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初探

2019-03-17 14:21:29蓝毓营覃骊兰张青槐庞宇舟
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壮族医药文化

蓝毓营,覃骊兰,张青槐,庞宇舟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 南宁 530200)

壮医药是壮族人民在长期的劳动生产生活中总结出来的,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性、民族性、朴素性,是我国民族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是壮族人民防病治病的重要方法之一。由于壮族人民没有规范的文字,壮医药的传承主要是依靠口耳相传为主,壮医药文化才得以一代一代流传下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壮医药文化传承者的概念逐渐被边缘化,伴随着壮医药老一辈传承人的相继离世,新一代传承人无法继承老一辈优秀文化特色,壮医药传承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本文就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进行初步探讨,为壮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提供参考。

1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的必要性

1.1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含义 人是文化传播的重要实行者,任何一种文化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区域内外的传播、跨越时空的传播都需要人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的定义为具有在一定领域内被认为通晓本领域文化或熟练掌握该民族民间特色技法的人物[1]。壮医药文化既是一种普通文化,又是一种特有的传统文化,其传播同样离不开人,同样通过人来实现,更需要人来推动,而且更需要人来传承。从某种现实来看并不是人人都能传承,人人都能成为传承者。壮医药文化的传承者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具备一定的技能。如果我们不加强对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继续传承壮医药特色技法与方药,那么壮医药特色的继承与传播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1.2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流失的现状 壮医药源远流长,得益于壮医药传承人的一代代相传。由于壮族习俗、信仰、传承模式等原因,掌握壮医药知识的传承人数量比较有限,没有出现大规模传承的局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变迁、时代的变更、观念的变化,壮医药文化传承人数量不断减少是不争的事实,这将成为制约壮医药文化发展的瓶颈。而今天,由于商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年轻人受固有思想的影响,如认为医学学习周期长、技艺所掌握知识多而繁琐等,不愿学习壮医药文化,使得壮医药文化传承人数量在减少,致使壮医药的文化传承人不断流失,壮医药文化的传承在一定程度内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1.3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文化价值 壮医药文化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虽然没有规范的语言文字,但在壮医药传承人的继承和发展下,最终进入了高等教育的殿堂,显示其旺盛的生命力,也显示了壮医药文化的自信力,更昭示一个民族的自信力[2]。传承与创新与人息息相关,传承需要人,创新更需要人,需要素质更高的人,需要掌握一定技能的传承人。相对于壮医药文化而言,要协调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是要处理好壮医药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的关系。通过壮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壮医药的传习,使壮医药文化世代相传。

1.4 促进壮医药文化在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3]。而要实现全民健康,需要动员包括壮医药等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点的各种医学的参与。千百年来,壮医药为壮族人民的健康和繁衍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现在乃至将来仍然是壮族人民防病治病、保障健康的重要手段。加强壮医药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有助于促进壮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实现全民健康的奋斗目标。

2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的危机

2.1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年龄偏大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存在年龄偏大的现象,如著名的壮医妇科专家、国医大师班秀文教授已在九十高龄仙逝。壮医药的奠基人黄汉儒教授以及入选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壮医药专家黄瑾明教授,两人的年龄均已超过七十岁。从黄汉儒教授编写的《中国壮医学》[4]中的壮医药专家名录可以看出,大部分有一定名气的壮医药专家均在1950年之前出生。目前仍活跃在壮族民间,有一定壮医药一技之长的壮医药工作者也年龄偏大。可以说,习得壮医药文化特色的传承人的总数量在不断锐减,健在的壮医药文化传承人日渐老迈,这种情况表明,壮医药文化传承将后继乏人。

2.2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普遍偏低 尽管壮医药一直是壮族人民防病治病的重要方法,但由于壮族人民聚居的地方比较分散,经济不发达,教育的普及程度不高等原因,致使上了一定年纪的壮医药传承人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比较低。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的政策指引下,民族医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因于种种原因,对壮医药的挖掘、整理、研究起步比较晚,导致壮医药引入高等教育的步伐比较慢,直到2001年,广西中医学院开始招收中医学专业壮医方向本科生,壮医药教育才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壮医药被正式纳入正规的本科教育[5]。由于传承者知识结构偏低,很多特色的技法与方药无法以规范化书面的形式流传下来;再者传承者文化程度不高,未能完全理解壮医药特色的文化内涵,存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最终导致不能很好传承其全貌,更严重者出现传承链发生很大改变,甚至出现断层。

2.3 壮医药文化传习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回顾壮医药发展的历史,壮医药文化传习主要的路径是旧时期口耳相传的个体化传承模式。而作为壮医药传承人基本上都是拥有比较丰富的壮医药知识和技能,在当地有一定的声望,他们是壮医药文化的承载者,也是重要的实践者,他们乐于助人,也乐于传授壮医药知识,这样才能使得壮医药知识和技能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中国社会建立在以家族血缘间关系为联系纽带的基础上,因而这些传承人在寻找被传承人时,也要求被传承人具备与他们一样的品德、一致的信仰,或者要有一定的血源关系或亲戚关系,方给予传习。由于受现代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生存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本被视为可担任重任的年轻者又不愿接受重任,导致壮医药文化的传习渠道更为受阻。而没有血源关系或亲戚关系的人很难得到传承人的青睐,从而出现了想学学不到、给学又不愿学的局面。壮医药文化一旦后继无人,壮医特色技艺与方药将有消失及灭亡的危险。

