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晓 堂,刘 静 静
(包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30)
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是指民国时期多伦县商会在开展商务活动与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文书与票证材料,时间起于1919年,迄于1939年。民国时期多伦县商会档案为华北地区现今保存较为完整、连续、系统和集中的民国县级商会档案(总计2000多件,100余万字),目前这批档案藏于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档案史志局。这批档案生动完整地反映了在近四十年中多伦县商会从事的商务、政治、社会管理等各种活动,是研究20世纪上半叶多伦县乃至华北地区商业状况和社会面貌,探讨草原丝绸之路商业兴衰,推进区域商会史研究的珍贵文献和一手史料,更是一份不可多得而又极具边疆社会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
多伦又称多伦诺尔(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清至民国时期分隶于直隶与察哈尔地区,为北部边疆重镇。多伦地处蒙古高原南端,为管钥通衢之地。东接昭乌达盟,西连归化、大同,南经张家口连接京津商路,北经锡林郭勒草原到达库伦、恰克图,地理位置与商贸地位十分重要。清康熙三十一年(1691年),康熙帝在此与喀尔喀蒙古、内蒙古各旗举行著名的“多伦会盟”,喀尔喀蒙古正式归附清朝。此后,康熙帝与雍正帝分别在多伦敕建汇宗寺和善因寺,康熙帝更命二世章嘉呼图克图到此主持喇嘛事务,多伦成为漠南地区藏传佛教中心。佛教兴而商业盛。康雍以降,来自内外蒙古各阶层民众不断涌往多伦朝觐,大量内地商人从中觅得商机亦蜂拥而至,多伦地方人口迅速增加,商业渐趋繁荣。雍正十年(1732年)清政府设多伦诺尔直隶厅,隶属直隶口北道。乾隆十五年(1750年)清政府在多伦设关榷税,至乾隆朝中期,多伦已成为草原丝绸之路——张库大道上的商业重镇、旅蒙商活动的重要基地和华北地区商业网络的节点城镇,商旅辐辏,有“塞外重镇、漠南商埠”之称。进入民国后,1913年,多伦由厅改县。翌年,多伦转隶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1928年,多伦划归察哈尔省管辖,1933年多伦被日寇侵占,历史进入最黑暗的一页。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多伦商公所正式成立,这是全国地方商会中成立较早的一个。1919年,多伦商公所改组为县商会。1933年多伦被日寇侵占,多伦县商会亦被日伪操纵控制。民国时期,商会作为最重要的社会团体,发挥着社会枢纽的作用。在长期的商务活动实践中,多伦县商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架构和组织网络,在地方经济与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与政府共筑合作平台。作为调控社会的组织工具,多伦县商会深度介入地方经济与社会治理事务,在沟通政商两界、推进公共工程建设、稳定地方财政金融、治理社会问题、调解民事与商务纠纷、推动制度创新、调配社会资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系统完整记录了民国时期多伦县商会的主要活动,商会及其分会在进行商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类公函、文书与票证构成了档案的主体。
从行文方式来看,多伦县商会档案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与下行文三类。
上行文:主要涵括多伦县商会与北京政府农商部、财务部、内务部、察哈尔都统署、察哈尔都统署审判处、察东镇守使、南京国民政府工商部、察哈尔省政府、察哈尔实业厅、多伦县政府、多伦喇嘛印务处、中华全国总商会、直隶商会、天津商会、张家口商会等政商机构的往来公文;
平行文:国民党多伦县党部、多伦县农会、多伦县行会、多伦县司法公署、多伦县山西会馆、多伦县保正行、多伦县公安局、多伦县农会、多伦县十三甲保正行、热河省经棚县商会、林西县商会、河北省隆化县商会、山西省汾阳县商会、文水县商会、代县商会等政商机构的往来公函文书;
下行文:主要包括与多伦县二豪镇商务分会、多伦县商会下设机构(商会工程处、因利局等)、多伦县各商号等往来文件。
各类公函之外,多伦县商会档案同时涵括了与大量珍贵的商业文书与民间契约,计有呈、说帖、清单、清折、领呈、保条、诉状、议案、调解书、房契、请假书、辩议书、请议书、声明书、报告书、恳请书、蒙汉合璧路票等等。
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堪称极其难得、弥足珍贵的塞北草原地带县级商会档案。作为尚未得到开掘利用的资料宝库,这批档案不但是多伦县商会活动的全程记录,同时也是民国时期察哈尔地区社会发展实录,更富含蒙汉民族关系的重要信息。多伦地处塞北草原,是张库大道和华北商贸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城镇,具有强大商业辐射能力,针对游牧畜牧经济的手工业和商业十分发达。取是之故,以多伦县商会为观察站,可以细致审视张库大道商贸兴衰过程,把握近代察哈尔地区社会运行实态,为推进区域商会史和区域社会史研究提供一个新的参照系。
