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公众主体性提升与网络政治文化安全研究

2019-02-09 01:32蒲业虹
东岳论丛 2019年3期
关键词:做人网民政治

蒲业虹

(山东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266200)

当代世界已经从工业文明时代进入到信息文明时代,对于社会生活而言,则是进入了自媒体时代。手机上网、微博、微信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其中传播的不都是娱乐与生活,还有学术与政治。从而形成了中国社会十分突显的网络政治文化现象。其中涉及到的网络政治文化安全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当代中国网络政治文化的特点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政治参与者以网络问政、议政、参政及监督等虚拟形式对现实生活中的政府活动进行反馈与评价,他们的政治认知、政治评价、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仰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逐渐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政治参与文化形态,即网络政治文化。作为一个新生的概念,学术界也没有形成共识,目前的有关界定实际仍然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在CNKI上输入关键词“网络政治文化”,检索到的论文绝大部分涉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虽然有一定的相关性,显然是不同的学术论阈。

(一)界定与特点

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认为网络政治文化主要是指在网络环境中,网民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物质依托,在网络政治沟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评价、政治意识和政治信仰等。一般而言,由于网络自身虚拟性特点,匿名与隐形给网民发表政治见解提供了便利,作为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延伸与写照,网络政治文化生态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并减弱了民众由于权力、财富、身份、地位造成的实际不平等状态,从而激发网民的平等、自由和权利意识等的现代意识,对于实际社会政治生活秩序与现状有着相当的冲击性①白毅:《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网络政治文化的形成机理》,《学术论坛》,2013年第6期。。

首先,网络政治文化具有政治文化的一般特性,主要体现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与网络世界的相关性与延续性方面。网民作为一般社会成员,已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了相应的政治认知、态度、意识、心态及信仰,这些既有的政治文化因素必然会伴随着认知主体——网民的网络政治参与活动而表现出来,影响其行为;同时,网民在网络政治参与活动中秉受到一定程度的网络文化因素,包括观念意识、价值取向等等,也会影响到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政治参与行为。

其次,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网络政治文化具有区别于其他政治文化的特征,主要体现为网络本身具有的虚拟性。这一特点使得网民摆脱了“面对面”的现实场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网民过激言论可能招致的风险,增强了网民个人利益的安全系数。网民可以毫无顾忌地表达政治意见,无需承受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主流舆论的压力而掩藏内心的真实想法。这种状况形成了一个显著的特点,网民的政治倾向性十分明显,左、中、右立场很明晰,在网络政治文化氛围中,人们的政治立场已然无需伪装和隐瞒。

当然,网络的虚拟性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是造成网络秩序混乱的根源。有研究者指出,这状况使得网民的身份取向出现了两种可能,一种是“真实自我”的回归,一种是“自我异化”②王树亮,钟婧:《网络政治文化内涵探析》,《理论探讨》,2013年第5期。。实际结果是网民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被压抑而处于不断被溶解的政治主体性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得以复活、觉醒而成长。在现实世界中难以感受的权利意识、纳税人意识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反而会有相对越来越清楚的感受,为此各抒己见,相互攻讦,甚而谩骂、诬蔑,侵犯个人隐私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不过,从另一个视角看,网络的虚拟性也为政治文化的进步提供了某些有利条件。譬如网络政治文化的传播具有便捷性与高效性。政治信息通过网络可以得到迅速地传播与扩散,人们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到充足的政治信息资源,包括理论、讨论分析、时势与重大事件等等。对于这些政治资讯的报导和讲论,往往有不同的视角、相反的观点,对于人们辩证和理性地认知政治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政治态度与政治意识,具有良好的训练或曰培训作用。这是现实社会中政治文化演进难以达成正向效果③白毅:《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网络政治文化的形成机理》,《学术论坛》,2013年第6期。。

再次,网络政治文化的发展具有开放性与互动性。没有门槛限制的网络为各种社会组织、民间机构以及每个公民提供了平等的政治参与机会,给予了网络政治文化开放的发展空间。同时,网络的双向交流改变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单向传播方式,网民不再只是信息的接收者,而是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及时发表个人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与选择,充分行使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更好地实现了网络政治文化的双向交流与互动。

(二)困境分析

然而,恰恰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政治信息在虚拟环境中的生产、加工、传播过程中会往往受到人为的操纵,致使网络政治文化的现状问题多多,前景堪忧。究其大要,有如下表现:

