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亮 李芳英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1]46就业是每个人实现独立自主、创造人生价值的基本途径。就业对女性来说更加重要。面对不断回潮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面对存在性别歧视的就业环境,面对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面对不时出现的“女性回家”的舆论导向,面对女性个人对自由和独立的追求,需要强调的是,没有就业,这一切都缺少了最重要的基石。高等教育就是夯实这一基石的最重要手段。高等教育投入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形成更具竞争力、更具可持续性的人力资本,以帮助人们实现就业。1922年,我国女大学生数量仅有887 人,占2.54%;到1949年,女大学生占比为19.77%;到1976年,女大学生占比为33.02%;直到2016年,女大学生比例已经达到52.2%。[2]在不足百年的时间里,女大学生比例增长了19 倍之多,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更让人侧目。
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国家不断增长的教育投入和日渐完善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密切相关。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理应让女大学生有更高的就业意愿、更强的就业竞争力和更好的就业前景。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全职太太”成为很多女大学生的理想,“男外女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回潮,用升学深造延缓就业已成为光鲜亮丽的借口。徐丽敏根据天津南开大学等四所院校的调查指出:在大学生中存在比较严重的“有业不就”现象,大约有15%的大学生属于此种类型,女大学生同样如此。[3]
本文希望探讨高校贫困女生的就业预期和哪些因素有关,她们和非贫困女生的就业预期有何异同。高校贫困女生在资助政策支持下完成学业,她们是否会因为资助而建立更积极的就业预期,被资助的贫困女生在学业、个人能力等方面获得了哪些收益,这些收益对就业预期存在怎样的影响。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1]46我们希望讨论如何才能更好地让贫困女生实现这一目标。
高等教育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是人们扩大就业选择范围从而增进自身福利的一种行为。[4]2从人力资本投资的角度看,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基本目标就是要促进贫困学生的就业,这对贫困女大学生同样适用。高等教育资助用补偿成本的方式提高收益率,其直接目的就是促使人们在接受高等教育之后更愿意进入劳动力市场。那么,高等教育如何促进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呢?
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资助政策是在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改革开放之初,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帮助和激励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进而促进教育公平。改革开放40年,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经历了政策旨趣的变化,从最初的政治旨趣演变为政府政策旨趣直到目前的学生旨趣。[5]曲垠姣等认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发生了从“助困性资助”向“发展性资助”的转变,目前的资助政策不仅希望用资金补贴的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更希望鼓励学生通过参与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能反哺家乡,从而为未来的就业和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6]教育资助政策的变化表明:我们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的劳动热情和就业意愿,希望学生未来可以成为光荣的劳动者。
当前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设计理念和具体项目都在围绕就业展开。2006年初步建立了“奖、补、勤、减、贷”多元混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2年以来,其中的勤工助学规模不断扩大,增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内容。这些都表明,我们需要从就业的角度来重新审视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影响。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基本可以从两个方面衡量,一是就业预期,二是就业行为。经济学中的理性预期学派认为,人们的预期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政府政策的效果。[7]从理性预期理论出发,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目标是否可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和大学生在就业方面的理性预期有密切关系。
