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要求自2019年2月1日起,审查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也就是说,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注册类人员指标,由原来的25人,降为15人。
此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对“专业资质标准”注册类人员要求包括:甲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乙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