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扶志的空间与路径

2019-02-19 02:30向德平
社会工作 2019年6期
关键词:扶志生计赋权

腾 芸 向德平

腾芸,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 430072);向德平,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减贫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武汉 430074)。

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福利传递的重要环节,为现代中国输送和传递了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服务。自2017年《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社会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并逐步走向常态化和制度化。在理论层面,社会工作实践与精准扶贫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如精准扶贫与社会工作具有同构性(王思斌,2016),社会工作能实现精准扶贫的策略精准和过程精准(顾东辉,2016),利用社会工作的专业介入有利于解决目前扶贫实践困境(陈成文、姚晓、廖欢,2016)。除此之外,社会工作实践具备开发贫困群众潜能,改变贫困群众所处情境等功能,更好满足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在扶贫中要注重发挥贫困群体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脱贫过程中更是要引导贫困群体树立主体意识①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聚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统筹衔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9-08/22/nw.D110000gmrb_20190822_1-05.htm。扶贫要先扶志,这与发展性社会工作(developmental social work)的理念相契合。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和能力提升,尊重贫困群体的主体性,发展性社会工作能从根本上助推贫困群众实现脱贫目标。

一、发展性社会工作的演进

发展性社会工作的提出与社会发展理论有着密切联系,可以说发展性社会工作的提出是社会发展理论引入到社会工作领域的成果。20世纪50年代,社会发展(social development)一词开始被公众所熟知,二次世界大战后,很多国家面临着如何振兴经济、实现政治民主与社会进步。在这种形势下,发达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快完善福利政策的步伐。而此时,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倡导经济导向的社会政策,造成福利发展滞后的局面。为解决经济发展先行与福利发展滞后的矛盾,政府部门开始倡导社区发展与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服务联系起来的策略,这种策略被称为社会发展,意味着以社会与民众的利益为目标,整个地区的跃进和转变过程(赵建国、邵思齐,2019),社会发展理论应运而生。社会发展主义(theory of social development/social developmentalsim)或发展型社会福利(developmental social welfare)政策提出经济与福利增长的相辅性,为社会政策提供了新方向(王卓祺,2011:22—23)。1995年米奇利(James Midgley)发表《社会发展——社会福利的发展性视角》,更为系统地阐释了“社会发展”的概念、视角,以及其对于社会福利政策、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的含义(陈涛、杨锡聪、陈锋,2018)。米奇利也被誉为是社会发展理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社会发展理论指导下的政策应该包括成立社会政策部门;通过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推动有助经济增长的社会福利计划,社会政策应以加强民众的生产能力为重点;主要计划应该包括投资人力资源、就业及自雇辅导;通过社会资本的建立消除经济参与的障碍(Midgley,1999)。此时,社会发展理论就与社会工作产生了关联,也为发展性社会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进入到明确的“发展性社会工作”理论阶段。

2010 年,米奇利与康利(A.Conley)合著《社会工作与社会发展——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技巧》一书发表,此书中首次提出发展性社会工作概念。论述了在社会发展框架下社会福利政策、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的含义,认为发展性社会工作是发展性社会福利的传递系统(马凤芝,2014),系统总结了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特性。首先是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工作应该把投资策略融入到专业实践中,对于服务对象的能力提升和生产性经济参与方面给予社会投资,并运用优势视角、增权的理念使投资收益最大化。其次,发展性社会工作要强调社区为本的实践介入策略,通过在社区中得到的服务使服务对象在社区中独立。第三是注重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参与性,强调案主自觉,鼓励服务对象进行自我管理和自主解决问题(Rankopo,2013)。以上思想被看做是发展性社会工作概念化的基本完成,发展性社会工作成为一个对于实践指导具有可行意义的概念,标志着发展性社会工作理论发展的正式成型。