高等教育促进贫困女生就业首先表现在对其学业成就的影响上。现代生产活动日益专业化,高等教育实际上就是通过预先的专业训练来提高未来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学业成就是预先专业训练的一种体现形式。国内外的不同研究都表明,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对提高贫困生学业成就有显著影响。[8][9]如果假设学业成就和就业有直接关系,高等教育资助明显应有助于促进就业。但这中间存在就业意愿问题,如果受教育者不希望就业,也不希望进入劳动力市场,那么学业成就与就业之间就毫无关系。学业成就也只是教育消费的一个结果,而不是人力资本投资的结果。
于是,就业意愿就成为观察高等教育能否促进贫困女生就业的另一个角度。就业意愿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受教育者在毕业后是否愿意参加工作。这里,我们需要把就业和升学分开考虑。大学生继续攻读高一级的学位课程通常就是升学,他们实际上还没有全面进入劳动力市场,因此不能算就业。只有那些找到带薪工作或开始创业的人才是全面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他们是真正的就业者。有学者认为,通常情况下,贫困生的就业意愿较高。高岳涵对西北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意愿的研究支持了这一观点。其研究样本仅为190 名少数民族大学生,且局限于西北地区。[10]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贫困生的就业意愿,尤其是贫困女生的就业意愿及其与教育资助之间的关系。
人力资本投资收益预期和投资回报率对大学生就业预期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力。从经济学的假设来看,每个人力资本投资者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回报率问题。而高等教育回报率也应该是制定和调整教育资助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11]在校大学生很难计算投资回报率,因为他们还没有进入劳动力市场,但收益预期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就业计划。因此,从基本的经济理论出发,收益预期越高,大学生理应倾向于就业。但收益预期实际上有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收益预期对就业计划的影响不同,甚至可能相反。加里·贝克尔认为,人力资本投资行为带来的收益包括货币与心理收入。[12]1收益预期同样会在这两方面体现,不同的收益预期会导致贫困生完全不同的选择。具体来看,收益预期体现为工资收入预期、最高学历预期等。而这两方面的预期恰好对应了学生的就业计划,因而我们可以通过收益预期了解贫困生的偏好及其行为。
高等教育资助程度在补偿成本、增进教育公平的同时,也无形中提高了高等教育的收益率。有研究表明,教育的社会收益率低于个人收益率,教育资助和补贴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过度教育。[13]127过度教育意味着教育资助实际上降低了就业率。因此,高等教育资助程度也是考察高校贫困女生就业的重要指标。有很多学者关注我国的贫困生资助政策,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贫困生资助程度。王辉、王洪阁认为,现有的贫困生政策未能有效覆盖全部贫困生,资助力度也无法有效缓解学生的经济负担。[14]宋晓东、曹宏鹏则认为,包括资助力度在内的资助政策效益并非是提升政策效果的关键因素,分配的公平性和使用的充分性才是问题的症结。[15]这两种不同的判断均指向了资助力度问题,但多从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对贫困生就业计划的影响被忽略了。资助程度或资助力度可以从两个方面衡量:一是获得的资助数量,二是资助解决生活学习费用问题的程度。前一个方面是客观指标,后一个方面是主观指标。
在以上分析中,我们描述了资助政策对贫困生学业成就的影响、贫困生的就业计划、贫困生的预期收益和资助力度四个方面内容,本研究对贫困女生的研究同样从这四个方面展开分析。
本文使用的研究数据来自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期大学生群体社会支持调查”。该调查使用了自主设计的调查问卷,采取网络问卷和纸质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该调查的调查对象为全国8 个省/ 自治区14 所高校的贫困大学生和非贫困大学生。调查采用三阶段配额抽样方法,共收集有效问卷3231 份,有效回收率为99.5%;调查样本中男性占41.2%,女性占58.8%;调查样本的主修学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等。本研究抽取了其中的1580 个女大学生数据进行分析,这里的女大学生指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在抽取的女大学生数据中,贫困女生为800人(50.6%),非贫困女生为780 人(49.4%)。
本研究的指标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学业成就指标,主要包括个人学习能力评价、个人综合能力评价、学业成绩、获得奖励状况、参加学术活动状况、参加社会团体状况、担任学生干部状况等。第二类是就业计划指标,主要是毕业后的打算。为了将研究问题聚焦于就业,我们把就业计划整理为一个[0,1] 指标,用“1”表示就业和创业,升学、留学以及不确定等选项统一认定为非就业,用“0”表示。第三类是收益预期指标,主要由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的最低月收入预期和拟攻读的最高学位预期构成。第四类是资助程度指标,主要包括获得的国家、学校以及社会的资助数量和资助解决学习生活费程度。
