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人力情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9-02-19 08:49刘建强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侦查人员情报毒品

刘建强,王 珣

(1.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2.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四川成都 610000)

禁毒人力情报随着毒品违法犯罪的出现而产生,在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信息技术、大数据在禁毒情报领域的应用带来了禁毒情报工作的革新,情报收集与研判的便捷性、时效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从而导致部分缉毒侦查人员对技术情报产生过度依赖,人力情报不同程度地被弱化甚至被忽视。但由于禁毒人力情报具有主动进攻性、内幕性和核心性,其在缉毒侦查中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已被世界各国缉毒实践反复证明,重拾人力情报对有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禁毒人力情报的价值

禁毒人力情报是指禁毒侦查部门利用人工获取的毒品犯罪情报,主要包括使用秘密力量和侦查人员化装打入的方法获取的以及侦查人员面向社会收集的毒品犯罪情报。人力情报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主动进攻性,人力情报需要充分调动禁毒工作人员或禁毒秘密力量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利用他们自身素质和能力创造性的开展情报活动,其目的明确,活动方式积极主动;二是深层次性,人力情报是通过秘密贴靠、获取信任、打入内部等方式套取的情报,往往具有内幕性、实质性;三是机密性,整个贴靠、秘密打入人员的身份、途径方式、方法都是保密的,获取情报的内容极具机密性[1]。人力情报的在禁毒工作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为缉毒侦查行动提供指引

人不仅是禁毒情报搜集广阔的情报源,也是禁毒情报搜集的活跃能动主体。人力情报的主动进攻性充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我方人员在取得犯罪成员高度信任或参与犯罪团伙的活动过程中取得的,真实性较高,价值更大,能为缉毒侦查行动提供较为准确的决策和行动指引。面对日益组织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毒品犯罪活动,派遣秘密力量或侦查人员打入犯罪团伙内部,深挖犯罪内幕核心情报,搜集犯罪证据,掌握犯罪动态,才能做到对毒品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二)弥补技术情报的不足

随着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升级以及近年来侦破影视片对侦查手段的暴露,毒品犯罪智能化的现象日益突出。一些毒品犯罪分子在进行毒品犯罪时使用多部手机,一对一联系,一张卡只用一次,通话中多使用暗语或隐语,甚至故意在通话中释放虚假消息,导致技术情报失真。有的不再使用通信工具,这些都给技术手段获取情报带来了困难。加之技术侦查手段是为整个大要刑事案件服务的,资源有限。因此,人力情报手段和技术情报手段各有优势,同样各有不足,偏重任何一种手段都会导致难以全面搜集情报,更难以建立情报优势[2]。无论现代科技发展如何迅速和获取情报的手段如何便捷、准确,通过人力方式搜集和获取情报的工作模式永远不会被取代。在未来的公安情报搜集工作中将会向着人力情报和技术情报两者的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做到优势互补。

二、当前禁毒人力情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专业化程度不高

由于我国禁毒部门成立较晚,禁毒队伍体系建设不健全,部分地区尚未设立专门的禁毒机构,县、市、区一级几乎没有设立专门的禁毒情报机构,地市一级设立专门的情报机构和配备专职情报工作人员的也不多。在一个省中,专职的情报人员在禁毒民警中的比例一般超不过5%[3]。仅有的专职情报人员大多也是半路出家,缺乏专业学习和专业培训,加之工作任务繁重,发动人力搜集情报的能力十分有限。

(二)过度依赖技术情报

随着现代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发展,公安禁毒部门紧紧抓住全国公安“大情报”平台和“金盾工程”建设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禁毒信息化、科技化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侦查在获取情报方面的优势,其效果也是日益明显,信息及时、准确、翔实的特点让禁毒侦查人员对其情有独钟。但是,技术情报也有其局限性,它始终不能、也永远不能取代人力情报。例如,技术侦查部门通过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对其定位却不准确,这是由于其定位是基于基站覆盖面,手机信号出现在该覆盖的圆形区域就可以确定嫌疑人大概位置,却不能精准定位,就需要侦查人员来分析犯罪嫌疑人最可能出现的方位从而做好相应准备。同样,技术侦查可以分析出犯罪分子的路线、人员、装备,却不能探测出嫌疑人的心理变化,不能在瞬息万变中抓住关键时机,仍要依靠侦查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变化情况,采取最合适的行动方案。在侦查过程中,情报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获取嫌疑人通信工具及社交软件上,交由技术侦查部门后等待情报反馈,长此以往,造成了传统的情报获取方式的弱化。另外,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技术是由人开发出来并且运用的,它仅增强了人的各个方面的感官,最后情报的整理、分析、研判和运用还是由人来操作的,情报人员才是技术优势能否转化为战斗力的决定因素。