民国时期,商会作为代表商人阶层利益、沟通政商两届的社团组织,全面、深入地介入社会治理当中,发挥了难以替代、举足轻重的作用,堪称社会枢纽。作为珍贵的长程历史记录,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内容十分丰富,不但全息记录了多伦县商会的社会活动,而且多角度反映了察哈尔地区的社会实态。
(一)商会参与商务管理方面。作为新式商人社团组织,商会具有参与商务管理的重要职能。多伦县商会档案富含多伦县商会在行使商务管理职能,如调解商业纠纷、维护商人合法权益、开展实业调查、民商事习惯调查、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参与调节市场价格、稳定市场金融等各项商务活动等方面详细而珍贵的信息。多伦县商会在参与调节物价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很大程度上发挥着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以调节市场价格为例,1927年8月,多伦县商会致函多伦县鲁班社所属泥、木、石三行,斥责“三行自主定出工资、价目,又自主呈请立定把持规章,妄自动作,垄断利权,不仅行为霸道,犹属欺人太甚”,强调私自制定工资、价目标准“全出该三行自行主张,全埠商人绝对否认。”[1]97
(二)商会组织构成与运行方面。多伦县商会的前身是成立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多伦诺尔商公所。中华民国成立后,多伦县商会机构日趋完善,下设二豪镇商会事务分所、商团、工程处、因利局等机构。1933年,日寇侵占多伦县,多伦县商会亦被日伪控制。作为全国成立最早的商会之一,多伦县商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史。由于社会动荡和战乱不断,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至1918年的商会档案文件多已不存,至为遗憾。
作为珍贵的边疆县级档案,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存有《多伦县二豪镇商会事务分所简章》《多伦县商会会暨职员表》《多伦县商团马队简章》《多伦县商会委任状》《多防军事协济会职员履历清册》《陆军骑兵第六旅直辖军警商团联合稽查处组织规则》等文件,对多伦县商会组织章程、商团组织大纲、历届职员名单、换届选举等均有详赡记录。例如1919年10月18日,多伦县二豪镇商会事务分所正式成立。“是日,军警参观监视,商界全体到场,秩序井然。因地方之僻小,商户实居寥寥,不足法定人数,碍难以法选举,公同拟定施行推举办法,当场举出董事十三名,由十三名互推,举出正副所长二名,此成立会之大概情形也。”[1]3多伦县商会的宗旨,《多伦县二豪镇商会事务分所简章》(1919年11月)予以明确强调,即“提倡及振兴实业,维持地方治安谧,调停商家之竞争”[1]4。
会长为商会之首脑,其选任情况可视为商会运行的“晴雨表”。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系统记录了1920年至1939年商会会长任职情况。这期间,多伦县商会共更换了13任会长,几乎每半年一次。走马灯似的人事更迭,恰恰折射出特殊社会历史环境中多伦县商会发展的曲折历程。
(三)商会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商会作为近代中国社会能量最大、经济实力最为雄厚的社团组织,全面深入地参与到社会管理过程中,并发挥了巨大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多伦县商会积极参与社会问题治理、民事诉讼纠纷等事务,在地方社会管理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以治理匪患为例,多伦县商团马队为“护送旗商及本埠商旅而设,并以辅助军警保卫治安为宗旨”。商团马队多次开展剿匪,收到显著效果。1929年6月,多伦县商团马队击灭四截叭、吴起顺匪帮,“是役计割匪首级、耳级二十一颗,夺获杂色大枪十二支、匪马十八匹、破鞍十一盘、羔皮十张、獭皮二十张”[1]1050。
(四)商会开展公益事业方面。近代中国,商会以其巨大社会影响力和雄厚经济实力,成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力量,在市政工程、公共卫生、社会救济、公共文化活动等领域均有令人瞩目的成绩。清末民初以来,多伦县商旅辐辏,人口众多,社会经济繁荣。多伦县商会在地方社会公益事业中承担重要职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公共卫生为例,多伦县街道繁多,人烟稠密,公共卫生环境脆弱。1920年,多伦县公署与多伦县商会工程处商议“应由各商行号,各认地段,各备各料,设法修理。其余街里前大小住户亦应各就门前,随时洒扫清洁,不得任意作践,以重市政而讲卫生。”[1]685
(五)其他方面的历史记录。民国时期多伦县商会档案保存了其他方面颇为丰富的历史记录,涉及蒙汉民族关系、民事诉讼、地方政治生态等诸多方面。以地方政治生态为例,该档案存有《中国国民党察哈尔省党务特派员办事处训令》《中国国民党多伦县党部保管员公函》《中国国民党察哈尔省多伦县党部审查员训令附人民团体理事监事就职宣誓规则》《中国国民党多伦县党部训令》等珍贵文件。这些文件记录和反映了国民党在察哈尔地区及多伦县的党务运行实态。
历史学研究以求真为宗旨,以实证为依归,档案史料是开展史学研究的坚实基础。作为尚未得到开掘整理的原生态档案和珍贵的民国文献,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不但具有无可比拟的史料价值,更对推进区域商会史、区域社会史、民国政治史等研究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
