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已经形成了合作性、商业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农村新型和互联网金融机构为补充,农业保险公司、农业担保公司为辅助的较为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继续深化机构改革。农村信用社一直是辽宁省农村金融信贷的主力军,在支农惠农金融服务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至2017年末,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拥有营业网点2221个,助农取款点11526个,县域乡镇的覆盖率达到了100%。2015年辽宁省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2月末,全省组建30家农商行,30家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4028亿元,占全省农信社的75.9%;各项贷款余额2855亿元,占全省农信社的76.9%。2018年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提出,确保三年后实现辽宁全域组建成立农商行目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2.正规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正规商业性金融立足辽宁县域经济实际,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农户支持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县域经济转型升级。2017年农行辽宁分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工作领导小组,加快产品创新与推广,在辽宁地区率先推出互联网金融农户贷款产品——惠农e贷。2018年投放农户经营性贷款32亿元,支持农户20余万户,发放惠农卡900余万张,代理了城乡居保、新农合等多项涉农代理业务,依托设立在乡村的惠农通服务点为广大农户提供足不出村的基础金融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按照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有关要求,持续向“三农”领域投放信贷资金。2018年,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发放涉农贷款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亿元,增幅5%,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05亿元,列全省金融同业第3位;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561亿元,惠及162万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
3.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作为以服务“三农”为己任的农业政策性银行,辽宁分行立足农村发展实际,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2018年,农发行辽宁分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对扶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投放辽宁东西部协作扶贫贷款0.83亿元,累计投放1.83亿元,以签约结对、技术指导、村企共建、吸纳就业等形式,对西部村户开展协作扶贫,让农发行资金注入到扶贫一线。2018年累计向康平县投放精准扶贫贷款7.88亿元,帮助康平县摘掉“贫困县”帽子,累计发放粮油类产业精准扶贫贷款8.85亿元,广泛惠及更多农民百姓,取得良好效果。
4.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是补齐农村金融短板的重要力量。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主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抓住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融合发展新机遇,在推动产业链金融健康快速发展中不断壮大。截止到2017年9月,辽宁省村镇银行已经发展到64家,覆盖率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辽宁省村镇银行立足支农支小的基本原则,坚持“小额分散”的信贷,2018年计划投放贷款16282户,其中100万元以下贷款12818户,投放支农贷款36.15亿元,户均贷款余额为58万元。截止2018年底,辽宁小额贷款公司共有499家,机构数量全国排名第二,以普惠金融支农支小,努力降低“三农”融资成本,积极打开惠农服务新空间。
5.互联网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创新的典型。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金融业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最新的网络技术,改变着传统农村金融模式,在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整合金融资源、优化融资渠道等多方面发挥着优势,有利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辽宁省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为:一是以阿里为代表的“农村电商+金融”服务模式。2016年兴城市被阿里选为辽宁省第一个互联网金融落地的县城,并通过“旺农贷”提供相关互联网信贷产品,进一步激活了农村地区生产力。二是以P2P网贷平台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辽宁省已有300多家P2P网贷平台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既有本土网贷公司例如君融贷、盛京金服、聚雪球等,也有宜信、翼龙贷等国内大公司投身辽宁农村地区。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和数据,开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满足农民多样化融资需求。
1.农业担保体系基本健全。各级财政进一步完善担保费补助、业务奖补、贴息等政策,积极支持农担体系发展,辽宁省农担业务也得到加快发展。截止2018年末,辽宁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已经覆盖全省13个市,76个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项目2453个,累计担保金额实现18.19亿元。担保业务不仅包括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特色农业等农业项目,也涵盖了相关的二三产业项目,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辽宁省从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政府政策扶植为引导,农业保险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主导,农民自愿参保为原则的发展模式,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财政补贴力度,实现了辽宁省农业保险跨越式发展。截止2017年末,辽宁省共有省级以上保险公司115家,覆盖面不但扩大,农业保费收入持续增长。一方面,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辽宁省保险行业有效参与了达维台风、布拉万台风、815水灾和特大旱灾等应对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另一方面,辽宁省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自2013年起,省财政提高了种植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原有的25%提高至30%,多出5个百分点直接补贴到县级财政,更好地发挥保险机制支农惠农的重要作用。
伴随着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监管也进一步加强。2018年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挂牌成立,与地方一行三局形成了错位监管和补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范围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另外,2019年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强化了对农商行经营定位和金融服务能力的考核,这也意味着农村金融将在未来受到更多的重视,并呈现出监管的差异化特征。
辽宁省农村金融机构功能配置不够合理。一是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治理机制不健全。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股份制改革不够彻底,内控管理水平较低。截至2018 年8月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49 家法人行社不良贷款余额为562.52 亿元,计提拨备金额146.77亿元,平均拨备覆盖率仅为26.09%,远低于拨备覆盖率120%至150%的监管要求。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辐射和服务乡镇的能力明显下降。由于涉农项目抗风险能力低,服务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商业性金融机构受到资本逐利特性的影响陆续减少农村地区战略服务,导致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三农”支持力度严重不足。三是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过于单一。农业发展银行辽宁分行的主要职责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性贷款,但主要业务在农村粮食收储贷款和精准扶贫上,服务对象和范围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支农作用。四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较小,业务创新不足。辽宁省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和覆盖范围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但是实收资本和贷款余额在全国排名靠后,这充分说明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另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同质化问题突出,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难以适应“三农”对金融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五是辽宁省互联网金融发展阻力较大。辽宁省互联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远落后于江浙等发达地区,加之农户对互联网金融认识不全面,缺乏信任感,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务拓展难、风险大。
