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涛 张博正 鲍红艳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1-118-01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7月31日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强调:要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国网公司董事长寇伟同志在今年的国网公司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能源互联网企业,由此看来,公司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运用互联网思维,才能适应时代发展,才能更好地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为国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关键词 “互联网+纪检监察” 需要 应用
一、“互联网+纪检监察”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互联网应用到各行各业,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所以,无论是从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看,还是从提升纪委工作节奏、效率的要求看,在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主责中引入互联网工作方式早已是大势所趋,用互联网来助力纪检工作势在必行。
“三转”后,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是“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从纪律作风角度对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很大程度上是对结果的监督,而依托互联网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选。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建立综合数据平台、运用软件系统,完成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使之各成体系,实现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流程、时间节点的實时、动态、全程监督。对不同的工作事项,合理设定不同的监督重点,保证监督的准确性、直接性和实效性。对人的监督通过对每个岗位职责的框定,做到定岗定责、责任到人,一方面便于进行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另一方面,如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达到预期目标需进行责任追究时,可通过责任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主观努力程度、工作目标未实现是否存在客观因素的制约等要素来综合分析,即可实现“三个区分开来”的初衷。这样就实现了对干部的履职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通过责任落实,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干部履职担当的积极性。可见,“互联网+纪检监察”的工作方法已经成为提高监督执纪质效切实可行的工作模式。
二、“互联网+纪检监察”的工作应用
(一)创建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依托公司内网,在公司主页创建“反腐倡廉网”,把网站建成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要求的平台,注重网站文化性,把网站建成面向基层、贴近基层的平台和窗口,成为倾听民意、联系基层的桥梁。通过网上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途径,加强舆情信息分析预警研判,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与效率。通过上级信息、新闻动态、基层动态栏目,及时掌握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办法,达到上情下达,政令通畅的效果。通过经验交流、学习园地、理论研究等栏目,实时发布各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促进互相交流和互相借鉴,实现了数据及时共享。
(二)创建纪律建设平台,实现教育共享
秉承“微文化”建设的全新理念,创建了“香泉清风”廉政微信公众平台和“香泉清风助手”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和微信群发送廉洁教育信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弘扬廉洁文化,传递廉洁正能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把“干事、干净”的核心廉洁价值理念转化为日常信息,成功打造了“指尖上”的廉政教育“微平台”,将“香泉清风”建设成咸宁供电公司廉政宣教工作的品牌。其中,微信群“每周说纪”,强化了“移动”的党纪党规党风教育阵地建设,节日节点廉洁新媒体展播评选,使“每逢佳节倍思‘清”成为公司特色的节日廉洁文化,成为廉洁宣教工作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创建日常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依托国网公司SG186纪检监察信息系统、纪律审查系统,在规定的权限内开展监督执纪日常工作、报表和数据资料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提供实时更新的文件资料,自动提醒待办事宜完成的时间节点,规范督查督办事项流程,既实现无纸化办公,又实现了信息共享。利用微信实时、快捷、共享的传播优势,创建了纪检监察工作群,便于公司纪检监察非涉密业务工作及日常工作的部署安排和上传下达,便于业务交流、工作报送、实时跟踪,有利于随时随地掌握工作进度、快速有效解决工作上遇到的问题,增强了工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三、“互联网+纪检监察”的工作改进
一是“线上”与“线下”同步推进。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分析“线上”与“线下”工作的特点,在特别注重“线上”工作质效的同时,对一些不适合通过互联网来开展的工作进行提速增效,采取提前安排工作、分阶段工作、因时而异的方式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效果,从而让“线下”工作达到“线上”工作的效率的目的,同步发挥“线上”与“线下”工作的最大效果。
二是效率与安全同时兼顾。在发挥“互联网+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安全,严格执行保密及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工作机制,以“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到责任到人,积极发挥互联网的正面优势。同时,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与办公室、信息科技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做好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三是局部与整体同样完善。“互联网+纪检监察”建设是“三型两网”建设的一部分、一份子,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三型两网”建设要取得成功,非一日之功,也非一家之力,必然需要“互联网+纪检监察”这样的数个局部的合力建设,共同投入,许多工作的循序渐进,不断地完善、改进和更新,整合推进,才能在总体上不断前进,真正做到互联互通。
网络和大数据时代,信息数据全面共享,全民共享,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变化,积极将“互联网+纪检监察”建设融入“三型两网”建设,获得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三型两网”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