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规定自 3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 6 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法人202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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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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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