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富
(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主义学院, 重庆 401220)
重庆市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作为具有公益性和互益性的组织,是工商业者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它既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2010年中共中央16号文件的颁布及2012年新《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通过,明确指出工商联所属商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基本特征,并以“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工作主题,指明了新形势下商会的发展方向。因此,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研究探讨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发展建设问题,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重庆市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通常是由下而上自发形成的具有较强民间色彩和社会合法性的互益性经济组织,“民间性”为其根本属性,同时兼具经济性和中介性。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已成为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并在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调研的情况看,重庆市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基本上都按照商会章程设立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执委会)、会长办公会、秘书长等最为基础的组织架构。按照商会章程规定,会员大会为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五年召开一次,主要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执委会,审议理事会(或执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制定和修订会费标准,决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项等。理事会(或执委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或执委会)。会长办公会则为商会的日常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理事会(或执委会)的决议;筹备召开理事会(或执委会)会议;研究需提交理事会(或执委会)讨论事项;审议决定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其他需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一般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重庆市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的运行机制日益健全完善。一是民主治理机制日趋完善。这主要体现在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的一些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商会核心力量的产生上。如有的基层街道商会,在会员推荐和区工商联考察的基础上,先确定若干名候选人,然后采取“竞争演讲+差额票选”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会长,这样让会员当“伯乐”,通过“赛场选马”选出的会长既能够真正带动行业发展,也切实得到会员的真心拥护。二是行业自律机制日趋完善。主要通过约定形成一些行业自律公约来约束会员生产经营中的行为或成立行业调解组织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竞争行为。三是自我发展机制日益完善。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基层商会、行业协会主要通过“抱团合作”缔结利益共同体、商政联手承办节会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三条途径来促进自我发展和逐步壮大。如一些镇及街道商会通过每年定向资助贫困学生、捐款修路、扶贫救弱、赈灾救灾、支持新农村建设等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途径赢得公众信任和社会资本,从而促进商会自我发展。
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履行服务职能,成为推动本地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一是架起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党委、政府联系沟通的桥梁。各基层商会在传达党委政府战略决策部署、有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基层商会会员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会员企业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和核心。在经济发展、矛盾纠纷调处、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作用凸显。二是搭建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引导的平台。各基层商会牢固确立“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会长会议、执委会议以及会员大会为阵地,通过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外出考察、座谈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开展以“不忘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会员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广大会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敏感性,拓宽广大会员的眼界思路和胸襟。三是成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助推器。各基层商会始终坚持以服务凝聚人心、增强合力,促进发展,特别是在加强政企沟通、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矛盾、组织对外交流、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积极作为,努力成为企业的“贴心人”、会员的“娘家人”。
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商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党委政府虽然重视商会的统战性,却忽视了商会的经济性、民间性,对新形势下商会的性质特点、职能作用把握不充分,尤其对在服务发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中的作用缺乏足够认识、深入思考和有效引导,导致商会在承接政府职能或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中作用欠缺,商会发展空间狭小,商会工作处于边缘化状态。
一是个别基层商会会长缺乏管理经验,不会管理或不善于管理商会。二是有的商会领导班子没有形成领导商会的合力,商会班子成员之间合作共事不够,集体凝聚力不强。三是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的商会组织只注重发展会员,忽视对会员的管理。四是商会开展活动少,缺少为会员服务的平台和手段,在会员中失去威信和影响力。区县工商联所属街镇商会建设质量不高,数量也不多,服务企业的手段较为单一、载体不足,创新发展意识不强。课题组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商会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组织经贸考察、举办论坛、组织讲座培训、开展联谊交流、举办展销会等,服务活动的方式和内容较为单一且流于表面形式。
商会政治参与缺乏制度化的规范机制。从主观上看,会员企业或个人政治参与的能力和动机各异,主动参与的意愿不强,大部分是会员企业或个人达到一定规模才开始有了政治诉求,把它作为建立更广泛关系网络、提高社会地位和增强企业影响力的手段,过于功利的动机使其不能起到为民代言的作用。商会组织参政议政能力不足问题也十分突出,多数只是对于自己所属行业细节问题的“发牢骚”,能根据场合清楚、深刻表达政治诉求的不多。从客观上看,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渠道多样性不足,程序还不够完善。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参与途径主要表现为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交两会议案提案,在政府和商会组织的座谈会、听证会上发表建议和意见。但商会组织的会员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数量有限,以个体参与为主,缺乏系统性和共同性的政治诉求;他们提出的提案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因政治参与过程中的畏难心理而打折扣,特别是听证会和座谈会往往流于形式,获得反馈的数量不足。
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是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的主要职责,商会的任务就是服务。会员服务的好坏是决定一个商会能否长久发展的关键因素。首先,商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足。会员加入商会以获得利益为主,商会的服务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商会协调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其次,服务能力不强。商会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组织学习、参观考察、参加展会等,企业真正需要的如政策研究培训和意见反馈、会员信息服务、投融资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无法提供或很难真正产生效用,服务能力不强。再次,商会组织的资源不足,商会无钱无权的现状使得其服务能力达不到企业的要求。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由于资金和活动受到限制,难以及时掌握经贸信息,为企业提供方便,企业被侵权,商会组织企业应诉、维权能力还比较弱;对行业诉求意见反馈的渠道有限也不够及时;商会从政府部门获得信息有限使得其对行业、企业发展提供的帮助不大。