社会工作发端于19世纪末的欧美国家,其中以英国为代表的《伊丽莎白济贫法》是社会工作成为一门制度化助人科学的前身,英美国家社会工作主要关注治疗性的实务取向。随着安置房运动(the settlement house movement)和慈善组织会社(the 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的发展,人们开始反思社会工作的治疗性取向与发展性取向之间的差异,以事后补救为主的治疗性取向被认为影响了社会工作充分发挥影响社会空间的能力,而发展性取向能够回应财政赤字以及治疗性的不足(Morrison,2010),莫里森(Morrison)的这一思考揭示了发展性社会工作对于改造社会以及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为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内涵提供了外延。

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具体介入内容、方式以及价值也不断探索。格雷(Mel Gray)探讨社区层面的发展性社会工作,扩充了发展性社会工作在实践中的具体关注内容(Mel Gray,2002)。米奇利(Midgley)认为社会工作参与方式应该通过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促进生产性就业和自雇职业(Midgley,1996)。巴克(Maren Bak)基于南非的实践主张更多从变迁的视角突出增权的含义(Maren Bak,2004),完善了发展性社会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二、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实践模式

基于米奇利归纳的发展性社会工作特性,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实践通过社会投资、强调社区为本的实践介入策略两方面梳理其实践模式。这些实践模式并非以独立的形式存在,虽然模式的策略不同,但都以干预社会发展为主要目标。虽然都包含了从个人、社区、社会三个方面的内容,但在各模式内并非是被满足后向前递进的发展序列,这些实践模式之间、模式的各个内容之间都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和共同发挥作用的关系,最终促进社会发展。

一是社会资本投资为主导的发展性社会工作实践模式。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实践中,如果强调社会资本投资,则可视为社会资本投资为主导的发展性社会工作实践模式(王卓祺,2011:27)。社会资本投资形式主要包含人力资本投资、就业和自雇计划投资以及资产发展投资,社会资本指社会网络和促进社区融合的制度化社会关系(Coleman&James S,1988)。人力资本投资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主要依赖充足的资源分配,着重培养服务对象就业机会相匹配的知识和技能等,其中比较著名的是针对儿童的学前社会服务计划,该计划被证实有助于提升营养标准、改善健康状况获得初等教育技能以及培养良好的社会行为。就业和自雇计划投资是指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使他们从事生产性的工作,摆脱对社会福利的依赖,实现自给自足,如工作实习计划、就业培训、自主创业等。资产发展投资是指以资产建设为取向的投资计划,建立个人发展账户。在个人发展账户上存款,可以获得政府或志愿机构相应的匹配资金,以促进个人储蓄,并规定该资金只能用于规定的教育、住房等开支(Rankopo,2013)。除此之外还包括以津贴补助工资的投资或者颁布最低工资或生计工资标准计划,消除妨碍经济参与的障碍并创造平等机会计划(马凤芝,2014)。

二是社区为本的发展性社会工作实践模式。发展性社会工作强调社区为本的实践介入策略,对应的实践模式即为社区为本的发展性社会工作实践模式。发展性社会工作通过促进服务对象在社区生活中的融入,以社区经济发展、社区文化以及基础社区的建设,形成社区自主的互助精神为目标(吴骏,2016)。动员社区内成员,将积极分子逐渐培养成为地方领袖,强调社区通过社区自我发展进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能动性与积极性,动员社区成员参与到整合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优势的行动中来,提升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在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中,亦有开展以发展性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模式为取向的探索,如四川省汶川县震后社区生计项目和云南省绿寨村的城乡合作项目。其中云南绿寨的城乡合作项目,以资产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公平贸易和城乡合作的方式对农村社区进行赋权(张和清、杨锡聪、古学斌,2008)。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社会工作服务中,服务团队以发展性社会工作为实践取向,确立社区团结和生计发展的核心目标,以家庭生计互助小组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作为“协助者”进行参与,推动小组成员之间的纽带来互相扶持,通过集体行动解决困难,走向社区行动组织的转型(陈涛、陈锋、王小兰,2011)。

