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生命哲学思想逻辑的三个有机统一

2019-02-22 05:00郭慧敏
关键词:现实性马克思现实

郭慧敏,张 茵

(西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72)

基于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扬弃和资本主义文明形态的承接,作为对于资产阶级人学思想扬弃的积极成果,马克思主义合乎逻辑地包含着对于人生命的实体、本质、价值和意义的全新思考。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解放和自由的科学思想体系。马克思说过,“未来新哲学”,即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关于“人的真正科学”。作为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逻辑和历史两个方面来看,马克思主义都不可能离开对于人的生命的哲学探索和实践关照。在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经典作家和革命领袖人物,对人的生命道德及其修养做出了科学的革命性概括,与旧生命哲学相比,与近现代西方资产阶级人生哲学相比,它剔除了意识哲学、观念论的神秘主义和抽象性弊端,贯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立场和思维法则,在生命哲学的基本问题上,实现了社会性和自然性的统一、集体性和个人性的统一、现实性和理想性的统一,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生命哲学思想的逻辑基础和实践旨趣。

一、生命是社会性存在和自然性存在的有机统一

关于生命尤其是关于人的生命的形而上追问,是哲学思想的元问题、元追问之一。就像“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一样[1](P519),全部人类哲学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自我意识的存在和自觉。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站在历史本体论的角度曾经说过,如果没有清晰的主体意识,如果没有明确的自我生命的意识,就根本谈不上宗教、艺术、伦理和道德意识。作为一种批判性思维形态,强烈的主体性意识和对象化自觉,是包括生命哲学在内的一切哲学思维的基本条件。恩格斯在社会本体论的角度肯定了这种观点,他认为,在动物界中,人因为意识到了自我的存在,意识到了自身同自然界之间的对立关系,才成为唯一摆脱了“纯粹动物状态的动物”[2](P408)。因此,当我们试图梳理或者解读马克思的生命哲学思想的时候,就应当首先确定生命和生命哲学的事实前提,就应当首先从对于生命实体的形而上思考开始。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首先具有自然属性。这也就意味着,人的生命首先是一种自然存在。在最为广泛的生物学意义上说,生和死的对立统一构成自然生命。作为一个有限度的个体生命存在,人的自然生命总是有限的,总有一天要走向死亡[1](P189)。当然,人的生命也是如此。人的生命首先不过就是一种自然现象。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视域出发,认为人类社会“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187)。完整的自然,是包含人的主体性产生的伟大事件的,人的意识这朵最美丽的花朵,使得自然界“真正复活”了。而完整的人,是“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1](P192)。人的生命不仅仅具有社会属性,人的生命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存在,而且,人的生命具有自然属性,它还是一种自然存在,是一种“感性存在”。在马克思“真正的唯物主义”视域,生命现象首先属于“感性存在物”或者感性存在形式,人的社会存在形式及其属性首先是以人的自然存在形式及其属性作为自己第一性的逻辑和事实前提的。 人与自然之间,正如在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间的关系一样,彼此使得对方获得了现实的生命意义。

在生命哲学思想发展的历史上,古代理性主义、近代观念论和现代唯意志主义常常否认人的生命本质的自然形式和客观前提,并因此而走向神秘主义和抽象主义。在以苏格拉底为代表的理性主义看来,只是“好的生命”才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只是有德性的生活才是值得活的。因此,生命成为一种单纯的伦理存在,人的感性的一面,生命的自然的一面,就被从人的本性当中剔除出去了,甚至成为人的一种恶。与此一脉相承,到了中世纪,在生命的本体问题上,民族宗教的理性向往被令人压抑的基督教生命哲学所取代。人的生命现在以明目张胆的形式,担负起神和上帝的“责任”和“启示”。那些最基本的感性生活形式,诸如身体、欲望、幸福、快乐、金钱等都从“优雅”生活的内容条目中消失了。唯意志主义虽然否定用某种外在的绝对精神界定人的生命实体,虽然以“生命意志”“权力意志”等特殊形式肯定生命的主体特征,但是,它们并没有回到人的生命存在的现实状态,并没有放在人的生命话语的现实语境中,而是简单地用内在的绝对精神抽象地、片面地界定人的生命本质。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的生命过程在本质上不仅仅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且还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人的生命在本质上,既有自然实体的一面,也有社会实体的一面。人的生命不仅仅是一种自然存在,而且还是一种社会存在。恩格斯说:“旧的目的论被抛弃了,但这时有一种信念牢固地确立了:物质在其永恒的循环中是按照规律运动的,这些规律是在一定的阶段上——时而在这里,时而在那里——必然在有机体中产生出思维着的精神。”[2](P407)人从狭隘的片面性自在中分离出来了。随着类人猿向人的进化过程的完成,人的生命这种崭新的生命形式产生了。但是,人的生命的诞生,绝不简单地只是一个自然现象,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现象。因为,社会劳动在人的生命的诞生和塑造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的生命不仅仅是一种自然关系性存在,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关系性存在。人的产生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自然过程,更重要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思维的精神”也产生了。事实上,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精神属性的产生是同一个进化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而已。

