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贸易摩擦:30年的“攻防战”

2019-02-04 03:25马成三
国际贸易 2019年2期
关键词:摩擦进口出口

马成三

一、日本贸易顺差的膨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实行“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出口贸易迅速扩大。1955—1985年的30年期间,日本的出口额从20亿美元增加到1756亿美元(增加近87倍),其在世界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也从2.3%猛升至9.7%。

同期日本进口虽然从25亿美元增至1295亿美元,在世界进口贸易中的比重从2.6%升至6.9%,但是明显低于其出口的增长幅度,从而造成贸易顺差的扩大。特别是在摆脱两次石油危机影响之后,日本的贸易顺差扶摇直上,仅1982—1986年的4年间就从69亿美元扩大到827亿美元,扩大了11倍。

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与产业结构的升级同时进行的,即实现了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进而向知识与技术密集型的转变。以产业结构的变化为背景,日本的出口商品构成以及造成顺差的对象商品均不断向高附加价值化发展。

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日本的纺织品贸易和钢铁贸易分别出现较大幅度顺差,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其汽车和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竞争力迅速提高,日本在这两个领域也先后转为顺差。

日本贸易顺差的扩大,与其产业及进出口商品结构的特殊性有密切关系。日本经济属于典型的加工贸易型经济,其进出口商品结构属于典型的垂直分工型结构,即一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原材料和农产品供应,另一方面则要大量出口各种工业制成品。

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各种工业原料的进口在日本进口总额中一直占60%左右,各类工业制成品在其出口总额中则占到85%~90%。由于出口与进口的所得弹性值(出口或进口增加率与国民所得增加率之比)不同,从而产生一种促出抑进的作用。

日本的主要出口商品,特别是汽车和电子等机电产品的所得弹性值一般都比较高,即世界市场对上述商品的需求增加率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率,相反以能源为中心的日本主要进口商品的所得弹性值则普遍偏低。

据日本经济企划厅估算,1975—1988年期间,日本出口的所得弹性值为1.667(国民所得增长1%,出口增长1.667%),分别为美国和联邦德国的2.7倍和1.7倍;而同期日本的进口弹性值却只有0.766(国民所得增长1%,进口只增长0.766%),分别相当于美国和联邦德国的1/3和1/2。

日本特殊的进出口商品结构,也影响着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调整作用。一般说来,在实行浮动汇率的条件下,一国的贸易收支可以通过汇率的变动来调整。日本的出口商品主要是机电产品,对于这类产品的出口来说,商品品质和售后服务等非价格竞争力所起作用较大,日元升值对于此类商品的出口影响有限,甚至还会出现出口金额的暂时膨胀;日本的进口则因初级产品的价格弹性值小而难以大幅度增加,从而形成日元升值与巨额贸易顺差并存的局面。

“垂直型”的进出口商品结构,还是造成贸易收支地区间不平衡的重要因素。由于当时工业制成品的主要市场为发达国家,而能源等初级产品的供应地主要为发展中国家,所以日本与发达国家之间容易出现顺差,而对资源出口能力强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石油输出国的贸易则容易出现逆差。

日本进出口贸易“垂直分工型”结构的形成,固然主要决定于日本的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但也与日本政府长期所采取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政策以及在产业发展上推行“全套主义”有密切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长期严格实行保护国内产业、限制进口的贸易政策,其中包括:利用进口配额直接限制进口;推迟实行贸易自由化,缓和及取消非关税限制;在实行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强化关税壁垒等。

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市场在减少限制进口商品种类和降低关税等方面的开放度虽然已经不亚于欧美国家,但仍有种种非关税壁垒制约着进口的扩大,其中包括工业规格、动植物检疫和进口手续等制度规定。

日本的贸易顺差以及由此引起的贸易摩擦,不但存在于日美之间,也存在于与包括西欧和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其他国家之间。

