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刻书而书亡”发覆

2019-01-19 12:35尧育飞南京大学文学院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9年11期
关键词:清人明人刻本

尧育飞(南京大学文学院)

“‘明人刻书而书亡’,这是清朝人对前朝刻书的一个总评。”[1]清人的这一论断影响甚大,以致后来不少版本学家据此否定明朝刻书,如张舜徽先生在《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 中说:“明代刻本存在的缺点,至为严重。”[2]实则“明人刻书而书亡”这一论断有再思的必要:清人是在怎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出这一论断?明人刻书果真那么糟糕?以清人的刻书对比明人的刻书,清人的刻书成绩必定胜过明人?这里涉及版本学上判定一朝一代刻书的两层问题,即事实上的刻书优劣与历史建构维度的刻书优劣。从前的研究多从刻书事实上评判明人刻书,且因囿于清人论断,未能结合清人刻书的实际状况去逆推明清刻书优劣。需要指出的是,清人提出“明人刻书而书亡”的一大原因是“朝代竞赛”思维,揭示其历史建构意图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明清刻书优劣问题。

一、“明人刻书而书亡”论调的兴起

批评明朝,在清代颇形成一股风气。以清人的标准来看,有明一代几乎一无是处:政治上,被改朝换代了,无足观;学问上,明人学问空疏,束书不观,远不如清代考据学精密……至于出版业,也生出一论断云“明人刻书而书亡”[3](《书林清话》卷七“明毛晋汲古阁刻书之一”)。清人批评明朝,固然不乏精当处。但以一句“明人刻书而书亡”来抹杀明人刻书的贡献,似有商榷的必要。尤其是,这一论调在今天已作为普遍而“确定”的知识而进入文献学史的叙事中。

考“明人刻书而书亡”一言,首发自清代学者赵一清(1709-1764)。赵一清,浙江仁和人,受学于著名学者全祖望,在《水经注》一书的研究上取得重要成果。赵氏在校勘《水经注》时,发觉明人杨慎因嫌郦道元《水经注》枝蔓繁琐,故删除《水经注》中郦道元注释的部分。杨慎删定的《水经注》经其孙杨宗吾刊行,流布后世。赵一清据此感慨云:“吾是以叹明人刻书而书亡,而正杨之作不可以已也。”[4]赵一清愤慨于杨慎改动《水经注》旧本面貌,所以发愿纠正杨慎的行为。这本是一时激愤之言,所指责的也不过是校勘学上的质量问题。然而赵一清的话,在清季逐步发酵,至为叶德辉《书林清话》所推衍,便发挥出很大的影响。《书林清话》 谈及毛氏汲古阁刻书时,一方面肯定毛氏的贡献,另一方面又指出“(毛本)校勘亦不甚精,数百年来,传本虽多,不免贻佞宋者之口实”,“昔人谓明人刻书而书亡,吾于毛氏不能不为贤者之责备矣。”[3]汲古阁是明代后期坊刻本中的优胜者,叶德辉虽心存惋惜,却仍不免将其归入“书亡”系列。《书林清话》中对明代刻书的批评还有不少,该书卷七设置的诸多条目,一望而知是对明人刻书大加挞伐,如“明时手帕本之谬”“明人不知刻书”“明人刻书改换名目之谬”等,具体而言则是:“吾尝言明人好刻书,而最不知刻书”,“朱明一朝刻书,非仿宋刻本,往往掺杂己注,或窜乱原文”,“然则昔人所谓刻一书而书亡者,明人固不得辞其咎矣”。《书林清话》虽初刻于1917 年,然书中所示不妨看作有清一代文献学者在“明人刻书而书亡”这一论断上的系统总结。推究这一论断的大意,无非指明人刻书存在校勘不精、窜改原文、任意删节等不当行为。以删节而论,则有时是改卷数、有时割裂文本、有时则在文字上动手脚、有时更是数种手段并行,将原书改得面目尽失。对明人刻书的缺点,著名版本目录学家屈万里先生曾言:“的确,明代万历以后的刻本,多半是一塌糊涂,他们任意改字,任意删节,甚至任意改换书名。商濬所刻的《稗海》,陈继儒所刻的《宝颜堂秘笈》,算是比较好一些的丛书了,然而仍旧免不了任意删改的毛病。譬如宋人王楙作的《野客丛书》,本来是三十卷;可是《稗海》 本和《宝颜堂秘笈》本,都只有十二卷,精核的地方,多被删削。”[5]无须否认,明代后期刊刻的书籍固然存在妄加删改、肆意拼凑、托名作伪、校勘质量不精等问题,但因书籍的这些质量问题就否认整个明代刻书业,实有失公允。况且,如果以这样的标准去衡量,则清人刻书问题也不少,甚而许多方面比明朝更甚,若是按照清人的标准及推断模式,说“清人刻书而书亡”似也不为过。

