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会 勋
(洛阳理工学院, 河南 洛阳 471023)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论断阐明了协商民主发展和党的领导实现之间的密切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加强党的领导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内容之一,而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实现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重要方式”表明了协商民主在新时代实现党的领导中的地位之重要;“特有形式”则强调了我国协商民主的内生性,具有中国政治制度的自身特色;“独特优势”指协商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发挥着重要作用。协商民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鲜明体现,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展现着中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是我国政治制度自信的重要载体。
民主的本意是人民作主,民主制度是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程序设计来实现这一民主本意,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要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维护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与以往其他社会形态民主建立在某种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不同,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这个本质上的优越性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其独有的民主实现形式展现了这种民主自信。民主要自信,就绕不开民主先进性的问题,那么,怎样的民主才算是具有先进性的民主呢?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度,参与是现代民主的核心;二是看它是否有利于实现民主的广泛性,民主越广泛就越先进。党的十九大指出,协商民主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正是基于以上逻辑作出的重要判断。协商民主的提出和发展是中国式民主日臻完善的体现,它大大提升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民主话语权,展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自信。
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和纳尔逊认为,所谓政治参与是指“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1]。《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把它定义为“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活动”[2]。所谓有序政治参与是指公民或团体在特定民主制度框架内,以常规的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而且这种参与要建立在理性和合法的前提下。历史已无数次证明:无序政治参与必然导致一些国家和地区政治动乱和经济停滞。19世纪德法战争后,俾斯麦陷阱政策的本质就是让法国长期陷入无序政治参与的共和制漩涡,从而达到其长期遏制法国发展的目的。我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大民主”无序参与给党和国家带来沉重灾难。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大幅度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这些都在客观上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由于历史、文化和现实等种种原因,当前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度明显相对不足,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向往更美好生活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一问题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逐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安定团结的现实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都为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支持。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与选举民主更关注权力授予问题不同,协商民主更关注权力的使用问题。因此,协商民主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它使公民参与到权力的使用——决策环节。协商民主认为受政策影响的人都应参与决策的形成和执行过程,缺少公民充分协商的决策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协商民主力图把政治参与由社会精英扩展到普通公民,反对精英主义民主所谓的公民政治无能论,认为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本质所在。回顾民主的历史,古雅典民主的“公民大会”实质上就是让公民直接参与公共决策,从而在人类文明史上开启了民主制度的先河。之后,人类社会民主进程跌宕起伏,有进有退,形式不断发展演变。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自由主义民主,自由主义民主转而否认一般公民有知识、有能力参与公共决策,认为一般公民也就是投投票,选出精英代表,然后再由这些训练有素的精英们来完成决策。而协商民主理论则回归古典民主的基本精神,明确反对自由主义民主的这一观点,认为公共决策的产生不但需要政治卓识和专业知识,更需要相关的道德和价值判断,需要平衡社会各种利益诉求,而这种平衡单靠精英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决策过程的公民参与、讨论和协商就显得非常必要。因此,协商民主认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是公共政策合法的必要条件。我国著名学者李君也反复强调,“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里的关键,一是‘政治参与’,二是‘有序’,并使这两个方面能够有机统一起来”[3]。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真协商,它通过政党协商、行政协商、公民协商、网络协商等不同形式的制度设计将协商引入决策环节,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切实把民主与决策联系起来,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落地做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每一种实践形态都是以人民参与为基础,以实现人民的基本权利为目的的。协商民主主张公民要直接参与立法和公共决策的过程,而不仅仅是投票选举代表,让代表去参与立法和决策,推动公众的政治参与朝着实质化方向发展。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陷入亡国灭种的危难境地,先进的中国人致力于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包括对适合未来中国民主发展模式的探索,戊戌变法的帝制宪政尝试和辛亥革命的民主共和实践先后都以失败而告终。最终,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运用到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政治实践,开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两种社会主义民主模式。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是人类社会最先进的民主,是由于其民主享有者的最大广泛性,因此,民主的广泛性是这两种社会主义民主模式质的规定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主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必要补充,它以不同的制度形式提升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贾庆林曾指出:“协商民主以社会主义制度为政治基础,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协商民主的主体涵盖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4]协商民主认为政策影响到的公民,原则上都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协商。中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人民群众的需要日益多样化,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按照区域单位选举的,代表人民的广泛性有限,协商民主制度下的人民政协,可以从界别等不同方面体现人民意志的一致性,有效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现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民主制度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领域和协商于决策之前与决策之中的原则在政党及国家政治制度层面的实施,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促进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党和国家决策的自信来自人民群众的智慧,协商民主有效帮助决策者广聚民智民意,实现了科学民主决策。
