、塞擦音和摩擦音无处不在,可谓遍地生花,例如“Andall that’sbestof darkandbright/Meetin her aspectandher eyes”,这无疑是对英诗音质及其音乐性的重创。
音调是音频的高低变化。在音乐中,音的高低变化具有更重大的意义(李重光,2008:1),因为这是构成旋律的基础。当然,也不是只要有音的高低变化,就一定产生旋律,比如一人乱弹琴,尽管他使音高低变化,也不会产生任何旋律或音乐,只有像演奏家那样合理安排音的高低变化,才能产生美妙的旋律。一切语言都有音调,汉语基于声调,如四声;英语基于升降调,但同样不能仅凭此就说汉语或英语具有了旋律或音乐。在一般话语中,无论是汉语声调,还是英语的升降调都只有语义功能,而少有音乐效果。
汉近体诗却迈出重要一步。中国诗人一定早就发现,汉语声调具有“准”音乐特性,如阴平如55,阳平如35,上声如214,去声如51(Ladefoged,2009:251)。不过在一般话语中,各个声调随机排列,给人的感觉也不过“乱弹琴”,但如果像乐师那样对声调进行合理编排,就可能产生美好的旋律或曲调,于是,体现编曲精神的平仄规律就发展起来了。所编排五言诗的平仄可以是: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声调如此平平仄仄,有重复,也有变化,在重复和变化中生成曲调,如同音乐在重复和变化中生成和发展旋律一样(李重光,2008:223)。讲求平仄的确让汉诗的音乐性提升了一大步,可惜的是,英语包括英诗的音调——升降调——从未也无法进行编排,在任何时候都是即兴和话语式的。我们认为,即兴的音调无法与编排优化的曲调相媲美。
韵“源于应和乐器的重复声音”(朱光潜,2008:13,176)。韵总归是音的共鸣,具有强烈音乐感染与震撼。在音乐中,共鸣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不同音(如五度音1和5)同时鸣响,另一种是同一音(一般为主音)在不同时间的反复重现,产生在心理上的共鸣。比如,在大调式的乐曲中,主音1总会以加长的形式在每乐段结尾处重复出现;而在小调乐曲中,在乐段结尾重现的则是主音6。韵也是音的共鸣,但这种共鸣显然属于后者,即同一音在不同时间的重现而产生心理的共鸣。
由于韵是同音的非同时共鸣,所以共鸣的强弱或和谐与否,一般取决于以下因素:1.韵音的同一程度,同共鸣强,不同则弱;2.押韵的间隔,间隔越近共鸣越强,反之越弱;3.韵是否受到干扰,干扰之下,共鸣必会削弱,而足以干扰韵的往往是其它韵。可由此评价不同韵或韵式的共鸣效果。首先是全韵(富韵)和半韵(邻韵或贫韵)。全韵是完全同音的押韵,共鸣强烈、和谐、悦耳;半韵或邻韵是似是而非的音押韵,不和谐,不悦耳,而且半韵仅是辅音押韵,共鸣也不响亮和纯粹。其次是一韵到底和换韵。一韵到底一般间隔不大,也不受它韵干扰,所以共鸣较好;一韵到底实际坚持了一个主音,如音乐主音1或6,每当主音重现,犹如幽谷回声,总给人以强烈满足感。换韵不可避免加大押韵的间隔,或使不同的韵互相干扰,共鸣难免受到削弱。
汉、英诗歌都有押韵传统,但情况有所不同。首先,汉诗大多一韵到底(王力,2010:8),而且能够坚持一韵到底,这是因为“汉语是容易押韵的语言之一,同一个韵脚有许多可供押韵的汉字”(颜学军,2005)。汉诗容易押韵,就能发挥一韵到底的良好共鸣,产生好的音乐性。“英语则不同,可供选择的韵脚数量有限,只能不断地变换韵脚”(颜学军,2005)。出于押韵难,莎士比亚才将十四行诗的韵式做了调整(Fenton,2003:80),成为ababcdcdefefgg,让一首小诗变换6次韵脚。换韵固然方便了英诗创作,但须以牺牲音乐性为代价,尤其在如十四行的频繁、交叉换韵中,因失去主音支配,众韵相互抵消、削弱,使共鸣或音乐性所剩无几。