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炳杰,曹锦锦
(石家庄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5)
一般而言,“人际传播是发生在个体之间的,使用言语和非言语讯息进行意义的交流和理解,经过谈话与倾听的行动、互动、互融或共融的协商过程,所建构出来的反映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带有交往、沟通、对话行为特征的合作关系”[1]。简言之,人际传播是个体之间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工具进行讯息及意义传播的互动关系与过程,人际传播关系中的个体、媒介、讯息等要素构建了一个动态的场域。长久以来,由于讯息传播媒介在人际传播场域格局中的工具性功能而受到研究者的忽视。随着互联网及移动传播信息技术的普及,社交媒体时代的人际传播场域出现了一些革命性的变革,众多研究者聚焦于互联网及社交媒体等媒介工具对人际关系建构的影响,呈现出“新媒体人际传播研究从微观人际传播向社会、政治传播领域拓展和深化的趋势,凸显出新媒体人际传播在个人和社会、政治间所发挥的桥接作用”[2]。然而,社交媒体平台对依托其而存在的人际传播场域格局的颠覆性重构问题依然受到学界不应有的忽视。刘磊、陈红等虽敏锐地觉察到新媒体作为影响人际传播的“第三者力量”,使得“人际关系中掺杂了越来越多刻意加工、刺激诱导成分,逐渐背离了自觉、本能的原始传播动机”[3],但稍显遗憾的是,并未沿此理路进行纵深的挖掘,进而给予理论上的回应,遂成为本文以媒介环境学视角切入,探讨社交平台作为“第三者力量”对人际传播场域格局颠覆性重构问题的重要契机。
人际传播与人类整体的信息传播系统同步,经历了口语、文字、印刷、电子及数字媒介传播阶段。最初的口语传播阶段,以声音为媒介,受声波的限制,人际传播的双方必须同时段处于近距离的空间内;而文字、印刷媒介出现之后,人际之间的信息传播突破了空间距离束缚,实现了错位时间沟通与互动的人际传播;与印刷媒介相比,电子媒介信息传播的特点在于信息传播的加速度,同时实现了空间与时间双重维度人际信息传播的突破。此三者人际之间信息传播的介质,对于人际传播关系的内在结构,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信息传播媒介只是作为人际之间信息传播的工具性存在,虽对人际传播存在或时间或空间的偏向性影响,但并未参与人际传播内在结构的权利分配,人际传播场域本身仍然是一个独立自为的存在,是一个自我封闭的时空结构。口语传播时代,人际传播双方借助自然声波实现信息传递,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时代虽加入邮差与电报或电话公司的因素,但信息内容仍局限在人际互动双方内部进行相对封闭的线性传输,而媒介主体作为第三方因素,由于其生存与发展的运行机制源于功能性服务的收费,所以不存在存储或窥探人际传播的信息内容的动机。概而言之,社交媒体平台之前的人际传播具有时空闭合性、自为独立性、场域内部权利格局单一性的特征,属于人际传播主体双方的私人空间。
随着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移动互联网以及手机等职能终端的普及,加之各类具有定位功能的传感器的植入,“2018年,社交应用移动化、全民化趋势进一步增强,是网民消费碎片化时间的主要渠道”[4]。人们基本把包括自己人际关系在内的所有社会关系整体移入社交媒体平台,人际传播关系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社交产业链的核心要素,“社交+”成为数字资本主义产业的核心营销模式,以社交平台为支撑,广告、短视频、电商、游戏、网络教育及移动支付等领域实现了对传统封闭性人际传播场域的殖民。换言之,受资本掌控的社交媒体不仅为个体的人际传播提供信息互动的平台,而且具有监控与存储人际传播主体及其人际关系信息的功能,并成功地将人际传播关系纳入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之内,作为“第三者力量”的社交平台彻底颠覆了传统人际传播场域的时空结构、自为存在属性,并重构了传统人际传播结构的内在权利格局。
