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明
(济南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22)
大学生就读经验反映了学习者的学习经历、学习获得及其主观体验,主要指大学生对学校教育供给的满意程度。在世界范围内,大学生就读经验正成为评价大学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维度。[1]在我国,随着以生为本理念逐渐成为高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大学生就读经验也逐步被纳入了高等教育质量框架,[2]优化大学生就读经验进而提升大学生就读满意度就成为高校提升教育质量的内在需要,同时也作为高校应对外部评价的战略举措。对大学生就读经验的重视要求高校反思和改变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学生服务体系。尤其是在当前背景下,构建现代学生服务体系对于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推进并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更加具有时代价值。但目前关于现代学生服务体系的核心价值仍缺乏科学的共识,且在实践机制上也有待进一步探索。因此,如何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向,需要深入研究。
大学生就读经验是一个历史的概念,美国在二战后才针对研究型大学开展大学生就读经验的调查研究,将其纳入教育质量保障体系。[3]在我国,关注大学生就读经验是近些年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动向,因应于高等教育质量战略的客观要求,从更深远的层面而言,则是源于我国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的变革需要。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主要是指在高校场域之内,学校按自身既有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和管理模式等条件出发,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设计,具有强烈的学校本位特征,大学生则作为教育教学体系、管理体系的适应者、接受者。在传统模式下,高校的教育教学供给并非以学生发展的真实需要为依据,学生的学习活动严格受制于学校的制度体系,而学校制度的统一性、强制性、规训性抑制甚至剥夺了大学生的主动权和选择权,更遏制了大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背离了教育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因此,在传统模式下大学生就读经验是制度安排或外部强加的结果,而非作为主体的主动选择和建构,由此导致大学生知识结构陈旧,脱离于社会进步所需;致使学生缺乏学习的内驱力,容易形成被动、服从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失去创新创业的主动意识和实践热情;更重要的是,大学生普遍缺乏以学习能力为标志的核心素质以及依据社会变化不断更新素质结构的创造性适应力,难以满足当下新科技革命和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对创新型人才的要求。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内涵就是要依据新的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逻辑为依据,培养出能够适应进而引领社会进步的高素质人才,从这个角度来说,在传统学生管理模式下,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显然无从谈起。因此,传统学生管理模式必然要加以改造。
高校的学生管理传统在很大程度上是计划经济时代高校管理体制的反映和延续,在精英化高等教育阶段教育质量尚未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且高校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就业的情况下,这种学生管理模式的弊端亦未得彰显。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在高等教育越来越被赋予推动人才强国、科技强国建设乃至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重任的时代背景下,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困境不断凸显,这促使学生管理模式成为审视和反思教育质量的重要视角。[4]上世纪末高校扩招后,高校的学生管理传统进一步强化,成为阻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因素。由于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日渐突出,质量提升逐渐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战略。2012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在新的战略框架下,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学生管理等问题回归到了高校改革发展与理论研究的中心,从学界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无论是“回归常识”,还是“以本为本”,抑或建设高校“金课”,都体现了这一变化趋向。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学情调查逐渐成为高校改革教学、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依据,[5]大学生就读经验正是学情调查的重要维度之一。在此过程中,优化学生就读经验同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间的矛盾不断凸显,改革传统模式成为高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现代化的本质在于人本化,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价值观,而这就要求高校以“服务”为导向重构学生管理模式,构建高校现代学生服务体系。
与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相比,高校现代学生服务体系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导向”,突出学校的“服务者”角色与职能。具体来说,高校应充分尊重学生作为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及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动权、选择权,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以此为依据来创造和提供反映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资源,并重构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型管理体系,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一般来说,“学生的发展”具有三重内涵,一是个性完善与德性养成,二是科学的思维与方法的掌握,三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习得。