恩格斯认为:“由于手、说话器官和脑不仅在每个人身上,而且在社会中发挥共同作用,人才有能力完成越来越复杂的动作,提出并达到越来越高的目的。”[2](P557)劳动不但创造了语言、人脑和意识,而且,劳动还创造出宗教、艺术、科学、政治思想及其“物质附属物”。可以看出,人的生命首先是社会劳动的产物,更为重要的是,人的生命实际上还是以劳动生产关系的形式获得自己的物质性存在和精神性存在。可以看出,现实的人的生命,如果在现实的历史情境中加以科学地分析的话,是以劳动生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就是人的生命的社会实体意义。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与“自然唯物主义”者之间的最根本的区别。费尔巴哈哲学作为“自然唯物主义”的最高发展成就,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人的实践劳动对于人的存在的重要意义,但是,他的生命哲学思维在整体上,仍然将人的生命本质看做是自然意义的。显然,费尔巴哈哲学没有真正解决人的生命的本质问题,没有看到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在人的本质创造过程中的决定性地位和作用。从整个自然发展史的角度看,人的生命的存在和发展,首先是“实践批判的”[2](P499),其次才是自然的。

二、生命是集体性存在和个体性存在的有机统一

就其现实性而言,人的生命只有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中才能得到展开和表现,人的生命才成其为“现实的人”的生命。马克思说:“人是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人的特殊性使人成为个体,成为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人也是总体,是观念的总体,是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1](P188)显然,人的生命既有个性,又有共性;人的生命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人的生命既是个体存在,又是集体存在。人的生命是特殊性和普遍性、个性和共性、个体和集体的对立统一。人的生命运动和存续正因为其自身特殊性的个体内容和普遍性的主体自由的高度统一,正因为普遍性对于特殊个性的片面性的克服以及丰富个性对于普遍共性的抽象性的片面性的超越,从而才成为活生生的人。

人的生命首先是特殊的、具体的、丰富的个性存在。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生活中的人,正因为自己的具体性、生动性,才使得他成为活生生的人。特殊性自然存在,是“现实的人”得以存在的最基本客观前提。普遍性社会存在,是“现实的人”得以存在的最一般本质。马克思认为,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即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就是生产满足自身“吃喝住穿”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物质生产[1](P531)。但是,这一切得以成立的 “前‘前提’”是,必须有一个具备“吃喝住穿”能力的生命主体的存在。马克思以最为简洁的语词,最清晰不过地表达了这些范畴之间的基本逻辑关系。如果没有对于“人体”自然“需要”的个体意识自觉,人就不可能从事现实的生产劳动。而这种个体意识自觉,只是当主体在社会关系中加以运思的时候,它才是有效的、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虚幻的。

人的生命同时还是普遍的、一般的、集体的共性存在。生命个性为生命一般提供现实基础,反过来,生命一般又为生命个性提供边界限定。“现实的人”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说:“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1](P523-524)人们不可能离开自己生活于其中并受其制约的社会。“现实的人”的生命本质是什么?换言之,如何概括人的生命活动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501)如果离开“市民社会”,离开社会关系,离开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交往关系,离开社会集体及其协作关系,个人的生命形式就无法存在。即使他们早先已经完成了自己的社会化进程,但是,当他们断绝这一切社会关系之后,那些只有“现实的人”的生命形式也将因为生命的社会内容的消失而随之烟消云散。现代人类学、神经生理学和学习心理学的许多典型案例,对此作出了实证确认。在现实世界里,个人的“社会化”进程和“社会角色”的实现,当且仅当它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时候,才可能完成和保持。

费尔巴哈不可能正确解决现实的人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是错误的。其一,费尔巴哈设想了存在着离开社会历史的神秘而抽象的“个体”[1](P501)。其二,费尔巴哈设想存在着脱离现实物质关系的世俗而冷漠的生命“普遍性”。在费尔巴哈唯心史观中,人的生命的“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1](P501)。人的生命的这种“类本质”规定方式,作为一种自然主义的理性思维路径,它是包含积极因素的,因为它和那些主观主义观念论相比较,毕竟试图摆脱宗教“意识形态”,而且试图从客观的自然角度寻找人的本质性解释。同时,也恰恰因为这种自然主义的理性思维路径,它也仍旧还是消极的。因为这种“类本质”,只有真正和人的生命存在的“类行为”即实践劳动联系起来的时候,它才可能是科学的,人和个体活动,才真正同自然的动物或动物的自然严格区分开来。

