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金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其饮食安全,直接关系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各部门持续排查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由于涉及人员多、范围广、影响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依旧存在,特别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和隐患尤为重要。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生源增加和学校整合使部分学校食堂原有的规模与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不相适应,有些学校历史悠久,当初食堂建设未进行设计审查,选址不合理、布局不科学,功能缺失、设施陈旧,如无分餐间、食品处理区面积狭小,加工操作过程产生交叉,食品加工处理无法实现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又由于立项审批、经费投入以及建设工期等原因,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工作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还有部分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食堂对外承包,学校对食堂基础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多数食堂转包经营者以盈利为目的,运营中减少投入、降低成本,管理模式粗放,食堂设备维保、卫生规范等方面都不到位。
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燃点低、触点多,传播快、影响大,政府部门一旦回应不及时、处置不妥当,很多家长会不等调查结果,不顾事实真相,迅速集结,主观臆断,放大危害性,将食品安全问题上升,可能形成更严重的危害。
有些学校领导和教师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教学质量上,对食品安全管理仅限于传达会议、宣读文件、张贴制度等,对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食堂工作人员门槛低、流动性大,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缺乏,不注重个人卫生,加工操作不规范,对食品安全的敏感性和责任心不强。如食堂从业人员晨检流于形式,餐具未按要求规范消毒,专间潮湿闷热,无通风设施等。如2019年9月21日,东莞市某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经调查系厨师在制作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三明治中沙门菌污染。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比较模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学生家长对食品安全认识片面化,认为食品安全只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很少关注孩子在学校的饮食问题。
市场是逐利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瞄准中小学生群体数量大、好奇心强、自制力差、辨识力低等特点,迎合学生需求,不断推出价格低廉、造型新奇、口味刺激、包装精美的小食品。以调味面制品类小食品为例,目前我国并未出台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此类小食品均执行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2019年3·15 晚会曝光河南省尉氏、兰考两地违法违规加工生产辣条后,目前《河南省地方标准调味面制食品》已经废止[1]。2017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97 个“五毛零食”样本进行脂肪、钠、甜蜜素专项营养含量测定,结果显示7 成调味面制品检出甜蜜素,“五毛零食”呈现油盐甜“三高”,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极为不利[2]。
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燃点低、触点多,传播快、影响大,政府部门一旦回应不及时、处置不妥当,很多家长可能会不等调查结果、不顾事实真相,迅速集结,主观臆断,放大危害性,将食品安全问题上升,可能形成更严重的危害。部分互联网自媒体专业知识缺乏、职业素养不够,为博眼球、蹭热点,转发报道不及时、全面、客观,风险借助涟漪效应得以放大[3],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信任度和满意度急剧下降。如2019年3月12日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曝光次日部分学生家长到学校反映食堂食品质量问题,其中百余人实施堵路行为,阻断交通,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经过网络持续发酵,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最终查明系学生家长带着情绪人为制作并传播虚假食材图片视频,但整个事件却值得学校、家长、政府和媒体反思。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学校是一个相对封闭、人群固定、人口密集的特殊场所,中小学生正是长身体、促发育的关键时期,结合用餐人员相对集中、体质较为敏感等特点,考虑到食品安全没有试错机制,所以需立足实际,着眼大局,注重长效。
现有的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要求散见于各部法律法规和红头文件,如2013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15年实施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是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纲要性概述;2005年印发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细化了事故程度划分和行政责任追究;2019年实施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理念、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探索。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化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增设“处罚到人”制度。但由于学校食品安全的特殊性、重要性,还应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可借鉴美国《国家学生午餐法》《营养标签与教育法》、日本《学校供餐法》《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标准》等,如日本通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化统一作业的方式,倒逼各方严格履行责任,维护校园食品安全[4]。借鉴经验,进一步提高监管立法层级,统一学校食品安全要求、建设规范、管理细则、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程序,研究出台适合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执行标准和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尽快出台儿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裁量基准,增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权威性、实效性,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提高监管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一是加强食堂基础建设。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投入保障,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之中[5],制定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设施配置标准,新建学校食堂需统筹规划,进行设计审查,确保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已建学校食堂需有序推进“改造升级”和“明厨亮灶”工程,扎实开展标准化食堂、示范食堂建设。
二是加强食堂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引入餐饮行业高效的“6T 实务”管理法[6],并强化学校领导、师生、从业人员的培训,落实岗位职责,规范操作行为,严把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等重要关口,严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将食堂建设管理纳入学校学年度办学目标督导考核,作为对学校表彰、评优选先、校长职级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食材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探索中央厨房进校园,集中监管降低风险。
三是加强食堂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应积极联合、大力开展利用“互联网+”技术的“阳光餐饮”建设,逐步构建统一、开放、高效的信息平台,通过图像信息、业务数据,进一步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建立电子台账、公示监管信息、宣传食安知识、构建信用评价,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学生家长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提高监管部门监管效率,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风险排查、信息研判,建立长效机制,依法严查严惩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听取有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政府部门应及时核查处置和公开回应食品安全问题,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降低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放大效应,减少次级后果发生。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重点加强场所功能设置及布局、食品加工流程等项目的审查;强化日常监管频次和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定,食品销售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检,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成品等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和处置结果;结合地区实际合理制定评定标准,推行食品经营评级评星,并通过经营场所、官方网站、当地报纸、家长短信等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数字城管等手段和方式,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严查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公安部门要加强线索研判、部门联动、深挖源头,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才能构建起法治保障、政府统筹、部门主管、学校监管、家长参与、社会协同、媒体监督的共治格局,为国之栋梁、国之未来保驾护航。
一是设立食品安全教育课程。把学校食品安全教育上升到新高度,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程,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7]。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卫健委等部门以及食品专家学者,编写符合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普及教材,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考试范围,将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纳入教师考核。
二是丰富食品安全宣传方式。食品安全宣传不仅限于主题班会、宣传栏、座谈会、校园广播等方式,更需要开展科学实验、亲子互动、模拟经营、应急演练、家长课堂、工厂参观等实践活动。同时,相关部门可积极创作食品安全相关动画片、歌曲、故事、游戏等宣传教育资料,提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及行为形成率;将食品安全知识印制在铅笔、杯子、T 恤、书包、手提袋等生活用品上,让食品安全从学校到家庭,从学习到生活各个方面,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自身食品安全意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唯有各方重视、不懈努力才能构建起法治保障、政府统筹、部门主管、学校监管、家长参与、社会协同、媒体监督的共治格局,确保学校饮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国之栋梁、国之未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