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郑洛在明代北部边防中的作用——以《郑襄敏公赤牍》为核心

2019-02-22 09:35
关键词:顺义巡抚边防

韩 帅

(山西师范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郑洛(1530—1600年)是明代隆庆、万历时期的著名边臣,长时间任职北部边镇,先后担任山西巡抚、大同巡抚、宣大总督、经略兼陕西总督等职,在北部边防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郑洛,学界已进行一定的研究,就郑洛在北部边防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的作用进行了探讨[注]如钱萍的《郑洛经略青海抚处番族策略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7年第1期)和《郑洛与〈抚夷纪略〉初探》《青海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田野的《郑洛及其在明蒙关系中的作用》,内蒙古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梁若愚的《明代蒙古人的入边与郑洛的经略》,暨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等。。但是相关研究主要依靠《抚夷纪略》《明经世文编》所收郑洛之奏疏等资料,对于郑洛最重要的著述《郑襄敏公赤牍》[注]《郑襄敏公赤牍》是郑洛与各方来往的书信集,由其长子郑材刊刻于万历三十五年,全书共十九卷,几乎涵盖了郑洛自万历二年担任山西巡抚至其万历二十八年去世的全部时段,内容多是与内阁、各部及督抚司道官员有关边务的书信,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该书现藏于山东大学图书馆,为海内孤本,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且入选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对于此书,笔者撰有《郑洛著〈郑襄敏公赤牍〉的史料价值》一文(待刊),读者可进行参阅。没有留意,因此对郑洛在北部边防中作用的认识尚不够全面和深入。有鉴于此,笔者利用《郑襄敏公赤牍》这一重要文献,谨从三个方面对郑洛在北部边防中的作用进行细致的分析,不当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妥善修筑边防工事

“隆庆和议”之后,明蒙之间达成和解,北边地区进入相对和平状态,明王朝也获得了喘息的机会,北边地区兴起了修筑边防工事的高潮。郑洛对于修筑边防工事颇为积极,在甫任山西巡抚伊始即巡历边关地区,“由原平闹泥至宁武关,由神池、八角至偏头关,由桦林废堡循黄河看太子娘娘滩……仍由旧路回偏关,至水泉营,以市场所在循崖攀岭,遍视边墙”,将边关险隘巡视一周,并且“行各道、将于诸边工估计夫匠及钱粮支用,定以限期,次第修举”[1]卷1,与政府,将应修之边防工事加紧修理。在调任大同巡抚之后,郑洛仍旧主张修筑边防工事,认为修边有诸多益处,“于零骑则以墙阻,大举则我先可知,便于堵截,即彼深入而坚壁清野,便无能掳掠”[1]卷1,与政府(二),具有良好的防御效果。大同一镇应修工程巨大,“原议边工五百三十三里”,如此大规模工程的修筑,所需费用较多,经费不足,郑洛积极向朝廷争取,“应用钱粮原议分限续发,除修过四城先已支销,即今所存止有万余,不敷招买,故敢谬妄请乞,伏望轸念边计,特允早发”[1]卷1,与户兵二部,希望朝廷早拨经费,将工程完成。郑洛在给友人的信中称:“二年以来得墙完百五十里,台完二百余座,俟之三年可成。”[1]卷2,与廖春泉中丞可见边防工程在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后来,郑洛在青海地区担任经略之时,也主张修筑边防工事来保护番族,其称:“诸番告求筑堡,以防仇虏,情极恳切,亦可以见其归附之诚,已与石宪使细商……非得此则诸番不安。”[1]卷16,与贾西池中丞要求地方抚道答应番族的请求,为番族修筑城堡。

