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宇
摘 要:在形式动词的研究中存在两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一是形式动词范畴内部成员的数量;二是影响形式动词特殊性的各因素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通过考察“进行”“作”和“推进”在语料库中的共时构式分布和历时演变,可以发现,形式动词的句法特殊性是韵律语体与句法语义共同作用的结果,多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是水乳交融,互为因果。
关键词:形式动词;韵律;正式语体;互动;范畴模型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已有学者注意到汉语中的“加以”“给以”等少数几个动词,它们在句法、语义和语用上都明显不同于一般动词。这些动词原来的词汇意义已经明显弱化,后面往往加一个表示语义核心的动词作宾语。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把它们去掉,也并不影响原句的意思。
诸位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对这些动词进行了界定与命名。有些学者侧重其语义虚灵,将其命名为“虚化动词”(朱德熙,1985[1])、“泛义动词”,甚至“代动词”(陈宁萍,1987[2])。有些学者认为,这些词不存在词汇意义而只存在句法意义和句法功能,可以将它们归为“轻动词”,或者是称为“傀儡动词”。目前接受度最高的是“形式动词”。最早明确提出“形式动词”这一概念的是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1980):
加以,【动】表示对某一事物施加某种动作。“加以”作为形式动词,必带双音节动词宾语。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后面的动词。[3](P275-276)
“形式动词”这一命名既兼顾了这类词的句法、语义特征,也考虑到了这类词的韵律语体特征。因此,这一命名也得到了语言学界的普遍认可。
一、形式动词基本特征及其范畴成员
当前学界对形式动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形式动词的句法、语义特征进行描写;二是用韵律语体理论解释形式动词存在与发展的原因。下面分别对这两个方面的研究予以简介。
(一)形式动词的句法与语义研究
首先,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归纳了形式动词的主要特征:在语义上,形式动词不表达具体的动作意义;在句法上,形式动词必带动词性宾语,如果动词性宾语有一个受动者,需要用介词引介在形式动词之前;在韵律上,形式動词必须带双音节宾语;在语体上,形式动词只在书面语中出现。
其次,我们依据学界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对形式动词范畴的成员与数量进行了整理与统计,具体如表1所示:
在形式动词内部,还可以按照其意义进一步细分。如陈永莉(2003)将形式动词分为两大次类:A类(施加义和授予义):加以、给予、给以、予以,具有短时完成的时间特征;B类(从事义和举行义):进行、作,具有非短时完成的时间特征[6]。
(二)形式动词的韵律、语体解释
近些年来,学界从韵律语体理论的角度,对形式动词进行了新的解读和阐释。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韵律形态视角下的形式动词
根据冯胜利提出的“核心重音指派原则”,汉语作为双音节音步型语言,当双音节作核心动词时,后面的宾语要承担指派重音,必须大于或等于双音节的重量才符合汉族人的节律和谐[7]。就此而言,形式动词后加双音节动词宾语的“规定”,其实是汉语韵律的形式要求。
王丽娟(2015)认为,双音节谓宾动词带宾结构充分体现了现代汉语中双音韵律模块具有使动词转为名词的功能,这一功能与屈折语言中的名词化词缀类似,都属于形态手段[8]。这一观点把双音节形式动词的作用抽象成标记后面宾语名词化的特殊韵律形态,从韵律形态的角度提出了一条解释路径。
韵律语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发现汉语的韵律模板对句法的限制作用,其局限在于无法完全厘清意义对句法的影响。与此相比,从韵律语法发展而来,直接与语用交际接口的汉语语体语法的研究,其覆盖面和解释力则有了明显提高。
2.语体语法视角下的形式动词
吕叔湘(1980)已经发现形式动词具有正式体的语体功能,他还认为,这主要是双音节动词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关于双音节、名词化具有正式语体特征的相关研究较多,尤其是冯胜利的一系列论著,对汉语语体语法进行了系统研究[9]。冯胜利(2012)强调,“语体不同则语法亦异”[10],形式动词的产生和发展与现代汉语书面正式语体的发展密不可分。
王永娜(2016)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对HSK词表中的2389个动词进行了穷尽性考察,作者共梳理、归纳了71个形式动词,并按照语义分为五类[11](P170):
