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子的社会功用性音乐美学思想的现实意义

2019-02-22 10:17
宿州学院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孟子美育美学

刘 伟

宿州学院音乐学院,安徽宿州,234000

孟子作为儒家继孔子之后的最主要代表人物,他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和“行仁政”“省刑薄赋”等一系列“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孟子在民权、民生为本的基础上强调音乐教育应该以“仁义道德”为主要美育目标。“闻乐识德”和“众乐乎”两条音乐审美思想贯穿于其音乐美学主张之中,这种音乐德育化全民美育的社会功用性音乐美学思想是其音乐美学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至今日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1 “闻乐识德”的音乐美育思想

美育是美学主要内容之一,它是关于审美与创作美的教育。美育把美学基本理论实施运用于常见的审美活动和创作美之中,“体现了美学的目的、任务、功能。它同德育、智育、体育相互并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构成教育的统一整体,并有特殊的教育实施、教育方法。”[1]正如蔡元培在《美育与人生》一文中指出:“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这由于感情推动力的薄弱。要转弱而为强,转薄而为厚,有待于陶养。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作美育。”孟子所谓的“闻其乐而知其德”就是根据欣赏的音乐判断其仁德性,就是要加强仁德化的音乐美育。

1.1 “仁声”的教化作用

孟子的“仁声”与“仁言”相并列,指的是“仁德的音乐”。如何实现“仁声”“仁言”教育目标?孟子在《滕文公章句上》 论“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庠”是教养的意思,也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素养,和现代意义上的美育、德育、智育、体育等多方面素质一致,是教育的主要目标。“校”是教导人与人按照一定道德规范相处的重要途径,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它具体措施包括“礼”“乐”之教育。“礼”“乐”相融一直以来都是儒家教育思想的最明显的特征。“礼”是华夏文明基因遗传中的一股强大力量,华夏之“礼”维护千百年来社会秩序和社会伦理道德,在孟子看来“礼”教固然重要,但是不如“仁声”更有教化作用,更有引人向善的说服力。“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孟子说,仁德的言论不如仁德的音乐深入人心,善良的政治不如善良的教化得到民心。”[2]103为什么“仁声”能够深入人心,对人的教养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呢?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3],即人们的嘴对于美味可口的食物的欲望,眼睛对于色彩斑斓的渴求,耳朵对于美妙音乐的期盼,鼻子对于芳香的探寻,都是源于人的本性,是一种自我的最天然的反映。孟子强调的是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以及审美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它来源于历史积累以及长期的社会实践、审美实践基础之上。“对于开展美育,促进人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培养健康的审美趣味,提高审美创造美的能力,从而改造社会,美化生活,完善人性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4]。李泽厚提出美的社会性是基元的,它不以人的社会意识而存在,这不言而喻地表明了美育的社会教化意义,也进一步论证了美与社会的辨证关系。作为社会实践产物的“仁声”美育,体现了美育客观性与社会性的有机统一。

1.2 新时代对“仁声”的召唤

孟子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一个国家的文艺创作既能反映其文化素养的高低、文明发达程度的高低,也能反映其国民的道德、风尚、习气的面貌。当前,人民群众呼唤有正能量的音乐作品不断推陈出新,但是由于专业人才缺乏和一些创作者创作乏力等主客观因素造成了优秀的音乐作品的数量满足不了群众需求的困局,而一些低劣的音乐作品却通过“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迅速传播,这对于群众音乐的美育工作是一个挑战。针对这种现状,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艺创作迎来了新的春天,产生了大量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同时,……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在有些作品中,有的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有的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有的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有的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了一些文化‘垃圾’……”[5]一切低俗的艺术作品既与名利的驱动有关,也与艺术创作者的精神追求有关。浮躁、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有悖于艺术创作的科学规律,也会扼杀艺术发展的原动力。音乐是人类最美的语言,也是人类的灵魂,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当前的音乐创作及人民群众的美育工作都应该大力弘扬主旋律、唱响中国梦、讴歌新时代,这即是对那些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音乐作品的抵制,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迫切要求。因此,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时期,“闻乐识德”的音乐美育的社会功用性对于音乐创作及音乐美育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2 “众乐”的群众音乐文化路线

2.1 民权意义上的“众乐”

齐国大臣庄暴告诉孟子“梁王喜欢音乐,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孟子回答道“梁王喜欢音乐当然是一件好事呀。”后来孟子谒见了齐王又聊起来关于音乐的话题。孟子问:“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齐王回答:“不若与人。”接着孟子又问道“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齐王回答:“不若与众。”接着孟子又深入论证了“乐”与“政”的辩证关系。国王必须施仁政、恤民生、顺民意,这样老百姓才能真正的领略音乐的美妙所在,才能获得精神层面上真正意义的快乐,才能在音乐的教化中和谐相处,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的局面。由此可见,孟子的“众乐”思想“在社会政治观点上,他却特别强调人民群众的重要性,有着民主思想的倾向。因之,在音乐上,他能重视当时的民间音乐”[6]。