[6]在现代学生服务模式之下,高校的课程与教学体系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必须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但当前,高校人才培养普遍面临的问题是过度强调社会逻辑而淡化教育本身的逻辑,过度强调教育的工具性价值,而忽略其本体性价值,表现在学校普遍重视专业教育,轻视思维与方法训练,忽视学生“成人”的需求。显然,这是传统学生管理模式缺乏对人的积极观照的必然结果,而学生服务新模式就是要改变这一教育失衡问题,确保高校更好地承担起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责任。立德树人是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的教育的根本任务,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到党的十九大,再到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都明确要求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第一要务,故高等教育必须改变当前有“教”无“育”的现状。就人的发展的本义来讲,人既要具备与人类文明进步相一致的思想价值观,还要具备与世界和谐相处的个性品质和方法,同时还须得掌握足够的谋生能力,这意味着高校人才培养必须全面地认识学生发展的多重涵义,实现社会逻辑与教育逻辑的统一、教育的工具性价值与本体性价值的统一,这也就成为现代学生服务体系构建的行动依据。高校现代学生服务的核心价值在于促进学生和谐发展,造就和输送“全人”。
高校学生服务强调以学生发展为导向,尊重学生的真实需要,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高校学生服务都存在着误区。其一,市场观念下学生的“顾客中心主义”。学生服务强调以学生为本,但受市场观念影响,处于中心地位的学生被视作“顾客”,以生为本异化为“顾客中心主义”,突破了“学生需要”的理性界限,在迎合学生需要的同时疏于对学生进行引导、规范甚至惩戒,在本质上背离了大学的精神及其促进人的发展的本义。正因如此,无论是在学生评教制度下产生的基于共同利益的师生“共谋”,[7]还是当下风行的“网红文学教授”及“女神”哲学老师,背后都反映着学生中心主义的异化,在此风向之下,高校“金课”必然成为遑论。其二,学生中心主义语境下的教师中心说之批判。学生服务在强调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动性和主动权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对“教师中心说”的批判。改变否定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师中心主义传统是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教师主体性、能动性及其在教育教学中主导地位的否定,而否定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学生服务就难以保障其基本质量。其三,学生服务强调“服务”而排斥“管理”。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不利于学生发展,但对于学生的“管理”的认识应全面而辩证。强调学生中心地位和尊重学生选择的自由,并不等于“放任”学生,学校必须通过规章制度来引导、规范学生思想言行,甚至进行必要的惩戒,这本身即是教育,也作为教育促进人的发展的手段,这意味着现代学生服务本就蕴含着“规范”或“管理”的意味。
英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高等教育质量与优质的学生服务密切相关。例如,英国高校注重通过精细化的学生服务来优化学生在校期间的体验,内容涉及学业辅导、心理健康、就业指导、朋辈支持、学生福利、宗教信仰、学习能力评估等的服务全面性,针对特殊学生如残障学生的服务个性化,以及统合经济资助、移民咨询、就业实习、考试服务、国际学生咨询、住宿等全套支持功能的“一站式”服务方式等。[8]美国高校学生服务也具有精细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的多元、全面上,包括培育和训练学生的认识能力、批判思维、生活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欣赏和包容的能力、理财能力、责任感、就业力等,甚至还会关注、指导学生的恋爱,可见这种服务是以促进学生学会成长、学会生活、学会幸福为原则的。值得强调的是,美国高校在实施服务中坚持教育性原则,即把学生服务当作教育的过程,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个性品德的完善。[9]服务的精细化和全面性是高校以人为本、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核心价值的直接体现,只有真正尊重学生成长的需求,切实为学生负责,才能创造有品质的学生服务资源,学生服务才是有意义的。
在“学生发展”概念中,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与创造性是其核心维度,故培育和激发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与创造性标识着高校学生服务的核心意旨。英国高校在实施学生服务过程中高度重视学生的主体性,通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来促进学生成长。在美国,自由、平等、自治同样表现为高校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价值,具体来说,就是在学生服务中尊重每个学生个体的尊严、独特性、唯一性、潜能和价值,让每个学生的独特价值都能够得以实现。而基于这一价值导向,美国高校同样高度重视学生的自治,引导学生通过自治来实现自我意识、主体意识的觉醒,并调动自己的力量来应对外部变化。[10]自治是手段,目的在于引领学生通往自由与平等,也只有在自治、自由和平等的价值观指引下,学生的创造潜能才可能被发掘出来。美国高校学生服务以此为价值观,在培养学生创造性上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是解释美国高等教育质量缘何更加优质的深层次视角。
在英国高校,依法管理、权责对等是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的基本思维,高校在向学生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学生服务的法治化,即依法建立完善的学生事务工作准则,一方面确保高校及其服务部门依法进行学生服务,例如当高校在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等服务过程中需要知会学生家长时,首先必须获得学生本人同意和授权,以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权;另一方面则对学生实施有效的规范和约束,例如高校在提供住宿服务过程中,要求学生签署住宿协议,如果违背了住宿制度,学校则按协议作出惩戒直至剥夺学生住宿机会。[11]同样,在美国,法治化亦是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服务的重要特征。在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领域,大学生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既具有法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的权责利在相关法规中作出了明确的界定,高校以联邦和州的法规为基础制定规章制度,作为学生管理与服务的依据。[12]在实施学生服务过程中重视法治化,将“以人为本”和“尊重规则”两种理念融合起来,避免了“学生服务”与“学生管理”、“学生自由发展”和“教师引导”之间的对立思维,实质上保障并提高了学生服务的质量。