事实上,郑洛修筑边工颇有成效,在明代文献中,屡有郑洛修边及其业绩之记载。例如,《明神宗实录》记载:“兵部覆郑洛题,本镇北东路边垣城堡俱已修葺完固。”[2]3088显示出郑洛已将大同北东路边工修筑完成。《明神宗实录》又记载:“以边工完,赏总督郑洛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2]3233说明郑洛因完成边工而受到朝廷的嘉奖。王士琦所著《三云筹俎考》记载:“万历初,更筑大边五百六十余里……绸缪益备。”[3]332这“大边五百六十余里”的工程,与前文郑洛所言“边工五百三十三里”大致不差,应该主要是郑洛的业绩。郑洛修筑边防工事,不是急于求成,而是循序渐进,并且体恤士兵的劳苦,因此,他在任时期虽然边工修筑很多,但并没有引起士兵的不满,甚或导致兵变。郑洛在修筑大同边工时称:“洛于是役今且示之以佚道,行粮、盐菜如数时给以资日用,暑雨风寒即得歇止以示休息,月饷无除、剥削有禁以示体恤。”[1]卷1,与政府(二)该发给士兵的工资、修工津贴按时发放,天气异常即令士卒带薪休息,充分保障士兵的权益。郑洛又称:“每一路立一药局,每一工立一茶厂……修工军士因是恩恤鼓舞,但见万杵腾欢,子来趍事。”[1]卷2,与政府并兵部为士卒提供茶饮以及必备的药品,提高了士兵修边的积极性。

在明代历史上,屡有因修筑边工而发生兵变之事,大同镇在嘉靖朝就曾因参将贾鉴修边严苛而引发兵变。[4]263在郑洛就任之前将官却仍不知爱护修边士卒,所以郑洛称:“往年将官督工,以节省为才力,不顾军士之饥饿,以催并为能干,不恤军士之艰辛,或克减钱粮,或严行逼迫”,以致士卒逃散,军心尽失。郑洛在修边时则特意叮嘱将官:“方今日长天暑,正午之时亦须放工,使军士养其精锐……又无得无故鞭笞,令其苦楚不堪。”[1]卷2,与刘遂宇兴平希望将领们能善待士卒。郑洛升任宣大总督之后,更关心修边士兵的状况,在陕西灵州因修边发生兵变时,他赶忙告诫大同巡抚:“工程峰起,将官只顾一时门面,不思人情,军士既造什物,又修工程,身无完肤,肩无息期……烦翁细侦密嘱各道,阴行将领,一应工作少示宽恤,下妥群情。”[1]卷4,与贾春宇中丞希望地方文武能照顾到士兵的情绪,不要只顾赶工期而引发士兵的不满。郑洛还特意给兵部尚书写信:“边工修守当急,乃末流之弊反为文武将吏自炫张本,至使士卒向隅,漫不知恤……不肖因行三镇力为禁止,一时人心乃定……边方之事人和、地利均重。”[1]卷4,与梁鸣泉大司马在郑洛看来,“人和”与“地利”同等重要,换句话说,修边士兵的情绪与修筑的边防工事是同等重要的,这是郑洛高于同时代人的认识,也是其完成边工而没有引起不满的重要原因。

二、恩威并用维持明蒙贡市

郑洛对于明蒙贡市持赞成态度,也是“隆庆和议”的推动者之一。早在隆庆五年地方诸臣讨论“隆庆和议”相关事宜时,时任怀隆兵备道臣的郑洛,即态度鲜明地站在宣大总督王崇古一边,称:“诸士无先生远识,临事至首鼠两端,非夫也。先生忠义动天地,不佞当以死从。”[5]138支持与蒙古开展贡市。而在郑洛担任宣大总督之后,更是恩威并用地维持着贡市的运行,一方面不畏繁琐地与蒙古各部周旋,有时甚至采取调兵遣将、军事打击的手段,用坚定不屈的态度维护着贡市的运行;另一方面则又注意满足蒙古各部的需求,考虑其难处,使蒙古各部甘心与明朝开展互市。