据日本通产省调查,截至1985年年底,日本主要制造业厂家在出口时所遇到的“摩擦”多达300余起,其中约2/3发生于与北美及西欧之间,约1/3发生于与发展中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单就日美贸易而言,在1984年日本对美出口中约有1/3的交易受到某种形式的限制。

二、日美贸易摩擦的升级:从纺织品到汽车

日美贸易摩擦,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日本的某种或若干种商品的出口与美国有关产业之间发生的摩擦;二是由日本与美国的大幅度贸易顺差,即贸易不平衡引起的摩擦。从历史上看,往往是前者为因发生于前,后者为果发生于后。

日美贸易摩擦的对象商品,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其中发生最早、历时最长的贸易摩擦就是纺织品贸易摩擦。

(一)日美纺织品贸易摩擦

棉纺织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恢复对外贸易后的首批主要出口商品之一,1952年以后随着朝鲜战争结束,日本的棉纺织品库存剧增,价格暴跌。日本的棉纺织品厂家为寻求出路,不惜压低价格扩大对美出口。1955年日本的棉纺织品对美出口比上年猛增1.9倍,其中女衬衫增加了20倍。日本棉纺织品在美国纺织品进口市场中所占比重,亦从1951年的17.4%猛增至1956年的60%以上。

面对日本廉价棉纺织品的大量涌入,美国的有关工会组织掀起了“反倾销”等限制进口运动,发生了所谓“1美元女衬衫事件”(当时日本产女衬衫在美国市场上每件售价只有1美元)。棉纺织品贸易摩擦,最后以日本政府和纺织业实行出口“自主限制”而告缓解。

但是围绕纺织品贸易所发生的摩擦并没有到此结束,变化的只是引起摩擦的主角,即由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棉纺织品让位给了60年代的合成纤维,60年代末日本的合成纤维对美出口超过棉纺织品和毛纺织品而居其对美纺织品出口之首。

为了解决纺织品贸易摩擦。日美在20世纪60年代先后举行了多次谈判。日本为了避免美国政府制定限制进口法案,采取了一系列出口自主限制措施,其中包括设定对美出口额度和出口增加率。

1968年,尼克松在竞选总统时为争取南方的选票许诺保护国内的纺织产业,翌年尼克松上台伊始就要求日本及亚洲新兴国家与地区实行出口“自主限制”。对于美国的这一要求,日本的产业界不以为然,但日本政府为顺利实现归还冲绳而决定让步,以至于有“以丝(纺织品)换绳(冲绳)”之说。

1971年10月,日本与美国签订《日美纺织品贸易问题政府间协定备忘录》,翌年1月正式签订《日美纺织品协定》,明确规定日本在今后3年期间内严格限制纺织品对美出口,并按照部类确定具体限制出口目标。美国对日本的纺织品出口采取如此强硬的措施,其主要背景是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扩大,美日两国的相对竞争力关系开始发生变化。

(二)日美钢铁贸易摩擦

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的出口商品结构急剧向重化学工业品转变,对美贸易摩擦的重点商品也由纺织品扩大到钢铁、电视机和汽车。其中,钢铁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成为日本的主力出口商品,最初东南亚、大洋洲和拉美是主要出口市场,进入60年代中期以后对美出口急剧增加,当时日本输美的钢铁约占美国进口总量的40%~50%。

1963年美国钢铁厂家开始指控日本对美搞倾销,而日本政府和钢铁厂家为了防止美国采取限制进口措施,从1966年6月起实行对美出口的“自主限制”,具体方法是通过组织“出口卡特尔”来维持“出口秩序”。

但是,日本采取的措施并没有改善美国钢铁业的窘迫处境,1977年美国钢铁厂家的税后利润率从70年代上半期的3%左右降至0.06%,不少钢铁厂家因销售不振而倒闭,钢铁业失业人数亦增至2万余人。为此,美国钢铁业的保护主义再次抬头,强烈要求美国政府采取措施以“纠正不公平竞争”。