二、禁忌与妄改:清人刻书的问题

清人刻书,首要面对的是“文字狱”。皇皇九辑《清代文字狱档》便是这一段历史的见证。康熙初年,庄廷鑨因刻《明史》,语涉忌讳,为人告发之后,竟至于籍没家产,并酿成七十多人被杀的惨案。这以后,清朝的文网政策越发精密,效果也越发明显。乾隆时期修撰《四库全书》,早有人说其中包含“寓修于禁”的目的。据黄裳先生《笔祸史丛谈》统计,仅乾隆三十九年(1774)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官员们奏缴禁书就达24 次,涉及538 种13,862 部书。[6]查禁的书,即不再刊刻,甚而连当朝皇帝的书也不例外。如顺治的《谕宏觉师》、雍正的《大义觉迷录》、乾隆的《乐善堂集》初版本均被销毁。万不得已必要刊刻时,则不免要在文字上做许多手脚。譬如对史书和集部书而言,涉及南宋和战的问题不能提,涉及钱谦益、周亮工等人的序跋评语也须销毁。乾隆时期的文坛领袖沈德潜,早年编选的《国朝诗别裁集》 于1759 年刊刻,后陆续增订为三十二卷。乾隆二十六年(1761),沈德潜携此书为皇太后祝寿,以表忠心。不料因此触怒龙颜,只因该书卷首第一便列钱谦益的诗。乾隆虽未严办沈德潜,但也组织人员将钱谦益、吴伟业、龚鼎孳、钱名世、屈大均等人的作品悉数删汰,并下令销毁之前所有雕版。该书经乾隆授意删改后仍以《国朝诗别裁集》刻版发行,且仍是三十二卷本。在乾隆皇帝的直接干涉下,通行本《国朝诗别裁集》与沈德潜原初的刻本面貌早已大相径庭。①——可谓名副其实的“清人刻书而书亡”。

清代因政治原因随意删改古籍的现象,不完全限于乾隆的直接命令。在“文字狱”和禁书政策的压力下,清人刊刻书籍时常常进行自我审查,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诚如王汎森所言:“清代‘文字狱’所导致的政治压力对各方面产生一种无所不到的毛细管作用,尤其是自我禁抑的部分,其影响恐怕还超过公开禁制的部分。”[7]譬如,清人刻书,一些所谓忌讳的字,一律给修改了。那些所谓的忌讳字包括哪些呢?陈垣先生在《旧五代史辑本发覆》中将其分为十类:忌虏、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与酋、忌伪与贼、忌阙、忌汉以及杂忌类。[8]因为这些忌讳,所以书中的“虏”,或改为“敌”,或改为“契丹”等。总之,前代所有关涉此类的书籍几乎悉数失去原有面目,连仅限于亲友之间赠送的家刻本也不例外。据张京华先生考证,顾炎武《日知录》卷六“素夷狄行乎夷狄”条及卷二十九“胡服”条,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潘耒刻本及道光十四年(1834)黄汝成刻本这两个影响最大的刻本中正文均被删除。[9]又如明弘治年间曾任刑部尚书的何乔新著有《椒丘文集》,该书在清康熙间的刻本更书名为《何文肃公文集》 行世,其中含有宋元史论数卷,所有“胡”“虏”等字眼均悉数被删改,“胡鞭”被改为“鸣鞭”,“胡沙”被改为“飞沙”等。[10]其中不少改动几无规律可循,后代读者若仅据清刻本,则万难以恢复字句改动前的本初面目。又如北宋王铚所作《默记》涉及南唐李煜和小周后的事,乾隆五十四年(1789) 武英殿本《四库全书总目》将此悉数删除,赖乾隆六十年(1795) 的浙本《四库全书总目》,我们才知道原来《四库全书总目》的底稿原本记载有此事。《四库全书总目》 深受乾嘉考据学问的影响,然迫于政治压力,主动删改的状况也相当普遍。在政治的高压下,乾嘉学者噤若寒蝉,既有违他们所信奉的校书原则,又闭口不谈大量因此而受影响的书籍的质量问题。