“从本质上说,空间代表着某种秩序。”[5]23新的时空逻辑即代表着新的秩序结构,即各要素间位置与关系的重新整合。重新阐释人际传播的时空结构,实质上是重新认识人际传播场域的结构与格局,即重新认识人际传播场域内各要素之间的位置与关系。移动通信及社交媒体技术的发展开辟出一个跨越地理空间的技术性空间①“技术性空间”指的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以数学运算逻辑的存储空间。,“具有自如的跨空间性(任意地穿梭于感觉空间、地域空间、私人空间、身份空间、经济空间、交往空间等各种各样的空间形式之间)”[5]176。对人际交往空间而言,具有“混合空间”“流动空间”的双重属性,并形塑着人际交往主体对自我具身性在场的时空认知与体验。
1.数字空间与真实空间的混合
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通过将移动智能终端与具有定位功能的各类传感器相嫁接,所建构的社交平台,如Facebook、Twitter及微信与微博客等勾连了现实空间与数字空间,实现了二者的对接与融合,建构了人际交往的“混合空间”。埃文斯(Leighton Evans)和迈克尔(Michael Saker)直接把“混合空间”界定为社交网络链接物理空间的一种功能。[6]4对借助社交平台进行人际间信息沟通的个体而言,双方的人际交往信息汇集于社交网络平台,而双方的身体又处在各自的物理场所之中,这样,人的精神虽游离于身体所在的现实空间,却沉浸于社交平台所构建的人间交往的虚拟场景之中,造成了社交媒体用户在进行人际沟通时,既存在于身体所在现实空间,又存在于社交平台的数字空间之中,进而形成人际传播主体双方既存在于真实空间,同时又共同存在于虚拟空间的悖相状态,造成了社交媒体时代人际传播虚拟共处与空间翻倍的“混合空间”结构。
2.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混合
埃文斯和迈克尔提出的“混合空间”突出了其勾连现实空间与数字空间的功能,却忽视了社交媒体平台对传统人际交往空间封闭性与私人性的颠覆。社交媒体平台不同于传统人际沟通媒介的重要特征之一表现在:它不仅具有信息的传输功能,同时还具有信息存储功能,即借助于社交平台的人际信息互动活动,信息不仅在人际传播主体之间传播,同时被社交平台获取并存储,换言之,人际沟通双方之间信息互动的封闭性被打破,完全开放于作为公共性空间的社交平台封闭于两人之间的信息互动所构建的私人性交往空间,成为嵌入在社交平台这一公共性空间的开放性存在。发生于趣缘群体内部的两人之间的沟通信息除了被社交平台获知并存储之外,对群体内其他成员亦同样是开放的,如发生在微信群内两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样被群内其他成员所获知,微博客以及Twitter上两者之间的沟通信息理论上对平台的所有用户都是开放的,原本线性的封闭人际交往由于“第三者力量”社交平台的勾连成为了相互交叉的和网络状的开放性存在。概而言之,社交平台作为“第三者力量”同时实现了真实空间与数字虚拟空间以及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勾连与混融。
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把网络社会所产生的新的空间逻辑界定为“流动空间”,用以指称“通过流动而运作的共享时间之社会实践的物质组织”[7]505,含有流动、共享时间和物质组织三个核心要素。“流动空间”强调的是网络社会的空间逻辑对于流动的支撑,突出的是空间内各要素的流动。而作为网络社会子系统的社交平台内的人际传播之于卡斯特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前所提出的“流动空间”,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在移动智能终端与定位功能的传感器基础上架构的社交媒体平台,不仅仅是资本、信息与技术的流动,还含有具体人际交往过程中因社交主体自身位置的移动所产生的空间流动的感知。
更为重要的变革源于对共时性依赖的减弱。社交平台之前,人际间流畅的信息互动依赖于共时性的约定(印刷媒介除外),面对面的口语交际以及电话包括初期单纯的移动电话,人际间信息传播依赖于共时性互动,一人不在场或一人不在线,人际交往皆不能完成。而具有存储功能的社交平台及移动智能终端使得延迟回应成为了可能。与印刷媒介时代远距离依靠信件的人际传播因承载信息的物质载体在空间中传输造成的时间上延迟不同,社交平台之中人际间信息的延迟回应更多的是由于人际交主体的个人缘由所造成的,或者是由于人际交往的一方未及时发现信息造成延迟互动,亦或是一方为构思更加合理的回复而故意延迟回复,甚而,亦可能出现一方缺少与另一方沟通的意愿而故意不回复对方的信息,社交平台成为人际传播主体双方之间的一个缓冲区,此诸种情形在一定程度上亦改变了人际传播关系本身的一些内在属性与特征(后文详述)。