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实践取向包含了以下特点:(1)社会工作者作为服务提供者应提供多元的社会工作整合型服务,尽量替代以往的以个人治疗为取向的服务,转而提供以社区发展与个人需求相结合的整合式服务。(2)作为支持者的社会工作者以社区发展为取向,支持各种目标的小组成立与发展。(3)社会工作者可以作为各种社区生计发展项目的资源争取者和主要倡导者,服务内容上应整合扶贫与社会发展,因此,参与反贫困是发展性社会工作取向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三、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扶志的空间

发展性社会工作在中国反贫困实践中具有广泛的介入空间。扶贫扶志是在物质扶贫、经济扶贫的基础上,通过扶志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促进贫困群体扶志自立自强,变“输血”为“造血”。

(一)扶志先扶“质”

扶志先扶“质”,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首先要改变贫困群体的思想本质,应该从个人进步意识的塑造和社区进取意识氛围的营造入手,通过减贫目标与减贫手段的三种结合情况,将需要被扶志的群体概括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等靠要型”“消极盲目型”和“安于天命型”(黄承伟,2019)。已有的贫困群体还存在参与脱贫工作不积极,对于脱贫主体性的认识不够深刻,被动参与扶贫的思想、落后的“等靠要”意识等缺乏内生动力的思想。因此,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扶志,首先是要根据由不同致贫原因导致的贫困类型对症下药,改变贫困群体的思想本质,激发他们脱贫的内生动力,促进自我发展。

发展性社会工作依托国家扶贫资源倾斜的一系列集体制项目,结合社会工作者链接资源的能力促进社区发展的项目,凝聚社会各界脱贫攻坚的力量,挖掘贫困群体社区的内部动力,改变所在社区居民的精神面貌。通过因地制宜的生计互助小组,改造贫困群体“等靠要”的落后意识,塑造贫困群体追求生计发展的进步意识。激发起贫困群体对于改变当下生活、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看到通过双手创造理想生活的可能。激发贫困群体改变落后的物质资料生产形式,形成市场商品意识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定脱贫的信心与决心,激发脱贫中开拓进取的精神,最终通过塑造一个长期稳定的脱贫精神、具有脱贫活力的社区氛围,改变贫困群体的思想本质,实现可持续脱贫。

(二)扶志必扶“智”

扶贫扶志需要与教育扶贫相结合。贫困群体的贫困现状与自身所在地区的教育情况不无关系,目前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正是教育发展最为落后的地方。即使国家已经增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善因学致贫,但依然面临控辍保学工作开展困难、家庭教育意识观念落后的困境。这些地区社会服务发展滞后,社会工作缺少深度参与扶“智”,是扶贫扶志工作中的弱势。扶志必扶“智”,应该从发展性社会工作取向的教育扶贫入手,从脱贫攻坚重要影响人、贫困社区家庭以及贫困社区的教育环境入手。

教育扶贫作为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智力之源,社会工作者应针对不同主体进行教育和倡导。一方面,针对贫困社区的重要影响人——驻村干部、村委会班子进行社会工作的再教育,通过点滴式灌输使他们保持着发展性社会工作敏感度。输出专业知识的同时,扩大他们对于脱贫攻坚具体实践方式的不同想象,拓宽扶贫方式的视野,从知识上、思想上进行增能。其次增强家庭教育的意识,父母是孩子前社会化时期最为重要的影响者,加强父母教育的意识,让父母了解到自我言行对于孩子的影响,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最后,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教育扶贫还应从当地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氛围入手。利用社会网络的影响,链接社会公益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的助学资源,使普惠性的教育兜底政策锦上添花。让受教育者恢复学习的信心,让受教育者所在的家庭没有教育负担,扩大教育的正反馈机制,形成社会向学风气。

(三)扶志须扶“技”

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扶志,必须要扶“技”。靠自己双手脱贫,是扶贫扶志的目标,但对很多贫困群体来说,由于缺少维持生计所需的专门技术或就业技能,他们对这一目标处于失能状态。开启一个技能培训项目或许不难,但如何真正使技能项目培训能够有效转化为贫困群体的生计策略,如何使技能培训保持有效性与可持续性,是发展性社会工作在参与扶贫扶志时必须面临的问题。

