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

2019-01-26 23:19邱仁富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中华中华民族价值观

邱仁富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4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现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为什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对这一问题长期以来缺乏充分的阐释。要想就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就必须考虑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亲缘性,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涵养、滋养、营养等问题。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独特性

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能够体现地方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具有原生性的、独立性的、自成体系的文明”〔1〕6,这种自成体系的文明有其独特的内容,核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以及构成这个体系的主要根柢。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根柢

任何一种文明都有其根柢,犹如大厦有其基石一样。目前,有学者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柢归纳为三个方面:百年来大一统国家的成功再造〔1〕17、国家共同体的传承与转型〔1〕63、以天下为己任的民族精神的坚守与弘扬〔1〕101。这一概括比较精辟地阐释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社会发展的实质以及中华民族复兴的根柢。实现大一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主旋律。自古以来,帝王开疆扩土一直被认为是伟大君王的重要标志,追求大一统自然而然地就成为君王的内在价值诉求。“自秦汉以来,大一统一直是中华文明的一个根本价值诉求,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轴”〔1〕19,这条主线毫无疑问地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大一统思想和价值追求一直得以延续和传承,归根到底在于大一统国家的成功再造,即“大一统的主要核心环节都仍然承续下来”〔1〕19了,或者可以说,大一统的主要机构和核心环节实现了现代性转化或结构的成功再造,成为新时期推动国家大一统的坚实基础。

其一,家国同构的延续传承和现代性转化,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大一统、坚守民族精神的重要桥梁纽带和重要基石。古人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礼记·大学》)。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在传统社会结构里,以血缘关系、宗法关系为主要纽带,形成了长期以来相对稳定的家庭结构。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正如费孝通所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2〕以“己”为中心建构起来的社会关系结构,逐渐形成家庭、家族、宗族等,形成熟人社会的基本格局。家国同构最基本的是立足于家庭,以家庭为逻辑起点,逐渐形成家族、社会、国家等以“己”为中心的关系结构。以“己”为中心充分体现了家国同构的主体性,强调了人的核心要素和主体地位。为此,家国同构,说到底,就是家庭和国家具有共同性、相互性、依存性、同构性,“家庭与国家,高度同构化,形成不可分割的家国共同体”〔1〕65,没有国就没有家,没有家也就难以延伸至国。家国同构打通了家庭、国家之间的主体性脉络,它们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进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主体性及其主体精神。家国同构的传承和现代性转化,则主要是为了避免全球化时代出现家国裂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理念,再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结构,以全球化的视野把个体和国家的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结起来,建构家与国的良性互动机制,真正按照“国家好,个人才会好”“每个人好,国家才会好”的相互成就的逻辑结构,在国家强大的过程中实现家的振兴,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国的强大和家的振兴的内在一致性、同构性,从而相互成就,超越传统的家国关系结构。

其二,自强不息、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是推动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家国同构必然要在精神上得到体现,其核心是自强不息、以天下为己任。“以天下为己任的民族精神,其核心就是将个人、家庭的命运和区域、国家、天下的命运紧密而牢固地连接在一起,承担起个人对自己、对家庭、对区域、对国家、对天下所应负的责任。它有着悠久而深厚的历史渊源。以天下国家为己任的民族精神,和大一统国家治理、家国共同体社会经济结构三位一体,是中华文明长久存在、持续不衰以及中华民族在艰难困厄中一再复兴的奥秘之所在”〔1〕103。自强不息、以天下为己任的民族精神维系了千百年中华民族的社会发展血脉,维系了中华儿女精神的长久持存,也是催生中华儿女奋发图强的不竭动力。这种精神的积淀成为中华文明最永固、坚韧的根柢。诚然,中华文明的民族精神不仅仅包含着自强不息、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还在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不断形成了更加丰富的民族精神内涵。

总之,中华文明的自成体系及其独特根柢,对我们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和坚韧的文化根柢具有重要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柢造就了中华文明独特的民族精神,形成中华民族独特的核心价值,这些都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民族精神

自强不息、以天下为己任的民族精神,彰显了中华民族主体精神。如何进一步挖掘中华文明的民族精神,对深化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柢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根柢必然会孕育出独特的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精神,集中体现在民族精神上。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标识,是一个国家在民族文化长期浸润以及在物质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3〕。这一论述阐明了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其一,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如何理解爱国主义,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就其内容而言,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要求。“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4〕。爱国主义的具体要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的。人们的观念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创造历史又和人的主体性密切相关,即依赖于个体作为主体的行动。“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5〕409。爱国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必将随着人们的实践、物质关系的变化等而发生改变。

