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春
摘要:形成性评价通过优化评价主体、丰富评价属性和提高评价效益,能够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从而有利于学生全面自由地发展。本文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为例,通过分析形成性评价的特点,结合广西中医药大学在形成性评价中的实践体会,总结和探讨了中医药院校思想政治课形成性评价的运用策略。
关键词:中医药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05-0137-02
中医药院校是为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在学生培养的过程中,除了要让学生掌握中医药的相关知识,还需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中医药院校的一门必修课,中医药院校教授这门课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有一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从而能够让学生再走向临床医疗服务岗位上时,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思维理念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不断提升自己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具备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高尚的医疗品德,同时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合理处理医患关系,将医疗纠纷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性评价模式应用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形成性评价是与传统的终结性评价相对而言的,最早提出形成性评价概念的是美国的学者斯克里芬,他在1967年的著作《评价方法论》中对形成性评价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形成性评价“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或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质量的评价”。这种评价方法不同于其他评价方法的主要特点是“立足过程,注重发展”,主要目的并非为了选拔少数优秀学生,而是为了发现不同学生的潜质所在,强化改进学生的学习,并为教师提供反馈。
随着教育部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力度,以及对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形成性评价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发展的必需。其动态且多元的评价方式对于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大学生的认识当中具有重要作用。
二、中医药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存在的教学困局及思考
在中医药院校的课程当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生觉得枯燥晦涩的课程,教学内容抽象,概念较多且含义深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系列中的其中一门,学生学习起来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及排斥感,学习积极性不高。
究其原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面临着如下困局:
1.该课程本身相关内容涵盖诸多概念和范畴,逻辑关联性强,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和较高的理解力,并且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
2.从目前的教学方式来看,教师采用的是课堂教学的传统模式与多媒体教学交合,课件运用了动画、视频、图标、漫画等多种元素,但学生对理论课程的固有认识很难改变,与实践教学出现了脱节现象。
3.与综合性院校相比,中医药院校具有学科面较窄、课时量较大和实践性强等特点,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关联不大,学习内容也相去甚远。校园学术氛围重自然科学而轻人文社会科学,因此在学生的思想认知中,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的提高没有太大帮助。另一方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评价主要采用终结性评价,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而轻视了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与发展,从而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广西中医药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形成性评价的实践
结合该门课程的特点,选择形成性评价方式,从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课程作业。(1)平时课堂作业。约安排1—2次,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对于教学课时的安排和对学习效果进行评测的相关要求,授课老师要根据学生对于作业完成情况的数量和质量对所布置的作业进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地对学生进行纠正并反馈给学生。(2)综合性作业。约安排1—2次,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阶段性学习测评需要特意来布置的综合性作业,目的是为了进行形成性评价,同样授课老师也要根据学生对于作业完成情况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指导与反馈,将反馈结果及时地告知学生。
2.实践教学。学生运用知识进行理论验证的活动。例如上网或在图书馆查阅与课程相关的资料、社会调查等教学活动。上课教师可依据学生在活动中的各方面表现,视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将理论知识与技能合理运用的情况,动手的能力和实践教学报告等进行指导和反馈。
3.课堂学习。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门课程实际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对学生学习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的评判,比如学生上课的出勤率、学生对于该门课程是否感兴趣、在听课过程中是否遵守课堂纪律、讲课过程中老师和学生之间是否有积极的互动以及学生是否认真记录课堂笔记等。上课教師可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设计课堂提问,并及时对学生课堂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和指导,有效地促进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4.专题讨论。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指定时间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重点、难点内容集中进行课堂或网上讨论,学习小组讨论等。上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参加、发言、发言提纲记录等情况,进行指导、评价和反馈。
5.平时学习。平时学习是指学生在课堂以外进行的自学行为,主要包括了课堂授课结束以后学生对于该门课程的态度、师生之间是否有交流、是否进行了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教学资源是否得到了有效利用,应用课程中心平台或课程QQ群及邮件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和交流互动,做出评价和反馈。
6.学习笔记。要求学生通过学习纸质教材,教学光盘、利用互联网等不同的手段进行课程学习,同时要对课程的学习时间、内容、方法以及对于课程具体内容的接受程度,对课程中难以理解的问题的掌握等。授课老师可以根据学生所做的笔记发现学生对于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
四、结语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中医药院校的讲授过程中,通过合理地利用过程性评价体系,能够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能够提高学生对于思想道德知识与法律常识的积极主动性,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逐步学会自我评价,进一步提升其在学习方面的各项能力,还能在其专业学习中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去分析判断,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朱理鸿.网络环境下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问题与对策[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18).
[2]林静.形成性评价在高校课程评价中的应用[J].现代教育管理,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