(三)秘密力量量少质弱

秘密力量是指由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建立和领导的利用正常身份做掩护进行情报搜集的隐蔽力量,是公安情报机关运用人力进行内线情报搜集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4]。侦查人员建立和使用秘密力量需要较高的个人素质,绝大部分一线缉毒侦查员缺乏这方面的专业学习和培训,不会建情、不会管情、不会用情的现象普遍存在。另外,部分侦查员对秘密力量物建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有在涉毒人员当中物建,与这类人员打交道风险极高,不愿建情。加之秘密力量的使用经费有限,审批手段和管理要求过多过严,建情民警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也不愿建情、用情。这些都是导致秘密力量建设严重滞后于毒情形势的发展,利用秘密力量侦破的案件占比呈逐年下降之势。如某市作为缅甸毒品入境的第二道重要防线,长期面临外流贩毒猖獗的严峻形势,然而全市禁毒部门在建秘密力量仅三十余名,真正能长期发挥作用,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的更是少之又少。市县两级禁毒部门缺少能发挥作用的尖子秘密力量,在对整个毒情形势的掌控以及大宗毒品案件经营上显得力不从心,很多案件处于发现不了,控制不住,打击不力的被动局面。

(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不力

敢于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大多胆大妄为、穷凶极恶,常与黑恶势力交织,普通群众大多因惧怕而避而远之,不愿多事。加之部分民警不善于作群众工作,对群众宣传发动不力,群众主动提供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意识不强、渠道不知晓。另外由于公安机关的毒品举报奖励兑现制度和举报人的保护措施不完善,导致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缺乏群众的支持,无疑极大降低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效。

三、加强并完善禁毒人力情报建设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禁毒人力情报观

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目前的技术手段尚无法替代的,与技术侦查手段相比,人力情报可以更详细、更可靠,尤其在了解对方的意图、内心想法和计划上,有其独特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人力情报的优势,各级禁毒部门应重新认识人力情报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重要作用,摒弃技术情报无所不能,人力情报已过时的想法,把加强传统人力情报建设和完善工作、禁毒秘密力量网络建设工作,群众举报提供线索摆在与技术情报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优势互补,全面掌握毒品违法犯罪的动态,赢得斗争的主动权。

(二)加强人力情报专业人才培养

强大战斗力的形成离不开专业化的能力素养。人力情报工作者的能力素养应包括以下两个大的方面,即搜集、获取原始信息和分析、研判现有信息的能力,具体而言前者包括卧底、跟踪等传统人力情报能力,调查、统计,公开情报获取、人工或利用情报信息系统检索加工信息的能力;后者具体包括对各种手段获取的数据、图表、视图、影像等信息进行推理、加工、整合、转变的能力[5]。公安禁毒情报工作要求决定了禁毒情报人员要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价值观,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交流与沟通能力,能组织开展禁毒人力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上报,有缜密的综合分析研判与思维能力,会研究毒品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能及时、准确地为侦查破获案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人力情报人才要懂得现代化技术又要熟悉人力情报运作方式,会结合使用情报的共享资源,全方位发现线索,从而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动态,能做到发现得了,掌控得住。为此,禁毒部门一是引进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科班人才。自2004年开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以及部分地方警察学院相继开设公安情报学专业,这些都是公安情报部门选拔专业人才的主阵地;二是通过师带徒,进修、业务培训,实战交流等方式提高现有情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毒品违法犯罪是一类缺乏直接被害人和传统可勘现场的案件,隐蔽性高,情报获取成为打击此类案件的源头和基础,因此缉毒侦查人员必须广辟情报来源渠道。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缉毒侦查人员应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亦是遵循公安工作的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基本方针。人民群众提供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是公安机关重要的情报来源之一,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是任何时候都不过时的重要方法,如北京市朝阳区的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案件,为全国各地禁毒工作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毒品犯罪严重侵害我国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和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此人民群众有同毒品犯罪做斗争的内在需求。有鉴于此,禁毒部门可以提高群众举报奖励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以资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只有全体公民都行动起来,才能形成浓厚禁毒人民战争氛围,让毒品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四)加强并完善禁毒秘密力量建设工作