诚然,对于爱国主义,在看到变化的同时,也要看到“不变”的一面。爱国主义就其总体思想而言是一脉相承的,总体要求也是一以贯之的,也就是说,不同历史阶段爱国主义出现完全相反或颠覆性的要求和价值观念是不可能的,总有其内核始终要得到坚持和弘扬。如“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公天下”等观念,不管朝代如何变迁,对国家的热爱、责任担当的观念始终得以传承,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核总是得以保留。邓小平曾对当代中国的爱国主义作出具体阐释,他认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6〕。在新的历史时期,爱国主义核心内容不断得以传承和发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二,团结统一、爱好和平、自强不息等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强调国家的大一统意识、和平理念,体现了中华民族辛勤劳动、不畏艰险、迎难而上、艰苦奋斗的民族本色。千百年来,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既追求民族内部的团结,又追求民族之间的团结,即中华民族与周边民族国家的团结与和平相处,此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以天下为一家”。

从中华民族内部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主要靠的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纵观历史,南北方民族共生的经验表明,尽管南北方偶有战事,但追求民族团结、民族交融仍是主要方面。“中原和北方两大区域的并峙,实际上并非对立,尽管历史里记载着连续不断的所谓劫掠和战争。这些固然是事实,但不见于记载的经常性相互依存的交流和贸易却是更重要的一面”〔7〕。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最主要的纽带在于坚持民族之间的团结统一,把民族团结作为实现国家大一统的主旋律。

从中华民族与周边民族的关系看,中华民族形成了“尚和”“贵和”的价值传统,强调以和为贵,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和睦相处、和而不同。“礼之用,和为贵”(《论语》),“以居中致和为主导,阴阳互动为纲,统摄众之,化生万物的网态思维则是和范畴的总体特征”〔8〕。我国古代形成的“居中致和”“尚和”思想对于推动邦交之间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价值,逐渐形成了“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的思想,此所谓“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尚书·尧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协和万邦”的思想,以及“和而不同”的处事原则,反对以大欺小、以邻为壑。“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于禹。’孟子曰:‘子过矣。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水逆行谓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恶也。吾子过矣”(《孟子·告子下》)。“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墨子·兼爱上》)。以邻为壑为仁人所恶、协和万邦、和而不同、兼爱等思想都强调以“和”的思想促进中华民族与周边其他民族的睦邻友好关系。同时在长期的多民族文化交流中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东亚儒家文化圈,其思想远播东南亚、日本,甚至中亚等国家。“两千多年的交往历史证明,只要坚持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完全可以共享和平,共同发展”〔9〕。这是古丝绸之路留给我们的宝贵启示,也是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长期共同发展的重要经验。总之,“中华民族主体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基础。以中华民族主体精神为核心的文化体系,一直起着凝聚和维系中华各民族精神生命和力量的作用”〔10〕。这种精神成为中国人处事、行事的重要指引,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世界、价值观念。“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11〕,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根基。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亲缘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何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不仅关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根柢、丰厚的土壤,还关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能性。

这里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底是什么关系?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存在亲缘性以及存在何种意义上的亲缘性?后者是对前者的进一步深化,只有回答以上两个问题,才能比较好地解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基的可能性问题。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审视

处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者之间的关系,既关系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作用,又关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效果。同时,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系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12〕。当代中国,唯有不断审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系,才能真正把握传统文化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目前学界关于这两者的关系主要持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涵养论”。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的重要源泉,其主要依据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即“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13〕。有学者进一步阐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什么能够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其中,孝悌为本、仁爱友善是中华民族爱国情感之基,重人远神、天下己任是国人担当精神之源,礼让诚信、人文化成是公民道德教育之本,追求公平、崇尚正义是社会秩序之基石,尚中贵和、万物化育是社会和谐之秘诀,变易日新、自强不息是改革创新之动力”〔14〕。二是“立足论”。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更好地发展,“要认识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性”〔15〕。三是“导向论”。认为“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就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重新审视和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16〕。“中华传统文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与深远的凝聚功能,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和强大的整合功能,具有持久的精神激励性与动态的延续、创新功能等独有的特质和优势。中华传统文化积淀和熔铸的优秀民族精神: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忧国忧民的爱国精神,修身为本的重德精神,和而不同的宽容精神,生态平衡、天人协调的精神等,可以经过合理的批判改造、吸收利用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血肉和源泉”〔17〕。不管是“涵养论”“立足论”,还是“导向论”,都从不同角度阐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和价值,这对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单向共生关系,即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是一味付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是不断汲取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唯有建立在相互性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发挥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作用,推动两者共生发展,进而彰显两者之间的亲缘关系。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亲缘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何种意义上的亲缘性?从相互性的角度去看,必须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性、相互作用,内在的契合性及其一脉相承的关系。