1.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缓慢。辽宁省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缓慢,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农村征信系统建设滞后。农村征信缺失一直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痛点所在,由此导致了农村金融交易成本高、金融服务效率低以及金融风险大。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8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库已覆盖约8亿人,其中仅有3亿人有信用记录,由此可见征信系统尚未覆盖农村地区。辽宁省农村地域分布广,信息采集成本更高,征信工作推进速度缓慢。另一方面,抵押担保体系不健全。目前辽宁农村土地确权没有全覆盖,评估机制不完善,抵押物处置较难,加上相关信息平台和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缓慢,农村产权等各类信息资源无法实现共享,严重影响了信贷抵押担保业务的开展。
2.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伴随着辽宁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但是辽宁省农业保险发展的规模、深度和广度上仍然较为滞后。一方面,保险公司创新意识不强。对于传统业务,尤其是有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种植业保险,保险公司的积极性较强,但是对于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等项目,业务创新和拓展不够深入,农业保险规模增长较为缓慢。另一方面,农户参保意识不强。辽宁省农民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可自由支配的收入较少,而商业性农业保险费率较高,险种也不丰富,农民自愿参保意识不强。
辽宁省农村金融监管不到位,农村地区金融风险较大。一方面,缺乏专门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目前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大部分是针对城市金融,没有专门针对农村金融的法定文件,而针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文件也仅有一些指导性规范文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地区经营风险加大。另一方面,农村金融风险预警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征信体系不健全,风险防控能力有限,难以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1.加快农村信用社机构改革,鼓励其立足本地发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应该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一方面,农信社深化产权改革、完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省联社和各改制机构职能作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风险、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另一方面,明确农商行职能定位。省级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地区农商行,立足本地市场,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扶植力度,切实解决县域融资问题;鼓励各地区农商行之间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进行跨区域并购,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2.加大正规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作为正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代表,应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努力补齐辽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短板,缓解广大“三农”客户和贫困地区融资难问题。凭借农业银行营业网点覆盖县域范围广的优势,在现有网点的基础上,运用科技和网络技术手段,尽快构建“物理网点+自助银行+惠农通服务点+互联网金融平台”,优化“三农”融资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3.强化政策性银行的政策金融功能,扩张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应该拓展业务范围,强化政策性金融的引导作用。一方面扩大农业政策性贷款的范围。在做好国家粮油收购和政策性扶贫等资金供应的基础上,重点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农业项目、以及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新创业的力度。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从而带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产品的精细化;支持建设各类农民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等,拓宽农村创业创新领域。
4.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提供多元化服务。辽宁省应该大力支持村镇银行、担保小贷公司做大做强,鼓励引导实力雄厚的企业积极参与组建民营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从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应该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5.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弥补传统金融不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实现普惠金融提供了可能性,应进一步发挥其优势,弥补传统农村金融不足。一方面,扩大农村互联网金融的用户量和业务量。通过加强辽宁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户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水平,储备潜在客户群。另一方面,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农业产业链条与互联网金融的有机结合,提供全产业链一体化金融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1.推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辽宁省应该尽快建立由政府部门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共同参与的信用担保体系联动机制。一方面,尽快构建农村信用体系。通过打造“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核定农户的授信额度,构建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联合第三方评级机构对县域中小企业联合信用评级,为信贷业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推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建设。辽宁省应该持续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流转信托公司等,并完善相关风险补偿机制。
2.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降低农村金融风险。辽宁省应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从而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一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该提标、扩面、赠品。政策性保险应逐步将地租成本、人工成本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并增加农业保险的险种品类,从而提升其覆盖面。另一方面,加大农险产品开发与服务模式创新。辽宁省应该出台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支持政策,满足区域多样化风险需求,更好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1.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合作,切断风险传播途径。加强农村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合作,切实防范风险发生。一是强化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根据辽宁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多部门合作的分层、分业和分类监管模式,实行差异化管理,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尽快填补农村金融监管的空白。制定和出台相关金融监管政策和文件,尤其对于银行类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加强联合监管,避免金融风险的传播。三是引导农村金融去杠杆。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压缩同业业务和表外业务,促进资金脱虚向实,防止农村资金外流,积极化解农村金融期限错配风险。
2.建立农村金融风险预警与评价体系,强化风险防范。明确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积极构建农村金融风险预警评价体系。一方面,构建农村金融风险预警评估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构建具有识别、测评、预警的多功能内部风险评级体系,实现全面、系统、动态的实时监控。另一方面,构建科学的信息反馈和处理机制。根据风险测评结果,加强重点监控和分类处置,提高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识别、量化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