1.严格遵循秘密力量建设的相关规定。秘密力量的建设与使用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是一把打击毒品犯罪的利剑;使用不当,轻则害人害己,重则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与国家形象。因此,在秘密力量的建设上要严格遵循秘密力量物建、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立足当地毒情,遵循需要与可能,积极慎重、隐蔽精干,统一规划、合理部建,个别吸收、单线领导,安全保密的原则。

2.分类物建禁毒秘密力量形成覆盖网络。随着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强,涉毒犯罪嫌疑人也越来越狡猾,犯罪手段不断更新,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反侦查措施越来越多。禁毒部门同毒品犯罪的斗争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复杂。为了能够在这严峻的形势下打好禁毒战争,切实加强缉毒禁毒秘密力量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分类物建秘密力量网络对有效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分行业、场所、部位布建控制秘密力量。根据所在区域毒情形势发展蔓延的态势,本着全面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分区域、分行业、分对象,按照点、线、面和条块结合的物建思路,增强禁毒秘密力量布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控制与毒品违法犯罪有关的人、物和行业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根据物建人员的身份、职业、活动能力等情况可以在毒品犯罪分子经常涉足、活动的场所和行业中物建秘密力量,实现对重点行业和场所的有效控制。

(2)专案秘密力量建设。根据某件或一系列正在进行的重大、特大毒品案件侦查破案的需要,对具有接敌条件、活动能力、愿意为禁毒部门工作的人员可以建立内线秘密力量、复线秘密力量、监视秘密力量和专案派遣秘密力量,秘密调查侦控对象的犯罪事实或犯罪意图,打入犯罪组织内部协助收集案件证据和线索,控制毒品犯罪动向,为适时破案创造条件。

(3)探索禁毒秘密力量职业化建设。在各类禁毒秘密力量中重点物建培养一批愿意长期为公安机关工作,交往关系复杂,接敌条件好,情报嗅觉灵敏,自我保护意识强的秘密力量人员作为禁毒职业秘密力量。

3.加强禁毒秘密力量的组织与管理。目前秘密力量和关系人的布建仍然存在自成体系,相互封闭,缺乏整体考虑,审批管理方式不统一的情况,导致基层民警对于秘密力量的建设和使用情况无所适从,也造成公安机关对搜集的人力情报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形不成合力,达不到整体合成作战的要求。因此,禁毒部门有必要建立人力情报负责人,负责对人力情报网络的统筹协调,从全局角度研究考虑情报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建立统一的情报信息管理使用机制[6]。例如某市禁毒支队针对禁毒秘密力量管理混乱,人力情报资源封闭,难以共享的形势,确定了由禁毒支队分管情报工作的副支队长负责管理,支队情报大队负责对秘密力量档案集中管理,同时负责对禁毒秘密力量进行抽查考核,对在专案侦查、阵地控制和情报搜集的过程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不具备禁毒秘密力量条件的,可以责令管情民警予以停用或撤销。只有明确禁毒人力情报的组织与指挥,加强人力资源的统筹协调,才能更好地发挥出人力情报的重要作用,才能对整个禁毒情报工作起到支持和完善作用。

4.落实带情人员考评奖惩制度。公安禁毒部门应坚持工作绩效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人力情报等级评定和奖励制度,依靠情报信息价值高低,可依次评定为一级情报、二级情报、三级情报、四级情报四个等级,把等级作为奖金发放的依据。对有价值情报按等级落实“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制度,对情报信息员及时兑现奖励金,对尖子骨干情报人员按照长期养情的原则定期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建立带情人员考评奖惩制度有利于保证秘密力量工作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的提升,促进带情人员自觉提升个人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缉毒侦查人员建情带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打下牢固的人力情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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