其次,汉诗常押全韵,不仅如此,由于汉诗容易押韵,所以能对韵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平声不和上去入声押韵,上去声也不和入声押韵”(王力,2010:12),是“平押平,仄押仄,很少有破格的”(朱光潜,2008:180)。这样一来,韵在音和调上都达成一致,共鸣达到最佳。然而,英诗又反其道而行,由于韵脚贫乏,押全韵也比较难,不得已频繁采用模棱两可的韵,如半韵乃至“眼韵”等,ground-grained一类的半韵共鸣很差,难说有音乐性;而“眼韵”实则不韵,仅仅看着押韵罢了。伪韵自然不能为英诗带来好的音乐性。
当然,汉诗也用邻韵,但非英诗半韵可比。英诗半韵刻意辅音押韵,如前所述,辅音音质和共鸣欠佳,能否真正“押韵”值得怀疑;而汉诗的邻韵坚持相近韵母的押韵,在韵母中,起主导的仍是元音,鼻音n或的影响很低,所以在共鸣上,汉诗的邻韵要优于英诗半韵。当然,英诗固能押全韵,但乃有两点不足:一,英语音节构成复杂,音节尾往往带上多个辅音,这些辅音对于韵无疑是一种阻滞,好比用手捂住正在震动的琴弦,使共鸣无法延展;二,英诗多发跨行连续(enjambment),如弥尔顿《失明抒怀》(On His Blindness)有超过半数的诗行出现跨行,这对韵的共鸣很不利。汉诗行末必顿(总与句法停顿吻合),如此汉韵就有足够的空间或时间得以延展,而英诗的跨行实际取消了行末停顿,这样英韵就在一带而过之下失去了“身份”。
舒曼说,节奏是音乐的灵魂,没有节奏就没有音乐。同样,没有节奏也就没有诗歌及其音乐性。节奏的本质属性是等时,也就是“节奏的声音(在)大致相等的时间段落里所生起伏”(朱光潜,2008:144)。不过,就等时而言,音乐节奏与语言或诗歌节奏又有不同。音乐节奏是“纯形式”或理想化的,除非乐曲发生渐快(accel.)或渐慢(riten.),节奏必须准确等时,即保持各小节时值相等。准确等时是音乐表演的基本功,为此,歌唱(奏)者在训练时不得不借助节拍器,表演时又离不开指挥的规范。平常说某人“节奏感好”,多半是就等时来说的。
语言节奏也遵循等时,如汉语节奏遵循音段等时等长(安英姬,1997)。在英语节奏中,“无论介入几个轻音节,从一重音到下一重音的时间都趋于相等”(Roach,2008:135)。可是,语言节奏会受发音器官、理解和情绪的影响(朱光潜,2008:119),表现出很大的任意性,在节奏的等时上总是若即若离,大致如此而已。那么,作为“语言音乐”的诗歌呢?无疑,“诗的节奏是音乐的,也是语言的”,二者兼有,或者说,它介乎准确等时与大致等时之间,但最终的取向取决于诗歌的性质(朱光潜,2008:121)。比如,抒情诗可能更倾向于音乐节奏——准确等时,而戏剧诗、叙事诗等则更倾向于语言节奏——大致等时。然而,当我们比较汉、英诗歌,却发现汉诗节奏总体上更倾向于准确等时,即接近音乐节奏,而英诗节奏更倾向于若即若离,即接近语言节奏。当然这是由各自语言的性质决定的。
如上所及,汉语节奏的等时在于音段等长。在汉诗中,音段往往很短,习惯另称“音组”。音组由若干字和“顿”(-)构成,故有“四言两顿”“五言三顿”“七言四顿”之说,如“远上︱寒山︱石径︱斜︱”,如此四顿或四个音组。汉诗音组就好比音乐的小节,和音乐小节一样,各组都能达到准确等时。在上诗例中,前三音组均是两字一顿,自然易于等时,唯独最后一组“斜”少了一字,好似不能与前面各组等长等时,但实际也是等时的,原因是汉语“诗中的顿没有定量的长短”(朱光潜,2008:169),也就是顿的时值可长可短,依据需要而定。此外,汉语中没有严格的长短音,任何音节读得长一点或短一点,都不致改变意义,音节的长度也可以根据需要调节。只要适当延长“斜”组中顿的时值以及音节的长度,就能满足与其它各组等长等时。总之,汉诗节奏趋于准确等时,也就是接近音乐节奏,极具音乐性。