以上指标中,就业计划是以[0,1]表示的二分变量。学业成就由七个指标构成,个人学习能力评价、个人综合能力评价、个人考试成绩、获得最高荣誉、担任最高学生干部、参加各类活动次数是定序变量,参加社团状况是分类变量。本研究将其加总为分值,分值越高,表明学业成就越好,分值越低则反之,学业成就的分值范围为[23,74]。收益预期指标中的第一份工作最低收入是定比变量,期望最高学历是定序变量,其中最低收入重新编码为五级的定序变量,可以与期望最高学历加总为一个收益预期的定序变量,取值范围为[1,8]。资助程度中的资助数额为定比变量,解决学习生活费用程度为定序变量。
在就业计划上,调查表明,贫困女生比非贫困有更强的就业意愿。贫困女生中毕业后打算就业的学生达到25%,而非贫困女生中只有18.4%的人打算就业。但从全部女生的选择上来看,毕业后不打算就业的比例达到56.6%,明显高于打算就业的女生比例。其中,贫困女生中有25.6%的人不打算就业,同样高于打算就业的女生。这一方面表明,教育资助帮助贫困女生完成学业并使她们对就业有了更强的预期,但另一方面也表明存在削弱就业动机的效应。
贫困女生不愿意就业的计划有很多可能。有些贫困女生希望升学获得更高学历后再就业,这意味着她们更偏好未来的收益,也有一些更偏好高学历带来的心理满足感而放弃就业。社会阶层的存在会使贫困女生忽视经济约束而关注向上的社会流动。很多情况下,贫困女生不断努力的重要动力不仅是为了摆脱经济约束,还为了向上流动而自强不息。[16]她们对自身能力评价较低,也可能有其他的安排。但教育资助并没有完全实现促使贫困女生就业的功能是不能忽视的事实。
在学业成就方面,高校贫困女生的学业成就与女生整体学业成就平均水平无明显差异(p>0.01)。这意味着教育资助为贫困女生解决了经济压力,使她们可以全身心地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尽管高校贫困女生的学业成就与非贫困女生学业成就在0.05水平上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大。从学业的角度看,教育资助实现了其基本目标。但如果教育投资是使人们可以更好地完成学业,它就可能包含了教育消费的属性,而不是纯粹的投资。目前情况下,教育资助最根本的目标还是促进生产发展和促进劳动就业,而不是满足消费需求。
我们有更具体的证据支持这里的结论。在构成学业成就的七项指标中,只有个人综合能力评价一项指标存在显著差异,贫困生个人综合能力评价低于非贫困生。其他6 项指标两者在0.05 水平上都没有显著差异。
我们可以看到高校贫困女生能够获得较好的学业成就,但是大学的教育资助不会伴随贫困女生终生,她们获得幸福的根本出路在于就业,在于通过努力劳动实现自我价值。如果教育资助只是一种消费信贷甚至消费转移支付,那么她们的未来又该由谁来买单?就业市场存在不确定性,预期的高收益可能仅仅是一种幻象。贫困女生如果因为幻象而放弃眼前的就业收益,这种决策就和教育资助的初衷相悖。
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 元,月均收入6193.2 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61 元,月均收入3813.4 元。①国家统计局(2018):《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首席统计师孟灿文解读2017 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805/t20180515_1599413.html,2018-05-15.高校贫困女生预期月收入4592.9 元,是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收入的74.1%,是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收入的1.2倍。非贫困生预期月收入5039.8 元,是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收入的81.4%,是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收入的1.3 倍。贫困女生初次就业预期月收入与非贫困女生的收入预期在0.01 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从总体上看,女大学生的初次就业收入预期基本都达到了市场平均水平,甚至还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在收入无法达到预期的情况下,人们选择不就业就显得很合理,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高校女生对升学有更大偏好。但收入预期并不代表实际收入,预期可能受到某些主观因素的影响过于偏高,这实际上不利于贫困女生做出理性的就业选择。
我们再来考虑学历收益。更高的学历可能有更高的收入,这意味着人们希望通过升学获得更高的未来收益。但实际上,高学历的收益只是包含了教育补贴而不是纯收益。学历收益还包含了人们因为获得高学历而获得的心理满足感,这种满足感可能包含他人的赞扬、较高的社会评价和类似穿上漂亮衣服获得的消费满足。本调查显示,从总体上来看,硕士学历正成为很多女生的选择,46.9%的高校女生将最高学历期待定为硕士,26.8%的女生希望获得博士学历,只有12%的女生希望读完本科即可。这表明,高校女生有较高的学历收益预期,这一预期可能抑制了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当人们更追求高学历带来的名利双收时,升学自然成为理想选择,而就业则变成鸡肋了。但人们认为高学历可以名利双收只是一种主观感受而不是现实,也可能是一小部分人的名利双收效应被放大了,这种效应使人们放弃了理性选择的原则。