一是网民因不良信息,政治认知很容易出现偏差。就当前中国的网络现象看,大量虚假信息充斥其间。这些虚假信息往往会借助图片、视频加强真实感,网民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甄别判断,致使政治认知出现偏差。二是网民的政治态度呈现波动性与不稳定性。网民用图片、视频和文字符号传播的政治信息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失真现象,有的甚至是故意编造,直接影响网民的政治认知与政治情感,影响到舆情的稳定性。随着事实深度挖掘和辟谣,事件得以清晰和明朗化,网民的政治态度随之转变,波动很大。三是网络政治文化的凝聚力不足。网络政治文化应该是网民经过长期的政治实践后内化的意识观念与心理,由于网络充斥着大量不良的政治信息,导致网民政治认知模糊以及政治态度情绪化,他们很难形成稳定的政治情感,反而导致多方对立,以至形成政治冷漠。四是网络政治文化的发展挑战着政治稳定。毋庸置疑,在网络政治文化体系中,同质和积极的政治价值理念有助于政治及社会的稳定;异质并消极的政治观念和意识则会影响政治认识主体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政治选择与行为,从而对于社会政治稳定形成挑战①王树亮:《网络政治文化论纲》,《理论与改革》,2012年第5期。。相当多的网民因为政治知识的匮乏而难以合理辨析和驾驭铺天盖地的网络信息,致使他们很容易受到网络舆论所主导,从而丧失自我判断,最终会严重损害一般社会成员对于国家、民族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二、根源分析与维系网络政治文化安全的既往思路

当下中国网络政治文化现象已经引发了人们的关注,也有不少研究者解释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四种:

一是网民政治素养参差不齐。据2017年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同时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中国的手机网民占比达96.3%,移动互联网主导地位强化。截至2017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较2016年底增加2830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

同时网民结构年轻化。就年龄结构而言,我国网民年龄结构依然偏向年轻,以10-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的72.1%: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9.7%,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为19.4%、23.0%。中国网民中学生群体占比仍然最高,为24.8%②以上均摘自中文互联网资讯中心官方数据,http://www.199it.com/archives/619772.html。。

以上数据表明中国网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这个状况颇堪忧。有研究表明,社会成员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构成了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接受过高层次教育的人更能意识到政府的影响,对政治信息的认知水平更高,掌握更多的政治信息,更有兴趣和能力参与各种组织,讨论政治事务③孙关宏,胡雨春,任军锋:《政治学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4页。。故而中国网民受教育程度偏低会直接影响网络政治文化的合理发展。

二是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水平不高。电子政务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推动了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设,已经成为世界潮流。2006年1月1日我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甚至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也已陆续开通;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然而,政府加大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的决心与执行力度并不对称。

目前,我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中仍然普遍存在着如下问题:网上信息内容单一陈旧,宣传性大于实用性;内容更新速度缓慢;网站技术指标落后,缺乏维护;网页设计随意性大,缺乏专业精神;互动性差,影响力弱等等④何正玲:《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困境及发展路径》,《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有研究者通过网站测评与综合调查,指出我国电子政府发展出现低水平“拥塞”现象,即在电子政府测评成绩年年进步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缺陷——中国电子政府职能重视“信息公开”,轻视“互动交流”和“在线办理”;公共服务功能的进展始终处于“量变范畴”,没有实现质的突破⑤。

上述状况使得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渠道不畅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网络政治文化的有序与健康发展。

三是网络法律约束与道德规范不到位。为保证网络的有序化与规范化,我国自1996年以来相继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30多部。可以说在网络立法方面做了很多努力。然而,一些法律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滞后性,与快速发展的网络政治文化难以适应,法律约束力则无从谈起。

网络道德约束方面更是疑难重重。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特点使得道德约束机制在网络中难以发挥作用,导致某种程度的无政府主义泛滥。网民不受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的制约,常常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一些网络媒体出于“点击率”的利益驱动,不负责任地报道未经确认的信息、虚假信息,甚至投网民之所好而大肆渲染负面政治信息,导致网民盲从,阻碍了网络政治文化的正常发展。

四是网络中文化冲突日益加剧。在网络时代,多种文化共存,传统与现代、先进与落后、高尚与低俗、科学与谬误、精华与糟粕同时充斥着互联网,导致文化冲突日益加剧,造成了今天网络政治文化秩序相对混乱的局面。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页。中国经历了长期的帝制时代,传统政治文化已然融入了社会亚文化层面,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意识、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其中那些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理念或意识,如臣民意识、宗法观念、身份等级观念等等依然有所弥散,成为网络政治文化正向发展的障碍②崔玉亮:《转型期中国特色先进政治文化建设研究:从面临的挑战角度》,《理论月刊》,2012年第3期。。

针对上述网络政治文化发展困境及其原因,有研究者做了诸多分析,提出的对策无外乎以下思路:

其一、加强正确的政治引导。主要观点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稳定网络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等。

其二、提高网民政治素养。研究者认为网民的素质不高是导致网络政治文化诸多弊端的主要原由,遂从全面提高网民的政治素养入手,使得网民能够自觉规范网络言行。特别要注重培养和增强网民提取有效信息的能力,通过网上宣传与培训提高网民的信息辨别水平,使他们能够从网络的海量信息中去伪存真,提升有效信息的获取与消化能力等等。