在世界范围内,最能标识英国高等教育特色的当属其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制于1400年由魏克汉姆(Wykeham)首先引入牛津大学,被称为“牛津皇冠上的宝石”。英国的本科生导师制与学院制紧密相连,即师生主要以学院(co11ege)为单位进行组织管理,学院为每一名本科生配备一名或数名导师,通过师生间的制度化及生活化的交往,导师对学生实施授课、学业指导、以培养绅士为目标的“贵族式训练”以及提升学生的理性与自主意识等。[13]随着导师制本身的嬗变,今天的英国本科生导师制承担起了更加立体化的学生服务功能,包括学生学业促进、生涯规划、阅读训练、课程选择、心理引导等,由更加完备的导师队伍来共同负责,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导师外,还包括教导主任、学科学习主任等,其在共同协商基础上实施周全的学生服务。[14]与英国本科生导师制作为一种教学制度不同,美国的本科生导师制虽然舶自英国模式,但最终改造为一种辅助性学生事务机制。例如在哈佛大学,导师包括了舍监、学监、行政人员和承担本科生指导任务的研究生等,他们共同指导本科生的选课、学习、生活和参与研究项目等。从本质上讲,美国本科生导师制是适应美国高校选课制、学分制以及通识教育教学模式的辅助性制度。[15]导师制是高校学生服务理念的重要实践形式,尽管可以溯源于几百年前,但作为一种经典的学生服务模式,时至今日仍焕发着经典的光辉。
我国以学校为本位、强调教师中心、师生主客两分①在此,“师”并不仅仅是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还包括学校的管理队伍,从理论上讲他们都负有育人职责。的传统学生管理模式跟特殊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校专业教育模式以及整个社会文化密切相关,与传统教育学关于师生关系的基本理论也有着莫大关联。而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高校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以及社会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来看,从我国教育学基本理论的建构及其转型来看,无论是服务型政府、服务型行政的提出,还是学生成长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社会文化建设,或者传统教育学向新教育学的转向,都表明树立以生为本思想、践行学生服务理念,建构现代学生服务体系,是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大学生就读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向,从宏观上说,是推进并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当前我国高校必须确立学生服务理念,在新的思想与理论指导下重构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机制,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向,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学校自身的内涵式发展。
目前我国高校的学生管理与服务主体是多元而分散的,学校职能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是校级层面负责学生管理的主要部门,包括学籍、课程、经济资助、社团活动、思想与政治等各方面的管理。同时,学生所属院系也负有学生管理的权力和责任,但院系要受制于校级职能部门,是校级层面学生管理决策与制度的执行者。在实践中,这种学生管理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院系与学校职能部门之间职责界限模糊,缺乏顺畅有效的沟通协调;二是学校由于同学生之间存在较大隔膜,校级层面的学生管理往往与学生的真实需要脱节,出现学生管理安排与学生学习计等相互冲突的问题;三是学校层面的学生管理方式多基于行政权力,强调管理效率,表现出较强的统一化,难以从不同学科专业出发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服务,更不能针对特殊学生实施个性化的管理服务。基于以上问题,提出将学生管理权责的重心集中和下移到院系层面,由院系作为学生管理与服务的主体,成为全面负责学生学业与生活各方面工作的综合服务体,这样既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校、院两级管理带来的诸多问题,而且能够充分发挥院系作为学生实际所属组织更加了解学生、更方便提供服务与支持且服务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优势。
一般来说,我国高校不同功能区之间有着比较明显的界限,比如教学区、住宿区等,教学区之外区域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具备制度化的教育教学功能的。而在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中,尤其是高校作为一个学习共同体,学校教育应该走向生活化、弥散化,即整个学校空间都是一个教育教学空间,充分发掘学校各种资源可能具备的育人价值。研究表明,大学生在非教学区所度过的时间占在校时间的比例非常高,尤其是在宿舍的时间占比达到60%以上,[16]这意味着学生住宿区蕴藏着很大的教育机会和教育价值。要充分发掘学生住宿区的教育价值,把学生宿舍区改造为学习型社区,淡化制度化的教育教学,为学生学习和成长提供日常化、生活化、弥散化的学习资源或条件,使得学生在产生学习意愿时能够便捷地获得学习机会,或者通过学习型社区文化来激发学生学习的内驱力,以促进学生成长。学习型学生社区是制度化教学的重要补充,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如复旦大学已在探索“住宿学院制”。[17]为了强化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培养,在学习型社区的运行管理中应赋予学生更多的自主权。
教育教学过程的本质就是师生间的交往,师生交往品质是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因素。[18]本科生导师制在本质上就是建立起了一种高品质的师生交往制度,在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上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已经建立了本科生导师制,但客观地说,制度实施的成效并不显著,甚至在有些高校,导师制形同虚设,并无实质意义。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学校并没有将导师制纳入正式的规章制度体系之中,尚属于制度理论中的“非正式约束”,也就是说这一制度不具有强制性,而且无论是学校还是院系很少赋予本科生导师以应有的荣誉及福利激励,[19]这使得教师缺乏承担本科生导师任务的热情,或者缺乏专业投入的积极性,指导能力有限,而这又致使学生缺乏对导师制的认同。因此,在学生服务体系建构中,必须充分认识到本科生导师制的重要意义,为此高校和院系需要将本科生导师制纳入“正式约束”系统,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严格的评价与问责以及切实的教师激励与约束来引导教师参与本科生指导,并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化学生指导能力,以确保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使这一制度成为学生服务的核心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