孟子与齐王的对话尽显了孟子对于民生的重要关切,也袒露了孟子对“众乐”的高度认知。孟子的时代,音乐创作技法十分工整流畅。普通民众虽然在音乐创作方法和技巧上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但是也可通过想象和其他艺术上的审美经历来感受到音乐的魅力,进而体会音乐的美。因此,音乐审美不仅仅是指那些能创作音乐的人才能感受到音乐的美妙,更指的是人们对于欣赏美妙音乐而产生身心上带来的一种精神体验。这种听觉感官上的刺激可以带来其他感官上感受,继而引发人们共有的心理反应。如果普通民众的音乐审美活动不受禁锢,如果加大对审美教育普及、繁荣民间音乐,那么普通民众审美素养就会随之水涨船高,即使不同的人在欣赏同一音乐作品时也会产生相同的精神共鸣。

孟子民权意义上的“众乐”音乐美学思想在一定限度上有别于儒家主体乐教思想。如孔子对鲁国大臣季平子批评其越级音乐活动道:“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由此可见,平民百姓的音乐生活也是钳制于封建礼教之下。“若必欲以礼乐治天下,当如孔子之言,必用韶舞,必放郑声。”[2]98孔子对代表民间音乐的“郑声”的异观以及对封建等级音乐的固执都在一定限度阻碍了“众乐”的实现。“盖孔子之言,为邦之正道;孟子之言,救时之急务,所以不同。”[2]98孔子之道是从维护统治阶级权威和封建礼教权势所出发而枉顾民意的美育观点。如果音乐不合民意即使再高雅的音乐也不能满足人们的美感需求。“乐以和为主,使人闻钟鼓管弦之音而疾首蹙额,则虽奏以咸、英、韶、濩,无补于治也,故孟子告齐王以此,姑正其本而已。”[2]98《咸》《英》《韶》《濩》这样高规格、气势磅礴的音乐,如果背离群众的音乐文化需要也只是海市蜃楼的幻景,倒不如像《郑声》这样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音乐更有历史和现实意义。所以孟子认为,“众乐”体现了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群众对音乐文化的需求,这种维护民权、民生的音乐美育思想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

2.2 以人民为主体的“众乐”

“独乐”不如“人乐”,“少乐”不如“众乐”,以人为本、以民为重的音乐美育观念是建立在孟子民权、民生的治国理政的思想理论体系之上的,体现了音乐美来自社会主体的人,而社会主体的人又推动音乐美进步的逻辑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5]。习近平总书记从人民是需要好的文艺作品、好的文艺作品需要汲取人民智慧、文艺工作要围绕人民三个层面论证了文艺与民众的辩证关系,要求广大的文艺工作者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审美观,坚持社会主义文艺创作路线,正确对待文艺市场化问题等观念,为新时期的文艺工作指明了方向。孟子在对齐王献言的时候就已经对“独乐”提出了批评,王公贵族的八佾之舞仅仅为极少数人服务,是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违背历史潮流的。社会主义文艺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为导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引,才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众乐乎”。

3 “仁声”与“众乐”的共济

美的主观性是个体从内心出发对审美意象的感性认识,是自我的情趣反映。美的客观性指的是美不在于人的感性认识,而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存在的自然和社会的美。以感性的美排斥理性意义下的审美或者说以理性之美否定人的审美主观能动性都有一定的偏颇。就如“仁声”与“众乐”一样,一种是强化思想意识的作用,一种是社会实践之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美。孟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倡导发挥主观能动性,以社会实践的方式完成审美认识从而实现美对人的教化作用,从而改变社会风气,达到和谐相处、其乐融融的大同世界。孟子以为人性本来应该是善良的,每个人都用“仁、义、礼、智、信”五个方面道德来约束自己。既然人们在感官上有相同或相似的理念,那么大家对于音乐审美应该有较为相近的审美趋向。而礼乐之美的体验又会引导人们共同追求“仁、义、礼、智”四德。对于美妙的音乐,人们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相同的共鸣体验,所以审美具有一定程度的共性。有了审美共性就不难做到以德为引领的音乐创造之路,就有可能实现包括德育在内的美育目标,从而从“独乐”走向“众乐”。只有在“仁声”的背景下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众乐”,同样,只有达到“众乐”的目标以后“仁声”才有意义,所以说“仁声”与“众乐”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共济关系。

4 结 语

综上,孟子的社会功用性音乐美学思想核心就在于维护民权、民生,走大众音乐教育路线,维护普通民众音乐美育权力。孟子指出,在音乐创作中把“仁德”思想融入进去,这就要求音乐作品不仅在旋律织体上要符合“仁德”的审美标准,而且要求演奏、演唱上也要体现“仁德”的表演形式。所以孟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音乐本体创作上都有自己的主张,从审美的社会功用角度来说具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意义。这种“以人为本、德育在先”的音乐美学主张符合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治国理政的理念。新时期对包括孟子音乐美学思想在内的一切优秀音乐美学思想再构建的音乐创作更是要求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取向,坚持音乐创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把社会主义道德引入音乐美育发展,对于我国音乐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也一定能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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