(三)日美彩电贸易摩擦

日本从1965年开始出口彩电,该年的出口量只有4.8万台,但是4年后的1969年即增至100万台。美国是日本彩电的主要出口市场,在1966年至1988年期间,日本彩电出口的90%以上是面向美国市场的。1968年3月美国厂家指控日本厂家搞倾销,这为日美彩电贸易摩擦拉开了序幕。

1970年美国“保护彩电产业委员会”提出对日本实行制裁的申请,翌年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日本彩电“急风暴雨式出口”确使美国的彩电行业蒙受损害,建议总统提高关税,同时决定就日方的倾销、政府提供出口补贴等“不公平贸易”问题进行调查。

在美国的压力下,日本政府于1977年与美国签订了《推持出口市场秩序协定》,规定在从1977年7月起的3年期间内,日本对美彩电的年出口量要控制在175万台以内(后来随着日本电视厂家对美直接投资增加,直接出口减少,上述协定未到期便自动失效了)。

(四)日美汽车贸易摩擦

进入20世纪80年代,汽车贸易成为日美贸易摩擦的焦点。第一次“石油冲击”后,日本的汽车凭借其小型、节能、设计与性能良好等优势大量涌入美国市场,80年代初日本汽车在美国市场上的占有率就已超过20%。

汽车产业是美国传统的战略性产业,日本汽车大量涌进美国市场引起美国厂家的恐慌,强烈要求日本实行汽车出口“自主限制”、开放日本的汽车市场以及到美国投资设厂等。1980年5月,日本公布开放汽车市场措施,包括取消汽车零配件的关税、简化进口检查手续等。翌年5月,日美两国又就日本对美汽车出口 “自主限制”问题达成协议,同时本田、日产和丰田等日本厂家相继宣布到美国投资设厂生产小汽车。

三、贸易摩擦与经济结构调整

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日本的对外贸易摩擦明显加剧,其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石油冲击”使西方国家经济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严重的萧条,引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第二,日本以扩大出口为杠杆比其他主要发达国家较快地摆脱了“石油冲击”的影响,国际收支亦较快地由逆差转为盈余。

日本再次成为西方经济“优等生”的同时,也遇到了对外不平衡加剧的新难题。据日本通关统计,1983年日本的外贸顺差为205亿美元,1986年便增至827亿美元,3年时间翻了两番,其中对美贸易顺差由212亿美元猛增至549亿美元。

造成日本贸易顺差扩大的重要因素,被认为是日本的经济结构有问题,即从进出口贸易对国民收入的弹性值看,日本的经济结构既属于“依赖出口型”的,又属于“非依赖进口型”的。

一般认为,如果日本不采取扩大内需和改变进口结构等措施,就无法从根本上缩小其巨额的对外盈余。另一方面,1985年秋季的西方主要国家财长会议(“广场协议”)决定进行货币调整后,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大幅度升值,从而给日本的出口产业带来巨大冲击,许多企业被迫削减生产,企业收益明显下降。

出于对付上述“外攻内困”的需要,中曾根首相的咨询机构“实现国际协调经济结构调整研究会”(会长为日本银行前总裁前川春雄)于1986年4月提出一份报告书(通称“前川报告” )。同年5月,日本政府根据“前川报告”制定了《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纲要》,并设立了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本部长的“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本部”。

根据“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本部”的指示,政府的重要咨询机构之一“经济审议会”专门组织了“经济结构调整委员会”(前川春雄任会长)。该委员会自1986年9月起先后召开45次会议研究实施经济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对策,最后于1987年4月提出一份题为“经济结构调整指导方针”的报告(通称“新前川报告”)。

前后两个“前川报告”的基本思路一致,但也有不同:第一,后者的内容比前者更为具体;第二,前者是作为中曾根首相的私人咨询机关的意见提出来的,而后者则正式成为日本政府与执政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纲领。

“新前川报告”认为“大幅度经常收支不平衡是一种危机状况”,提出日本应把“稳步缩小经常收支的不平衡作为全民性的政策目标”,为此必须从需求和供应两方面“调整经济结构”。调整方向是:

