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军
(湖南省株洲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湖南 株洲 412100)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54号)文件,标志着校园足球正式拉开了大幕。随着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的再次颁布《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13〕12号)到教育部的教体艺厅函(〔2014〕46号)、教体艺函(〔2015〕5号)、教体艺函(〔2015〕6号)等文件连续下发,再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颁布,校园足球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各级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紧锣密鼓地制定文件、下发方案,力求把中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作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搞好辖区内校园足球工作,我们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认真地实践。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开展校园足球也一样,只有谋得远,方能行得久。为此,作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谋”字上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做好整体设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县域学校实际,制定了株洲县《株洲县中小学校推广“校园足球”实施方案》(株县教发〔2015〕9号),建立健全了校园足球运行机制,如校园足球管理运行机制、教学运行机制、训练运行机制、竞赛运行机制、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等,确保县域校园足球开展的科学性、有序性、实效性。二是分层实施。根据总体方案和运行机制,(1)按照学段层次,分成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3个级别开展校园足球教学与竞赛活动;(2)按照场域层次,分成班级、校级、片级、县级4个级别开展校园足球的教学与竞赛。落实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县域校园足球顺利有效地开展。三是分步推进。结合县域实际,采用“先试点,后全面” 和“先大后小,先好后差”策略,分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即先在学校规模较大、足球场地设施设备较为齐全、体育教师或足球教师配置较好的学校,进行校园足球的教育教学、训练、竞赛等工作的试点,在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向规模较小、条件较差、设备不足、师资不够的小学校、边远学校慢慢推进。这种立足实际、结合实际、符合实际的分步推进策略,给株洲县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空谈误国 实干兴邦”,开展校园足球,也不例外。一是现状摸实。开展好校园足球,需要必备的人力、物力、财力。首先,我们对全县中小学的体育教师或有足球专长的教师进行了全方位统计摸底,充分掌握了他们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等。其次,对全县中小学的体育场地、器材等设施设备进行摸底,充分掌握中小学开展足球运动所需的硬件设施。再次,对全县中小学用于学校体育,特别是用于校园足球方面的经费,进行摸底调查,深入了解了学校用于校园足球开展的经费状况。通过调查,切实掌握了全县中小学在开展校园足球中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现状,为制定规划或方案和积极开展好校园足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过程夯实。首先,根据教育局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好3个会议,即片区负责人会议、主管校长会议、体育教研组长会议,会上宣读或解读好年度工作计划,让他们知道自己什么时段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其次,实行痕迹化管理,所做之事必须留有工作痕迹,即纸质方案、计划、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影像资料等。再次,年末组织主管校长、教研组长,对一年来的校园足球开展情况进行述职评议,旨在交流心得,互学经验,共同提高。三是效果真实。在每年的校园足球述职评议会之前,各中小学必须按规定,上报一年来的工作实绩表册,如课时安排、班级队员名单、校级队员名单、学校训练记录及成绩、班级比赛成绩等,教育局根据上报表册的情况,抽签决定对1/3的学校上报数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与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价与奖励的重要依据,以此来确保校园足球活动效果的真实性。
“公道自得人心”,是做好考核评价工作的玉律。一是标准公正。制定标准细则要公正,在制定标准时,充分征求校长、主管校长、教研组长等人员意见,对他们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整理与分析,结合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好各项评价方案或细则。如申报省市级校园足球示范校的细则、年终考评细则中的经费拨付数额标准、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优秀校园足球工作者等考核评价细则。二是过程公开。根据评价方案或细则中的标准,对各学校的校园足球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计分,按照积分多少进行统计排名,并将统计得分和排名情况发给校长、主管副校长、教研组长,对计分存在歧义或积分存在错误的,及时进行沟通或纠正。然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无歧义后,结果报教育局党委、行政。三是结果公平。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方案中的考评细则或考评标准,进行量化计分,并对考核评价计分结果进行核对与纠正,按程序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从而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公平,这些年来,没有出现因考核评价不公正、公开、公平而上告教育局党委或校园足球协会的案例。
有效的奖励是促进工作发展的推进剂。校园足球工作牵涉面广,参与部门、人员多,在制订奖励方案方面,我们力争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评奖普惠。首先,项目评奖到边,即只要是学校层面、县级层面组织的每一项校园足球活动都设奖励,如班级足球赛、县级足球教学竞赛、学生足球基本功比赛等。其次,组织人员奖到位,即每一项校园足球活动,各组织机构人员都按一定比例设置奖励,如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优秀工作人员、优秀教研组长等。二是物奖实惠。在物质奖励方面,力求实用与实惠,如优秀教练员奖励足球鞋、足球服,优秀裁判员奖励足球鞋、裁判服,优秀班集体奖励足球、足球鞋等。三是精奖优惠。 精神奖励方面,力求面广、鼓励为主,如奖励人数、奖励项目达到总数的50%以上。
县域校园足球要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尽管在县域校园足球开展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离发达地区校园足球开展还有较大的差距。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探索,为实现县域校园足球梦,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