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11 月29 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超过96%的生猪养殖项目(年出栏量5 000 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针对当前生猪生产形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环评管理思路,进一步深化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相关要求,精准发力,推动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对年出栏量5 000 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