发展性社会工作重视人力资本,维持生计项目小组,倡导结合社会投资的方法,能够将技能转化为生计收入。通过培训相关技能使贫困群体从小农经济稳定向商品市场化经济过度,过渡中实现与社区内的贫困群体互相提携,打破信息资源在贫困群体中难以传递的壁垒。通过社区工作的方法将技能培训从个体的影响扩大到对于社区的影响,最终通过个人可持续的扶志扶“技”促进社区的发展,实现扶贫扶志的目标。

扶贫扶志,扶志扶“质”是根本,扶“智”是必要手段,扶“技”是推力。改变贫困群体的思想本质是扶贫扶志的根本目标,加强与教育扶贫的耦合,对于不同主体在精神和知识上扶“智”是扶贫扶志的必要手段。对缺乏就业所需技能的贫困群体加强扶“技”,是扶贫扶志能够发生可持续性改变的“助推器”,只有“质”“智”“技”三位一体的发展性社会工作扶志策略才能够最终实现扶贫扶志的目标。

四、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扶志的路径

(一)“济困”以扶贫扶志

发展性社会工作通过协助贫困群体走出困境的方式来扶志。贫困群体一般因为来自经济、政治、社会的天灾人祸而突然陷入贫困,以往的社会福利仅是通过临时性救助来协助他们摆脱困境。

提倡通过济困的方式来扶志,并非提倡单一的救济式扶贫,而是在强调扶贫的社会性面向(张和清,2016)。济困扶志更多面向贫困概念界定中的绝对贫困人口,他们对于基本生存需求还尚未得到保障。其次是面向突然返贫的贫困主体,他们在陷入人生重大变故时往往处于失能状态,陷入到对生活的完全否定中。通过济困扶贫的方式对于他们的效果最为显著,也是最为强大的扶助方式。济困扶志的基础是物质性的扶贫保障,济困只是路径,重要的是通过济困帮助他们看到走出目前困境的希望,物质保障是他们走出困境的支持,使扶志得以可能。

通过济困以扶贫扶志,主要是指依靠生存型社会救助制度,以维持最低生存保障为目标,以物质补偿为主要方式,链接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帮助再度返贫的贫困群体申请临时性的贫困救助。发展性社会工作与之不同,该范式下的社会救助在结合长期救助和专项救助的基础上,提倡社会救助迈向发展型的救助模式(谢勇才、丁建定,2015)。在内容上侧重提升贫困群体自身人力资本,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主体上,积极链接多元化的救助主体,倡导政府、社会和市场三种救助主体的密切协作,在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协助贫困群体完善自己的生计项目,面对突发性的贫困时有足够的抗逆力,也不至于再度返贫。发展型的社会救助使贫困群体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解决贫困群体因发展的脆弱性再次返贫的贫困循环,达到扶贫扶志的目标。

(二)“增收”以扶贫扶志

发展性社会工作通过协助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选择增收方式来扶贫扶志。首先,升级已有生计项目的收入方式协助贫困群体增收。社会工作者应系统性分析目前村庄的生计收入项目,利用专家资源、网络资源,了解已有项目的可提升空间。结合目前的消费趋势和消费文化,以社区研究的基本办法为依据,促使有潜力的项目升级生产方式,获得最大化利益。最大化利益并非提高已有项目的单价,也并非只单纯关注收入额的总增长,还应该考虑如何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升级收入项目,避免发生单一消耗资源而获取经济利益的情况。如促进传统手工技艺进行跨界融合,将贫困地区有特色的的民俗文化开发成体验式项目等。其次,是促进生计项目的市场化升级。促进已有生计项目的产业升级,通过链接资源、组织社区工作等方式,开发基于传统民俗的创意用品,通过项目市场化升级实现增收。如将侗锦相关文化进行设计产品转化,一方面使个体增收,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也培养了一批文化传承者,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通过升级市场化项目来扶贫扶志(肖慧芬,2017)。另一方面要拓宽贫困群体的收入渠道和收入来源,发展多元化的方法应对资本风险。通过分析贫困群体家庭和社区的资源,结合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将资源转化成能使社区群体收益的生计收入,拓宽贫困群体的收入来源。江西省在Y村开展的妇女互助储金会项目,是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增收扶志的典型性样本。社会工作者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项目包括百合种植、碾米厂等,带动贫困群体增收,以妇女互助储金会为平台,通过增收积极调动更广泛的社区参与,使贫困社区中的每位参与者都拥有了脱贫的内源动力(蒋国河、平卫英、孙萍,2018),实现个体和社区通过增收扶志的目标。

