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的培育路径创新

2019-01-20 12:13赵亚楠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8期
关键词:自律大学生信息

赵亚楠,刘 婧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的不断进步,以海量信息处理及多项互动为特征的新媒体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环境具有特殊性,新媒体在给大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困难与挑战。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是其能否正确运用新媒体走上成才之路的关键。因此,在网络社会中培育大学生自律意识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对于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完善大学生人格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培育路径的现状

大学生是网络社会的重要群体,为了进一步掌握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现状,提高培育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文对天津某所高等院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借助“问卷星”网络公共平台,共收回59份有效问卷。在现有培育路径的条件下,通过认真统计并分析有效问卷,得出如下结论:

(一)部分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薄弱

第一,大学生已成为网络社会的中坚力量,且对网络自律意识了解较少。调查中涉及上网频率的问题时,83%的大学生总是上网或经常上网,17%的大学生表示有时上网或不常上网。在回答“你是否听说过网络自律意识(或网络道德意识)?”这一问题时,有27.1%的大学生回答听过且了解,但有57.6%的大学生表示听过但不了解,甚至还有15.3%的学生没有听说过网络自律意识。第二,面对网络社会具体事件,大学生的做法喜忧参半。调查涉及如何对待色情网站时,64%的大学生能采取正确的做法,即关掉或举报该网站,但31%的大学生则会采取其他做法,甚至还有3.3%的大学生选择了浏览该网站,1.7%的大学生选择把网站推荐给其他人;在收到网络诈骗信息时,17%的大学生会告诉他人防止上当,13.5%的大学生会向网络有关部门举报,但66.1%的大学生选择置之不理,还有3.4%的大学生选择其他做法。第三,部分大学生对网络不文明现象司空见惯,且对网络热点问题缺乏理性思考。在被问到“如何看待网络聊天时有人说脏话或对别人进行口头攻击现象”这一问题时,33.9%的大学生则对此持中立态度,认为可以容忍,不必介意;针对网络上有争议的热点事件观点,50.9%的大学生会人云亦云,还有8.5%的大学生选择不去调查进行无责任转发。可以看出,在现有网络自律意识培育路径下,部分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仍呈现薄弱状态。

(二)大学生对高校网络自律教育的期望普遍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高校网络自律教育的过程中,问及“如何评价教师的授课服务”时,28.8%的大学生表示不确定,23.7%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不满意;涉及“如何评价高校网络自律教育的内容”时,25.6%的大学生认为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准确性不高,25.4%的大学生不确定;同时,39%的大学生认为高校网路自律教育方法学校教育方法单一。此外,在“总结当前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培育存在的问题(多选)”时,47.5%的大学生认为教师缺乏专业素养,61%的学生认为培育内容较为单一。可见,当前高校网络自律教育话语系统、授课内容、教育方式和整体氛围并未受到大学生的普遍认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高校对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教育在内容、方式、环境上仍需进一步创新。

(三)网络社会监管力度不足

第一,网络诈骗和网络虚假信息泛滥。问卷涉及“是否收到过网络诈骗信息”时,88.1%的大学生表示不同频率地收到过网络诈骗信息,仅11.9%的大学生没有收到过此类信息;回答“是否看到过网络虚假信息”时,91.6%的大学生表示经常或偶尔看到网络虚假信息,8.4%的学生表示从未看过。

第二,网络公共空间不文明现象频发。89.9%的学生表示见到过不文明现象(如不文明用语);此外,34%的学生对有人说脏话或进行口头人身攻击现象表示可以容忍,习以为常,28.8%持其他看法。由此可见,网络等新媒体坚持全球化的视角,为人们呈现多元化的信息内容,满足了大学生的表达诉求,但由于新媒体具有开放互动、虚拟免责等特征,对其审查不到位,监管力度较小,使得大学生所处的网络社会环境充斥着良莠不齐的信息。

二、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培育路径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认知不足是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