“隆庆和议”时,明蒙双方制定了一些规矩、条约,这些规矩、条约约束着双方的行为。[5]411若蒙古各部违背条约,要按照约法进行罚处,但是因循日久,规矩常不能坚持。郑洛在主持贡市时即按照规矩办事,就任之初敢于拒绝蒙古各部不合理的要求,“老酋回巢之日,群虏伙至,虚张声势,哄然陈乞,都不殊新立规矩者,不肖一力担当,终不滥从”[1]卷3,与王疏菴大冢宰,没有增加朝廷的抚赏费用。郑洛坚持对违规的蒙古部落进行实际罚处,“东酋满五大等同在张家口市场眺首就罚,罚过头畜四百九十余头匹,俱已进边,且华夷万众环睹,贼夷银定傥不浪已钻刀说誓,以前罚处未有若是章章赫列者”[1]卷3,与政府,严格、认真地执行约法,使犯顺部落得到惩戒。即使蒙古首领说情,郑洛仍坚持原则,“三娘子差使为安兔台吉免未尽之罚,辞涉背谬,不佞以法语谕之,此酋应贡马匹却之不受,且谕之毋多言,受罚则准贡准市,不则罢之。”[1]卷4,与萧岳峰中丞郑洛对兵部尚书称:“每见讨赏夷酋恣情桀骜,同事者教以容忍以柔远人,不肖心窃不然,故时时以口舌折冲,裁其无赖。”[1]卷7,与王继津大司马他不畏繁琐地与蒙古各部讨价还价,打消其非分之想。

郑洛制约蒙古各部的得力手段是市赏,其称:“段柰之事,惟慎我边防,断其市赏,其横索毫不可给。”[1]卷8,与萧岳峰中丞态度坚定地断绝犯顺部落之市赏,最终段柰不得不接受罚处,“夷人俯首就罚,且罚头畜至三百余,可谓尽法,即有司之治百姓不能如此。”[1]卷10,与麻西泉总兵即使是内地官府处罚百姓也不过如此。对于敢于犯顺作乱的部落,郑洛不惜调兵遣将,以达到震慑的效果,其称:“摆腰于新平率众要挟,希图重赏……小酋骄玩,渐不可长,于廿三日已发掖兵相机行事,以张吾军,且露牌宣谕兹酋,计当速遁,若仍敢执迷,当大为一惩。”[1]卷9,与王柱石侍御郑洛在给巡抚许守谦的信中也称:“狡夷入犯必剿,何啻三令五申……惟台下力绝其赏,厉兵待之,傥再入寇,使之只骑不返。”[1]卷9,与许益斋中丞希望巡抚采取强硬态度,严兵以待,如果蒙古部落再敢入边,就将其歼灭。

郑洛一方面用“威”,而另一方面则善于施恩用惠,笼络蒙古各部首领,考虑到蒙古各部的需求和难处,使蒙古各部愿意与明朝开展贡市。在处罚违规部落时,郑洛称:“顺义先已差人,恰酋极为着力,疏内必须归功,以全老酋之体”[1]卷3,与政府,充分肯定了顺义王俺答汗的作用,以使其有获得朝廷奖赏的机会。在顺义王俺答汗死后,其妻三娘子成为蒙古右翼实权人物,郑洛主张笼络三娘子,希望朝廷能够按照赏赐顺义王的规格来赏赐三娘子,因为在未确定继任顺义王的情况下,进贡物品是三娘子提供的,理应给予三娘子相应的优待。而对于其他蒙古首领,郑洛也采取积极拉拢的态度,在黄台吉嗣封顺义王之时,郑洛称:“封王敕赏行且至……如黄酋足疾未愈,难以远来,不必强之,即差官往封尤甚便也。”[1]卷5,与胡顺菴中丞黄台吉若不能到边受封,明朝就派官员前往封赏,也充分考虑到了黄台吉的不便。