可以看出,只有当人的生命存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个性和共性、个体性和社会性辩证统一的时候,也就是生命自身特殊性的个体内容和普遍性的主体自由高度地统一起来的时候,人才成为真正的、现实的、活生生的人。从人的生命存在和生命价值的角度看,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个人主义和群体主义的错误不是它们对于人的个性和共性的张扬,而在于它们片面地发挥了人的个性和共性。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命哲学的科学性就在于它在这些矛盾关系中,恰如其分地贯彻了实践和历史的辩证法。

三、生命是现实性存在和理想性存在的有机统一

在价值生成和发展角度,马克思把人的生命看做是现实性和理想性的统一。人的生命存在发生于人与自然、人与集体、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中,包含着自然性和社会性、个体性与集体性的矛盾,因而也一定就是现实性存在与理想性存在的辩证统一。

所谓人的生命的现实性存在,就是说人的生命活动的前提、形式和内容等首先是被现实的物质条件所制约的。它只能放在人的生命运动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被正确思考,它要具备自己的历史前提,它要具备自己的现实根据,它也要具备自己的未来方向。在任何社会形态中,哪怕是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人的生命运动也是如此。即使已经建立起来了社会主义,而如果没有高度物质财富及其“世界历史性”的生产这样的现实性生活条件,人的生命“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P538)。从根本上说,理想的生活,而不是幻想的、空想的生活,只有建立在“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可能是真正具有现实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史,用丰富的经验教训对此做出了有力的证明。当人们还不能满足自身最基本的生命延续条件的时候,那么,建立在这一最基本的现实基础上的任何人性尊严和权利,都是片面的。

人的生命的现实性还体现在,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具体的人的生存方式和内容都是“既得的”。马克思说,人们创造自我的生活和自我的社会历史,“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 (P470-471)。人的生命存在,人的物质生活内容和经济活动方式,都不可能离开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4](P43)人们的精神生活实质和表现方式,人们的主观需要和欲望,人们的阶级心理和民族意识,精神生活总是对于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主观反映。在具体的生产历史中,人与自然对象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和审美关系,不可能不反映在人们的精神性格之上。人和生产资料之间的特殊联系方式和相互限制,不可能不体现在人们的思想内容之中。在人和对象的特殊关系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也不可能不凝结在人们的交往方式和社会形式上。人的生存方式和生活内容,与其说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塑造的,还不如说,人们及其同历史条件的关系,就是生活关系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人们的生命活动、社会活动只有和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时候,只有符合具体的历史的社会规律的时候,才是具有现实性的,才是具有合理性的。与此相反,那些违背客观历史规律的生命存在,它们只是现存的,而不是现实的。

所谓人的生命的理想性存在,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对于现实性的批判和超越,就是对于自由和解放的不懈追求和无限向往。马克思说:“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5](P459)马克思本人的生命实践史,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目标始终如一”[6](P588),这个目标既非常伟大又特别艰巨,这个目标就是“为世界和为我们自己工作。这是一项联合世上一切力量才能完成的事业”[7](P7)。同时,马克思针对女儿的提问“您对幸福的理解”时答道:“斗争。”[6](P588)马克思的一生就是斗争的一生,就是革命的一生。他是一位在西方哲学史上类似于苏格拉底一样鲜有的可敬的知行合一的思想家。正如恩格斯所概括:“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8](P602)这就是为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而展开斗争,就是为了建立一个理想的美好的新世界而斗争。在马克思看来,如果没有对于现实世界的批判和超越,没有改造世界的勇气和担当,没有远大的理想和追求,一个人的生命就会失去了价值,也就和动物没有了本质区别。马克思说:“我嘲笑那些所谓‘实际的’人和他们的聪明。如果一个人愿意变成一头牛,那他当然可以不管人类的痛苦,而只顾自己身上的皮。但是,如果我没有全部完成我的这部书(至少是写成草稿)就死去的话,那我的确会认为自己是不实际的。”[4](P252)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理论和生活实践本身,都是现实性存在和理想性存在的辩证统一。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命的理论逻辑是社会性存在和自然性存在的有机统一,是集体性存在和个体性存在的有机统一,是现实性存在和理想性存在的有机统一。正是这一系列的对立面之间的有机统一,使得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命哲学思想与近代形而上学和庸俗主义划清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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