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磊 张 兵 夏成前
(盐城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随着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体育场馆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虽然国家在政策和制度上都为体育场馆的改革提供了基于产权和政策的制度保障,但是,由于当前的主要社会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体育场馆作为人们追求健康生活的重要物质载体,其场馆资源分布和利用的不均衡给体育场馆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出现能够有效地提高场馆利用率,降低场馆运营成本,实现场馆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场馆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新时代背景下我国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还面临缺乏宏观管理规划、体育场馆产权不清、城市土地资源供给失衡等诸多问题。本研究力图通过对“综合体”和“体育场馆综合体”的解析,在分析我国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面临的瓶颈基础上,进而探寻其解决路径,以期完善认识,推进我国体育场馆改革的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大众追求健康生活的需求。
目前,我国体育场馆资源分布不均衡,东西部之间、沿海与内陆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差距较大,体育场馆资源从空间分布上看呈现“沿海多,内陆少,东部多,西部少,南部多,北部少”;从发展上看呈现“发达地区多,落后贫穷地方少”。从表1中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体育场地数量和场地面积都要远远高于西部地区,存在着严重的体育场地资源分布不均衡现象。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迅速发展,国内举办大型体育比赛成本越来越高,审批的程序也日趋繁琐。此外,我国的体育场馆资源分布的不均衡造成部分地区体育场馆供不应求,部分地区场馆大量闲置,资源的闲置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公众体育健身的需求。体育场馆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了部分城市或地区的体育场馆资源根本无法满足当地居民的健身、娱乐需求,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发展。
表1 东、西部地区体育场地分布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全国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
总体来看,现阶段我国体育场馆建设(尤其是大型体育场馆)在布局上还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到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从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中可以发现,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中西部地区的体育场馆都落后于东部地区。在场馆建设的类型方面,体育场的数量要比体育馆多,从总的建筑面积来看,体育馆只占到体育场的20%。[1]在项目结构方面,对高消费的项目投入大量资金与资源,存在着严重的重复建设问题。体育场馆宏观管理规划的缺失使得体育场馆资源在部分城市或地区难以形成大规模、多功能、高效的体育场馆服务聚集地,导致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给体育场馆综合体的规划与发展造成了阻碍。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土地资源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有效地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的瓶颈日益凸显。[2]土地资源是体育场馆综合体建设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供给的失衡使得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发展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一般来说,位于城市中心的体育场馆综合体由于贴近居民生活区,土地资源非常紧缺,从而限制了体育场馆综合体配套设施的建设,使得体育场馆综合体在功能的完善上造成一定的欠缺,进而影响了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建设和发展。此外,市郊的土地资源供应要远大于市中,这使得许多城市的大型体育场馆都建在市郊,但由于市郊人流量少、健身需求量低,严重影响了体育场馆商业等配套设施的投资和引入,同时也间接影响了体育场馆综合体的运营和管理。土地资源供给的失衡使得体育场馆综合体在建设和规划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功能上得不到有效的发挥,给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发展和规划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依据训练和比赛要求而设计的大型体育场馆在我国现有的大型体育场馆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些场馆普遍存在功能单一、设计不合理、配套设施缺乏的问题。陈元欣,王健等调查发现:“仅有33.3%的场馆与城市公共空间融为一体,有15%的场馆看台下空间在赛后处于闲置状态”;“有63.3%的场馆在规划设计时未能考虑到场馆赛后运营的需要”。[3]在体育场馆的建设过程中,部分大型体育场馆可能对比赛和外观考虑的过多,而对于赛后大众健身需求考虑的过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体育场馆的使用率。此外,对场馆内看台等附属设施的建设虽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大型体育场馆功能单一、设计不合理使其资源利用率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导致人民群众体育锻炼的多样化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进而影响了体育场馆综合体核心功能的实现,没能实现体育场馆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没有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求,从而阻碍了我国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建设和发展。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灵活采取了一些有效的融资手段来建设体育场馆,但总体来说修建体育场馆主要依靠国家的财政投入。中西部地区落后,通过对一些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的投资方式进行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体育场馆的建设都是由政府投资。有高达85%的大型体育场馆靠政府财政投入建设,民间资本、民间企业等投资方式参与建设的体育场馆仅占14%,这表明体育场馆融资方式简单,资金来源单一,尚未形成多元投资的局面(如表2)。毕竟,政府对体育场馆投入有限,而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前期建设、场馆新建或改建、配套设施的投入、场馆管理、后期的推广和运营等需要巨额的资金,这使得体育场馆综合体建设和发展力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体育场馆综合体的资金链得不到有力的保障,进而阻碍了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发展进程。
表2 大型体育场馆建设时投资的方式(N=21)
在中国,大多数的体育场馆都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其目的主要供大型的体育赛事使用。由于缺乏清晰的法人结构,使得体育场馆在运营过程中出现场馆利用率低、运营效率差等实际问题。实际上,我国有很多体育场馆每年的营业利润非常低,体育场馆大多处于入不敷出的经营现状。此外,和其他国家对体育场馆的经营给予的优惠政策相比,我国在体育场馆的建设和经营方面给予的支持力度(如税收、土地审批、融资等)远远不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体育场馆属于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但政府给予的优惠、扶持政策却非常少,致使一些体育场馆税负负担过重。目前,在我国体育场馆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房产税、所得税、固定资产购置税、城建税等。[4]同时还要交各种杂税(如物业费、绿化费、公共事业费等),而体育场馆所交的公共事业费大多是按照商业用水和用电的标准缴纳。各种税费严重影响了体育场馆经营的积极性,这使得一些体育场馆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场馆租赁、开酒吧、开商场、开饭店等)来赚取一定的费用,支撑自身体育场馆的运营和发展,这严重影响了体育场馆本质功能的发挥,体育场馆资源没有得到高效配置,人们的健身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城市体育公共服务功能得不到充分体现,从而给体育场馆综合体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阻碍。