发展性社会工作因地制宜地建设社区性组织平台,使其作为增收扶志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农村电商作为销售平台,贫困群体在平台直接或间接的销售产品或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链细分和延长,可以使贫困群体参与发展相关行业建设。贫困主体往往因为所在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因此没有增收的意识,社会工作者还应该在发展性社会工作范式的指导下,链接全方位的资源,扩大贫困群体生计产品和生计手段,拓宽贫困群体的收入来源,协助贫困群体增收。

发展性社会工作通过拓宽贫困群体的收入来源,增加贫困群体生计项目的收入两方面来实现增收扶志。社会工作者在其中只是协助者的作用,通过小组工作组织起相同生计之间的沟通协同,开展以社区为平台的咨询,对怀有疑虑和稍有落后的贫困个体一对一进行个案交流。协助他们并非越庖代俎,而是帮助贫困群体更好的、更有效率的找到与商品市场化的对接方式,通过加强市场融入实现增收的作用。

(三)“强能”以扶贫扶志

发展性社会工作通过增强贫困群体个体和社区的发展能力扶贫扶志。发展性社会工作强调人力资本的发展,注重贫困群体心理资本能力的增强。发展性社会工作通过扶“质”、扶“智”和扶“技”三位一体参与扶贫扶志,主张通过促进个人知识和生计能力的发展为目标,开展一系列教育、生计就业培训项目以及社区发展项目,最终使贫困群体参与市场化的水平大幅提高,保持自我发展的信心。

个体与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能使扶贫扶志事半功倍,J村开展农村扶贫创业的实践是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例子。一方面利用已有的农业科技公司资源吸引村民参与生计项目,提高村民生计能力增强他们的脱贫信心,一方面将旅游合作社作为社区发展的对外联系中介,引入大批资金和支持,使扶助主体更多元,同时增强村庄的社会网络,实现对贫困主体单向增能的同时,使已链接外界潜在资源的社区与贫困主体双向协作,最终通过贫困个体与贫困社区协同发展实现脱贫(李文祥、吴征阳,2018)。

在农村社会工作实务研究中非常重视以社区建设为核心的内源式发展,认为社区发展应该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只有社区增强社会资本,逐渐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治理以及自我发展,才能走向自主发展的道路(钱宁,2007),这与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目标是相同的。发展性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扶志,目标是增强贫困群体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两方面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促进贫困群体参与市场化过程,拓宽自身社会网络范围,从而获得高水平的社会支持,提高个人心理韧性。在社区发展过程中,优先获得优势心理社会资本的贫困群体,培育起了集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成为了社区组织和平台中的骨干与领袖,带领着社区的其他贫困群体共同进步,使社区具备着自我发展的能力。个人之间的相互影响也改变着他们所在的社区与环境,社区内部的支持网络增强,社区与外部社会的网络也会增强,一些资源、信息以及机遇与社区建立联系,使社区具备成熟的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又反作用于个人,形成个人—社区双向互助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增强贫困个体与所在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强能达到扶志的目标。