国家治理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相互联系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等国家制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具体包含15大领域60多项具体改革,其最重要的内容:一是公民理性,二是政府善治。国家治理体系包含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市场治理三个重要部分,而协商民主是治理现代化中政府、市场、社会的有效衔接点,是公民理性培育和政府善治实现的重要渠道。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实质上就是调适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以往政府权力凌驾于市场和社会之上、不遵循市场内在规律和社会内在机理的现象,使政府真正变成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政治力量。而衔接政府、社会、市场必须加强公民参与,如果没有民主,没有公民参与,市场和社会主体活力就无法激发出来,而协商民主本质上就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因此,我国协商民主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主要是通过影响决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实现的。
一般而言,决策的合法性需要通过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过程得以实现,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决策的科学化指决策要正确,具有真理性,要抓住规律,解决实际问题;决策的民主化指决策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决策结果要反映民意。两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决策更为合理,但又各有侧重。决策科学化要求决策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科学分析和严密逻辑推断而最终得出,所以,决策科学化强调更专业知识和先进科技手段和方法的重要作用。同时,决策科学化最终要靠人来实现,自然就涉及权力运用的问题,而决策民主化可以有效实现决策进程中有关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保证科学化的顺利实现。所以说,决策民主化为决策科学化提供制度保证。当然,民主化使决策征得了人民的同意,这本身也是决策的目标之一。在这两个方面,协商民主可以发挥独特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可以实现信息获取和信息交流的最大化,从而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信息越充分,决策越科学,协商民主参与者通过各自的调查研究可以带来充足的信息,这些信息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决策者可以由此获得来自不同视角的决策信息,有效克服决策信息不充分所带来的意见偏颇。信息充分并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信息交流,信息间交流越充分,决策越科学,协商过程是讨论、辩驳和不同观点相互碰撞的过程,每个协商参与者与他人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通过交流发现自己观点的不足,从而不断调整、修正之前的观点,使其更为理性,更偏向公共利益。同时,每个人的偏好也在影响着其他人的偏好,改变他们之前不合理的认识,信息充分交流消除了隔阂,增进了理解,大家在比较中作出取舍,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可以最大限度体现少数人的意志,促进决策更为科学和民主。民主要遵循保障少数人利益基础上的多数决定原则,这是民主的本意。但票决民主往往会扼杀少数人的意志,造成多数人暴政。协商民主通过充分协商讨论的机制,有效克服票决民主的这一缺陷,使决策更为民主和科学。众所周知,多数人的决定从概率上说正确的可能性更大一点,但从人类认识真理的历史和过程看,往往是少数人先发现真理,尤其是当决策内容涉及新生事物和专业知识时,少数人掌握真理的几率更大,这样看来,单一的票决民主并非一种科学的决策方法。为了克服民主的这一缺陷,我国实施以人大为代表的票决民主,同时也实施以政协为代表的协商民主。在协商过程中,不论人数多少,意见都可以充分表达、得到尊重。人数再少,也有机会参与讨论、交流,而且受到平等对待。最终是“更好的观点”而不是“最多人的观点”影响决策结果。
第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更能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科学民主决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出现许多新情况,这些新情况的出现给选举民主带来巨大挑战。这里举两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第一个是农民工问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两亿多农民不同程度脱离农村进入城市,城市流动人口的大幅增加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了道难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以区域为基础、以户籍为依据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建立在选举民主基础上的决策无法反映流动人口的现实诉求。只有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尤其是城镇基础流动人口区域的协商民主,在决策出台前的协商过程中吸纳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参与,才能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提升地方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第二个是互联网问题。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给选举民主基础上的决策科学性提出巨大挑战。网络不但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成为人们关注社会、表达利益诉求、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中国是网络大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其自身参与性和公共性的巨大优势,顺应这种新的变化,发展了网上论坛、BBS、政府网络信息公开、在线征询意见等“互联网+”协商民主形式,在网民中开展广泛的虚拟空间协商民主,有效弥补现实空间民主决策的不足,促进了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40多年的历程,毋庸置疑,改革的成就前所未有,而遇到的矛盾和挑战也前所未有,促进快速发展和有效管控风险矛盾始终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当前改革已经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已经进入关键期、深水区、攻坚期,改革由前期的“利益共享”阶段发展到“利益重新分配”阶段。因此,当前改革面临着“触动利益”所引发的方方面面矛盾和冲突,如何有效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各项改革的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课题,它重新把我们带到改革之初如何处理改革和稳定的关系这个老问题上,经济改革的快速推进必然要以社会稳定为基础,而社会稳定要寻求政治解决,政治解决要求发展民主,协商民主的发展就是中共中央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开出的一剂良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追求和谐为目标。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和谐文化,崇尚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一大传统精神,因此,和谐性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特征之一。传统和谐文化的长期影响使中国人一贯反对冲突、崇尚和谐,这种习惯也表现在政治领域。“采用协商的方式来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大多数中国人的首选,这显然与传统文化的影响关系密切。投票表决,首先要把不同的意见放到桌面上,需要公开地辩论、争论,要形成反映不同意见的方案。这些与几千年传下来的中国文化有些格格不入。”[5]从政治伦理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传统政治和谐文化价值相契合。儒家推崇“和为贵”,强调“君子和而不同”,视“和”为政治的最高境界,是国泰民安的象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团体、阶层在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致的前提下表达各自诉求,在求同存异中释放社会情绪,化解来自各方的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安排。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在2020年顺利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社会和谐稳定显得尤为重要。