(1)在需求结构方面,要向“内需主导型”经济结构转变,在若干年内使“内需的增长率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作为扩大内需的对策,“新前川报告”提出应该采取促进投资、扩大消费和缩短劳动时间等措施。“新前川报告”还打破了日本政府自推行“重建财政”方针以来的禁忌,明确提出应“为扩大内需而紧急采取果断的财政措施”。

鉴于土地问题是提高住宅质量和扩大社会基础投资的关键,日本政府决定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研究土地问题对策。为了刺激消费,日本政府还取消了以鼓励储蓄为目的的“小额储蓄利息收入免税制度” 。

(2)在供应结构方面,要调整产业结构和扩大进口。调整产业结构的方向是改变过去那种大量生产方式,适应消费需求的高级化而发展知识密集型的新产业。

“新前川报告”认为,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进展,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将大幅度增加,到90年代上半期,企业海外生产的比率将达10%,即比80年代上半期的水平提高一倍,由此将提高日本的制成品进口比率,促进水平分工的进展,进而缩小日本的对外贸易盈余。

在供应方面实行结构调整的另一支柱是扩大进口。“新前川报告”认为,为了世界经济和日本经济的顺利发展,日本在解决对外不平衡时应采取促进进口,而不是抑制出口的办法,即要使进口的增长率适当超过出口的增长率,为此应进一步采取包括减少进口限制、降低关税和扩大政府对外采购等开放市场的措施。

“新前川报告”还认为,随着日本在经济、金融和科技领域实力的提高,日本应该积极对世界做出贡献,内容包括促进日本巨额国际收支盈余的回流、推进日元国际化、扩大对外经济援助以及改善对外贷款条件等。

1985年秋季以后出现的日元大幅度升值,一方面给日本的许多出口产业带来巨大冲击,另一方面也成为日本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动力。日本经济在日元升值后经过一年多的调整,从1987年起以内需为动力开始出现持续增长。在供应结构方面,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制成品进口和对外直接投资的急剧扩大。在这一过程中,日本的国际收支盈余渐趋缩小。

日本经济在需求和供应方面的结构变化,对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及东盟各国利用这一时机增加了从日本的资金引进和对日制成品出口,由此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但是,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来日本推行的经济结构调整并没有真正解决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其成果亦不稳定。例如,1987—1989年期间出现的“内需主导型经济增长”在相当大程度上得益于外部经济条件,即所谓“三低”(低油价、低利率和美元贬值)的局面。

另一方面,日本的国际收支盈余虽然有所缩小,但规模依然很大。在日本的贸易收支盈余趋于缩小的同时,其贸易外收支中的对外投资收益却在大幅度增加,从而可能成为带来日本对外盈余的另一重要因素。

四、 日美结构问题协商

20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之交进行的日美结构问题协商,对后来日本经济及对外经济关系的影响重大。日美结构问题协商是由美国总统布什于1989年7月提出来的,在1989年9月至1990年6月期间,日美政府的代表先后进行5次谈判,最后于1990年6月发表了最终报告。

日美结构问题协商的目的,在于通过“确认和解决构成两国贸易与国际收支障碍的结构问题”以求“缩小贸易收支的不平衡”。一般认为,美国倡导举行“结构问题协商”以及日本对此作出让步并最后达成协议,是有复杂的背景的。

一是日美间的贸易不平衡问题改善迟缓,美国国内與论对日本的不满情绪加剧。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與论对于日本经济以及所谓“日本式经营方式”尚持肯定态度,80年代中期以后则转为强调“日本的威胁”,同时认为日本的经济结构、政府行为都存在着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特殊性”。特别是在东西方关系出现全面缓和的形势下,日本在经济、技术领域咄咄逼人的攻势更令美国感到不安。

二是日美结构问题协商的进行还与美国国内的保护主义,特别是新贸易法案中的“超级301”条款有密切关系。1988年8月成立的美国新贸易法案保护主义色彩浓厚,其中所谓“超级301”条款更被认为是主要针对日本的。该条款规定,美国可以判定特定国家的贸易做法及习惯是“不公正”的,如果对方不同意进行谈判,并在指定期限内加以改善,那么美国就可以对之采取制裁措施。