质言之,共时性与固定场所对社交媒体时代的人际交往基本处于缺场的状态,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谓的时空缺场并不是时空真正的消失,而是指固化的时空对于社交媒体中的人际传播结构与秩序的支撑性已降低到几近消失的程度。借用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的比喻,数字媒介通讯技术将传统人际交往空间中固化的空间结构“液化”并使之与时间之流汇融,形塑为人际交往的“流动空间”。
媒介技术架构的社交平台重构了人际交往的时空结构,同样形塑着人际传播行为主体在此结构中的存在方式。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之媒介是人之延伸的观念在社交媒体时代继续得到了印证,不单是人之感官的延伸,同样还延伸了人之所处的空间。前社交媒体时代,人际交往主体的在场即是在自己所处的物理场所,信息传播媒介只是比较纯粹的讯息传输的介质,其构建情境辅助性作用较弱。社交媒体为人际交往的双方真正假设了一个“舞台”,加之时空结构的改变,遂改变了交往主体的在场方式。
一般而言,在场被定义为“通过传播媒介对于他者的感知,这种感知中的他者分为两类:一种是他人,即感觉和他人同处于一个场域中;一种是情境,即纵使身处不同空间但仍然感觉身临其境”[8]。换言之,“‘在场’既包含了主体的‘在’,也意指向构成环境和事件的特定空间……便是存在于技术构成的世界中”[9],而“具身性空间是我自身在此的方式,具身性在场的空间意味着我们各自在其中经验到我们具身性的生存”[10],包含行动的空间、情绪的空间与知觉的空间三个维度。对于嵌入在社交平台的人际交往空间而言,行动的空间偏向于人际交往主体所处的物理空间,借助移动智能终端,个体所处的物理空间变动不居,可以是固定的地方,亦可以是流动的空间,是物理肉身的在场;情绪空间偏向于人际交往主体的情绪所渲染的区域与范围,沉浸于社交平台架构的人际交往空间中的个体借助语气词、声音语调及各种表情符号对虚拟空间予以情绪的渲染,使其成为人际交往主体情绪的媒介延伸与空间表征;知觉的空间反映的是人际交往主体借助自我之触觉、听觉及视觉所觉知的自身在场的空间范围,使得自我的行动空间与情绪空间即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实现了勾连与混融,此种意义上,主体的情绪与知觉成为勾连不同空间的媒介。
质言之,资本与移动互联、可穿戴设备、全息影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技术的联姻所架构的社交平台,经由人际交往主体的行动、情绪与知觉参与渲染所构设的人际交往情境,勾连了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以交往主体的身体及其行动消弭了二者之间的界限,实现了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重叠,并形塑了人际交往主体之具身性在场的感知,同时重塑了人际传播的关系结构与属性。
作为资本与媒介通讯技术耦合的产物,社交平台集信息传播媒介与立体性空间于一体,成为人际交往结构中的“第三者力量”,不仅形塑了人际交往的外在时空结构,同时还重置了人际交往的自为存在属性及其内部的关系结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借助自然媒介的面对面的人际交往,身体姿势、面部表情、音调变化以及言语内容共同作为构建人际交往情境的讯息传播媒介,多种媒介融合于人际交往此时此地的时空结构之中,而印刷媒介与电子媒介皆为单一性的信息符码的传播介质,换言之,数字化技术之前的人际沟通介质只能传输单一的信息符码,比如,声波只能传播声音,印刷媒介只能传递文字,电波要么传播文字符码(电报)或者只能传输声音(电话),而不能同时混融。而建基于数字化技术之上的社交媒体则可以把所有的信息编码为数字1与0,在网络内以光速传输,在终端再还原为信息本身,或文字、或声音亦或文字与声音及图像混融的视频。新近上线的“超高效率的次世代即时通讯工具”子弹短信在现有社交软件的基础上,实现了同时发送语音和语音实时转化成文字的功能,加之可穿戴技术及虚拟现实技术的快速更新与普及,可以使人际交往的主体双方深度沉浸于多种媒介所建构的虚拟交往情境中。脱离了各自肉身所在的场所,物理时空在人际交往诸要素中的权重正在大幅减弱。