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治和谐,基于政党政治在现代国家中的重要地位,政治和谐的核心问题自然是政党和谐,而推动人民政协和党派协商民主是解决政党和谐的有效途径。政党和谐应该包括党内和谐、党际和谐和党群和谐。党内协商民主以承认差异为前提,以意志统一为目标,在保证党员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党员按照有关民主程序参与党内选举、党内决策、党内监督等党内政治实践全过程,努力通过对话交流、理性讨论和平等协商的民主形式,转移偏好,达到共识。党内协商民主搞好了,就会给其他政治领域的协商民主起到表率和带动作用。在党际和谐方面,由于每一个党派代表特定群体的利益,党际关系体现不同群体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民主党派协调关系提供了有效的制度载体。我国的政党关系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也有别于苏联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独断专行,它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相结合,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党群关系更为重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关乎党的执政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把党的群众路线扩展和体现到中国政治领域的各个方面,通过各种协商民主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充分了解民意、反映民需,把自己的政策策略通过协商的方式征得人民群众的理解、认同,促进了政策、路线的贯彻执行,密切了党派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协商民主还是一种社会治理形式。“公开的协商可以促成个人改变和更替现有的利益、偏好和观点,这是解决政治冲突所必需的;协商过程所创造的合法性,比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宗教训令、共同伦理等传统的资源所提供的合法性更有效。”[6]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就是由于当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而社会协商对话可以增进沟通、理解,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有效治理。
协商民主在解决群体性事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群体性事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频频出现,对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威胁。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复杂多样,民主政治发展相对滞后、民众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多数群体性事件都和地方党政机关与群众沟通不够有密切关系。群众受到不公,又没有合法的渠道反映,或者对党和政府的某些事件处置理解不到位,引发集体公愤,最终爆发群体性事件。破解这一难题,协商民主有方法,协商民主主张社会各方平等交流、理性协商,相关党政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协商会议的方式向群众通报相关政策情况,分析利害关系,引导群众以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群众也可以通过协商释放不满情绪,从而避免事态恶化。当前现代化进程中,城镇化快速发展,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认真分析这些事件的成因,不难发现大量存在某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的具体问题上与老百姓缺少协商、协商不充分等共性问题。因此,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城镇化顺利推进,就必须在征地拆迁问题上贯彻落实协商民主。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功地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群众路线始终是制胜法宝。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的军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了美式装备的国民党军队,看似是军事胜利,其实质是政治路线的胜利。正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群众路线”,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力量源泉、执政之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具体体现,是无产阶级政党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新中国成立以后,党更加重视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并逐步把它扩展到国家政治领域,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政治领域发挥独特优势,通过协商民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固本强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整个历史进程中,群众路线始终是党的制胜法宝,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深刻懂得“人民为中心”的道理,共产党靠群众起家,靠群众闹革命,靠群众搞建设和推动改革开放,今天同样要靠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群众路线是原则和方法,它总要以具体的制度机制得以体现,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在探索以协商民主的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实现不同阶段的奋斗目标。抗日战争时期,为了争取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支持和参加抗日主张和活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上探索了“三三制”,在政权组成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7]。它保证了各党派在法律、政治上完全平等,废除党派特权,实现了一切决定必须在充分交流和沟通中达成的制度,依靠群众拥护贯彻执行各项政府决策的目的,这是以协商民主制度践行群众路线的一次成功尝试。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也在思考如何用协商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问题。1957年他指出:“共产党员要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任何时候也不要离开群众。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8]“商量着办事”就是用协商民主的方法去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此后,毛泽东又指出,“要坚决走群众路线,一切问题都要和群众商量,然后共同决定,作为政策贯彻执行”[9]。这里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决策必须要和人民商量,形成共识,才能有效贯彻落实,否则就脱离群众,就犯了主观主义的严重错误。邓小平也曾提出,“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同甘苦的工作作风”[10]。党的十八大上,胡锦涛重申了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要同广大人民群众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11],充分肯定协商民主的本质就是群众路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所作的说明中重申,“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12]。此后,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正式提出,表明党非常重视通过协商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这句话真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忧患意识。2011年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又首次提出中国共产党当前面临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大危险。党章总纲部分讲道“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中国共产党一旦严重脱离群众,最终会面临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因此,要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在新的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只有这样,党的执政事业才能长盛不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愈加光明辉煌。要密切联系群众,优化党群关系,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说,执政党主要得解决民主和民生两个重要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和经济方面的需求。民主,要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充分表达自身利益需求,广泛参与决策全过程。民生,就是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以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让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随着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先后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中共中央在社会建设和生态保护等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社会保障愈加完善,美丽中国初见成效,民生问题得到了切实的改善。“仓廪实而知礼节”,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需求也日益增长,而民主政治建设相对滞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解决民主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保障,是当前中国破解民主供应不足的一剂良方。