三是从日本方面看,美国所指出的许多“结构性障碍”问题的确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日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在经济运行中坚持“生产第一”和“生产者优先”的方针。这种方针虽然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增长和出口贸易的扩大,但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突出的就是社会资本投资相对落后和人民实际消费水平相对偏低。

随着日本经济日益步入“成熟期”(指经济上实现富裕而增长率降低的发展阶段)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对上述方针进行调整已成为日本经济运行中的重要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在日美结构问题协商中对日本提出的要求在客观上有促进日本政府进行政策调整的作用。

正因为美国的要求比较切中日本的时弊,所以日本国内舆论对此多持肯定态度。据《日本经济新闻》调查,日本人对美方要求持肯定态度者占47.4%,明显高于持否定态度者所占比率(39.5%),其中主张日本应积极对待美国要求者所占比率则高达86%。此项调查表明,多数日本人认为美国所提出的问题应该是日本政府主动及早加以解决的。

与以往日美间的贸易问题谈判相比,此次结构问题协商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即:谈判内容涉及一系列微观的经济政策、经济运行方式和习惯,期望通过对此进行调整来达到纠正彼此贸易不平衡的目的;采取双方相互指出对方的“结构性问题”所在并提出改善意见的方式。

但是,从整个谈判过程看,美国显然处于攻势,而日本则处于守势。美国对日本的要求集中于扩大内需、建立公正而自由的竞争性市场和对外开放国内市场,主要涉及6个方面的“结构性问题”,即储蓄与投资方式问题、土地政策问题、流通制度问题、排他性贸易习惯问题、“企业集团”问题以及价格形成机制问题。

其中扩大公共投资、修改并废除“大型零售店法”(通称“大店法”)和强化“反垄断法”(“禁止垄断法”)是双方谈判的焦点。谈判的结果是,日本在上述三个问题上分别做出让步,许诺按照美国的要求加以改善。

(一)扩大公共投资问题

美国方面认为,日本企业热衷于出口的重要原因在于日本国内的需求不足,为此日本必须设法扩大内需,特别是要增加公共投资。对此,日本政府许诺,要把1991—2000年期间的公共投资规模从上个10年(1981—1990年)的263万亿日元扩大到430万亿日元。日本政府虽然避开了公共投资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问题,但在方向上是符合美国要求的。

(二)“大店法”问题

美国认为,日本流通机构的低效率是造成许多商品在日本市场上售价偏高,进而影响消费扩大和外国商品大量进入日本市场的重要原因,而日本流通机构的低效率则与以保护大量传统的中小零售商为目的的“大店法”的存在有密切的关系。为此,美国要求日本尽快废除“大店法”以提高日本流通机构的效率,为外国企业进入日本的零售业开辟道路。对此,日本决定首先缓和对设立大型零售店的限制,将批准所需时间由过去的10年缩短至1年半,并许诺要在下一届国会上从扩大进口和增进消费者利益等方面考虑修改“大店法”。

(三)强化“反垄断法”问题

美国认为,日本企业通过相互持股形成“企业集团”及“系列交易”(优先照顾同一集团成员)等不公正交易习惯是外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重大障碍,尤其不利于外国企业对日本企业实行购买和兼并。为此,美国要求日本强化“反垄断法”以形成“公正而自由的竞争性市场”,进而为外国企业进入日本创造机会。对此,日本许诺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反垄断法”,包括加强对垄断行为的审查、增加审查的透明度、加重对违反“反垄断法”者的惩罚以及建立对受害者的赔偿制度等。

在美国向日本提出诸种要求的同时,日本也指出了美国所存在的一系列“结构性问题”,其中包括民间与政府部门的需求过热、投资不足引起设备能力不足和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缓慢、企业的“短期行为”、政府与企业的出口意愿不强以及工人训练不足等。日本要求美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以恢复和提高美国产业的竞争力,进而缩小对外贸易的不平衡。