又不止于因政治原因而删改书籍,清代一些号为谨慎的学者,常常出于己意,妄改前人著作。譬如朱熹和吕祖谦所辑《近思录》,为理学奠基之作。其中卷六“家道”第十三条“问孀妇”一条云: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11]

这一条语录提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著名论断,到了清代,这样的观点似乎站不住脚。所以,清人张伯行(1651-1725) 在重刊《近思录》 时便把这条删除,而以程颐的另一段话代替

今人多不知兄弟之爱。且如闾阎小人,得一食必先以食父母,夫何故?以父母之口,重于己之口也。得一衣必先衣父母,夫何故?以父母之体,重于己之体也。至于犬马亦然,待父母之犬马,必异乎己之犬马也。独爱父母之子,却轻于己之子,甚者至若仇敌。举世皆如此,惑之甚矣。[11]

张伯行更换的这段话谈兄弟亲情伦理,固然较易为人理解,但妄改《近思录》原文,却极大地违背了校勘的原则。[12]对此种妄改,乾嘉校勘名家则甚少置评。于乾嘉考据学颇有贡献的惠栋(1691-1758),在其所注的《周易述》(收入乾隆时期的《雅雨堂丛书》) 中,居然多处改动《易经》经文。校勘李鼎祚《易集解》,惠栋也多所擅改。此举引来臧庸(1767—1811)的不满,臧氏在《拜经日记》 中云:“惠定宇氏,经学之巨师也……近在吴门,得一明刻板勘对,始知《雅雨堂丛书》 不足据。李《易》与今本不殊,其异同者皆惠所私改,向为所欺,至今斯觉,意当世必有同受病者,不敢不为一告也。”[13]是乾嘉学者于经书也敢改窜。

清人窜改书籍内容的行为屡见不鲜。这种恶意窜改的行为,令“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不得不在乾隆年间清晖书屋刻本的《板桥集》 中郑重表示:“板桥诗刻止于此矣。死后如有托名翻板,将平日无聊之作改窜烂入,吾必为厉鬼以击其脑。”[14]——看来,清代书商随意窜改文集的现象在郑板桥生前也很普遍,并这才引起郑板桥的警惕。然而,后出的《板桥集》 中仍掺杂不少伪造的诗文、家书、题跋等,郑板桥赌咒式的警告最终未能阻止清代书坊窜改他的文集。

至于改换书名、更换作者、擅改序跋等情况,明朝后期固然存在这样的现象,但在清代,同样屡见不鲜。例如,香港中文大学程中山发现清代题为元和陈锺麟所撰的《厚甫诗话》,实则为书商改换番禺方恒泰《橡坪诗话》而成。[15]更换作者、改换书名之外,清人擅改前人文集序跋的现象也同样不少。复旦大学钱振民指出,高启《高太史大全集》 卷首刘昌序中“高启文集二十四卷”一句,明刻诸本皆如此,而该书的康熙间许氏竹素园刻本作为清代最早的刻本,却将此句改为“高启文集十八卷”,原因是高启文集二十四卷本亡佚,通行本皆为十八卷,康熙间的刻书者便妄改了,嗣后该书诸种清代刻本皆沿此误。钱先生所发现的第二例则是清人妄改明人杨一清为李东阳《怀麓堂稿》 所作序文,从而导致“内容完备、刊刻精良的正德本”《怀麓堂稿》 被后世忽视。为此,钱先生感慨云:“清人改窜前人序文之习,其弊于此可见一斑,岂可轻而视之。”[16]

综上所述,如顺着叶德辉等人评衡明人刻书的思路去苛评清人,“清人刻书而书亡”似亦能成立。得出这样的结论,并非要与清人争意气,而是希望通过反思清人“言行不一致”去重估文献学研究界的一些所谓“常识”。