前社交平台的人际交往依赖线性的传播媒介,以熟人之间的信息互动为主,而依托社交平台的人际沟通是嵌入网络媒介中的个人之间的交往,脱离了各自肉身所在的场所,物理时空在人际交往诸要素中的权重正在大幅减弱,除地缘、血缘及工作关系的熟人间人际交往之外,跨越物理时空并建立在兴趣爱好基础之上的陌生人之间的趣缘群体,如驴友群、病友群、游戏玩家群等,成为社交平台内的重要内容,亦成为个体人际关系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注熟人社交的微信朋友圈已被越来越多未曾谋面或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渗入,而以“总有新奇在身边”为口号、基于地理位置、专注于陌生人社交的移动社交应用陌陌,2018年6月份的月活用户达1.08亿,此时,人际交往的动机已不止于某种明确的目的,而是源于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符码化的自我的心理与情感需求,即社交本身即是目的,进而数字化技术勾连的人际交往重构了自我对于亲密与孤独的内在感知。
社会学教授雪莉·特克(Sherry Turkle)在分析大量的调查访谈等经验性材料的基础上,指出:“当用技术来组织建构亲密关系时,人际关系被简化成单单的联系,接下来,简单的联系被重新定义为亲密。换言之,网络亲密不知不觉地滑向网络疏离。”[11]16也就是说,在以互联网为主体的媒介通信技术使得人们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容易和紧密的情况下,并没有让人们产生亲密感,而是带来了情感上的疏离,即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群体性孤独”。
依照形象互动论者的观点,人际交往是以符号的运用与解释为中介的,本就具有角色扮演的成分,与戈夫曼(Erving Goffman)把物化的舞台设备及个体的性别、种族特征与职位等作为个体角色扮演的“前台”不同,社交媒体是纯粹技术化的人际互动的平台,人际交往的个体以象征性符码形式存在于平台之内,而自己的物理肉身则居于屏幕之后。在这一技术化“前台”中,人们的性别、身份与种族特征将隐身幕后,并不在前台出现。
作为人际交往发生地的前台完全依赖于双方所发出的数字化符号媒介所建构。发生于社交平台的熟人及其陌生人之间的人际传播行为,双方借助平台的跨时空特性及其延迟回复的功能,在具体互动过程中“少不了表演的成分,人们可以努力控制交流的节奏,精心遣词造句,把交流推向自己期待的方向”[12]。另外,社交媒体中还植入了一些如微信红包类的游戏应用以及一些商家依托社交媒体建构的如团购、投票之类的社交游戏,所以乔·拉多夫(Jon Radoff)直言,社交媒体也是游戏[13]153。人际传播场景直接演变为一种游戏场景,游戏场景对于人的注意力的吸引及其紧张的节奏感可以有效避免社交过程中的涣散性。无疑,在人际传播关系中引入游戏性要素,可以增强交往主体在虚拟空间中的在场感并使之沉浸其中,在一定程度上,游戏场景中的人际交往已经演变为一种社交性游戏。
质言之,如彭兰教授所指出的社交媒体用户对“多角色游戏扮演”式自我形象管理的沉迷、对微信红包游戏的迷恋以及受到人际传播群落里各类投票游戏的绑架,皆为人际传播游戏化的突出表征,于是“人际关系中掺杂了越来越多刻意加工、刺激诱导成分,逐渐背离了自觉、本能的原始传播动机,场景正被当作可被捕捉、可加利用资源用以提升传播效果、创造商机可能”[3]40-42,遂形塑了人际传播关系商品化的特征。
一般而言,“商品化指的是将使用价值转换为交换价值的过程,即将价值由其满足个人和社会需求的能力确定的产品转化为价值由其市场价格设定的产品”[14]169。为了论述之方便,对人际传播关系的商品化,下文主要从人际传播主体以及人际传播关系行为与内容的商品化两个层面予以展开。
1.人际传播主体即用户的商品化