第一类,表“实施”义:进行、从事、作、实行、采取、实施、施行、开展、举行、举办、发出。
第二类,表“施加”义:给予、加以、予以、致以、施以、处以、施加、表示。
第三类,表“致动”义:保持、增进、增强、滋长、推动、推迟、深入、综合、助长、中断、增加、引起、延缓、延长、吸引、维持、维护、推进、深化、确保、强化、扩大、降低、减轻、减弱、减少、加剧、加强、加深、加大、加速、加重、排除、保护、导致、促进、促使、避免、防止、禁止、加紧、引起、激起、避免。
第四类,表“实现”义:实现、取得、达到、获得、产生、出现、形成、造成、发生、遭到、遭受、受到。
第五类,表“存在、具有”义:具有、存在、呈现、发挥、有。
可以看出,王永娜对形式动词成员的选择过于宽泛,不是传统意义上语义虚灵、数量封闭的功能性动词,很难让人完全接受。
上述研究给我们很多启发,形式动词的确不是完全没有词汇意义的傀儡,不能将它看作是典型的轻动词,也不能将它简单化地处理为一种名词化的韵律形态手段,当然也不宜直接从正式语体表达出发进行较大范围的扩散。
同时,可以看出,传统研究者更重视句法语义,而韵律语体理论者则认为韵律、语体才是决定因素。影响形式动词特殊性的主要有四种因素:句法、语义、韵律、语体,那么,究竟是谁制约了谁?下面就在真实语料的基础上,来具体回答这一问题。
以上探讨是从语体特征出发的溯因分析,如果从語法化的进程来看,形式动词“进行”则经历了从实义动词的偶然共现,到重新分析为双音节动词,再到动词的词汇意义不断虚化,最后在句法环境和正式体语境基本固化为形式动词的演化路径[16]。在这一演进过程中,不同因素彼此关联,互为因果。由于形式动词语义轻微,说话人想要表达的内容必须涵盖在形式动词的宾语中,所以宾语的核心必须是浓缩的“概念”[17]。而汉语单音节动词具有具体性、事态性的特点,双音节动词则往往具有抽象性、非事态性的特点[18],因此,形式动词的宾语绝大多数都是双音节动名词[19]。这不仅是句法、语义的要求,也是韵律语体中核心重音指派规则的硬性要求,即宾语必须重于或等于动词。就此来说,双音节形式动词不能带单音节的宾语,否则就会造成韵律的失衡。与此同时,双音节动名词的抽象性会给人带来一定的距离感,交际中的“语距”被拉大,让人产生正式庄重的感觉与感受。这种正式体的语感一旦形成,就会约定俗成,在语言交际中,它会驱动说话人进一步遵守韵律上的“平衡律”,或者驱动说话人选择更加具有正式体感的构式。
总体来看,韵律和语体既是形式动词句法、语义演变的结果,也是推动形式动词句法、语义演变的因素。它们之间很难说是谁制约了谁,而更像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或者说,形式动词的特征是多重界面互动作用的结果,其具体互动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究。
三、形式动词范畴化模型
这里主要探讨关于形式动词范畴化标准和成员数量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确定形式动词的范畴标准是什么,在标准制定上不能只看典型,也要选取一些在形式或语义上比较特殊的形式动词,进行真实语料的考察。下面将考察公认的单音节形式动词“作”和目前不被认为是典型的双音节形式动词“推进”,并与“进行”作一简单的比较,最后归纳出形式动词的成员条件和范畴化模型。
(一)“作”的语料库考察
1.“作”的共时构式
A.NP1+状语+作+N单
(10)正是这种业余性质,使他们能够用一种轻松愉快的精神去作画。(林语堂《吾国吾民》)
B.NP1+向/为/对+NP2+作+V单
(11)那挂在锦绒花瓣尖上的露珠,没有名字也没有性格。它对任何问题都不作答。(冰心《冰心全集第五卷》)
C.NP1+向/为/对/就+NP2+单音节A+作+双音节动名词
(12)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早作部署,早作安排(早*作出安排①),加强就业指导……(《人民日报》,2002-12-25)
从构式A可以看出,“作”和“进行”一样,也有实义动词的用法。不过,“进行”对名词性宾语的要求至少是双音节,而“作”既可以带单音节名词性宾语,也可以带双音节名词性宾语。这仍和核心重音指派规则有关,形式动词“作”本身就是单音节,其宾语不能轻于单音节,所以可以是单音节、双音节。我们知道,大多数单音节动词的动作性非常强,但是也存在一些可以理解为活动概念的单音节动名词,就此而言,“作+单音节名词”时是实义动词,“作+单音节动名词”时是形式动词。
从上述例句可以看出,由于韵律的限制,和“作”搭配的宾语必须是单音节动词或者是表示行为的抽象双音节动名词。为保持韵律的和谐,常常在单音节“作”前面添加单音节状语“巧”“另”“早”等,如C类构式就是语料库中最典型的用法。
2.“作”的历时分析
在CCL古代语料库中,可以发现,在上古汉语中,“作”与“做”都用“作”来表示。例如:
(13)丁卯,命作册度。(《尚书·顾命》)
(14)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道德经》第六十三章)
“做”作为“作”的俗字,出现较晚。它最早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在隋唐变文、宋元话本及元代杂剧等俗体文学中,“做”的运用较为普遍。例如:
(15)是人所做少许善业,所获果报如须弥山。(北凉昙无谶译《优婆塞戒经·悲品》)
(16)受学戒时,当愿众生,善学于戒,不做众恶。(唐代实叉难陀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净行品》)