体育场馆综合体主要以体育场馆资源为载体,核心是为了实现场馆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大众和社会需求。面对现阶段我国体育场馆资源闲置和浪费并存的现状,我们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根据各省市的经济水平、城市人口、体育发展现状等条件,把体育场馆综合体建设纳入到城市的发展规划中,合理地规划体育场馆综合体的数量、规模和布局,使其资源能够得到最优的配置。同时,围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追求健康生活的需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体育场馆综合体纳入到各省市的体育发展事业规划,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规划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广电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共同制定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发展规划。在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多方论证,同时加强对其进行专业的维护和保养,将新建、维修和改造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此外,对我国现有大型体育场馆,政府应加强统一规划,通过整合现有的场馆设施资源,增设娱乐、教育培训、健身、休闲、商业等多功能服务区,实现体育场馆功能的多元化发展,最大限度地提升体育场馆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促进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快速建设和发展。
体育场馆综合体也是人们对土地资源利用的一种生产活动,在此过程中,土地、劳动和资本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产品则是体育场馆综合体。一般来说,土地作为固定要素,劳动和资本作为可变要素,生产过程就是以一定数量的劳动、资本等可变要素,进行合乎比例地投入到土地这个固定要素之中,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然而,面对当前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实,想要使体育场馆综合体获得更好的发展,固定要素——土地资源的不足可通过增加其它可变要素的比例和组合结构来弥补。此外,还要不断加强土地资源的集约性建设,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可以提升体育场馆综合体纵向发展空间,通过对单位面积土地多投放劳动、技术和资本等可变要素,增加体育场馆综合体建筑物层数,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单位面积土地投入产出率,促进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市场、行政的最佳配置,达到高效和科学的目的,进而促进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建设和发展,使其发挥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体育场馆余裕空间是指体育场馆的观众坐席形成的看台下空间和各种附属设施以及功能用房所构成的建筑空间。体育场馆余裕空间对于场馆的运营和赛后的利用以及满足人们体育健身、娱乐等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促进体育场馆余裕空间的利用,不但可以加强体育场馆多功能化建设,而且可以实现体育场馆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加快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发展进程。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将体育场馆余裕空间与城市空间融为一体。场馆余裕空间的利用实行开放式管理,通过设置公共座椅、户外健身步道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场馆外围空间,让其与城市的公共广场、休闲娱乐设施等融为一体,提高体育场馆资源利用率。(2)拓展体育场馆余裕空间,对其进行多功能化、复合化设计。对场馆附属的空间进行适度的拓展,将娱乐、休闲、培训、酒店等功能设施融入到体育场馆的设计和改造中,让体育场馆功能向复合化方向迈进,使其成为多功能、高效的体育场馆服务聚集地和体育生活区。国外对体育场馆余裕空间的利用值得我们借鉴,例如:法国的里尔体育场,通过可伸缩顶篷的设计,将体育馆复合到体育场中,共用看台,并附设2所酒店,2800平方米的体育诊所和康复中心,以及一些办公室、餐饮和商业设施。[5](3)利用现代高科技建筑技术,提高体育场馆余裕空间利用率。在体育场馆中可以设置临时看台、移动看台、大跨度钢架结构等高科技建筑技术来满足赛时观众超额的需求,进而促进体育场馆余裕空间利用率和利用效果的提升。
由于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仅依靠国家和政府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在实践过程中,须充分挖掘社会资本力量,结合市场需求对其进行市场化运作,以创新思路和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多渠道积累社会资金用于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建设。首先,政府应完善体育场馆综合体投资回报管理和运营机制,构建风险保障体系,完善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为吸引社会力量投资保驾护航,同时可制定一些投资优惠政策(如税收、融资、土地等)来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可采用证券化融资模式(ABS)、政府和私人合作投资模式(BOT)等方式进行社会多元化融资,最大限度地弥补体育场馆综合建设资金不足的困境。再次,借鉴国外无形资产管理经验,引进国外风险投资,采用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对体育场馆综合体进行投资。此外,国家可制定体育场馆综合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人才培养模式,在高校开设综合体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和课程,为社会输送专业的体育场馆综合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人才。
体育场馆综合体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涉及到财政、税收、规划等多个部门,政府唯有建立一套长效的政策扶持机制,方能解决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第一,国家应尽快制定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建设标准、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等),根据各个省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体育场馆综合体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同时建立体育场馆综合体行业准入规范,对入驻体育场馆综合体的的承接商信誉、资质等进行严格的审查。第二,出台相应的税收、土地扶持、信贷等优惠政策,如对于体育场馆综合建设和运营的水电收费可采取居民用电标准收取,所用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利率降低30%,对公共体育场馆和群众体育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第三,设立体育场馆综合体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贴等方式对全国各地体育场馆综合体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6]第四,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机制。体育场馆综合体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会涉及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的利益,政府应不断完善相应的奖励、监督、考核制度,促进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健康运行。此外,在国家建立长效扶持政策(“输血”)的同时,我们还需从自身出发,对体育场馆综合体进行内部整合和优化,充分发挥自身的“造血”功能,建立完善的运营和管理体系,提高场馆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大众和社会需求,方可促进体育场馆综合体的可持续发展。
体育场馆综合体是我国体育场馆改革进程中不断发展的产物,其发展进程对于新时代满足我国人民不断追求健康生活的需求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对于我国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而言,唯有厘清我国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走向,找寻其面临的现实困境,方能走出一条新时代中国特色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之路。然而,面对体育场馆综合体发展面临的改革困境,需要冷静处理和妥善应对,如何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成效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健康生活的需求,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仍有许多问题尚待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