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祥升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0)
近些年来,各中职高职院校与有关行业企业充分协作,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之下取得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良好效果,但是涉及到价值取向、资源共享等观念与实操,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使这些问题得到化解,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必然原因。只有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利用共建共享理念创新、共建共享平台开发等策略,才能保证办学效益的优化、人才培养目标达成。
利益相关者理论来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斯坦福研究所。此前,美英等国家的很多企业因为对股东至上主义理念的坚信不疑,从而因股东利益最大化而造成前所未有的困难。该研究所的弗里曼正式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所有对组织目标达成造成影响的团体或者个人即为利益相关者,该定义强调了利益主体间的多元化特点及平衡化要求,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太多的主体,因此进行研究十分困难。而后,利益相关者理论被做出进一步的修正。克拉克森提出:组建与运行组织过程之中,投入人力、财力、物力,或者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并因而承担特定形式风险的团体或者个人,即为利益相关者。这样的定义将利益相关者和组织联系的紧密程度区分开来,明确了与组织关系越密切的主体,越具有强烈的利益诉求特征。在此之后,利益相关者理论得到持续发展,其影响性、治理方法等问题均得到了深入的探索,而该理论在核心方面依然没有发生变化,即无论任何组织若想得到发展,均与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或者投入相关,只有在利益相关者利益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组织才有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这给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传统职业教育观念下,院校资源是绝对主导权威,无论专业设置、课程设计,还是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的制定等,均要视职业院校所处实际情况、所具有的资源特征所决定,何种师资及设施力量,便开设何种专业、教学何种内容,因此导致教学过程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缝隙。而在校企合作状态下,就业与社会需求导向性受到充分关注,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及其发展形式,十分有益于人才培养质量水平的提升,让职业教育与就业教育融为一体,是职教人才供需平衡的绝佳切入点。
在市场经济体系之下,人力资源是企业的重要发展影响因素,而职业院校能够为企业输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较强职业能力的人才,必然会对企业人才补充产生积极作用。换言之,职业院校所培养的较高职业素质、较强职业能力的人才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实践,也是人才继续发展的必然形式,可切实保证人才技能的实用性与先进性,从而让校、企等多主体共同发展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职业院校具有理论研究、基础教学等方面的天然优势,企业则具有实践环境、人才技能优化的长处,尤其因为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驱动力之存在,其在生产设备、经营先进性等方面具有职业院校所难以取代的长处,二者具有典型的资源互补关系。这种资源互补关系的存在,可有效满足人才供需平衡要求,达到各方资源共享的理想效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真理,在现代企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十分显著,而职业院校能够给予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竞争力支持,而企业可在科研成果方面帮助高校达到社会价值转化效果,从校企互动的角度,以科研为推动力,达到供给侧改革重要驱动力作用的发挥,继而让技能训练、科学研究等产生更加理想的效果。
与其他行业主体比较起来,职业院校以及作为其上级指导者的政府部门,更加关注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则具体体现在职教共同体发展过程中,对学生、社会、文化、思想等多方面造成的影响。我们现在强调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问题,便需要基于职业院校等主体的这一特点,增加教学资源的供给力度,在师资力量、实习与实训设备、实习岗位供给等方面,满足新时代的要求,以希望其可以从自身角度做好协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目标的工作,增加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可能性。而在更大范围来看,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之中的协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目标任务,尚需要关注院校中心视域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平衡问题。比如:首先应当认知校企合作过程中各主体的多元性,明确其出发点的差异,使职教共同体有因地制宜发展的机会,防止出现单一主体作出偏离于理想目标的选择。
学校、企业、学生、政府部门等多主体应当加强合作,利用主体创新要素的科学、灵活应用过程,以理性互动的态度增大价值创造的空间。考虑到以学校、企业为代表的参与主体利益目标区别,应当勇于克服组织边界的障碍,寻求利益平衡点,满足资源共享与风险共担要求,让多主体协作融合成为常态。反观历年来的校企合作实践情况,发现典型的问题皆因整体性缺乏而起,从而造成主体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过程中,出于避免这一问题的要求,顶层设计的多主体参与更是极为必要,各主体基于平衡一致利益的原则,共同探讨整合优势资源与要素的方式方法,全程配合、协力创新,让协同成为融合的保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职业教育顶层设计的多主体参与做法,重要载体与指向对象为学生,学生的发展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以校企为主体多方合作的成败,与此同时,它也是深化利益共同体融合的重要载体。和传统职业教育形式相比较,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达到理想状态后,对于学生的职业素质、实践能力,直至最核心的就业竞争力都具有相当大的促进力量,而如果能够让此过程中的各方利益相关者能够共同投入到顶层设计中来,企事业单位的用人性价比将得到很大的提升,以避免学生在多方合作时的被动与茫然问题出现。最为理想的做法是:职业院校需要基于规范制度式的多方协作模式,构建形成各方各个环节合理促进和有效监督的方式,避免偏离于合作本质的形式出现,切实为学生在多方合作框架下的合法权益提供从始至终的保障。
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各主体均能找准自身定位,并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比如:对于职业院校本身来讲,其优势在于具有突出的人才生产与科技研发水平。而对于企业来讲,市场主体优势下的资源与人才需求值得关注,在市场经济背景之下,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才储备在企业远景规划方面的关键作用日益明显,这既是企业投入于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的内在驱动力,同时也是利益相关者各方进行充分协作的重要基点。在各方协作过程中,应当关注学校在科学技术、文化建设、人力资源输出方面的补充作用,关注企业在技术工作、设备与场地提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从而使优质高效的资源深度合作融合。在社会资源节约的前提下,达到二者间的优势互补,共同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以期全面打通以校企为代表的多元主体顺畅沟通渠道,促进职业教育走多主体视域下的信息化发展之路。
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在多方通力合作下得以实现,在此之后,可持续发展问题依然值得重视。也就是说,虽然我们应当承认职教共同体协作共赢观念已经人所共知,可在实践过程之中,各方主体的参与及互动依然有较多的制约问题。究其原因,重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以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的企业为代表的利益主体,对于短期经济利益的特别看重,而缺少足够的长远利益取得目标下的合作教育意识;二是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构建需要职业院校与其他各方的相互融合、开放合作,但融合与合作的过程需要得到制度与组织平台的支持,而实践中制度与组织平台的建设与优化不够理想。所以,融合关系构建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便不能不提,只有在整个过程中做好多主体多元联动,利用制度规范的形式,持续保障各参与主体的短期与长期利益,才能让职教共同体更具发展活力。
随着职业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改革的持续进行,构建形成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指导的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校在近些年基于省教育厅的支持,组建形成职业院校、职技教师、行业企业全覆盖的职教共同体探索,已经产生了初步成果。本文所论及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职教共同体融合关系价值,以及具体的多主体参与方法,是对这些成果的初步分析,但进一步的研究与实践仍在探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