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支穹 余王琴 杜仲燕
法象药理是将中医取象比类法运用于中药理论[1],推论中药性味与疗效的理论方法,其核心是“取象比类”。“取象比类”在中药理论中,作为一种独立的药性概念被提出,运用了朴素的唯物观,同时结合“天人合一”的整体观,为药物疗效提供理论依据。
法象药理的理论是人们在传统“象”思维的背景下,结合已有的医药认知和实践经验,将药物的形状、颜色、气味、生长环境等各种客观特征和自然属性,与天地间通用的“象”相联系,从而解释药物具有某类相应特性和功效的本草理论。
法象药理是在中国传统哲学环境下产生的一种理论,深受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其核心是“取象比类”。
“取象比类”是中医理论中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2],又称“援物比类”,是将客观事物的形象概括、提炼、抽象为意象,获得一种或几种事物的“象”,然后把该“象”进行“比类”——即类比、推理,得出一定结论的思维方法[3]。它是以物质的一致性研究为基础,发掘物质本质特殊性的实践方法。“取象”就是抓住矛盾的普遍性,“比类”则是在普遍性原则指导下研究矛盾的特殊性,《素问·示从容论篇》云:“援物比类,化之冥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取象比类”是中医意象思维的重要表现形式,而其可行性的哲学前提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气一元”论思想[4]。
中国古代对世界最早的认识,来源于对“气”的认识。在中国传统思维中,世界的本源是一股混沌之气,其清轻者上浮为天,重浊者下沉为地,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气的交流运动孕育出世间万物。自春秋战国开始,中国古人在世界本原问题的探讨上,先后产生了无、道、太极、元气、气等不同解释,其中“元气论”占主导地位。“元气”是一种“流于天地之间”的连续的物质形态[5],“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没有形状,不可计量,故无从说明其内部结构和构成途径,只能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其性能。最终较为公认的解释,是把气作为世界的本原,先有气,而后才有阴阳五行、世间万物。正如《四圣心源》中所说:“阴阳未判,一气混茫。气含阴阳,则有清浊,清则浮升,浊则沉降,自然之性也。升则为阳,降则为阴,阴阳异位,两仪分焉。”即形成了“气一元”论的共识[6]。“气一元”论注重整体,注重万物间的相互联系,注重事物分类而不是追求不可再分的单个元素。正是因为世间万物以同一本原为前提,故其间必然有不可忽视的内在相似性,这一内在相似性,为归纳、分类提供了理论可能。“气一元”论背景下,“气”既是诸象的来源,又是万法的根本,气的无限变化的特性成为了中医学取象比类、归纳演绎等形成的哲学基础[7]。
但“气”无法分辨世间所有事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种类之多、形态之杂,单一的名称“气”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事物分类、命名的需要。于是先人“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8]。他们从自然界中选取了8种事物,归纳为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并给它们各自起了一个名字作为“卦名”,作为比类世界上其他更多东西的根源,并据此创立了阴阳八卦学说,这个学说概括了世间万物最基本的规律,是万物皆通的“道”。而《周易》作为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源头,对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此以后,比类就成了中国哲学最重要的思维方式。
五行学说与八卦类似,选取了木、火、土、金、水五种事物,用其特性将世间事物归为五类,用来说明天地间的事物及现象。由于天人具有同一的物质基础“气”,所以人与自然万物遵循着同样的五行之道,中医在构建理论体系时,引入五行学说,作为解释医理的一种说理工具,是“取象比类”的经典演绎。例如,自然之木具有升发、条达的特点,依此特性推理,凡具有此类特性或类似此特性的事物或现象皆属木行。以春季为例,此季是四季之始,阳气始发,内孕生升之机,这正与木之升发特性相似,应归于木行。不论是八卦还是五行,都是在“气一元”论基础上所化生出来的思维方式,都是取象比类的早期实践。