相反,英诗节奏总是偏离准确等时,因更接近语言节奏而失掉了不少音乐性。如前述,英语节奏的等时在于“从一重音到下一重音”的等量时长,在英诗中,我们称这个单位为音步。如音乐小节,英诗音步原则上等长等时,但实际是,英诗每音步也是二三音节,却常常不能准确等时,甚至在音节数一样多的情况下。有两个原因:一是频发的变格。变格可以改变音步的长度,比如当一“抑扬”格突然变成了“扬扬”,势必延长该音步的时值,从而打破等长等时;二是英语语音分清长短。长音不宜发得过短,短音也不宜发得过长,这大大限制了音长调节。例如诗行“Lord, thou︱hast gi︱ven me︱a cell︱”,第一步“Lord, thou”是两个最长音节,且中间有一顿甚至存在“扬扬”异变,音步超长,而第二步“hast gi”或其它却是两个短音节,音步很短,如果不异化发音,显然难以通过音长调节来实现节奏准确等时。此类现象在英诗中较为普遍。
汉、英诗歌音韵格律有别,单从语言层面,两者各有千秋,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然而,当上升到音乐性,差异就不只是风格的问题,而是品质问题。通过上述对汉、英诗歌音韵格律在音质、音调、韵和节奏四方面的总体比较,不得不承认,汉诗音韵格律的音乐性更具唯美气质,显然比不乏缺憾的英诗音乐性优越得多。假如我们不否认英诗也具音乐性,那么,汉诗的音乐性就堪称卓越,即表现在优美的音质、婉转的曲调、和谐的韵以及准确的节奏。
我国诗词素有“乐府”之名。中国的诗与乐保持了长久合璧,如“唐诗,多为可以吟唱的‘歌诗’;宋词,是专门为歌曲词牌而填写的歌词;元曲,更与音乐有着天然的联系”(张月中、王钢,1996:前言),这些都是汉诗优越音乐性的历史证明。那么,优越音乐性对于汉诗有何功用?“我国《乐记》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就是说)音乐以不同的声音表达出哀心、乐心、喜心、怒心、敬心、爱心等六种人的不同心情”(张前、王次炤,1992:119)。西方也有类似理论,如“节奏和音调是对情感的摹仿”等等。音乐主要是抒发情感的艺术(张前、王次炤,1992:33)——这点十分重要。
汉诗优越音乐性的作用只有一个:促进抒情。正因为卓著音乐性的抒情作用,我国的诗词歌赋,无论内容是抒怀、言志还是叙事,都具有很强的抒情性,可以说,只要汉诗着以格律的外衣,就无诗不抒情了。至于纯粹抒情诗,那更是音乐性抒情与抒情性诗意内容的相得益彰。由此不难理解汉语抒情诗何以发达!“在中国的诗歌史上,成绩最好的是抒情诗,作品最少而发达又较迟的是叙事诗”(刘大杰,2007:105)。当然,汉诗善抒情,主要仍归功于诗的内容或意境,但不能否认,音乐性也起着无可替代的抒情作用,正因如此,汉语的抒情诗路才走得如此顺畅!
如上所述,英诗音乐性欠佳,由此可否理解英语抒情诗未能达到汉语的发达程度?然而,我们注意到,尽管音乐性欠佳,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英诗音韵格律却表现出很强的表意功能,有关这点散见于中外学者的研究中,其中的某些观点已为人们所熟知,如迪金森《蛇》的一行:Aspottedshaft isseen,此处头韵s惟妙惟肖表现草蛇蜿蜒爬行、嘶嘶作响的形象。以下诗例也属此类:
Thefair breezeflew, the whitefoamflew,
Thefurrowfollowfree.
O tobreakloose,like the chinook
salmon jumping and falling back, ......