其三、加强网络信息监管。立法机关及时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保障网络政治文化环境的有序性与规范性,同时也要保证公民网络参与的自由。同时加强网络政治道德规范建设③段兴利:《网络社会问题的特点及其控制》,《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特别是各级政府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政府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做到善治,并符合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制、回应、有效等几个方面的善治特征④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同时,应该积极采取行政措施,如构建公开、透明的政治参与通道与反馈机制、公开违法和不良信息地举报电话和邮箱、开设网络投诉专栏等,加大网络不良信息的监管力度。形成正确的、有效的网络舆论监控机制,营造良好的网络政治文化氛围。

以上思路当然都很合理,讲论有理有据。不过实施效果堪忧。也就是说,这些思路过于泛泛。政治引导,法律监管、道德约束、政府治理等等,无论是学理证成还是实践逻辑都是无可挑剔的。但问题的核心即深层缘由没有予以揭示,执行起来难免力不从心。

三、社会公众主体性提升的文化路径

网络政治文化安全问题的关键是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如果说,人是政治行为的主体,那么,人作为社会政治主体的观念、意识出了问题,在缺乏有效制约手段虚拟世界又怎能有效规范其行为呢?据此本文认为,解决人的观念意识问题是网络政治文化安全的核心点,亦即其深层缘由。

恰恰是由于虚拟主体与实际社会政治主体的约束方式及其效果是不一样的,我们一味诉诸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常规手段,用来约束人在虚拟世界中的行为,当然会事倍功半。本文提出要从约束网络政治文化的“行为主体”入手,寻求一条提升“网民主体性”的文化路径,以加强网络政治文化安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又说:“中华民族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为人类作出了卓越贡献,成为世界上伟大的民族。”互联网是现代科技文化的产物,中国网民接受并运用网络直接受到现代科技文明的洗礼,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现代科技文化并没有赋予中国网民成熟的现代德行与现代化理念。同时,另一方面,当代中国处于转型发展过程中,传统文化的影响依然存在,新型文化正在构建和形成过程中。据此特殊状况,就需要我们因地制宜,从“灿烂的中华文明”中吸纳有益内容,增强文化自信,设计针对网络虚拟性的德行提升路径。其中,传统儒家文化的道德修习方式值得我们借鉴。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特别注重伦理道德,道德修身是人们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起点和根基。其中有两个特点很值得继承和借鉴:一是道德修身的起点是“做人教育”,二是修身的最高境界是人的自律精神,谓之“慎独”。

关于一,在儒家文化看来修身的要点在“做人”。儒家文化是以“做人”作为逻辑起点以构建社会政治秩序,以“做人”作为个人行为选择的起点的。除却做人,一切都是妄谈。所以宋儒朱熹断言:“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做人而已。”(《朱子语类》卷十三)

做人是修身的入手处,教育则是做人的入手处。儒家文化极其重视做人教育,这种教育方式不仅仅是读书明理,而且要从孩童做起,知行合一,进行做人教育。《礼记》的《内则》和《曲礼上》都有着明确的记述。有关的规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对于孩童或子媳辈分家庭成员自身行为的要求。二是对于子媳辈与父母或长者的行为要求。这些规定看似琐碎,如若按照“封建主义”的界定审视,则不无封建家长制和压抑个性的批评。然而,如果我们从“做人教育”的视角看,上述援引诸条都是做人的规矩。早晨起来,要做个人卫生,整理卧具,穿戴整洁,还要做环境卫生。要到父母的房间问候,话语柔声细气,嘘寒问暖,早晚要向父母请安。个人行为举止要端庄,出门和返回都要禀告父母知晓。父母发怒责打,打得流血也不能怨恨,而是愈发孝敬,等等。这种规则教育列入了儒家经典,其主要思想则融入了后世的家规家训类著述,成为幼儿启蒙的基础性教育,亦是维系家族(庭)秩序的基本规则。

儒家文化的做人教育完全按照孔孟先师规划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线来布局,其实际操作则从孩童做起,从日常生活入手。正是在日复一日的“洒扫应对,揖让进退”中,规则意识融入精神内里,形成了与生活本身结合为一体的善恶观念、遵纪守法意识与合理的畏惧感。这种道德意识伴随着年龄与阅历而日益坚定,内化为人们的规则理念。纵观中国古代社会,儒家文化的做人教育是相当成功的。

关于二,儒家道德修习与教化的最高境界是“慎独”。《论语》通篇未见慎独二字,但孔子讲论道德修习已经具有了慎独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做人要谨慎,做到谨言慎行。如《论语·学而》:“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二是要知行合一,将德行训导付诸行为实践。《论语·里仁》:“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在孔子的设想中,真正的道德人格是完全以伦理道德作为指向的,因而从不会受到外界的影响。“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体现的正是慎独的精神。