法象药理运用“取象比类”的方法,表面上看似乎是把中药的性能与性状混为一谈,说理方式简单、机械,形而上学[9],实则不然。
不同事物的本质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而现象的同一性和本质的同一性在一定范围内高度吻合,故同一性为“取象比类”提供了逻辑依据。现象是事物内部信息的综合体现,是事物本质的某个侧面的表现,它可能是事物内部某种运动的显现,也可能是某种结构与功能的显现,也可能是某种关系的显现[3],通过对现象的观察和思维推理,就可以得到事物本质的相关信息。取象比类思想之所以能够反复被成功实践,其本质是自然与存在于其中的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当中,在阴阳消长平衡、五行制化胜复等运动规律上,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协调一致,而不同事物外在表象的相似性正是这种本质运动协调一致性的宏观反映[10]。中医的“象”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外在物象,而是蕴含着深刻的思维逻辑,这种逻辑可以对“象”进行理性的分析[11]。所以“取象比类”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排列过程,而是有着演绎思维的推理过程[12]。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在思想根源上截然不同,西方认识世界基于原子的“组成论”,而中国则基于气的“生成论”。这就使得“取象比类”在逻辑上具有一个天然优势,即“不舍象”,这也是与现代归纳法最大的区别所在。
现代归纳法的抽象与概括,所得到的结论都是当下所能得到的最先进的结果,但只是一个现象而已,是事物在当时科技水平下所能反映出来的一个表象。同一事物,需要经过反复的抽象与概括,得到的每个结果都是事物本质所投射出的一个表象,所有表象之和可以无限接近于本质,但无法等同于本质,所以当另一个时刻的认识出现时,很有可能得到的结论与之前是截然不同的,就像“盲人摸象”一样。事物处在绝对运动的状态中,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静止反而是相对的。在对事物本质的探索过程中,如果仅凭一个时刻的认识就断定事物的本质,那这个结果显然是片面的。
“不舍象”作为取象比类的一个核心特征,将现代归纳法所不及的事物本质完整地保留下来,在供后续研究的同时避免产生源头上的偏差,最大限度地保留事物本质。中医正是深刻认识到了事物的运动性,在建立理论体系之初,就将“取象比类”放置其中,取象比类在对事物本质抽象、升华、概括的同时,保留了该类事物最初的形象,将该类事物中的一个具体物象上升为概括层面,赋予特殊意义的命名,用该具体物象来代表同类事物性质。这样一来,为后续的再抽象保留了最原始的意象,不会因之前的结果而影响下一次抽象的切入方向,也能使后续的再抽象、再概括,得到的结论不会超出最初被选定的那个代表性物象的意义范围,前人的所得理论能得到源源不断的新思想的补充,经过无数次接力式的抽象概括,能绝对无限接近于事物的本质。如爱因斯坦[13]所说:“在我们之外有一个巨大的世界,它离开我们人类而独立存在,它在我们面前就像一个伟大而永恒的谜,然而至少部分的是我们的观察和思维所能及的。”
西方哲学对世界的认识是组成论,认为世界由原子构成,原子是最小单位。西方文化氛围下成长起来的西医学,可能认为人体的生命运动是由其实体物质结构决定的。于是,在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维萨里的人体解剖学说、巴斯德的细菌学说。西医认为这些结构的病理改变决定了疾病的表象,于是治疗就是改变这些结构的病理状态,即对症治疗,例如,细菌导致炎症就使用对应的抗生素,发热就降温。随着科技发展,西医学从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细胞生物学到分子生物学,本以为在清楚人类的基因序列之后,生命的本质就能揭示。但随着研究的不断微观化,获得的信息越来越多,实体结构与生理病理现象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远。这才发现,现象的产生和变化不仅取决于实体结构,还取决于以物质流和能量流为媒介的内外沟通[14]。西医药理学的研究亦然,从微观分子水平出发,探索各个分子、靶点、受体的作用,生命的整体性被忽视,复杂多变、充满律动的整体被分割为简单的构成单位。
中医从最开始的由解剖来了解人体构造和功能,到着眼于脏腑体现于外的表征,来推求人体内部脏腑的运动规律[15],在发展过程中保存了原始现象的丰富性和完整性,不作破坏,并将其提取为“象”,“象”几乎囊括了个体生理病理的所有要素和变量。中医取象比类的优势就是能够把类别和个别、共性和个性、常态和瞬间恰当地结合起来,做到更为全面、灵动的把握[16]。
