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锋
景宁县千峡湖库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王 锋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林业工作站 323500)
以景宁县千峡湖库区为例,探讨了库区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着公益林资金分配不合理、矛盾纠纷多、林分质量差等问题,提出了核实完善公益林区划界定、加强纠纷调解、实施分类补助等解决对策。
公益林; 建设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千峡湖因滩坑水电站建设而成,是浙江省第二大人工湖,库区横跨景宁、青田两县,面积70.93平方公里,其中景宁县境内为36.11平方公里。千峡湖(滩坑水库)总长约80千米,景宁段约50千米,青田段约30千米。滩坑水电站是“十五”期间浙江省实施建设的最大水电工程,于2004年10月31日主体工程开工,2008年4月29日正式下闸蓄水。从2005年—2008年,景宁县滩坑水库库区移民2万人。千峡湖库区在景宁县境内的行政区域总面积为551.226平方公里,包括九龙乡,渤海镇,郑坑乡,红星街道的小金洲村、金包山村、大吴山村、岭根源村、潘坑村、杨绿湖村、岭北村、王金垟村、岗石村、岚头村、坑山后村、城北村、外舍社区,鹤溪街道扫口村,大均乡大赤坑村。库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对水库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景宁县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全县土地290.8582万亩,其中林地246.3607万亩。景宁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始于2004年,经过二次扩面,全县公益林达到148.7884万亩,其中国家一级公益林17.5610万亩,国家二级公益林31.0118万亩。公益林总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1.15%,有林地面积的60.39%。
景宁县千峡湖库区土地总面积82.6839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8.43%;林地69.6181万亩, 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28.26%;公益林50.3925万亩,占库区土地面积的60.94%,占全县公益林总面积的33.87%。
千峡湖库区国家一级公益林17.4176万亩,占全县国家一级公益林面积的99.18%;国家二级公益林14.8839万亩,占全县国家二级公益林的47.99%。国家级公益林32.3015万亩,占全县国家级公益林48.5728万亩的66.50%。
千峡湖库区生态公益林按行政区域分:九龙乡公益林21.7228万亩,其中国家一级公益林13.7901万亩,国家二级公益林0.4035万亩,省级公益林7.5292万亩;渤海镇公益林9.1034万亩,其中国家一级公益林2.5175万亩,国家二级公益林4.0961万亩,省级公益林2.4898万亩;郑坑乡公益林2.9856万亩,其中国家二级公益林1.0620万亩,省级公益林1.9236万亩;红星街道公益林15.2319万亩,其中国家一级公益林1.1100万亩,国家二级公益林7.9735万亩,省级公益林6.1484万亩;鹤溪街道国家二级公益林0.9088万亩;大均乡国家二级公益林0.4400万亩。
库区公益林50.3925万亩中,乔木林43.5470万亩,占86.42%;毛竹林4.1731万亩,占8.28%;灌木林2.1173万亩,占4.20%;未成林造林地3985亩,占0.79%;迹地719亩,宜林地847亩。
在2004年开始建设公益林期间,正值滩坑水库开始移民。移民工作是重中之重,公益林资金分配更多地偏向库区移民,并且当时移民村三委干部也大多是移民自然村人,因此在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方式上都采取以行政村人口平均分配,并没有以各自然村实际划入公益林管护面积分配;由于当时工作仓促,各村之间插花山权属也未及时调查核实,导致公益林实际权属人与补偿资金不匹配。
千峡湖库区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方式都采取以行政村人口平均分配,没有以实际划入公益林管护面积分配,导致实际划入公益林面积大的人意见很大。各村之间插花山权属也未及时调查核实,公益林实际权属人与补偿资金不匹配,导致公益林补偿资金纠纷不断。尤其是九龙乡、渤海镇,随着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不断提高,村民上访、告状不断。并且,公益林补偿资金纠纷的村都涉及到库区移民,现移民分散到全省各地,很难召集,纠纷调解难度非常大。九龙乡在2017年-2018年,公益林纠纷案件达到11起,涉及6个村88176亩。其中,集体间纠纷案件2起,涉及面积2319.7亩;个人与集体纠纷9起,涉及面积8.5856亩。渤海镇2017年-2018年有个体与集体间纠纷2起,涉及3个村2.3511万亩。九龙乡在2017年-2018年两年间,通过乡林业工作站不断与移民沟通解释,经过多次调解,在调解中找到双方底线,最终成功调解7起、共计4.833万亩的公益林补偿资金纠纷案件。
库区2004年开始建设公益林时,林农对公益林的建设几乎没有认知,随着移民的搬迁,林农把自家的林木砍伐或当做商品材销售,或拿做建房使用,导致大树基本被砍伐而仅留下6公分以下的小树,公益林中灌木林地2.1173万亩,一般灌木林1.6543万亩。同时,公益林强调保护,限制采伐利用,不注重抚育经营,导致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差、森林蓄积量低。
库区公益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60.94%,占林地面积72.38%,尤其是国家级公益林达到了32.3015万亩,给库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约束,导致整个库区各类项目林地审批难度大,不少惠民项目由于林地审批难度大而搁置,制约了库区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库区的林农并没有因为有了占比极高的公益林而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收益,反而比非库区的林农经济收益更低。
在2018年景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帮助乡镇逐步解决错划漏划公益林问题,深入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核实完善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公益林的纠纷调解,确保林区稳定。林业工作人员要熟练业务,加强与纠纷林农的沟通解释,逐步调解纠纷。
国家规定一级公益林禁止经营,二三级可以进行保护性的经营利用,但目前经营主要限于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林农从森林以及林地中获取的经济利益很少。保护程度越高,约束越多。因此,建议政府按照不同保护程度高低给与当地林农不同的补偿,这更能提高当地老百姓的保护意识,同时也能让库区老百姓跟上经济发展。
库区公益林面积占比大,各类建设项目林地审批难度大,不少惠民项目由于林地审批难度大而搁置。对于县级以上批准实施的森林旅游设施、惠民设施工程、“坡地村镇”建设用地等,要给予当地县政府适当的变更调整权,同时简化报批手续,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库区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其山、水以及森林文化丰富。在库区开展森林旅游,挖掘林区文化内涵,提升林区旅游品味,能更好地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立地条件好的林区推广多花黄精等珍贵药材种植、经济动物放养等,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义务,是责任,也应该有利益。要把群众发动起来,自觉自愿、长期不懈地投身到生态公益林建设活动中去,还必须兼顾物质利益。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根据最大限度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原则前提下,探索公益林的保护性开发,以实现森林的最大效益,这对于提高和调动建设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有重要意义。
[1] 景宁县林业局.景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2018.
[2] 王瑜,袁蔡燕.诸暨市公益林建设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J].华东森林经理,2018,(1):59-60+64.
[3] 过珍元.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林业资源管理,2016,(2): 14-18+67.
[4] 祁慧,吴茂仓.我国城市生态林业保障体系建设的问题、 成因及对策分析[J].湖南生态科学学报,2016,(3):58-62.
[5] 梁宝君,石焱,袁卫国.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回顾与思考[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5): 1-5.
2019-03-02
F307.2
B
1004-7743(2019)03-00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