三、清人建构“明人刻书而书亡”论的历程

现在的文献学研究领域,有相当一部分观念继承自清代学者。清代学者在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等领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这无法表明他们的论断全然正确。清人提出的一些见解,固然不乏例证支撑,然而经这些例证,去推导一些内涵更大的论断,则需要特别慎重。但是,清人这些充满意气和偏见的观点,②却因为易于传播,往往为后来者全盘接受。“明人刻书而书亡”即是此中的一个典型。尽管现代以来,顾廷龙、黄永年等老一辈学者已经提示研究者注意明刻本的价值,但从质量上对明刻本做出的基本判断,迄今为止似乎仍囿于清人的论断。

清人提出“明人刻书而书亡”的观点,与其逻辑推导错误有关,与他们有意忽视明代不同时段刻书质量不同有关。徐康(1814-?)有名的笔记《前尘梦影录》谈及明人刻书时云:“迨至万历季年,风行书帕礼书,不求足本,但取其名,如陈文庄、茅鹿门、钟人杰辈,动用细评,句分字改,如评时文。然刻书至此,全失古人面目,顾千里拟之同于秦火,未为苛论也。”[17]这段话为不少人引用以证明“明人刻书而书亡”。然而所谓的“书帕礼书”有时候是三色、四色套印本,如同今天的精装本礼品书,并非为读书而用,不当据以衡评明人刻书的质量。况且,此类书籍的兴起多在万历以后。而明万历以前尤其是嘉靖以前,刻书实承袭元刻本之流风,字大行宽,且多加详细校勘,无论从版刻价值还是校勘成绩而言,都是上品。而清人在得出“明人刻书而书亡”这一结论时,却无视“迨至万历季年”的时间限制,这一点徐康虽然注意到了,但他认为顾千里抨击明人刻书等同于秦末大火“未为苛论”,可见徐康也在逻辑推导上也并不严谨——明人刻书不同时段的不同质量问题并没有真正被清人区别对待。

清人贬低明人刻书,除去上文所言因逻辑不清、时代区分不明而导致之外,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恐怕也是因为清代人处处希望和明人竞赛有关。关于中国历史上不同朝代之间的竞赛,杨联陞先生在《朝代间的比赛》[18]一文中做过详细的分析。在杨先生看来,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更替,虽然有一些循环的意味,但是后来的王朝往往具有竞赛的心态,即他们总是宣称之前的朝代在某些特定领域优于前朝。清朝人处处贬低明朝,其背后的驱动力,或正是这样的竞争心态。因为要和明朝比赛,所以清朝人贬低晚明的心学,试图复兴理学;因为孕育出乾嘉的考据学,所以清朝人总批评明朝人不读书。王朝之间的竞争心态,反映到文献学领域,则是明朝修《永乐大典》,清朝便刻《古今图书集成》,纂修《四库全书》。而面对明中后期出版业极为发达,处于出版相对萎缩的清中叶的知识分子,在判别两朝刻书业的成绩时,不免有意避谈刻书业的繁荣程度,也避免论及刻书工艺如套版印刷等,而挑剔整个明代刻书业,焦点也只好集中到万历以后明刻本的质量问题上。只是首发其难的赵一清,批评杨慎删除《水经注》的注,实际也有些强词夺理。古书刊刻合注与否,实际各有利弊,历史上也经常分分合合。杨慎此举放在整个书籍史的长河中并非罕见,也未可据此断其“亡书”。退一步而言,即便赵一清等学者所言明人杨慎等人整理书籍粗疏的论断成立,但赵氏以及此后的清代学者对清朝胡乱校书的行为似乎避而不见,这恐怕不能不说是偏见。因为存了比赛的意思,所以清代因禁书而删改书籍的行为,校勘不严的书籍,清人则甚少提及。而清朝人攻击明人不遗余力,焦点则集中于明万历以后,并多在诸书坊刻本上作文章,却甚少言及明嘉靖以前的刻本。扬己之长,攻敌之短,本是论辩争胜的惯常策略,清人欲与明人争胜,采纳此种策略,本无足多论。但因此而全面否认明人刻书成绩,则未免言之过分。凡此,似可略窥鼓吹休明影响下清人的争强好胜之心。此外,还有一有趣现象也颇值注意:即清人普遍讳言本朝刻书弊病,而明代人则攻讦本朝刻书似顾忌不多。如郎瑛在《七修类稿》 中云:“我朝太平日久,旧书多出,此大幸也,亦惜为福建书坊所坏。盖闽专以货利为计,凡遇各省所刻好书,闻价高即便翻刻,卷数、目录相同而篇中多所减去,使人不知,故一部止货半部之价,人争购之。”[19]谢肇淛云:“建阳有书坊出书最多,而纸板俱最滥恶,盖徒为射利计,非以传世也。”[20]胡应麟也说:“闽中纸短窄黧脆,刻又舛讹,品最下而值最廉。余筐箧所收,什九此物,即稍有力者弗屑也。”[21]明人对本朝刻书的批评态度,在清人那里则很少见到。