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薄弱与自身认知水平密切相关。新媒体时代是一个解放自我、张扬个性的时代,网络等新媒体特有的开放性、交互性特点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独特”,更好地满足大学生崇尚自由、渴望参与的心理诉求。但不容忽视的是:大学生正处于三观的形塑期,其思想体系还不够成熟,辨别是非能力有待提升,强烈的猎奇心理驱使他们热衷于追求网络先进的技术和新奇的功能,而对网络新媒体真正内在的本质属性了解甚少,对网络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手足无措,如在收到网络诈骗信息和看到网络欺骗信息时,会选择视而不见。大学生在网络中迷失自我已不再仅仅是个案,且呈增幅巨大的上升趋势。

网络世界的自由化特点使得部分大学生认为可以在网上随心所欲地做事,忽视了这种所谓的虚拟自由也是受现实约束的,进而导致“去责任化”后果。另外,网络打破了时空的界限,造成良莠不齐、杂乱无章的信息同时生产,使得大学生的整体认知淹没在混乱信息的海洋中,从而对自身网络道德标准出现了认知上的偏差,以至于出现网络失范行为。

(二)高校教育工作者运用新媒体素质有待提高

面对瞬息万变的新媒体时代,高校教育工作者由于年龄、教育背景、文化理念以及工作环境的差异,部分教育者缺乏科学解构、建构媒介信息的能力和分析鉴别信息来源、信息可靠性的经验,难以很快突破传统职业定位的限制,仍采取单调呆板的“单向式”网络自律教育模式,此模式与新媒体时代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大学生的性格特征和心理机制不相吻合,忽视了其对新媒体的内在需求,未能有效实现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的有机结合,从而导致高校网络自律教育效果不佳。

另外,高校教育工作者对新媒体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一定的理性认识,但由于繁重的科研教学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使得教育者没有时间接受“再教育”,从而导致网络技能不够纯熟且媒体知识相对缺乏,对如何发挥新媒体最大效用还需在实践中继续摸索前进;加之网络具有虚拟性特点,使得教师通过网络关注学生动态时,无法快速捕捉到学生关注的热点信息,因而就难以切实从学生的心理需求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

(三)网络社会法律规范和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新媒体时代,人们通过“符号”“数字”的形式进行信息传递,消息更新频繁,内容量大,为有效监管网络信息传播增加了难度。目前,我国对网络社会的监管力度相对来说还没有达到自成体系的水平。

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网络虚拟社会是我国发展现阶段的新生事物,由此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时有发生。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与网络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尽管已经陆续出台多部规范网络的法律法规,但人的网络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会发生新的变化,难免还会有法规的“真空”地带产生。此外,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规范和某些网络规范之间,新的网络规范与旧的网络规范之间存在着分歧、差异或冲突,相互之间衔接错位。而这就容易使得一些大学生钻法律空子,产生网络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监管制度不健全。新媒体“自下而上”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得有关部门对海量信息选择和传播的管理与监控变得困难。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来自其他社会或国家的文化正在不断向我国涌入,对我国已有的网络文化环境造成冲击。以网络为代表性的新媒体中所包含的色情、暴力、造假等内容更为严重,对大学生的冲击更大,大学生对这些负面影响的“免疫力”较差。在这种复杂的社会氛围下,部分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薄弱势成必然。

三、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培育路径创新

(一)通过文化育人丰富大学生网络自律认知

文化可以营造一种环境、一种氛围,会对人产生“润物无声”的影响,可以使大学生自觉提高文化水平、道德修养,坚决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通过文化育人丰富大学生网络自律认知,具体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展开:

第一,立足儒家倡导的道德修养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慎独”教育。“慎独”是指个体在没有外力约束的情况下,仍然谨言慎行,按照相应的规范和准则做人做事,力求做到“群处守口,独处守心”。而网络自律要求大学生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认同自己的主体责任,按照相应的网络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儒家倡导的“慎独”精神与大学生的网络自律具有内在一致性。正如傅佩荣先生曾说,“儒家从孔子开始,就准备有了才华学问之后,可以造福社会,负起社会责任”。因此,在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时代,我们可以借鉴儒家传统文化的精华,借以“慎独”教育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其将个人与社会相联系,从而依法规范网络行为,自觉培育网络自律意识。

第二,立足礼仪文化,对大学生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媒介素养是伴随着网络发展而出现的新兴词汇,不仅指技术层面对网络的认知能力和操作能力,更强调在意识形态层面的创新能力以及道德责任意识。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一样也有相应的礼仪,从礼仪文化层面对大学生进行媒介素养教育,主要是提高大学生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社交的能力,引导大学生在网络空间合理表达诉求,正确维护自身权利;帮助大学生懂得网络礼仪,提高正确处理网络社会人际关系的能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同时,提高大学生有效获取和利用网络信息的能力。互联网不仅是技术,它还是文化,而且是一种新的文化生成方式,一种文化的全新表达和显现形态。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属于文化表达范畴,提升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和媒介素养将对大学生网络自律认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培养高校网络自律教育专业化队伍

高校教育工作者肩负着培育时代新人的光荣使命,新媒体时代培养高校网络自律教育专业化队伍,是基于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提高高校网络自律教育效果,培育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的必由之路。

培育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需要学校将传统教育与网络技术相结合,而这要求高校教育工作者既要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与觉悟,又要了解网络相关知识,成为新媒体时代具有高度政治素养的先进工作者。加强网络自律教育工作队伍的培养,应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要全面提高高校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教育工作者只有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忠于和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才能不受外力侵扰,用自己的工作激情去触动学生,从而以行为影响行为。

第二,高校教育工作者要终身学习,把握信息优势。为了有效提高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教育者就必须认真、全面学习新媒体技术知识,系统掌握媒体教学的技巧,提高运用网络、驾驭网络的能力。另外,还要有意识地把新媒体特性与网络自律教育有机融合,把握媒体信息优势,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结合实际生活开展极具感染力的网络自律教育,采用生动活泼的网络表现形式,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形成对自律要求的一体化,达到建设“共同愿景”的境界。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巨大优势与便捷,趋利避害,牢牢把握高校教育主动权,创新优化网络自律教育方法,增强高校网络自律教育效果,从而提升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

(三)改善大学生网络生态环境

当前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薄弱,网络失范行为和不端的言论或在一部分大学生群体中出现,或对部分大学生产生的不良影响会加强,造成对网路自律的负强化。因此,引导学生自主遵循网络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其辨别是非的能力,改善大学生网络生态环境,需要规范与准则约束指引其向前发展。

首先,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社会监管的立法工作。尽快完善网络虚拟社会的法律法规,并且就网络社会中存在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加大关于信息与网络安全的专项立法,使整个网络领域做到有法可依,严厉打击网络诈骗活动,为大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社会环境。

其次,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道德法律宣传工作。要在校园内大力开展网络安全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网络道德建设,培养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消除他们对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认识误区,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与现实社会的行为同样负责,从而引导大学生自觉地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最后,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增强防范危机能力。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热点问题,尤其一些哗众取宠观点,极易在大学生群体中迅速传播,监管部门要将已出现的危机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最及时、有效的做法就是全面公开事实真相,不给谣言留空间。调查证明,及时、有效的观点更容易被大学生接受并获得认同。对于持有极端观点的大学生,要及时引导,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不能掉以轻心。

新媒体时代不断发展,网络在给大学生大开方便之门时,对大学生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也产生了负面影响,部分大学生网络自律意识薄弱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网络社会秩序,影响自身的思想观念和举止行为。因此,我们要在新媒体时代下,齐心协力,各层面联合,多管齐下,通过柔性的文化手段和硬性的法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网络自律意识培育路径,以此来提升大学生的网络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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