衡量教育资助效果的标准是看资助是否帮助受资助者实现了独立,而不是看受资助者在多大程度上依赖资助。因此,评价资助效果时,不看资助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女生的学习生活费用问题,而是看资助在多大程度上促使贫困女生更好地就业和独立。调查中,贫困女生获得资助的平均额度为6640.5 元,获得的最高资助额度达到4 万元。如果按照201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最高4 万元的资助是年平均工资的87.4%。应该说,这一额度并不低。而平均资助额度基本上也覆盖了一般专业的学费。如果资助希望解决学生全部学习生活费用,这一人均额度就显得不足。如果资助希望促使学生独立,鼓励她们用就业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这一人均额度实际上并不低。问题在于我们如何理解和评价贫困生资助的内在意义。
从整体上来看,81.8%的贫困女生认为资助解决了学习生活费用的一部分问题,13.8%的学生认为资助能解决全部学习生活费用,只有4.4%的学生认为没能解决学习生活费用问题。可以说,目前的教育资助效果与政策设计的预期基本一致。教育资助政策希望扩大教育公平,希望人们可以摆脱经济约束接受高等教育,不代表教育资助要成为学生的依靠,更不能造成福利依赖。教育资助解决学习生活费用的一部分问题,鼓励学生通过自身劳动解决剩余部分,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精神,同时也避免了福利依赖。从这个意义上看,目前的教育资助从总体上说是合理的,需要调整的是其分配过程和使用过程。
资助究竟为贫困女生带来了什么?从多元收益的角度看,资助政策使贫困女生有了更好的学习成就,也缓解了她们的经济压力,同时也提高了她们的学历预期和初次就业的收入预期。总体上来看,这些有助于贫困女生的独立自主,也有助于她们获得更好的生活水平和迈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更好的生活水平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真的和高学历有高度关系吗?抑或美好生活实际上是和个体的努力奋斗紧密相关。个体如果只有高学历,满足于眼前的舒适生活和光彩面子而不参与劳动就业,那还会有预期的美好生活吗?习近平在谈到劳动时强调:“人类是劳动创造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17]资助只有使人们感受到职业的光荣,愿意投身社会劳动才是最有价值的。
我们的调查表明,收益预期和就业计划在0.01水平上有显著的相关性,相关系数为-0.351。具体来说,那些收益预期较低的贫困生愿意毕业后就业,而收益预期较高的同学则不愿就业。这其中就包括了学历预期在0.01 水平上,学历预期与就业计划同样表现出显著的负相关性,相关系数为-0.315。高学历预期抑制了贫困女生的就业计划,延缓了她们的就业行为。但我们并没有充足的证据向她们证明:学历越高收入越高,高学历会使她们获得更幸福的生活。而可以证明的就是习近平的劳动观所表达的事实:只有劳动才能获得更好的生活,只有投身职业活动中才有机会将人力资本转化为实际的收益,创造美好幸福的明天。此外,学业成就、资助程度都与贫困女生的就业计划没有显著关系。
就业计划和资助程度、收益预期以及学业成就之间的关系提示我们,资助确实可以解决现实的经济问题,也可以让贫困女生满足于高学历带来的心理满足,但如果这一切没有就业作为支撑,那所有的想象都会成为泡影。接受高等教育是个人成长的一种途径,但并不是唯一途径。终身学习型社会也告诉我们,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情,和就业完全无关。而人力资源理论则告诉我们,人力资本是有时间约束的,劳动能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削弱和贬值,人们必须通过就业获取收入来实现幸福生活,并通过接受教育和不断学习来延缓劳动能力的削弱。因此,执着于高学历和想象高学历可能带来的较高预期收入实际上并不理性,甚至会丧失最有利的时机。贫困女生改变自身状况、实现美好生活的根本不是学历,而是时间和劳动。
在最新的文献中,我们发现大部分贫困生资助政策研究都更关注两个方面:一是资助政策本身的发展,胡二坤的《改革开放四十年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演变与发展》是典型代表;[18]二是从资助政策本身的效率、效果、覆盖面等方面评价资助,如张阳、彭华涛的《教育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大学生资助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19]学者们忽略了资助和贫困生就业计划之间的密切关系。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随着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贫困生的经济压力得到了较为有效的缓解。尽管贫困生资助政策存在精准程度差、社会资助不足、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问题[20],但从总体上来看,贫困女生对于资助政策是满意的。她们的部分经济问题得到了解决,使那些优秀的贫困学生不需要为学习生活费用担忧,她们在学业成就上基本与非贫困生持平。她们不仅可以参与那些原先受限于经济约束而无法参与的学术活动、创新创业活动,还可以无后顾之忧地专心学习并实现学历的进一步提升。资助政策无疑为贫困女生走出低谷、实现人生转折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贫困女生积极完成学业和积极就业是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基本期待。然而,这两种期待有时会有一定的冲突。国家的政策期待最终要通过个体的选择才能体现出来。如果受资助者积极就业,意味着国家资助将得到补偿、个人也将实现自己的投资回报。如果受资助者继续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国家资助无非是延长补偿周期,但个人的投资回报将面对更多的不确定性。如果受资助者因为就业期待过高而无法实现,那意味着国家资助可能无法得到补偿,而个人也无法得到投资回报。这种结果可能并非资助政策的初衷,但却是自然产生的潜在的负功能。这样的负功能应该是教育资助政策制定部门考虑的情况。