法象药理秉承“取象比类”的精华,将药物、人体、天地自然视为一体,用朴素的客观认识加上具备哲学前提的逻辑推理,得出药物的药性功效等信息,是一种以元素形式组合而成的、具有一定生命意义的表达方式,是体现于经验基础上的体悟精神,在忽略某些细节的情况下反而会使得整体的把握更加完全[17]。
法象药理始于宋,盛于金元,到明清成为主流。“法象”与“药理”二词同时出现最早见于北宋皇帝赵佶的著作《圣济经》,书中提出“法象”一词,并专列“药理篇”[18],是中医药领域最早的药理专论,强调“一物具一性,一性具一理”,多从法象的角度探讨药理。
法象药理相关的著作颇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是张志聪的《本草崇原》。其在序中说到:“本五运六气之理,辨草木金石虫鱼禽兽之性,而合人之五脏六腑十二经脉,有寒热升降补泻之治……知其性而用之,则用之有本,神变无方。袭其用而用之,则用之无本,窒碍难通。余故诠释《本经》,阐明药性,端本五运六气之理,解释详备。”他提到阐明药性要参照五运六气,辨明药物的基本性质,知晓药物的药性而后使用,方能用之有本、胸有成竹。书中莲实一条提到:“莲生水中,茎直色青,具风木之象,花红,须黄,房白,子黑,得五运相生之气化,气味甘平。”一味莲实五色俱全,应五行则五行皆入,脾为孤脏,土居中央,以灌四旁。莲实得中土之精气,故主补中;得水火之精气,入心肾,故能养神;得金木之精气,肺主气、肝气升发,故能益气力。百病发生离不开五行的失常,莲实禀五运之气化,故能除百病、健体强身。
古人通过历代实践经验,总结出一个规律,动物治病是“以情治病”,而植物是“以形治病”,即植物入药是以其外在的形态为依据,动物入药是以其生活习性为依据[1]。例如,桑缥峭有产卵多的特点,临床上我们就用来治疗不育不孕证。临床上有选用外形与疾病外在表现相似的动、植物药材来治疗相应疾病的方法,称“以行治行法”;急性荨麻疹的皮损形态类似花瓣,所以在辨证治疗的基础上就可以加用花瓣类药物,如鸡冠花、玫瑰花等,疗效明显增加[19]。董振飞等[20]应用法象用药在临床上使用瓜蒌薤白白酒汤加减治疗美尼尔综合征、半夏泻心汤合交泰丸加减治疗神经衰弱均获得较好疗效。有研究[21]发现落花生的叶具有“昼开夜合”的现象,提出花生叶与自然界阴阳消长的规律同步,可能存在某种共同物质基础,从而研制出花生叶制剂治疗失眠症,疗效显著。另外,纪玉佳[22]以《中华本草》为文献依据,选取药性明确、性状特征描述翔实、临床常用的植物药,分析其药性及药味与功效、原植物属性、药材性状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原植物属性、药材属性可以用来初步判断中药药性和药味。郭兆娟等[23]研究温热药药性与形态学特征相关性,选取114味温热药作为研究对象,结果示法象药理理论与中药的自然属性存在着极大相似。
但应用法象药理时,有时正取其象,有时反取其象,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正取其象的如质感滑利的滑石,中医临床将其视为通淋常用药;芦根、泽泻等植物生于水中则能利水通淋;桑叶霜后采集,沾秋凉故能清肺热而止咳嗽;牡蛎等水生贝壳类动物,得水之阴性,故能益阴潜阳。反取其象的如雪莲花,生于高山之上而不被冻伤,能抗严寒,则知其药性温热,可温经止血;荷叶长于盛夏,知其可耐暑热,可清凉解暑;海金沙为细小孢子,犹如石淋患者尿液中的沙石,临床中反用其为治小便涩痛要药[24]。正确认识法象药理中的正反运用,方能更加准确地遣方用药。但不可回避的是,法象药理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如清代张志聪推演出“皮以治皮,子能明目”的药性理论,但梨皮、桂皮、陈皮并无治疗皮肤病的作用,紫苏子、莱菔子也没有明目的作用。在看待法象药理时,仍要注意在此系统以外存在着对此系统的补充,需要我们挖掘”。
法象药理是以“取象比类”为核心,以“气一元”论为前提,秉承中医“天人合一”的特色,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发展史中,逐渐成熟并应用的理论,其来源于中国古代对世界的朴素认识和细致观察,蕴含着先哲智慧的结晶,以独特的思辨方式阐述中药药性,为临床实践提供理论依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西医与传统医学产生剧烈碰撞,中药取其性味以治病,现代科技应如何用于中药研究还有待讨论。法象药理虽有其正确性,也有尚未完善之处,例如从整体把握药性有时会忽视了局部的药性作用,可能会对治疗产生不利影响。传统医学与西医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很多地方无法完全互相阐释,但其二者互有优势,应当并重并举,共同为人类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