首先,协商民主为中国共产党密切党群关系提供了广泛途径。协商民主不但强调多数人的意愿,也关注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倾听社会各方声音,吸纳社会各方意见,让党和国家决策充分凝聚共识、凝聚民智,建立在广泛“同意”基础之上,使中国共产党最大程度上做到了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困,有效拉近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
其次,协商民主为中国共产党密切党群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要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作用,必须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定,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设计具体制度机制,体现和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我国协商民主正是把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软约束”变成了“硬办法”,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到社会,以具体的制度机制把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体现和实现,并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逐步完善和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途径,解决民主供应相对不足的状况。
长期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不断对外输出其价值观和民主制度,力图在全球形成清一色的西方民主模式。为达到这一目的,行动上,不惜代价武力干涉它国内政,动辄支持它国反对派推翻现行政权,扶持建立所谓的民主制度,给受害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宣传上,借助其强大的舆论工具,鼓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以西方的民主尺度衡量其他国家民主制度的优劣,长期在国际社会控制民主话语权。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不断上升,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完全适合中国发展实际需要的,具有无比强大的独特优势,这大大增强了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同时,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和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中国自信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发展好了,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讲,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完全有信心有能力为人类对更美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提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其中,文化自信是根基,制度自信是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是基本经济制度的自信,其次是政治制度的自信,政治制度的自信来源于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说到底是源于我们对自己民主制度的认可和赞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它既是历史必然,也是现实选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内生性民主形式,与西方协商民主有本质的区别。
20世纪80年代,随着西方代议制民主在实践中暴露出种种弊端,协商民主理论应运而生,意在克服代议制民主精英化、形式化的缺点,推动民主向更为实质化方向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西方民主思想一个新的发展方向。然而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在很多问题上缺少共识,比如,关于协商民主的定位,不同流派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政府形式,有的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决策形式,还有的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社会治理形式。理论上的巨大分歧,导致西方协商民主实践局限在公民协商,难以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在国家制度层面。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原创的理论来源和长期的实践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来源于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和人民政协理论,协商民主的实践也由革命战争时期的党派协商到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政协再到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开始逐步由国家政治层面扩展到社会层面,多种多样的基层协商民主快速发展,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治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和实践的发展,有利于打破西方民主话语垄断,增强我国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是在其产生和发展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展现出来的,这些独特优势同时又是协商民主在中国之所以能够稳步推进的重要原因。这些独特优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和侧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7年发布的《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较为全面地总结了我国政党制度的五大优势: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政党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展现的是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远不止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层面,而是存在于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它的政治优越性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更加突出。
民主是全人类追求的共同目标,实现更好的民主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一如既往的奋斗目标。从人类历史长河来看,民主是一项刚刚起步尚未完成的事业,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兴的民主形式,其理论和实践更需要人类长期的探索和创新。我国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是我国长期政治实践中土生土长的新型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深厚的理论、文化和实践基础,是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政治领域的体现,具有主导性、实践性、多样性和决策性等特色。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政党协商、行政协商、社会协商和网络协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理论研究,做好协商民主发展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创新制度,不断把协商民主做大做实、做长做远,让其真正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