关于慎独的明确表述见诸稍后思孟学派的作品《大学》和《中庸》。其后有明代大儒刘宗周力倡慎独,他说:“学以为人,则必证其所以为人,证其所以为心而已。自昔孔门相传心法,一则曰慎独,再则曰慎独。”①刘宗周:《刘宗周全集》(第二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刘宗周承袭孔孟先师关于慎独的解读,强调独的重要性。在独处之时,没有任何监督和见证的状态下仍然能够坚守德行,这是完全意义上的慎独,正是现代伦理学认知的道德自律。

“慎独”孔儒一脉道德修习的高端境界,其实质是突显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德行自律精神。所以不论路途顺逆,环境好恶,行为主体都能保持德行的恒定性。所谓“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儒家政治文化以道德规划人生,构建社会政治秩序。其德行教化以做人教育为入手,以培育“慎独”德行主体性为标的,总揽中国传统社会,整体上看,应该说这种德行教化取得了成功。可以为我们所借鉴。

换言之,网络政治文化的虚拟性给予网民以太大的自由空间,网民作为网络政治文化的主体有着更多的自由裁量能力,因而现实社会能够取得成效的管理方式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收效并不理想。为此,需要从传统政治文化中吸纳有益的理念与方法,从做人教育和德行主体性的培育为抓手,构筑切实提升网民主体性的文化路径,以增强网络政治文化安全。

四、结语:自觉维系网络政治文化安全的可行性

社会公众的道德自律是维系网络政治文化安全的内在要素,借鉴传统儒家文化的德行修习,需要对网民进行做人教育。具体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以少年、青年学生为主要对象,进行以“做人”为指要的道德教育。

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德行教育的内容应该以德行自律即“慎独”培养为目标,具体路径则是从立规矩开始。让人们从少儿起始便形成一定程度的自立性和自我管理能力,逐渐养成遵行规则以独立判断的能力。切实懂得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真正领悟“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内涵的主体意识与平等精神。

事实上,这里借鉴传统文化的“做人教育”与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接班人教育”是有所不同的。后者的重点是以革命理论和革命历史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而把受教者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提升到了革命的高度,以“时刻准备着”为口号进行社会动员,胸怀革命事业大志,成为以执政党的政治理想与国家组织目标为行为取向的革命者。在革命的感召和名义下,一般社会生活层面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则往往被忽略,或者处于相对模糊的状态。

做人教育则不然。其关注的要点是作为一般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伦理观念,以使受教者形成符合一般社会水准与生活需求的道德意识和观念,具备合理的畏惧感和鲜明的规则意识。受教者容身于社会人我关系的实际感受和视野中,从一般社会生活的层面关注自身认知的合理性与行为的规范性,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优良口碑为取向,怀平常心,培育健康人格。做人教育能够为一般社会成员构筑真实世界的道德行为基础,为提升人们网络虚拟世界行为的道德系数设置了前提,特别是能够不断养育和增强道德自律性,遂为增强网络政治文化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主体性因素。

在做人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和吸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及现代社会伦理道德结合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做人教育,以普遍提升人们的规则自觉性和道德自律性。

二是以“社会人行为规范”作为一般社会成员工作绩效或操行品德考量的基础性标准。不论职业、职务、社会地位与财富,也不论政治立场、派别或宗教信仰,做人规范针对每一个社会成员进行社会贡献与德行评估的前提性要点,缺少这一层面的正向评价,则其他考量便不能成立。目的是增强个人行为的道德积淀,提高一般社会成员的“慎独”自律性,必将有助于普遍提升社会诚信和德行认同。

质言之,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必然进入和扮演不同的角色,或有掌握知识,掌控权力,甚而身居要津,言行影响巨大者。如果在道德方面连做人规范都不能遵守,连孝敬父母、友爱邻里、扶老携幼和自觉遵守社会通行规则都做不到,亦即做人不合格,则何言其能遵纪守法,敬业职守,服务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尚且如此不堪,何言其在虚拟世界之中!

现代化社会的构建前提是法治,如若依照上述方法品题众生,是否会导致德与法相互抵牾?事实上,对于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化社会来说,道德与法制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德与法的关系上,道德是法律制定与实是的合理性依据,也是法治的必要补充。一个缺乏社会道德传统的族群是难以达成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的。严格、公正的法治则是促成一般社会成员道德自律的约束条件。正是鉴于网络虚拟世界的法律空隙,才恰恰要加强德行教化、普遍实施做人教育和德行考量手段,从源头施教,以弥补空缺,促使网民整体主体意识的提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觉约束行为,主动维系网络政治文化安全。

进而言之,党的十九大以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然形成社会共识,以此为契机,本文设想的维系网络政治文化安全路径是具有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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