剔除种种偏见和逻辑错误之后,清人如何构筑“明人刻书而书亡”这一叙事的脉络也逐步浮现。在赵一清之前,顾炎武于《日知录》卷十八“改书”中曾言:“万历间人多好改窜古书,人心之邪、风气之变,自此而始。”[22]顾炎武认为,万历时期明人改窜古书,是人心邪妄的体现,而明朝的风气也从此转变。应该说,顾炎武痛恨万历以后明人妄改古书,有其沉痛的遗民情结在。他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谴责刻书时轻率的删改,深层的意思乃在反思明朝何以走向灭亡。至康熙年间赵一清提出“明人刻书而书亡”时,反思故国的情绪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则是纯然对明人好改古书的愤慨。清中叶的学者如杭世骏、顾广圻等人,则利用考据学的实证影响,进一步加深世人对明人刻书粗疏的印象。如杭世骏在《道古堂集》 中云:“古集皆手定,人不一集,集不一名。《东坡七集》、《栾城四集》、《山谷内外集》,明人妄行改窜,第曰《东坡》、《栾城》、《山谷集》 而已……古人之面目失矣。”[23]咸同以后,徐康等人复对“书亡论”进行演绎。徐康虽然注意到明万历以后的书籍方较为粗劣,且仅针对手帕书而言,但结论却采纳顾广圻将明人刻书比同于秦火的观点,且声称顾氏的观点“未为苛论”。稍晚于徐康的陆心源在《仪顾堂题跋》 卷一在论及明人误置郑樵为《六经奥论》作者时亦云“明人书帕本大抵如是,所谓刻书而书亡者也。”[24]应该说,晚清的这些论断虽有其特殊的语境,总体上却都在强化明人刻书的糟糕印象。等到叶德辉基于版本学来梳理历史时,就全面而系统地论述“明人刻书而书亡”。通过这一系列滚雪球式的叙事堆叠,明人的刻书成绩基本被抹杀,而此种叙事的另一面影响也越发凸显,即清人对本朝的刻书成绩越发高看。尤其在乾嘉考据学鼎盛时期,清人挟汉学的声势,加以专门校勘家的涌现,一批丛书如《知不足斋》《拜经楼》《士礼居》等质量较明人确有提升,故而挞伐明人更加肆无忌惮。最终导致在这场批评明人刻书的接力赛中,时间越往后,对明人刻书的讨伐越发全面。最终,始于对明代一本书——《水经注》 的批评,酝酿成全盘否定明人刻书成绩的系统性的“书亡论”。

通过清人的一系列叙事,“明人刻书而书亡”成功地在后世占据了相当的地位。再加上,中国现今的校勘学理论兴起于清代,而校勘实践受清代学者影响甚大,故而如今论及明清刻本的优劣,清刻本校勘质量胜过明刻本这一印象仍深深植根在许多人的头脑里。然而这种印象,经过上文的梳理与冲洗之后,可见出未必是事实。以好讥讽明人刻书的陆心源(字刚父,号存斋)为例,叶昌炽(1849-1931)在《藏书纪事诗》 中云:“蓬莱道山皆荒渺,芳茉疏雨亦寂寥。守先高阁苕溪畔,乣缦卿云覆绛霄。”对其藏书评价颇高,按语则云:“存斋《仪顾堂题跋》 言‘明人书帕本刻而书亡’,又纠汪刻衢本《读书志》 之谬,谓‘不如不刻’,善矣。”[25]似乎很是赞同陆心源的校勘学见解。然而这些不过是客套话,在《缘督庐日记》中,叶昌炽袒露更为真实的想法:“(1896 年12 月)