五、他山之石:日美贸易摩擦的几个注意点

综观日美贸易摩擦的历程,有几个方面值得中国注意和借鉴。

(一)历时长久

日美贸易摩擦的发生是以日美产业竞争力以及经济实力的消长为背景的,至少持续了30余年。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贸易摩擦问题逐渐从日美关系的主要议题中淡出。

日美贸易摩擦由紧张转向缓和,有两大因素起了重要作用。

一是随着日本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海外生产的增加,日本对美贸易顺差趋向收缩。过去造成对美顺差的主力商品——纺织品和家电,先后由主要出口商品转变为进口商品,其中家电的进口额达到出口额的6倍以上(2017年)。20世纪80年代日本制造业的海外生产比率平均不到5%,2015年扩大到25%以上,其中汽车的海外生产量已经超过国内生产量。

二是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抬头及中国对美贸易顺差的迅速扩大。根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对华进口接近5055亿美元,相当于对日进口的3.7倍,在美国进口的国别构成中占最大比重。 2000年以后中国取代日本成为美国的最大贸易赤字来源国,2017年美国的对华贸易赤字接近3756亿美元,相当于对日贸易赤字的5.5倍。

比照日美贸易摩擦的走向来看,解决以贸易不平衡(对美贸易巨额顺差)为标志的中美贸易摩擦问题,对中国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当长期的课题。中国虽然也可以通过推进“走出去”战略把一些生产能力转移到国外,但估计很难取得当年日本那样的效果。因为日本对美贸易顺差的对象商品,从早期的纺织品到后来的汽车,明显集中于少数大型商品;而中国对美贸易顺差的对象商品则相当分散,无法像日本汽车产业那样通过对美投资等扩大海外生产的方法来解决顺差问题。另一方面,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很难有哪个国家能够取代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及最大对美出口国的地位。

当然,中国在谋求对美贸易基本平衡方面也有当年日本所不具备的优势,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国可以利用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扩大对美进口。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结构调整的进展,对美出口的增势可能放缓。与当年日本的对美出口不同,中国的对美出口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由对华投资企业支撑的,许多“中国制造”实际上是包括日韩及中国台湾地区在内的“亚洲制造”。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变化,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可能由中国转移到东南亚等周边国家。

这一动向,固然对中国某些地区的经济,特别是就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对缓和贸易不平衡和纠正对外贸易的过度依赖外资企业和过度依赖加工贸易也有一定的意义。同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的实施,将可以通过纠正过度依赖特定市场来缓解对美贸易的不平衡。

(二)由贸易摩擦转变为包括经济、政策制度和文化在内的“复合摩擦”

在这一过程中,美国对日本的要求以及日本克服摩擦的对策,亦由开放市场、扩大对美出口升级为调整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政策、经济运行方式和商业习惯。

实际上,上述情况也出现在中美之间,只是与当年美国对日本的要求相比,美国对中国的要求更为广泛而严厉。如果说当年美国对日本提出的要求是以纠正日本巨额对外盈余为中心的话,那么中美贸易谈判则扩大到了服务业、相互投资、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管理等。究其背景,除了时代的变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进展以外,还与中国与日本所处的立场不同有关。日本属于美国的盟国,而中国则被美国的一些政治势力视为战略上的“对手”。

(三)利用“外压”促进国内结构调整

在日美贸易谈判中美国所指出的许多“结构性障碍”问题的确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当时已成为日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日美贸易谈判,特别是日美结构问题协商,在客观上有促进日本进行政策调整的作用。

为了应对日美贸易谈判,日本设立了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本部长的“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本部”,推进一系列结构问题以及经济政策的调整,包括调整经济运行中的“生产第一”和“生产者优先”的方针。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日本国内舆论对于美国的要求多持肯定态度。这表明,多数日本人认为美国所提出的问题是日本应主动及早加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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