(一)有助于推进区域商会史研究。商会史研究最早起源于海外学界。20世纪80年代初,在著名史学家章开沅先生等史学前辈的倡导和推动下,商会史开始转变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关键领域和重要分支。经过学界30余年耕耘,尤其在朱英、虞和平、徐鼎新、皮明庥、胡光明、冯筱才等学者的引领和推动下,商会史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华中师范大学是享誉海内外的商会史研究重镇与力量中坚。这其中,马敏主编的《中国近代商会通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集中反映中国大陆史学界商会史研究最高水平,堪称商会史研究领域里程碑式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尽管海内外学界对商会史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并积累了丰厚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商会档案整理还是商会史研究,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上海、天津、苏州、厦门等几个重要城市的上层商务总会和总商会,对县级基层商会的研究探讨比较薄弱,对民国时期多伦县商会则完全没有涉及。从地域上看,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沿海与内地商会,塞北草原地带县级商会研究成果极少。综合来看,地处塞北草原地带的多伦县商会研究长期以来极为薄弱,迄今仍没有相关研究成果出现。
章开沅先生强调“近二十年的商会史研究,之所以还能够取得一些为国内外同行所认可的成果,与‘原生态’的商会档案的发掘和利用分不开。”[2]民国时期,多伦县主要以转口贸易和传统手工业为主,主要贸易对象为外蒙古和锡林郭勒盟等周边各盟旗,几乎没有任何现代工业。这与苏州、上海、厦门、天津等经济发达城市不可同日而语,也因而极富区域特色。对多伦县商会展开典型性研究,同时与沿海地区、内地省份的商会进行比较,必将为区域商会史提供全新的学术案例,丰富对塞北草原地带县级商会的学术认知。
(二)能够助推区域社会史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复兴以来,中国社会史是学界始终予以高度关注的焦点领域。近年来,区域社会史更是成为学者研究丛集之地。这其中,华南地区、江南地区以及华北地区等的区域社会史研究成果迭见,影响日彰。与上述区域的社会史研究全面铺开和成果丰富不同,察哈尔地区社会史仍有较大的掘进空间。不过,民国时期察哈尔地区各类档案迭经兵燹多已不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察哈尔地区社会史研究的延伸纵深。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恰可为推进察哈尔地区社会史研究提供史料支撑。民国时期多伦县商会扮演了“社会枢纽”角色,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到社会管理当中,与众多领域和团体发生联系。取是之故,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涵括相当丰富的社会实况信息,展示了察哈尔地区社会历史的多重面向。以1925年多伦庙仓荒地招垦事件为例,1925年,察哈尔地区计划开放多伦县庙仓荒地。察哈尔都统署、开放庙仓荒地办公处和汇宗寺、善因寺喇嘛印务处与多伦商会等各利益相关方围绕此事展开博弈,时间长达半年之久,显示了民国时期察哈尔地区放垦过程的艰深复杂。[1]717-721毫无疑问,以此档案为支撑开展相关研究,必能补强察哈尔地区社会史研究的学术板块,实现“通过商会看社会”的目标。
(三)可以深化民国政治史研究。与商会史、社会史研究的如火如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国政治史研究(主要指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要冷淡的多。史学名家杨天宏教授呼吁加强民国政治史的研究,甚至喊出“全部民国史都是政治史”的口号。前已述及,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存有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和日伪统治时期地方政府往来公函,从而为我们窥视不同时期的地方政治生态提供了可能。以日伪统治时期为例,1933年,多伦县沦陷后,日伪通过祭祀关岳、开办庙会、举办慰灵祭等多种渠道灌输奴化思想,妄图在文化上巩固野蛮统治。1944年,多伦诺尔喇嘛印务处协同日寇驻多伦特务机关,召开庙会,大肆宣传奴化思想,并命令多伦县商会捐款。赤裸宣扬“正值东亚圣战步入完遂期间……于以表现(伪蒙古自治)邦内各种民族安居乐业,歌舞升平,享受王道乐土之福祉,不独于我蒙邦施政方针,若合符节,且与东亚复兴确立坚定不拔之基础,实为一种迫切需要之举。”[1]746-747
要之,作为珍贵的塞北草原地带县级商会档案,民国多伦县商会档案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和开发利用。以该档案为史料基石,开展多伦县商会专题研究,必然能够拓展区域商会史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相信大有可为,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