明、蒙在甘肃地区发生冲突之后,朝廷派遣郑洛经略七镇兼督陕西军务。郑洛抵达之后,即采取禁止蒙古各部假道甘肃进入青海、驱逐顺义王“回巢”的策略,但是在交涉中,郑洛也体会到蒙古顺义王的难处,称:“虏王无他辞说,惟认罪求去,但塞草尽枯,胡马瘦弱,欲归不得,又见卜酋被创,畏我复乘,欲归不敢。今遣使往来乞哀求宽限耳,且谓须讲明乃归,不则恐回巢之日宣大又将罚处。”[1]卷12,与萧岳峰制府顺义王扯力克担心受到明军的袭击,而蒙古马匹又较为瘦弱、不利远行,还担心回到宣大边外会遭到明朝的罚处,处在两难之中,其要求只不过是宽限一些时间,好做返程之准备。郑洛对此没有强人所难,体现了他“用惠”的原则。

郑洛坦言其维持贡市的方针是恩威两用,他曾对宣府巡抚张佳胤称:“被执夷人既已罚处,恐难诛戮,若罚来头畜……但力量可为、酋首可受,即坚意主持,另作局面,恩威俱在,我不失也。”[1]卷3,与张居来中丞对于抓到的违规蒙古各部之人,不好将其杀掉,但是对于处罚来的牲畜,就要尽可能地坚持约法,这样有恩、有威,才不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郑洛也曾对同僚萧大亨称:“中国抚款贡之夷,要使恩威把柄常在于我,若使虏要挟而得赏,则赏不知恩,若我忿疾于顽而用威,则威不起畏。”[1]卷10,与萧岳峰制府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三、传授边务经验

郑洛从隆庆元年担任怀隆兵备道员,至万历二十年退居林野,除丁忧之外,有二十余年的时间任职北部边镇,对于边镇之幽微、蒙古各部之情形可谓十分熟络,可以说是那个时代具有丰富边务经验的“老”臣。在很多时候,郑洛扮演了一个边防知识传授者的角色。这些经验的获得者既有中央部院之官员、相邻边镇的同事,也有下属的抚、道官员。中央部院官员在覆奏时自然可从郑洛的经验中获益,而同事及下属官员有些在日后也成为朝廷重臣,为北部边防作出了重要贡献。

早在郑洛担任大同巡抚时,礼部尚书徐学谟就曾向其请教:“该司不谙夷语……其所谓刀儿计禅与反鬼骨,二名孰尊?并乞裁示。”[6]639礼部司属官员不懂得边方民族语言,希望郑洛能够给予解答。而在担任宣大总督后,郑洛与蒙古打交道更多,经验更为丰富,其给兵部尚书的回信称:“虏王送马执政、本兵,节年故事也,伏劳疏请并以寓书虏王格式下询,仰见台慈柔远之意。军门寓书书衔不名,以顺义、忠顺夫人并称,各加钦奉字……回答马匹例以四弊,不肖《谕虏俗言》二册皆连年与虏王相往复者,谬呈台览。”[1]卷8,与王舂陵大司马顺义王送给内阁及兵部尚书马匹是每年的惯例,而兵部尚书(可能是新任的缘故)却不知道给蒙古顺义王回书的格式、套语,不得不请教郑洛这样的老成边臣,郑洛遂将其《谕虏俗言》送给兵部尚书作为参考。中央部院官员的不耻下问以及郑洛的回答均显示出郑洛所拥有的边务经验的重要价值。