从社会生产生活的角度看,人们生产活动的相互性决定了其文化发展的相互性。人们的生产生活决定了其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发展,“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恰恰是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5〕415。而生产的相互性也就使得其生产的各种观念具有了相互性。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生产、生活的相互性问题,这种相互关系随着生产力的改变而发生改变,他指出,“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5〕413。由此可以看出,人们的价值观念本身就包含着相互性的机制,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亲缘关系,就需要从这种相互关系出发。

从相互性的角度看,既要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和滋养功能,又要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转换的作用和功能,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滋养、营养,尤其是在价值观念方面提供丰富的价值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民族、国家的观念最终都回归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里。“中国人常把民族消融在人类观念里,也常把国家观念消融在天下或世界的观念里。他们只把民族和国家当作一个文化机体,并不存有狭义的民族观与狭义的国家观,‘民族’与‘国家’都只为文化而存在”〔18〕。钱穆先生这段论述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中华民族观念、国家观念,最终都要融入到中华文化之中。反过来说,家国的价值观念最终都融入到文化之中,那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蕴含着丰富的家国观念,包括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念等,尤其是以儒家为代表的价值观念,诸如仁义礼智信、礼义廉耻等,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位置。当代中国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包含着对个体、社会、国家的价值诉求,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

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发展理念,就是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他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19〕164。这个“两创”理念,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了新的发展愿景。因此,我们不禁要想到一个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什么要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什么亟待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特定优势,同时又具有时代局限性,唯有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真正传承好、把握好、发展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看,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都体现了特定历史社会特征,并受特定时代的束缚和制约。恩格斯曾指出,自由“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20〕。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特定历史的文化,既有人类共同性的文化观念和精华,又有时代性的局限,汲取这些精华是人走向自由的重要向度;同时,也只有不断改造传统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才能使人迈向自由,真正做到“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文化发展体现人走向自由的向度,说到底体现在人们通过对传统文化的不断改造和提升而迈向自由。相反,故步自封、僵化传统文化,也就难以使人迈向自由的一步。正如马克思在《马克思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所言,“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5〕408-409。人类发展总是在前人基础之上展开的,文化领域也是如此,如何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创造性地转化,也是推动后人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唯有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才能真正继承好传统文化,发展好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传统文化内在发展的需要。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离不开文化主体,传统文化总是渗透在不同时代的人身上,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既成为人们的精神文化资源,又有可能成为人们的文化障碍。要使传统文化发挥积极功能,必须推动文化的自我革新,即实现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文化对自己的发展历史、过去和现在进行反思,以及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和研判。毫无疑问,当代中国不管是儒家文化还是其他传统文化,其现代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必然要符合这个时代的主流文化,尤其是主流价值观,并通过现代主流文化进行阐释。“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2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谋求发展,必须要与主流文化相一致,尤其是要与主流价值观念相衔接。儒家文化适应朝代更替的经验表明,文化自觉的最大特点在于能为主流文化尤其是主流价值观提供解释力,也为主流价值观提供渊源。

具体来说,当代中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的情况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获得人民群众的继续认同和支持,就需要与时俱进,与这个时代衔接,尤其是与这个时代的核心价值观衔接。要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阐释,尤其是传统视角的文化阐释,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衔接、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可以更好地获得人们的理解和认同。反之,任何排斥主流价值观念的传统文化,将难以在主流社会发展中获得支持,因而也就难以开辟未来。因此,两者相容则双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也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和根基。所以,“所谓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所谓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22〕。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亲缘关系的呈现形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相互性,因而二者也会产生亲缘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种亲缘关系,集中体现在思想的一致性、内容的衔接性、基因的传承性等方面,也体现在二者的一脉相连又与时俱进,以及与时代结合的不断革新和创造性发展。