(17)我将这新痕把旧痕湮透,正是一重愁翻做两重愁。(元代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一折)
从上古汉语到现代汉语,“作”一直兼有实义动词和形式动词两种用法。同时,由于“做”主要出现在俗文学中,并且高频使用,两个字逐渐有了不同分工。现在,“作”主要在书面语中使用,承担抽象的形式动词用法,距离感和正式体也更加凸显。可以看出,“进行”和“作”在历时演化路径上存在着明显差异,这对其具体的语义选择、词语搭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两者在韵律、语体的原则上都体现出相似的特征。
(二)“推进”的语料库考察
1.“推进”的共时构式
A.向+NP+推进+补语
(18)通过出兵阿富汗,苏联的武装力量向前推进了六百多公里,再向前跨一步,就到了印度洋,直逼海湾。(《人民日报》,1980-10-24)
B.抽象NP+Adv+推进(+着)
(19)新区的发展建设在井然有序中持续推进着。(《人民日报》,2015-07-23)
C.推进+复杂NP(XXX的+双音节抽象动名词)
(20)双方将积极推进中方在塔吉克斯坦开展农业技术合作项目的探讨和实施。(《人民日报》,2013-05-21)
在构式A和B中,“推进”的用法属于普通动词的用法;在构式C中,可以算作边缘性形式动词用法,三者在使用数量上相差不大。可以看出,在这几个构式中,与“推进”共现的配列成分的抽象度都很高。这说明形式动词所具有的正式体不只是来自于形式动词本身,也有可能是来自它所位于的具体构式和语体环境。这种语境可能会影响对“推进”性质本身的判断。因此,王永娜把诸如“推进”“增加”等经常出现在正式体中能带动名词的双音节动词都当作形式动词的观点[11](P170),是不够妥当的。
2.“推进”的历时分析
在古代汉语中,“推进”作为一个双音节词,其主要意思是“推举人才”。例如:
(21)抑挫独立,推进附己,此樊姬所以掩口,冯唐所以永慨也。(东晋葛洪《抱朴子外篇·汉过》)
(22)太宗数访群臣才行,师道虽有所推进,而乏甄品。(北宋欧阳修等《新唐书·杨师道传》)
在宋代到清代的俗体文学中,“推进”主要是“推门进来”的简称。而在现代汉语中,“推进”义已经抽象化,基本上只出现在正式语体中。
(三)形式动词范畴化模型
通过对“进行”“作”和“推进”的语料考察,我们对形式动词产生了一个新的划分次类的设想,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形式动词范畴化模型
图1中的核心形式动词是指像“加以”这样的典型形式动词(目前只有一个成员);它只有形式动词用法,没有实义动词用法,语义虚化非常彻底。中间发展中的形式动词是指意义比较虛灵的一类词,如“进行”“作”,数量很少,基本封闭;它既有实义动词用法,又有形式动词用法,但是以形式动词用法为主。最外层的“边缘形式动词”是指具有较强的词汇意义,但经常用于正式体语体且满足形式动词的句法构式的一类词。这类边缘形式动词往往可以前加核心形式动词,如:“从三个方面进行推进”,由此可见,“推进”并不是核心意义上的形式动词。这类边缘形式动词数量较多,只要是双音节抽象动词在一定的正式体构式中都可以进入,它一般处于半封闭状态。那么,这类词是否还可以称为“形式动词”呢?我们认为,从词汇语义的角度来看,将这些词称为“形式动词”不够妥当,也会引起误解,因此,不妨把它命名为“边缘形式动词”或“正式体形式动词”。此外,从发展的眼光来看,这三者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截然分明,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一部分边缘形式动词和发展中的形式动词可能会越来越往中心靠拢,一部分也可能会向外扩散。
综上所述,形式动词是现代汉语中的一类特殊动词,它所具有的种种特殊表现,是句法、语义、韵律、语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形式动词虽然语义轻微,但并不是完全不可分析,它所具有的表示动作范畴义限定了所带宾语的语义范畴,而宾语的语义范畴又会影响选择什么样的词语。形式动词具有的正式语体功能既是句法、语义、韵律作用的结果,也是形式动词产生、发展和固化的推动力。语体能力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语感能力,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韵律,不同的文化模式也有不同的交际距离。在句法语义之上的、更为抽象的韵律和语体是人类语言所共有的,既是很多句法、语义现象产生的原因,也是其共同作用的表现,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汉语的大语法应该既包括传统的句法系统、语义系统,也包括属于节律音系层面的韵律系统和以交际为基础、以韵律为手段的语体系统。一方面,这些子系统各司其职,独立运作;另一方面,这些子系统之间往往彼此关联,相互影响,共同作用[20]。过去,我们一直强调句法、语义、韵律的专门研究,其实自然语言中的很多现象都不是独立发生的,加强各子系统间的互动研究是当今语言学发展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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