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娇
摘要:学生是班级管理的主体,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起主导作用。班级管理既要体现制度的公正公平又要体现因材施教、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导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我教育,自我成长。
关键词:班级管理
中图分类号:G625.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9)01-0228-01
在新课程背景下,学生是班级管理的主体,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起主导作用。在班级管理中如何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呢?
1.班主任要善于把教师的权威转化为班级意志
班级管理中必须要有班主任的权威,没有这种权威,教师的主导作用便无从体现,学生集体便失去了思想核心,班集体容易成为一盘散沙。当然班主任的权威不是“发号施令”,而应当以学生的集体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班集体形成之初,要巧妙地引导学生把教师对学生的 管理要求当做自己的愿望提出来,使班级纪律在学生心目中不是“班主任对我的要求”,而是“我自己对自己的要求”。让学生提出班级管理的具体措施,让他们把这些措施形成班级的常规制度,以避免即兴性,随意性。让每一个学生起草一份《班规》然后叫学生干部归纳,整理加工形成初稿,再交给学生反复讨论,最后全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这样人人参与管理,人人又被管理。引导学生实际上让学生思想上处于自我管理的位置。换句话说:就是学生自理并不是把班主任的权威变成学生干部的权威,而是要发挥所有学生的主体作用,使每一个学生都参与管理。
2.班级管理应该变“人治”为“法治”
班级管理既要体现制度的公正公平又要体现因材施教、以人为本的理念,因为这是一个特殊人群,是社会未来接班人但又不具备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未成年人,特殊的身份决定了特殊的管理思路。班级管理中“法律”就是《守则》《规范》《条例》等,“司法原则”就是:无论什么人触犯了这些禁忌无论何种处理,但总要有个交待,决不能视而不见,不能因人而废。培养学生自觉、主动严格守纪的意识,是班级管理的现实需要,是学生法制观念形成的需要,也是學生在班级生活中行政公正人格公平的需要。然而《守则》《规范》《条例》只是行为规范,只要求怎么做,并没有对不这么做应该承担的责任做出规定。
但今天的学生又多缺乏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未成年人,很多时候,却很难坚守说话算话的诚信意识,老师往往不能“违法必究”。尤其是留守生,被“读书无用”论,“金钱万能”论……包围着,时刻都有辍学的危险。这种情况下,只能在不违背政策的情况下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具有广泛性、可行性、互制性的《班规》。对“惩罚”办法的确定由学生提出。经过反复讨论,大多数学生决定根据不同的情况,根据不同程度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惩罚办法。例如:唱支歌、做值日生、扫地、做俯卧撑等。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办法,最起码让其明白为自己不良的行为付出,让其在犯错中慢慢成长,犯错频繁的同学多为班级和其他同学多做贡献……
无论什么学生,老师的工作要做到家,无论效果如何,还是要讲明白。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是不明道理,他就是要强调,要提醒。这就是未成年人的特点吧——缺乏守约的自觉和主动,需要沟通。
引导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然而,“民主”并非万应灵药,民主常常不能保证效率,民主也不意味着科学。当然,我一直坚持认为,科学必须坚持民主。只有一套既民主,又科学的制度,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