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丰富与发展

2019-01-26 23:19梁晓宇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群众发展

梁晓宇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重庆 涪陵 408000)

在执政党执政理论体系的诸多构成要素中,执政理念是最为核心的要素。中国共产党70年的执政实践过程,同时也是党的执政理念产生、发展以及逐步完善的过程。认真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演进过程,对于新时代不断发展党的执政理念,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义重大。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执政理念的探索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强调全党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提高管理国家和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始终做好人民的勤务员。新中国成立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不仅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执政党建设的根本原则和宗旨,而且把它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巩固和完善联系在一起,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出发,始终把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要求和政权建设的基本方针,实践着人民利益至上的利益观,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成就。比如,在经济上依靠全体人民的智慧和能力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独立的工业体系,粮食稳定增长,交通水利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在外交上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与第三世界国家建立了广泛的外交关系;在社会建设上,扫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种种丑恶现象;在科技方面,取得了“两弹一星”的成功;等等。

正确认识权力是谁授予的、该怎样使用手中的权力,是执政党必须直面回答的问题。1949年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政权和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由此,人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得到了法律确认。当然,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其主体是大多数人,切实维护和保障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目的,也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和本质规定,具有人民性和公共性。1953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组织基层普选,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为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执政理念的发展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把执政党的建设与党的根本宗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这也是邓小平党建理论的归宿。由此,中国共产党开始站在执政党的高度认识和解决新时期党的建设问题,这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上是伟大的进步。

(一)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服务

毛泽东要求全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带有道德的痕迹。邓小平从执政方式的高度,对领导的本质进行了拓展,指出“领导就是服务”〔1〕121,从而将主动性和指向性融入服务的概念之中。主动性是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为人民服务,指向性意味着领导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2〕218。邓小平始终认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党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早在1956年会见外宾时他就指出:“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2〕257这就说明,党的领导资格来自为人民服务。对于党员个人来说,其人生的政治价值、社会价值也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中。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视为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完成特定任务的“工具”,这一“工具论”思想与马克思的“公仆论”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二)反对命令主义倾向,强调贯彻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一些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脱离群众的危险大大增加。针对这一现象,邓小平从一开始就予以坚决反对,并且强调要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早在担任西南局第一书记期间,他就非常重视从执政党的角度抓党的建设,提出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命令主义。他要求从军队和老区来的三万名干部要端正作风,克服命令主义倾向,理论联系实际,当好新参加工作干部的老师,为解决西南局的复杂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邓小平在1975年主持中央工作后,强调全党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要教育党员干部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从细枝末叶上处处体现党的群众观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恢复职称制度、稿费制度等,切实解决住房、食堂、托儿所等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

把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是改革开放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前提。以农村改革为例,中国经济改革的第一记响鼓是从农村开始的。1978年12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 位农民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鲜红手印,实施农业“大包干”,从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小岗村的举动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小岗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小岗村也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象征。关于如何继续保持农村发展变化的良好势头,邓小平认为一定要从群众意愿出发,从当地的具体条件出发。邓小平的表态对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巨大作用,农村改革趋向逐步形成了共识。从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一个家喻户晓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概念,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命名的中国农村改革迅速推向全国,这也是中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邓小平讲道:“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1〕382解放思想-群众创造-专家总结-领导认可-政府规范,农村改革的整个过程就是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过程,也是不断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过程。

(四)确立了“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邓小平认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要得到人民的满意和拥护,必须从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让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早在改革开放初期,他就提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3〕128。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再次强调,党的所有工作都应当使人民高兴,使人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国际共运的实践充分证明,如果忘记了人民,那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强调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给人民群众更多的实惠,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不断改善。邓小平还将这样的价值取向上升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将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373。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体现在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达到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结果,也要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始终,贯穿于党的执政理念的始终,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使全体人民过上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3〕146。邓小平关于“讲按劳分配,无非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3〕51的讲话,推动了人们的思想解放,经济学界先后召开了四次按劳分配座谈会,讨论了斯大林模式与计划经济、发展商品经济与经济建设、按劳分配问题等内容,明确了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决不是资本主义因素;奖金和计件工资不是修正主义的东西,应该恢复实行。理论界经过讨论,形成了以下共识:第一,真正的社会主义应当具有比资本主义更先进的生产方式,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第二,我国是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必须走由穷变富的道路。第三,我国现在面临的现实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第四,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由此,实现共同富裕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倦的执政追求。