十六日,补陆刚父观察藏书一绝。又校正怡府一则。存斋斥明人书帕本之谬,又诋各家刊本,动云不如不刻,而其所刻书亥豕纵横、触目皆是。本拟赠以二句云:‘一语请君还入瓮,刻书容易校书难’。既思反脣相讥,非所以待逝者,特刊去之。”[26]陆心源好讥讽明人刻书,然而自己刻书乃“亥豕纵横、触目皆是”,要不是叶昌炽对逝者存仁恕心,则《藏书纪事诗》中的陆心源恐是另一种形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清朝人在对待明人刻书问题上似乎少了一些“其恕乎”,如叶昌炽这般通达者太少了。

四、余论

现今人们熟知的清人精校精刻本,多是乾嘉学者校勘的,然而清朝初年如康熙和雍正时期,清朝的晚期如咸丰、同治以后,是否校勘还是那样精审,恐怕值得怀疑。这正如明朝万历以前的书籍在校勘的精审程度上与万历以后者几乎形同天壤一样。即如清人攻击明人最力的“书帕本”,实则也并不准确。明人“书帕本”也分前后期,前期大体质量并不差,后期虽总体而言虽有粗制滥造嫌疑,但也未可一概视之,如其中也包含不少质量精审的家刻本。明刻本、清刻本都是一个内涵相当大的概念,一言以蔽之的论断固然痛快,然而距离事实恐怕越发遥远。若非要在明清刻书之间较一个短长的话,恐怕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几点起码的注意事项不当忽视。第一,比较的刻本应当属于同一类型。即如批评汲古阁毛氏的刻本,则不当以清代武英殿的官刻本比较,而应与张海鹏、鲍廷博等人所刻之书比较;如果是讨论明代的金陵书坊及建阳书坊刻书,则应以清代琉璃厂、四堡、浒湾等地的刻书来比照。而不能像“田忌赛马”一样,拿清代著名学者精校本去比对明朝的普通刻本,那样的比较有失公允。第二,也是更为重要的一条:应当针对同一种书,细致考察明人和清人的整理成绩,从而见出两个朝代在刻书质量上的高低。比如同样是“十七史”,可以明代官方的南监本比对清代的武英殿本,从中统计出两个朝代刻印这些史书质量上的高低。当然,这工作恐怕不容易进行,而结论恐怕也不容易得出;即便得出结论,起初也仅适用评判具体几部书的质量。毕竟,版本学上的“别优劣”首先仅适用于个案的分析,用来评判一时代的刻书则需慎之又慎。总而言之,系统比较明清刻书成绩(尤其是质量上的),需要更多的是具体个例的实证考察,而非泛泛的所谓宏通论断。而在这“系统”完成之前,且慢让“明人刻书而书亡”的论调成为文献学叙事中的定论。

[注释]

①《啸亭杂录·续录》“国朝诗别裁集”条云,“沈归愚宗伯选《国朝诗别裁集》进呈御览,纯皇帝以其去取纰缪,令内廷词臣更为删定行世。然其中犹有未及改者,如闺秀毕著《纪事诗》,乃崇德癸未饶余亲王伐明,自蓟州入边,其父战死,故诗有蓟邱语,非死流寇难也。当其时海宇未一,不妨属词愤激。归愚选入,已为失于检阅,而内廷诸公仍其纰缪,此与商辂《续纲目》 滁州之战,书明太祖为贼兵同一笑柄。”见,(清)昭梿撰,冬青校点《啸亭杂录·续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版,第327-328 页。

②顾炎武《日知录》“监本二十一史”条批评明万历国子监刻本《十三经注疏》时也愤言,“此则秦火之所未亡,而亡于监刻矣。”见杜泽逊《“秦火未亡,亡于监刻”辨——对顾炎武批评北监本〈十三经注疏〉的两点意见》,《文献》,2013 年第1 期,第11-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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