一是思想的一致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有着一致性,主要体现为追求大同、天下为公的思想,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富强、以民为本、本固邦宁的思想,等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出来的以和为贵的思想、任人唯贤的思想、以民为本的人民性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体现的思想都存在一致性。尽管它们在表述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根本上是一脉相承的,具有一致性,只不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具有时代性,更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

二是内容的衔接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价值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交往和社会实践的精神要求和行为准则。如国家至上、仁义礼智信、礼义廉耻、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等价值观念,至今仍是人们社会交往的主要标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等内容均体现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衔接和一脉相承。

三是基因的传承性。任何一个民族文化都有其基因,这是维系其文化血脉的关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绵延几千年,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基因。“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易经·系辞》),不同时代的文化表现形式不同,体现的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德、孝、公、廉、敬、忠等的基本价值观念始终得以传承。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涵养、滋养、营养

如前所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土壤和根基,也提供了中国文化的智慧和力量。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涵养

根据《辞海》的解释,所谓涵养:其一,主要指身心方面的修养。如《朱子全书·论语六》云:“盖必平日庄敬诚实,涵养有素,方能如此。”其二,滋润养育。如《陈书·沈炯传》云:“王者之德,覃及无方,矧彼翔沈,孰非涵养。”其三,蓄积并保持水分。如森林可以涵养水源〔23〕697。笔者所说的“涵养”主要指身心方面的修养,如王阳明先生所言,“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学者一念为善之志,如树之种,但勿助勿忘,只管培植将去,自然日夜滋长,生气日完,枝叶日茂。树初生时,便抽繁枝,亦须刊落,然后根干能大”〔24〕91。裁树如同修德,修德要先修心,裁树必须要培养树根,要使树长得更好,必须要重视根的培育,裁掉各种繁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实质上主要是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滋润、养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和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主体修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提供资源。价值的主体是人,人的身心方面的修养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关键。人只有身心得到好的修养,得到传统文化的涵养,才能形成比较好的素质、气质、智慧等。为此,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不能忽视主体本身。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人的涵养有很多阐释,如“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近思录》卷二·为学);“朱子一生效法孔子,进学必在致知,涵养必在主敬,德性在是,问学在是”(《日知录》卷十八);“人主一日之闲,接贤士大夫之时多,亲宦官宫妾之时少;则可以涵养气质,而熏陶德性”(《孟子集注》卷十一)。范氏曰“人君之心,惟在所养。君子养之以善则智,小人养之以恶则愚”(《孟子集注》卷十一)。

“专涵养者,日见其不足;专识见者,日见其有余。日不足者,日有余矣。日有余者,日不足矣”〔24〕92。王阳明先生用这段话强调涵养是人的一种修养,在修养上用功,每天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才能增加德行,即每天反思自己的德行,德行就会日益增长。

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价值基因、价值内核、价值特性等,展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绵延几千年,其独特的价值基因、价值内核、价值特性等都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体现一个民族国家最根本的价值特性,从而区别于其他民族国家,彰显地方性的文化特征。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滋养

所谓滋养,《辞海》的解释是:滋作兹,即培植养育之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谈滋养,与涵养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以树木为例,强调雨露对树木的滋养,也强调万事万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如“譬如方丈地内,种此一大树。雨露之滋,土胍之力,只滋养得这个大根。四傍纵要种些嘉榖,上面被此树叶遮覆,下面被此树根盘结,如何生长得成?须用伐去此树,纤根勿留,力可种植嘉种。不然,任汝耕耘培壅,只是滋养得此根”〔24〕29-30。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万物阴阳调和是和谐的根本,唯有阴阳调和才能滋养万物。《吕氏春秋》说:“阴阳调和滋养万物,香花毒草,一视同仁。甘露雨水,普泽天下,东西南北,不遗一隅。”此句讲的就是阴阳调和方能滋养万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19〕164。所谓滋养,主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文化精髓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滋养。习近平总书记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强调这个方面,从而区别于涵养。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营养

所谓营养,《辞海》的解释是,指“机体摄取、消化、吸收和利用食物或养料,维持生命活动的整个过程。用于表示食物中营养的含量和质量”〔23〕228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营养,是从更加广泛、宽泛的范围去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19〕170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强调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这个营养,就是指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的文化土壤、文化形式、文化内容、文化样态等。

综上所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而且是最牢固的根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中,才能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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