三、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党的执政理念的创新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进一步丰富了党的执政理念,先后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一)丰富了人民利益观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为什么要代表人民利益和怎样代表好人民利益等一系列根本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明确提出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的人民利益观。江泽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每一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讲理想、讲大局、讲奉献,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竭尽全力地为人民谋利益。在为谁执政、怎样执政的问题上,他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要求党的各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得以权谋私。首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依据,才能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做到领导就是服务,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本质上讲,党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服务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必须坚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自己的执政理念。其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规律。如果缺乏对这一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服务功能就无法得到彰显和运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升到党执政的根本规律来认识,是我们党长期对共产党执政规律探索的结果,是一个重要的历史结论。

(二)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胡锦涛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发展”〔4〕。科学社会主义坚持把“为了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作为未来社会的根本价值目标。胡锦涛充分肯定了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指出要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必须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1.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2002年10月11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作了题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报告,在报告中,他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在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概念。

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思想、邓小平的“为人民谋利益”观、江泽民的“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论断,其中蕴含了丰富的“为民”思想,为党的十六大之后党确立以人为本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根本目的就是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既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又要促进人民综合素质的提高,进而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2.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部分人民群众通过诚实劳动走上了富裕道路,但总体来看,中低收入群体还是占大多数。这些客观事实要求党制定政策必须从国情出发,着眼于大多数群众基本利益的实现,并把这一原则贯穿于党的工作始终。为此,胡锦涛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5〕。他在不同场合多次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并把这一原则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中去,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落在实处。

3.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是推进我们党理论创新和取得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动力源泉。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参与国家管理、实现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意识明显增强,要求党员干部要迅速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在日常工作中强化人民主体意识。胡锦涛特别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及时发现和总结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鲜事物,尊重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需求,相信人民群众中蕴含着巨大的创造力,“使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更加拥护科学发展、更加主动投身科学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6〕。

四、新时代以来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形成

执政的人本逻辑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价值观,即党在执政过程中要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和终极关怀,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为其合理性依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吸取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理论,结合新时代历史条件,对执政理念进行了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把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许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融入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

(一)将人民幸福作为重要执政目标

习近平的为民情怀孕育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孕育出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等为民理念。他多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执政理念,在本质上就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过上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翁。人民内部不同群体间的财富和收入等差距虽然在一定时期可能扩大,但终将不断缩小,人民群众最终将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写入党章,就是为了保证我们党能够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更有效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聚起全体人民的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要将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其谋划发展大局、指导发展实践、检验发展成效,彻底摒弃那些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做法,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发展实绩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将人民群众视为最坚实的执政基础

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习近平多次强调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从1969年到陕西省延川县以知青的身份插队,到2012年担任党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而陕北七年的知青岁月培育了他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如习近平在担任梁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了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决定在村里的沟口打淤地坝,但一些群众不理解,为了获得大家的支持和理解,习近平挨家挨户地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最终获得了大家的支持。2013年11月在同菏泽市及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引用了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县衙的对联,即“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来形象地展现地方“一把手”的重要作用,即封建时代的官吏尚有这样的认识,今天我们共产党人应该比这个境界高得多。

人民群众中蕴含着无穷智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推动者,也是开展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蕴含着无穷无尽的智慧。习近平亲历了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巨大变化,也目睹了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发挥的主体作用,他始终坚信,人民群众是党的智慧之源。在对党领导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时,习近平特别强调指出,改革开放的每次突破和发展,每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以及每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习近平始终坚持向人民群众学习,并从中不断汲取智慧。

要发挥人民群众在治国理政中的主体作用。只有坚持人民群众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鼓励基层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才能不断巩固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基础。我们进行各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并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为此。习近平多次强调指出,我们在制定各项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意见,汇聚各种声音,集思广益,反复调研,慎重决策,确保制定出来的政策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三)通过民主执政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民主执政,就是要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穿到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等一切政治活动之中,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始终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站稳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政治制度背后的推动力是民主执政,推动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群众对幸福和美好生活的追求,也包含了制度层面的要求,而民主执政就是用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以人民政协为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立场,以人民利益为协商民主的最高准则,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7〕。人民政协作为反映人民群众诉求、汇集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的协商渠道和平台,同时也是我们党依靠群众、汇聚群众智慧和力量的一条重要途径。

(四)依靠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执政的人民性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人民性是根本统一的。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能够落到实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防止和消除脱离群众的危险。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上,习近平特别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8〕,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与此同时,习近平将群众路线思想应用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为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支持,也增强了党执政的主体力量,确保了党执政的人民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反腐与建制紧密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融合,使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本系统的教育监管;突出纪委(纪检组)专责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微腐败”问题机制,强化明查暗访、巡察等工作措施。在中央的重拳出击下,一大批贪腐分子受到了惩处,政治生态得到了优化,为确保党执政的人民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表明:党的执政理念经历了一个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党中央历代领导集体立足于时代和具体实践,为推动马克思主义执政理念的丰富发展作出了贡献。在新时代,我们应该直面现实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事业不断推向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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