相邻边镇的官员也时常就相关问题向郑洛请教。例如,郑洛曾给蓟辽总督张佳胤回信称:“敝镇赃罚绝鲜,老公祖所知,不佞于此事付之罔问,其积贮在库者亦凭抚按稽查,惟阅操行赏及时有赏功,应正用者则行文动支,任所司登报,惟不交际私用而已,承问敬复不尽。”[1]卷7,与张居来制府总督名下的赃罚银两很少,郑洛告诉张佳胤自己只是作为操赏及功赏之用,如果没有用来交际私用,就不会引起非议。看得出来,张佳胤对于赃罚银两的用度不甚知晓,所以才向郑洛讨教。郑洛曾向担任延绥巡抚的同乡王汝梅传授边防“心法”:“吾辈身寄封疆,自图忠悃,所守者理,所恃者心,心所未安不为,理所当行不惑,而又持之以镇重,稽之于舆情,因事相机,随俗絜矩,安攘尽矣。”[1]卷4,与王肖岩巡抚强调内心不安之事不要去做,理所应当之事断然去做,稳定而不张皇、参酌舆论而又相机行事,就能确保边镇的安定。郑洛也曾给宁夏巡抚张九一回信,称:“抚夷全在要耐烦,日对夷酋,恩威皆自我出,则夷人感服,不佞十年抚虏,率遵此道,若恶其犬羊也,而付托于人,即夷人有不达之情,下官有狥虏之事矣。”[1]卷5,与张周田巡抚郑洛透露自己的“抚夷”经验是亲自与蒙古诸部打交道,获得蒙古诸部的信任与理解,而不是委托给下属,委托给下属就难以获得实情,且使得下属妄为,这些经验对于新任巡抚的张九一来说肯定是有益的。

对于下属抚、道官员,郑洛更是循循善诱,使他们熟悉边镇常规,不致做出不合理的举动。郑洛曾告诫辖下巡抚:“大率吾辈身任封疆,要定见定力,未可随人笑哭……地方太平无事,于时只宜率尔旧章,秉实心、干实事。”[1]卷5郑洛教育属下兵备官员:“封疆之臣,功绩在实不在多,顷闻有虚报者,若阅出则愧死矣……大都吾辈作男子须脚跟着实地,乃免后艰。”[1]卷4,与邓玉洲兵备郑洛还指导下属兵备官员如何处理具体事务:“夷人割去马尾,该道岂容付之不问?岂可不关白军门……公初到,尚当详审节年抚夷事体,其守备官之才干能否抚夷,得法与否当一廉之,未可全听其说。”[1]卷6,与大同兵备作为一方的兵备官员,不应该不过问“夷人”割去马尾之事,也不应该不告诉总督军门,初来乍到,要慢慢熟悉抚夷惯例才行。

甚至在卸任之后,郑洛仍然回应着他人对于边务的关切。郑洛经略青海的策略是维持贡市,促使顺义王东归,如果跟蒙古各部全面开战,明朝在西北地区将会一败涂地、难以收拾。徐三畏担任了八年的甘肃巡抚、四年的陕西三边总督,是郑洛的儿女亲家,其在西北地区的任职很难说没有受到郑洛的影响。晚明在辽东大放异彩的熊廷弼,曾任保定府推官,而郑洛正是保定人氏,熊廷弼即曾向郑洛讨教军旅之事,郑洛答称:“明公为不佞赋考槃,敢不拜命,为不佞赋六月也,不佞其何敢承?不佞少也犹不如人,人老矣,岂能复谈跃马之事乎……虽废在田野,固老臣也,岂独无谋野之思、杞人之虑乎?”[1]卷19,与熊芝冈司理郑洛不敢接受熊廷弼对其军功的颂扬,也不太想谈兵事,但是作为休致的老臣还是忧心国事的。从此信我们看不出郑洛向熊廷弼传授了怎样的边务经验,但至少说明熊廷弼渴望能从郑洛那儿得到一些边防知识。日后,熊廷弼在辽东的功绩是有目共睹的。

综上所述,郑洛在隆庆、万历时期的北部边防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隆庆五年“隆庆和议”达成,一直到万历二十年郑洛卸任经略七镇军务,明朝与蒙古在二十年的时间内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冲突,北部边疆处在相对安定的状态之中。郑洛除丁忧的三年之外,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更是有十年的时间亲自主持明蒙贡市,其对于明代北部边防的贡献是值得肯定的。值得指出的是,在阁部循例推升郑洛担任协理京营戎政兵部尚书这一闲职之时,万历皇帝颇不以为然,称:“郑洛在边镇节省钱粮,是好官,边上该用他,如何推他京营,放在闲散?”[7]447结果又延长了郑洛数年的宣大总督任期。“好官”的评价,在那个时代已经是一个极佳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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