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碧云 徐学荣
为了提高农民创造收入的主动性,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很多惠农政策,以期从根本上促进农民的经济收入。所以说,无论何时,农村的发展以及改革用眼是重中之重。
目前受到国家大环境的影响,国家财政部门对于农村进行了多项扶持政策,这是导致农民家庭收入提高的主要原因。为了保证我国农民家庭能够持续获得稳定的收入,真正的改善农民生活状况,需要我国政府对财政支农政策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改进,同时国家在农作物培育方面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并重视对于农村地区的人才培养与教育,加大了对农村教育机构的培育力度。其实国家对农民家庭收入问题的关注与改善在在二零一三年就开始了,发展到今天,每年对农村家庭收入的资金投入已经高达9853亿元。从一开始的1346亿元到如今的高投入,这是因为国家在此期间开展了多项支农夫服务,制定相关政策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与农业建设[1]。此外,这项支出还用于修建农村道路或水利等等项目,但是由于支农政策本身具有较强的波动性的特性,其导致资金投入的不稳定。
对于国家的整体农业发展来讲,财政支农政策具有非常强大的影响力,这不仅仅是因为该项政策会显著的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农民带来收益,还因为财政支农政策是维持我国农业市场与环境的一项重要工具,可以有效地对农民的收入进行保障与调控。 财政支农政策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市场失灵等特殊情况,对于我国农业的产品化发展也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这能为我国整个农业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极其重要的基础支持,为促进农村家庭的收入提供保障与条件。当前财政支农的支出主要集中在农业的基本建设和农村生产两方面,但是经过多年的运营和调查发现,财政支农政策对于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变化的影响力度是不同的,整体呈现出东部农村家庭收入增加幅度高于西部的农村家庭收入增长幅度的状况。同时,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可以发现,提供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的种值,进而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业发展,迈向更高的层次。同时从长期发展计划进行考虑,促进中国农民收入增长还可以有效降低中国整体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了打算这一目标,就需要我国政府严格把控支农资金的流向,争取在各地建立稳定的资金增长机制,有效落实并发挥支农政策的真正作用。
经过数据统计,农民家庭收入与支农资金息息相关。但是支农资金投入项目不同,就会产生不同效果,即农民家庭收入根据不同的投入项目资金进行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支农资金与农民家庭收入成正相关;农民家庭收入需要支农资金的扶持,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支农政策与农民家庭收入无关。即可以总结为两大类:一类认为有关,一类认为无关。有关类可以细分为两点:及时性与非及时性[2]。详细来说,第一种即为:农民家庭收入随着支农资金的增长而增长,随着支农资金的降低而减少,与支农资金密切相关;第二种为:农民家庭收入需要政府的长期扶持,这种扶持是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这种漫长的过程里才能看出成效,而非一日之功;第三种是:支农资金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的收入是无关的。
我国的支农项目细分为许多种类,用于农民救济上只有一部分,可以说这是与农民家庭收入直接相关的,类似于“低保”。这类救济的对象主要是收入低的、能力不足的农民,政府对他们实现资金上的援助,这种补助也体现在当年农作物损失量大的农民身上。其中基础设施类的支农资金只与建设有关,与农民的家庭收入几乎没有关系可言。同时,这种建设还有增加农民负担的可能,这就是第三种说法来源的出处。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因此要切实保障农民的生存利益,进而保证粮食输出产量。而农民迈向小康之路离不开国家的扶持,但国家的扶持资金去向不能一成不变,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近年我国支农资金较最高扶持资金年,即2012年降低了137%,这之间的波动幅度是非常大的。数据表明,2013年109603亿元是当年的农业生产总值,这个数字带给了农民收入一个有利的影响。但需要考虑到农民的家庭收入情况,为了切实落实农民的利益,资金的流向应指向农民救济,而非一味将资金投入基础建设。同时,种植业方面的资金扶持还会带动渔业等的发展,这也能够增加农民的家庭收入。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发展并没有一个完整完善的系统体系,农民经常会出现粮食积压难以出手或者本年结余的粮食售卖后的金钱难以维持生活等情况,大批量进入城市打拼,很少有代代传承下去农民身份的情况存在。为了避免我国的农业产出出现不足的情况,现在我国已经采取一系列的扶农政策,以便于成功实现新农业的转型。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农业方式必将被取代,用机械代替人工,解放农民双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进一步抵抗来自外国的农业方面冲击。
我国农业自2000年就在不断努力创新中,对农业方面的支援资金也在不断增长当中,且涨幅较大,但在农业方面的现状并不可喜,支农规模无法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相提并论。所以农业方面的投资要进一步加大,将“多予、少取、放活”作为各级政府的扶农方针,政策上继续推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同时避免扶农资金去向不明,应制定相关的立法进行约束。确保农业方面的扶助资金年年增加,增长率比整体财政支出项目增长率大,且涨幅较财政经常性收入大。
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经常被忽视,这个问题就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城市现阶段已经大范围普及并施行了社会保障制度,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这部分保险多由公司补足一部分,国家补足一部分,这部分保险为很大一部分人们提供了便利,然而农村并未普及这项政策。需求层次论证明了农民不会时时纠结于温饱问题,当最基本的衣食住行能够被满足时,人们就会出现精神需求。现阶段我国政府需要就三农问题颁发政策加以解决,避免出现农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匮乏的情况。
我国农业存在问题也与目前的支农体制有关,我国采取的是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这导致了政治导线和行政导向性会很突出。同时存在项目支出会很盲目的情况,这些问题是存在于体质中不可避免的。进而会导致财政支农生产性支出和行政事业消耗性支出不平衡,降低了支农资金,降低了农民增收可能性,降低了教育投入等[3]。
我国采取的是民主共和,近年来,伴随网络的普及,信息的流通更为简洁迅速。人们可以通过邮箱、微博留言、网上投票等形式对政府进行意见反馈,政府也会从中挑选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用。我国仍为发展中国家,需要发展的项目众多,财政方面的支出也多种多样,不能一味满足支农资金投入。这导致了支农资金的不足,限制了农业发展。因此需要增加支农资金,但切实解决问题还是需要规划好一个完整科学的财政支出项目结构体系。以便于日后的资金支出合理有效,且不会衍生新的问题。为此我们要着眼于全局,从全局着手考虑,合理分配支农资金。
支农资金细化为多个项目,我国在这个方面做得比较好,同时在资金分配方面也很出色。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上,从支农工作方面来说,分为:轻重资金的分配管理、制定指标、分发项目资金等,而资金的拨付方式由于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会产生到账缓慢,到位率低的情况。大致的拨付方式可以归结为两种:按照相关对应的行业部门逐级发放或是过财政部门逐级拨付。从“逐级”二字即能看出资金的流动速度,同时会存在资金挪用、资金挤占、资金滞留等问题。在没有一个完善的资金流向监督体系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以上情况,或是被某些缺乏基本道德,或是迷失自我的官员们贪污。在节节克扣的情况下,真正能够拨付到“三农”的项目资金少之又少。为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建立资金流向监督体系,并力求这个体系完善无漏洞,同时在制度上规范支农资金,以便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农民的切实利益,增加农民家庭收入[4]。
现阶段农民靠自身实现小康生活不太现实,大部分家庭都需要政府的补助和支持。目前我国的支农政策还不够完善,有“华而不实”之嫌,即部分资金项目无实际意义,不会对农民的家庭收入起到帮助,甚至给他们带来负担。这就与支农政策的出发点相悖了。如何增加农民家庭收入,如何实现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政府考虑并解决的。同时,财政支出体系是需要不断完善改进的,以避免出现资金挪用、资金挤占,甚至贪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