一是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政府购买服务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转移方式,应当建立由相应政策体系支撑、可持续运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二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把政府无暇做、不便做的工作或者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交给商会承担。梳理出适合由商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项,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出台规范文件以实现简政放权;以项目为抓手,切实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落地,通过项目委托、公开竞标等方式,推动购买服务由点及面拓展。三是完善商会会员利益诉求机制。通过完善政府电子信箱、网络在线交流等内容,以及开展座谈会、定期接待日等形式,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促进商会利益表达的同时,增强政府部门对商会诉求的回应。四是给予商会会长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调动会长企业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区县工商联要争取本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对商会组织的引导。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引导。首先是政治引导。区县工商联要按照“团结、教育、帮助、引导”的方针,切实把商会会员或会员企业团结在党的周围。其次是素质提升。在对商会班子成员及商会会员的教育培训中,将国家相关政策纳入素质提升培训中,通过表彰评优等形式引导他们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再次是社会责任感的树立。对商会会员广泛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使商会会员或会员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活动。二是以实际行动助推商会发展。重庆市长寿区工商联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就全区非公经济发展状况、风险防控、中小企业服务等议题进行调研,并通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举措。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商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四是引导商会文化建设,增强商会对会员的约束力,积极引导会员诚信守法,提高商会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通过扩大商会会员覆盖面,吸引和凝聚更多的企业加入商会。
切实按照“四好”商会建设标准和要求,推进商会组织建设。一是深入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企业家喜闻乐见的活动,推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新时代表率”倡议,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使商会成为培养锻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实践平台。二是切实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商会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通过建立商会会员诚信体系,完善自律规范机制。推动商会秘书处职业化建设,充实专业力量,提升商会发展能力。区县工商联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完善对商会的评价机制,加强对商会负责人的任前考核和年度考核。三是丰富商会工作内容。商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服务手段,创建服务载体,积极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商会会员搭建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
一是切实加强商会班子建设。首先,要选好配强商会领导班子,加强班子建设,在选拔商会会长、副会长时,应当鼓励商会自主选任会长、副会长。通过竞选或其他方式选拔出来的会长要在业内具有较高威望和较强号召力,愿意为商会作贡献,政治觉悟高,重视商会发展。其次,任用好商会秘书长。作为商会骨干成员,秘书长既需要具备较强的交际协调能力,更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再次,提高商会班子成员的政治待遇。可以提高商会会长、副会长等商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并把具备相应资格或条件的商会会长或副会长等商会班子成员吸纳到工商联执委、常委中来。二是探索给予商会会长工资收入等试点改革。首先,不断拓展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参与社会服务领域。条件成熟的商会可探索承接更多的政府职能转移中事务性、辅助性职能。其次,针对商会班子成员待遇与工作不匹配的状况(商会的收入是会员企业缴纳的会费,商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一般都没有工资收入),探索在区县所属工商联商会试点给予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等工作人员发放工资以激励他们更好地为会员服务,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或者给予会长企业相关领域优惠政策。再次,加强对商会会长、副会长的培训与培养,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对商会班子成员开展系列培训,提高商会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商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
商会组织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区县工商联所属商会的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成部分,既是党的工作的新领域和重要阵地,也是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覆盖的有力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在实际工作中,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组织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就是按照把握商会会员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同时兼顾指导会员企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一是实现商会党组织的全面发展。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的各项工作部署,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好商会发展政治方向。对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商会,要积极协调推动具备条件的商会尽快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地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探索设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加强指导,逐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导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二是树立商会组织党建工作新理念。商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自己处于服务角色,围绕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相结合的思路,把党建工作做到会员企业关心的热点上来,形成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局面。三是丰富商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商会党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党建活动与学习先进典型相结合,增强创先争优的信心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商会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创先进,在日常工作中争当优秀,为促进商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动力。四是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区县工商联要加强对所属商会的政治引领,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凝聚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媒介,拓展商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