人际传播主体即用户的商品化主要体现为两个维度。其一,社交媒体时代,借助媒体平台进行人际传播的主体,其使用媒体的行为具有生产与消费混融的特征,即UGC(用户生产内容)。作为“产消者(prosumers)”,人际传播主体的注意力仍然是广告商青睐的商品,被社交媒体平台予以二次贩卖,成为社交媒体平台重要的盈利源之一,也是大众传播时代,斯迈兹(Smythe)重点分析的受众商品化在社交媒体时代的延续;其二,人际传播主体的商品化体现为人际传播主体个人信息的商品化,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大数据时代,个体在媒体平台的一切行为与痕迹以数据的形式被搜集、存储与分析,并被建构为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信息,被售卖给相应的广告商,成为分众传播与精准营销的基础,也是道克·西尔斯(Doc Searls)宣称意向经济取代传统注意力经济的重要依据。
2.人际传播行为的商品化
“回归劳动”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认为,人的信息传播行为,尤其是在用户生产内容的社交媒体时代,人际传播主体的人际之间的信息沟通行为即是建立在媒体平台的使用基础之上,同时对媒体平台而言是一种建构与生产,换言之,社交媒体平台的存续及资本的盈利与积累是建立在人际传播主体即用户的人际交往基础之上的。显而易见,人际传播主体在人际间的信息传播行为同样具有劳动的属性,成为“平台资本主义”的核心商品。如朋友间“集赞”获取商家优惠券、美团外卖、滴滴、嘀嗒等平台用户朋友间的分享优惠券以及拼多多盛行的朋友帮忙砍价等人际传播行为,皆是商品化的典型个案,还有微信朋友圈中日益增多的微商等诸多商品化形式,不一而足。
需要指出的是,在前社交媒体时代,同样不乏以商业为目的的人际交往,其权利格局限于人际交往主体的内部,但只有依托社交平台的人际传播关系从主体到内容乃至于关系本身出现了完全商品化的特性,且成为社交平台的核心资源,换言之,嵌入社交平台的人际传播关系具有了资本的属性,成为平台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重要源泉。与前社交媒体时代的人际交往相比,社交平台作为“第三者力量”重构了人际交往的权利格局。
前社交媒体时代,传播媒介只是人际交往主体进行讯息交换的工具与介质,传播媒介并不参与人际传播关系间的利益分配,换言之,传播媒介在人际传播关系之中,只是个具有架构性功能的附属存在,人际传播关系间的权利格局取决于人际交往主体双方的力量博弈及各自所处的位置。而以数字化媒介技术为基础且受到媒介资本掌控的媒介平台,不仅为人际传播起到架构性的支撑作用,同样因其对规则的掌控,使媒介资本借助社交平台实现了对平台内人际传播的监控与殖民。
“最彻底的监督控制就是不在场。”[15]358作为社交平台的所有者及其规则的制定者,作为隐形于社交平台幕后的第三者力量,媒介资本及其代理人掌控社交平台的整体运行,实现了对社交平台内人际交往信息及社交主体的全景监控,使其得以在人际传播场域中居于支配性的位置,媒介资本及其代理人借助其控制的社交平台,全景监控、记录、存储着用户间的一切人际交往信息,即用户在彼此之间信息传播过程中所留存的一切痕迹,都成为媒介资本分析用户偏好、进而定向传播的免费资源,此时,在现有媒介制度下,个体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部分地丧失了对自己及其人际传播信息的自主权,免费让渡自己的个人信息主权成为用户进入并使用社交平台的基本条件。
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主要的维系自身人际交往关系结构的主导媒介,并攫取了用户大部分的闲暇时间,成为对媒介资本实现剩余价值的“认知盈余”,加之社交平台对公共与私人、虚拟与现实空间的勾连,媒介资本借助社交平台成功实现了对嵌入其内的人际传播场域的殖民。
质言之,媒介资本及其代理人借助社交平台植入到人际传播场域内部,从而打破了前社交媒体时代人际传播场域权利格局的平衡,成为人际传播场域的权力主导者及利益的攫取者。
建基于资本与数字化技术耦合基础之上的社交平台,重构了人际交往的时空与权利格局,并使原本相对单一纯粹的人际交往关系产生了游戏化、商品化及资本化的特征,社交平台及其掌控者作为“第三者力量”将人际传播场域纳入到了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与生产链条之中,人际传播成为资本积累与殖民的新场域,用户间信息交流的过程转变为资本循环和积累的过程,媒介资本对于人际传播场域控制与殖民的内在逻辑与机制则成为需要进一步探究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