两例中,由于划线辅音,我们仿佛“看到”帆船驰骋风浪和鲑鱼脱钩,然后刺溜入水(Oliver,1994:101)。
显然,上述辅音的表意不同于一般语言符号的象征表意,后者是约定俗成,而上述表意是根据诗意内容临时生成的。更主要的是,这种表意须借助想象,也就是由特定音质或音色激发想象,从而产生与诗意内容相关形象或画面的联想。英诗的此类表现绝非个案。英语的音色资源丰富(Beum,et al,2006:10),尤其辅音音色资源,它们在英诗的想象表意中会有更大作为,如柯尔律治《忽必烈可汗》的几行:
Amighty fountainmomently was forced:
Amidwhose swifthalf-intermittedburst
Huge fragments vaultedlikerebounding hail,
Or chaffygrain beneath the thresher’s flail:
这几行说的是山泉喷涌奔腾,浪花飞溅,“如猛烈冰雹剧下,似谷场谷壳飞扬”,而诗行中不断出现的辅音d、t、k、g,其“爆发”“撞击”的音色效果正给人以泉水迸发、涌动的联想,此起彼伏的鼻音m、n和流音l、r则让人联想到泉水的顺势流淌(秦秀白,2004:42)。
只要听觉足够敏锐,英诗就能给予我们想象,绘出更生动的诗意画卷。如弗罗斯特《雪夜林畔小驻》,第一节“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I know./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该节充斥长、双元音u:、i:、ɑ:、等,以及送气辅音w、θ、f、v、l,长、双元音的音色纯净、凝重,而送气辅音较轻柔,该节却极少爆破音,仅有的爆破音k,其爆破感也为后接元音所掩盖,这组音色给人的联想是,雪夜之林畔森然而沉寂。而第三节“Hegives his harnessbells a shake/To askif there is some mistake.”此处爆破音g、b、k、d、p频出,这组音色仿佛使人看到小马“不安而闪动”(Oliver,1994:24-26)。
此外,英诗的韵与节奏也有较强的表意作用——这点较少被注意。科恩(Corn,2008:82)说,“韵除了产生悦耳的效果,还有重要的意义功能”;庞德说,英诗的节奏必须有意义(Roberts,2000:34)。如何有意义?且看Carper与Attridge(2003:59-60)对莎氏“十四行29、73”的分析。莎氏这样开始他的“十四行73”:
ˇ / ˇ / ˇ / ˇ / ˇ /
This time|of year|thou mayst|in me|behold|
此行为抑扬格。在英诗中,抑扬格最普遍(90%以上),总给人以适中感,但这是节奏常态,没有特定意义,然而,上面诗行却异常平稳:总以长音充当重音,总以短音(除thou外)充当轻音,这样得到音长的强化,抑扬格节奏显得异常稳定与舒缓。结合该诗内容,就有这样的联想:人至暮年,语气和婉,心境平和。相反,在“十四行29”中,莎氏却是这样进入议题:
/ ˇ ˇ / ˇ / ˇ ˇ / /
When, in|disgrace|with For|tune and|men’s eyes|
该行断然抗拒抑扬格:三个音步发生变格,致使节奏艰难、曲折,这种节奏会有怎样的联想?无非是,青年悲愤自责,内心纠结。
除了平稳与坎坷,英诗节奏更鲜明的特点是“轻重缓急”。简单说,决定英诗节奏速度的因素有二:音强与音长,也就是,重音多节奏慢,轻音多节奏快,长音多节奏慢,短音多节奏快。当然,英诗节奏速率变化大(Beum,et al,2006:83),往往是两个因素叠加的结果,不同的节奏速度会有不同的想象意味。例如:
/ ˇˇ / ˇˇ / ˇ /
Merrily,|merrily,|all the|spring,|
/ ˇˇ / ˇ ˇ / ˇ /
Merrily,|merrily,|small birds|sing |
两行中均出现“扬抑抑”,轻音倍增,且多为短音,因此这部分节奏特显轻快,轻快的节奏使人联想到春天的欢声笑语。又如Slow, slow,|fresh fount,|keep time|with my|salt tears|,此行基本是抑扬格,但多数音步存在“扬扬”异变,重音增多,且长、双元音占绝对数,也即长音多,所以节奏十分宽广、绵长,不禁使人想到泪水伴河水滚滚流淌。
上述表现已受关注,但并无确定的表述或称谓。事实上,这完全符合“非音乐性”表现。所谓“非音乐性”,就是在乐曲尤其叙事音乐中,“由于音响而产生想象或联想获得的内容成分……(如)各种视觉形象及画面、事态发展的过程及情节”(张前、王次炤,1992:91);“非音乐性内容是那些音乐本身不包含的……是非直觉的、想象的内容”(李永贞,2011),具有绘画性或叙事性。由上述可知,英诗音韵格律的“非音乐性”凸显。同样,“非音乐性”对于英诗有何意味?在于描叙,也就是为英诗描写或叙述锦上添花、画龙点睛,使之“图文并茂”,益发生动。相反,汉诗音韵纯正、节奏单一,表现音乐性有余,表现“非音乐性”则不足。
诗歌乃是声音艺术(Roberts,2000:122)。依据音乐美学比较得出,汉诗音韵格律的音乐性优越,非英诗可比,而英诗音韵格律的“非音乐性”凸显,同样为汉诗所不及;音乐性的作用在于抒情,而“非音乐性”意义在于描述,为此,优越音乐性极大促进汉语抒情诗,而“非音乐性”丰富了英诗叙事。当然,如果说汉诗善抒情,英诗善叙事,原因必是多方面的:东西方不同的诗学思想(中国主张“诗言志”,西方主张“模仿自然”)、格律的严谨与松散以及中外语言结构的差异(张传彪,1985)等等,但无可否认,音韵格律的音乐性与“非音乐性”也是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