(四)“赋权”以扶贫扶志

发展性社会工作通过协助贫困群体所在的社区搭建起赋权行动框架,为贫困群体的社区达到赋权的目标来扶志。赋权作为一个实践取向,认为个体的问题来自于社会环境与个体系统的不良互动,而个体有意识的互动之后能让社会环境产生直接和间接的改变。赋权扶志,是让贫困群体意识到自己具有行动权和决策权,这些权力不仅针对社区内部,甚至针对于更大的社会环境。激发贫困群体对于贫困议题所能意识到的权力,挖掘他们参与或改变社区当前脱贫困境的潜能,使贫困群体能够在脱贫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扶贫实践活动中,都能自觉的行使决策权和行动权。

赋权过程中不仅需要个体的主动,也需要外力的推动。个体主动,是扶贫扶志中贫困个体要拥有主体性和能动性,这对于扶贫扶志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外力推动则指社会力量,社会从经济增收、制度兜底、保障济困、保护贫困群体参与社区大小事务的决策权,确保政治权利的主动行使,通过一系列的扶志实践完成贫困群体深层次的社会参与,完成心理、社会层面的赋权。只有对微观层面进行改善,才能更好地推动中观和宏观的进步。对个体进行赋权,是扶贫扶志完成的核心。在某农村贫困社区扶贫项目里,主要的操作方法是通过定期的理念培训和价值观实践,增加农户对于脱贫的主动性,同时通过定期的指导和沟通增加参与脱贫的正向反馈,最终通过增加个体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实现赋权扶志(张勇、陈太勇,2017)。

发展性社会工作在其中不仅扮演着资源链接者和倡导者的角色,引导和带动贫困群体和基层工作者注重以社区为本的赋权。还应以培育社区合作互助组织为核心(蒋国河、平卫英、孙萍,2018)。在理论方面运用社区增权的专业方法,结合地区发展模式的社会工作框架,在实践层面搭建起以赋权为主要目标的组织平台。培育优秀领导和骨干,引导社区积极分子,组织贫困群体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最终建设一个具有行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区组织或平台,社区内的贫困群体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促进以地区发展为目标、以社区为本的赋权模式。

“济困”以扶贫扶志,对于特定的贫困主体,结合社会救助制度的支持,利用不同的方式济困扶志。“增收”以扶贫扶志,市场化升级已有的生计项目,拓宽收入渠道和来源,建立起完善的生计框架,解决因生计脆弱性再度返贫的贫困循环。“强能”以扶贫扶志,针对性地开展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和个人的发展能力,实现社区和个人的良性互助,是扶贫扶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赋权”以扶贫扶志,使贫困群体认识到自我主体性对于扶贫的作用,将创造与再创造的能力代入到扶贫扶志的过程中来,是实现扶贫扶志目标最直接和最有利的路径。

五、结论

以社会发展理论为基础,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理论内容在不断完善,实践形式也在不断充实。发展性社会工作立足于社会发展的使命与责任,回应扶贫发展中的一系列议题。其通过促进社区和个人的良性互助,发挥贫困群体的主体性作用,促进扶贫扶志可持续发展,根本上助推贫困群体实现脱贫目标。基于当下的扶贫实践,贫困群体的主体性对于扶贫攻坚产生着重要作用,扶贫扶志能够准确回应由于贫困群体内生性导致的扶贫困境。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理念与价值与扶贫扶志相契合,扶贫扶志亟需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参与。无论是以社会投资为导向还是以社区建设为导向,发展性社会参与扶贫扶志的目标都是以促进贫困群体在扶贫过程中发挥主体性为主要宗旨。

由于发展性社会工作理论的本土化发展较为缓慢,因此需要不断累积探索和实践。未来的研究,要将不同实务中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整合到发展性社会工作的框架里,与已有的研究进行对话。一方面,完善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理论发展,应结合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理论演进,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融合实践模式,同时基于实践的经验总结和内容反思,不断完善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理论视角和分析框架。另一方面,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实务应该不断探索服务外延与实务边界。济困、增收、强能、赋权,是一种正式的、动态的路径,但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字面的具象理解,其所抽象的内容可以运用于任何与扶贫有关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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