3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对策

3.1 建立健全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发展机制

3.1.1 要大力开展壮医药文化传承人普查工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壮医药开始受到国内高等教育、科研院所和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6]。随着国家对民族医学的不断重视,壮医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也取得很大的成绩。然而,壮医药知识和技能仍然大量散在于民间,一些掌握着壮医药技能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渐行变老或相继离开人世,这将是壮医药文化的重要损失。如何将这些人的壮医药知识和技能流传于世刻不容缓。为更好地做好壮医药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工作,笔者建议可从政府的层面上全面开展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普查工作,建立壮医药文化传承人数据库及档案,为开展壮医药文化传承提供更多可靠的依据。

3.1.2 加强对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力度 文化传承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文化其传承方式不一样,传承方式不一样,其保护的机制也不一样[7]。壮医药文化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对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既要遵循壮医药文化发展规律,又要考虑到壮医药文化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让壮医药文化传承人有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则是对壮医药文化最大的保护。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大多都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而且大多都生活在壮族聚居的村寨里,他们没有经过较好的壮医药理论和文化的培训,再加上年龄偏大,要他们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难度很大。而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又影响他们从事壮医药文化的传承。因此对于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可以在没有违反原则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他们利用壮医药技术一技之长在自己生活的区域内继续从事壮医药文化传承和传习工作,使他们能更好地将壮医药文化传承下去,培养出更多的壮医药文化传习者,使壮医药文化传承后继有人。

3.1.3 建立国家、省级、县市三级壮医药文化传承人认定制度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2008年5月14日国家文化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并对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在壮医药方面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少之又少。因此,相关部门可根据壮医药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壮医药文化发展实际,出台壮医药文化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方法,建立国家、省级、县市三级壮医药文化传承人认定机制,加强传承人认定和管理,确保有利于壮医药文化的传承和传习。

3.1.4 搭建壮医药文化传承人传承和壮医药文化传习平台 平台的建设是壮医药文化传承人保护和壮医药文化传习的重要基础,没有良好的平台,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很难发挥他们的才能,更难以让壮医药文化得到很好的传习。因此,搭建壮医药文化传承人传承和壮医药文化传习平台,畅通壮医药文化传习的渠道成为了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因此,有关部门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度,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指引下,促进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在相应的县市级医院里建立壮医药文化传承人传承和壮医药文化传习平台,设立传承工作室,让他们在相应的医院里开展壮医药文化传承工作,让传承人有用武之地。同时为传承人配备一定数量的助手,让助手既协助传承人开展工作,又能从传承人那里学习传承人壮医药文化知识和技能,通过师徒传承等方式培养一批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和被传承人,从而达到弘扬壮医药文化,繁荣壮医药文化之目的。

3.2 建立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与壮医药文化传习的保障体系

3.2.1 国家及自治区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发展民族医药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及学术问题,而且是一个增进民族团结、尊重民族感情、保护民族自尊、传承民族特色文化的政治问题[8]。由于地理、历史、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民族医药在发展中面临不少挑战。随着国家实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布局以及广西“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的实施,壮医药得以快速发展,壮医药的特色技法在推广当中也得到老百姓的认可。例如,壮医药线点灸疗法是流传于壮族民间的一种疗法,具有操作简便、疗效显著的特点,2011年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中。因而,壮医药文化发展与传承,民族医药的发展应得到国家及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可将其纳入相关卫生规划中,并将民族医药作为卫生资源和中医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积极扶持、大力发展。

3.2.2 加大对壮医药文化传承人的激励力度 在现代文化的冲击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壮医药文化的传习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出于各种考虑,不太愿意将自身所掌握的壮医药技能传授给他人,而现代的年轻人受到外界的影响要么不愿留于原住地接受壮医药文化的传习,要么对壮医药文化的传习兴趣不高,不愿意成为被传承者[9]。因此,必须建立壮医药文化传习的激励机制,对传承人和被传承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机制,为传承人和被传承人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对表现好的传承人和被传承人给予适当的荣誉和一定奖励,从而促进壮医药文化传习的有效开展。

3.3 优化壮医药文化人才培育模式

3.3.1 组织传承人进行壮医药文化知识系统化培训 壮医药文化传承人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也没有进行过较为系统的壮医药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他们应用所掌握的一技之长为人民群众服务,但他们对这些技术的基本原理不一定清楚,他们可以运用这些技术很好地解决某些疾病,但对于该如何更好地发展这些技术力不从心。因此,应该组织现有传承人进行较为系统的壮医药文化知识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的壮医药理论知识。同时培训他们的传承技能,让他们能更好、更有效地开展壮医药文化传习,为繁荣壮医药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3.3.2 推动壮医药文化在地区教育中的传播 学校是能够集中训练人的地方,义务教育的推广及高等教育的普及,知识的教授不像旧社会唯贵族子弟独享,在大众化教育的今天,文化的传播可以用知识推广形式广为传承下去。政府及教育机构可充分利用教育资源,通过选修课程的形式将壮医药文化列入当地中小学生的教学内容里,让他们从小就认识壮医药文化的历史与意义,从小培养对壮医药文化的热爱,对壮医药文化传承可起到一定的基础性作用。如壮族人民的祖先是古骆越人,在历史长河中,古骆越人创造了灿烂的历史文化,如龙母文化、青铜文化、稻作文化、大石铲文化及铜鼓文化等,这些不同的文化在壮族地区对当地防病治病疗法的产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在地区教育中渗透壮医药文化,在知识体系中树立民族医学文化的基本概念,并鼓励青少年传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

壮医药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文化需要传承,只有传承才能延续。长期以来,壮医药为生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区的各族人民的健康、繁衍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民族医学的发展面临严重的挑战,民族医学的传承和发展,更多的还在于文化的保护上,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任重道远。实现壮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扬这一项重要任务,将需要我们进行长期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使壮医药文化这一特色民族医药文化瑰宝在新时代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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