随着贫困女生学业成就的提升,她们对未来工作收入的预期也提高到社会平均水平,甚至高于社会平均水平。高等教育使她们有了更美好的生活目标,资助政策功不可没。但伴随的负功能是资助政策明显提高了贫困女生的学历预期,可能促使她们放弃就业转而追求不确定的未来收益。其中,延期就业带来的不确定性是贫困女生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问题。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最好情况的实现概率是下降的,而中间和最差情况的实现概率则在上升。而后两种情况,个体无法实现全部预期是不可避免的。
从人力资本投资角度看,不积极就业是一种有风险的行为。但从教育消费的角度看,高学历期待或者大学教育本身只要消费了就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就获得了其基本效用,并不是问题。但是贫困女生需要理性选择教育消费,如果过度追求高学历,就会产生消费效应,学历便成为一种消费品而不是投资品。而贫困女生要实现美好生活,首先需要的是能够产生即期效益的投资,而不是消费。因此,贫困女生中可能出现的高学历预期现象应受到关注。我们鼓励贫困女生接受高等教育,实现自身价值,但如果资助使她们放弃了理性选择的原则转而追求更高学历而不是劳动就业,这与资助政策的初衷是相悖而行的。
1.资助程度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
贫困生资助政策一方面要考虑公平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伴随社会经济变化而产生的合理需求。近些年,随着收入的提高,学费和生活费都在上涨,生活必需品的基本内涵也随着改变。过去被认为是奢侈品的物品,现在可能是生活的必需品。因此,资助政策应随时调整对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界定。调查显示,人均6000 多元的教育资助在过去几年还算充足,但与近年的消费水平比较则显得不足。6000 多元的资助只能覆盖一部分专业的学费,对很多专业来说则完全不够,加上生活费等方面的支出,贫困女生仍会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经济压力使贫困女生就业计划更保守,更倾向于通过升学找到稳定的工作,或者通过升学来逃避就业压力。因此,资助额度应根据社会实际消费支出的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2.加强对贫困女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资助力度
创新创业活动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良好的预备训练,同时激发她们的就业热情。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更重视学习成绩、升学机会,重视由此进入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国有企业和行政机关的就业结果。这无形中形成了不重视创新创业的氛围,不重视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中就业的氛围,形成了轻视社会声望较低职业的氛围。这样的氛围既不利于促进贫困女生就业,也不利于贫困女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因此,应继续加大对各种创新创业互动的资助力度,完善创新创业活动评价机制,让更多的贫困女生成为创新创业活动的主力军。
3.加强就业导向的资助形式,设立贫困女生就业奖励
长期以来,贫困生资助主要以学习成绩进行评定,资助主要和学习期间的学业成就相关,而与学生毕业就业之间的关系较弱。如果教育资助的首要目标是促进就业,那么应加强就业导向的资助。首先,教育部不应视升学为高质量就业,要改变就业评价指标,即只有投身劳动力市场才是就业。其次,可以根据贫困生毕业后的就业状况设定资助奖励。对于那些主动投身劳动力市场参与就业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其就业后一到三年内的表现予以表彰和鼓励,形成学校和用人单位联动机制,建立校企联动的贫困生就业奖励机制。贫困女大学生大多有较好的学习成就,她们的学历预期较高,预期收入也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在无法得到较好工作的情况下,她们可能更偏好升学。因此,应建立贫困女生专项就业奖励,鼓励贫困女大学生投身职场,用生产劳动实现自己的美好梦想。
总之,面对快速变迁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面对终身学习和网络学习的热潮,学历文凭既有其优势又有其劣势。一味追求高学历的行为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只有在接受基本专业训练之后尽早投身职业劳动之中,在劳动中边做边学,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才能获得真实的收益并实现个人价值。资助政策要重视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贫困女生也要勇于突破传统观念,为更好的明天勇敢地投入到生产劳动的世界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