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 张燕 佟靓 鲍天昊
650224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精神分裂症多起病于青壮年,是一种常见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的精神病,常有特殊的思维、情感、知觉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的不协调[1]。晚发性精神分裂症一般指>40岁初次发病者,而极晚发精神分裂症患者指60岁以后起病[2,3]。临床工作中笔者发现晚发与极晚发精神分裂症确有一定特点,故对两个年龄段起病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对照研究,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2015年6月-2017年10月收治晚发精神分裂症50 例和极晚发精神分裂症患者50 例,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 版(CCMD-3)相应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入院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评分≥35 分,年龄≥40 岁。经对症支持治疗及抗精神病药物治疗6 周以上,其中抗精神病药治疗4周以上。
方法:整理分析入组的临床资料。采用自制调查表,对患者的临床症状、一般资料、合并症、诊断分型、治疗效果等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疗效评定标准:对临床疗效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进行评定,利用不良反应量表(TESS)评定不良反应。按BPRS 减分率在抗精神病药使用4 周末对疗效进行评定:①临床痊愈:≥75%;②显著进步:50%~74%;③进步:25%~49%。④无效:<25%。有效=临床痊愈+显著进步+进步。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0.0 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用(±s)表示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一般情况相关资料如下。①年龄分布:晚发组50 例,男24 例,女26 例,年 龄40~59 岁,其中40~49 岁22 例(44%),50~59 岁28 例(56%),平 均(45.7±6.3);极晚发组50 例,男21 例,女29 例,年龄60~82 岁,其中60~69岁24 例(48%),70~79 岁24 例(48%),≥80 岁2 例(4%),平均(65.7±4.3)岁。②文化程度:晚发组初中及以下31 例(62%),高中或中专及以上19例(38%);极晚发组初中及以下38例(76%),高中或中专及以上12例(24%)。③婚姻状况:晚发组未婚3 例(6%),已婚20 例(40%),离异17 例(34%),丧偶10例(20%);极晚发组未婚2例(4%),已 婚18 例(36%),离 异13 例(26%),丧偶17 例(34%)。④晚发组病前个性内向偏执15 例(30%),家族史阳性9例(18%)。极晚发组病前个性内向偏执17例(34%),家族史阳性11 例(22%)。本次住院发病有诱因,晚发组30例(60%),极晚发组34例(68%)。
本次起病病程,晚发组≤8 周33 例(66%),>8 周17 例(34%);极晚发组≤8周37 例(74%),>8 周13 例(26%);晚发组再次住院34例(68%),极晚发组再次住院36例(72%)。
临床症状:晚发组临床症状,幻听32 例(64%),幻视20 例(40%),思维散漫9例(18%),被害妄想24例(48%),关系妄想21 例(42%),嫉妒妄想5 例(10%),情感淡漠15 例(30%),情感不协调14 例(28%),焦 虑24 例(48%),抑 郁15 例(30%),冲动行为16 例(32%),攻击11 例(22%),自伤自杀5例(10%),记忆力下降7例(14%),听力下降3例(6%),视力下降2 例(4%)。极晚发组临床症状,幻听28例(56%),幻视18 例(36%),思维散漫19例(38%),被害妄想31 例(62%),关系妄想27 例(54%),嫉妒妄想1 例(2%),情感淡漠17 例(34%),情感不协调14 例(28%),焦 虑26 例(52%),抑 郁18 例(36%),冲动行为10 例(20%),攻击6 例(12%),自伤自杀3 例(6%),记忆力下降27 例(54%),听力下降17 例(34%),视力下降14例(28%)。
临床分型:晚发组偏执型21 例(42%),残留型11 例(22%),未分化型5例(10%);极晚发组偏执型31 例(62%),残留型17例(34%),未分化型6例(12%)。
合并躯体疾病:晚发组10 例(20%),极晚发组35例(70%)。
治疗及疗效:使用抗精神病药晚发组49 例(98%),极晚发组48 例(96%)。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晚发组19例(38%),极晚发组41例(82%)。治疗期间有感染的患者,晚发组1 例(2%),极晚发组5 例(10%),均给予抗感染治疗,感染好转后酌情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奥氮平、利培酮、喹硫平、阿立哌唑和氯氮平是抗精神病药使用前5 位的,且两组抗精神病药治疗使用剂量均在正常范围内。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4周以上。治疗及疗效:晚发组显效25 例(50%),进步20 例(40%),有效45例(90%),无效5例(10%);极晚发组显效17 例(34%),进步23 例(46%),有效40例(80%),无效10例(20%)。
40 岁以后发病的精神分裂症约占精神分裂症的23%,老年人中精神分裂症患者10%是晚发精神分裂症,60 岁以后首次发病诊断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并不多见,大约占同期收治住院患者总数的1.94%[4]。研究提示,两组均是女性患者多,极晚发组女性是男性的1.38 倍。文化程度两组均为初中及以下者居多,分析与极晚发组患者生活时期较早,学龄时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有关。晚发组离异者多、极晚发组丧偶者多,提示离异可能与晚发精神分裂症起病有关,而丧偶可能与极晚发组起病有关。本研究显示,两组患者病前个性内向偏执约30%,家族史阳性约20%,发病前有诱因约60%,50%以上本次起病病程≤8周,即两组多为亚急性起病,两组60%以上为再次住院患者。
有的学者提出老年起病患者中,感官缺陷比例高[5,6]。有文献指出,极晚发组在感官缺陷方面,听力障碍(12.5%)、视力障碍(15%)。在本研究中,极晚发组在记忆力下降、感官缺损方面,明显多于晚发组,听力障碍(34%)、视力障碍(28%)(包括白内障、眼球摘除、青光眼等),有极显著性差异。有文献报道,发病期间出现幻听的患者占精神分裂症患者总数的50%~70%[7],与本研究结果一致。视听障碍的存在会加重患者本已存在的社会隔离和敏感多疑倾向,临床工作中发现听力障碍、视力障碍与幻觉妄想相关,幻听影响患者行为,影响治疗效果[8],但近年对此的报道几乎空白。晚发组被害妄想48%,关系妄想42%;极晚发组被害妄想62%,关系妄想54%,两组均较少出现嫉妒妄想,晚发组嫉妒妄想出现率10%,极晚发组嫉妒妄想出现率2%,可能与极晚发丧偶及离婚(60%)有关。本研究显示思维散漫、情感淡漠、情感不协调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冲动、攻击、自伤自杀行为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临床分型中,晚发组偏执型21 例(42%),残留型(22%);极晚发组偏执型31 例(62%),残留型17 例(34%)。合并躯体疾病和药物不良反应,晚发组明显低于极晚发组;抗精神病药治疗显效率晚发组高于极晚发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但治疗有效率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提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药物的耐受性越来越差,治疗难度随之增加,治疗显效率却在降低,分析为对于高龄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能耐受抗精神病药或无法使用精神病药的可能性增大,经治疗后残留症状的可能性增大,至于其原因,最大的可能是躯体情况不佳或躯体疾病,临床上确有仅纠正躯体疾病,不使用抗精神病药就好转的患者。另外,有文献指出所有见于早发性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均可见于晚发性精神分裂症[9],本研究与之相符。另外,既然听力障碍、视力障碍与幻觉妄想相关,是否改善视听就可以改善或者减轻幻觉妄想症状,在临床工作中值得尝试,需要大量的样本给予证实。
综上,晚发精神分裂症、极晚发精神分裂症不仅具有一般精神分裂症的特点,还有各自的特征,可以考虑成精神分裂症的独立亚型,需进一步探讨其相关临床特征,其治疗手段也需进一步探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