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珂佳 ,邱树毅 ,陈秀娟 ,王 娟 ,史梦迪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2.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3.贵州省发酵工程与生物制药重点实验室,贵州贵阳550025; 4.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酿酒产业是贵州的传统优势支柱产业之一,2017年,贵州省白酒产业产值达90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达430亿元,利润约占全国的35%,产量约占全国的3.8%,销售收入约占全国的12%[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酿酒技术专业创办于1978年,35年来,该专业为贵州茅台酒厂等贵州白酒企业培养了4000余名白酒酿造专业技术技能人才[2]。新时代,为更好地服务于贵州酿酒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2016年以来,学院以酿酒技术专业先后获批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骨干专业为契机,紧紧依托企业,通过校企协同,实施完成了酿酒技术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本文将介绍我院酿酒技术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相关工作经验。
“双师型”教师建设是我国在借鉴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经验下所提出的目标和要求。1986年,原国家教委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中提出职业学校教师需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能力[3],为形成“双师型”教师概念奠定了基础。1995年,原国家教委在《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原则意见》中首次提出“双师型”一词,并要求1/3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为“双师型”[4]。1997年,在《国家教委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中要求每个专业至少配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非教师职称系列的或“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5]。1998年,原国家教委在《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职业学校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3]。2006年,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逐步建立“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2011年,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要求高职院校建设一支专业知识深厚、教育理念先进、熟悉企业状况、支撑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要求从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方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2019年,国务院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总要求,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奠定了政策保障。经过30多年的发展,职教师资“双师型”建设重要性越发凸显,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培育大国工匠提供了高素质师资队伍的保障。
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定义,目前,在学术界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王义澄于1991年首次将“双师型”定义为“教师加工程师型”[6],林开仕认为,“双师型”教师是集教师与技师或工程师知识、能力、态度等方面于一身,能“文”能“武”的教师[7]。吴全全指出,“双师型”教师需具备助推职业生涯发展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助推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服务能力,基于“校企合作”进行育人、传道、解惑[8]。朱玲等认为,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则兼具理论教师与实训教师的双重职能[9]。金星霖认为,从能力层面和素质层面来理解“双师型”教师内涵比较合理,教师即是“经师”又是“技师”[10]。综上所述,“双师型”教师内涵可以围绕职业教育“立德树人,传道授业”两个基本功能去理解。
目前,高职院校酿酒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酿酒技术专业作为一个地域性较强专业,目前在国内开设的高职院校并不多,主要集中在贵州、四川、安徽等省份。以贵州省为例,开设酿酒技术专业的高职院校仅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其中,专任教师9人。本科层次也只有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茅台学院3所院校,中职层次仅仁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累计专任教师也不足百人。
经调研,酿酒技术专业教师主要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实操技能方面存在不足:(1)由于国内开设酿酒技术专业的本科院校较少,目前担任酿酒技术专业课的教师,大多毕业于化学、生物技术、微生物等专业,真正酿酒技术专业科班毕业的教师人数不多;(2)办学历史悠久的院校,专任教师年龄结构普遍偏大,加上专业局限性,对于酿酒技术专业新知识、新技术学习不够,参与教学改革的动力不足;(3)新招聘教师的主要来源是应届毕业生。大部分是从学校到学校,没有经过系统严格的酒类酿造专业实践训练,更没有企业实践经验,实操能力不强;(4)虽然从企业引进了一些技术人员,虽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但由于没有受过系统专业和师范能力训练,缺乏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不足,导致“肚里有货,嘴张不开”的现象发生。
一是缺乏“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由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界定不统一,存在“双证”说、“双能”说、“双职称”说等表述,职业院校在制定入职和聘用标准时就很难统一,国家目前也没有开展统一的资格认证[11]。二是缺乏系统的“双师型”教师建设规划,高职院校没有充分调研,根据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发展规划,教师个人也很难对标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12]。三是缺乏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职位升迁、绩效工资等方面,针对“双师型”教师缺乏有限激励措施[11-12]。
一是根据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制定青年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制度、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根据“诊改”要求,立足实际,围绕“能力”和“素质”制定符合酿酒技术专业特征的“双师型”教师聘用标准。三是依据聘用标准,明晰“责、权、利”,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实施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实现“规划有措施,措施有任务,任务有考核,考核督落实”。同时,在考核中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建立校企专业双带头人制。邀请来自贵州省优质酿酒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共同担任专业带头人,企业带头人提供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支持,校内带头人发挥理论和教学优势,共同协作,加强酿酒技术专业师资队伍指导培训力度[2]。
基于校企协同,制定酿酒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四个一”计划。即:(1)联系一个企业。教师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和课程建设要求,有针对性的联系一个酿酒行业龙头企业或较有影响的企业,利用课余时间到企业参与产品开发与设计、工艺改进与革新、到生产线顶岗挂职等,要求专业教师每年到企业挂职实践不少于1个月时间,并将企业实践经历纳入职称评定、人员聘用和绩效工资评价等环节;(2)承担一个课题(项目)。教师应根据专业领域有规划的做好科学研究,通过与企业合作的课题申报,进一步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发展;(3)上好一门课程。教师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熟练掌握一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能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精通一项技能。通过实践锻炼和工程研究,教师应能熟练掌握某类产品生产或检验的操作技能,提高实践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与贵州大学、江南大学合作,建立硕士生工作站,邀请硕士生到校开展学术研究和教学实习,为招聘人才储备人力资源;二是建立“大师工作室”,聘请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邱树毅教授担任学院酿酒技术专业“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团队建设,2016年,“邱树毅大师工作室”获批省级“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三是采用“柔性引进”方式,聘请贵州省内著名的白酒专家任我院客座教授,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每位教授在教学和科研上指导中青年教师,每学期组织至少一次的观摩课和经验交流会,在教学环节对中青年教师进行全面培养,引导青年教师加入科研团队,参与科研与实践,使青年教师高质量、高速度的成长。
为了适应新时代贵州省酒产业和职业教育高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贵州省酿酒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由贵州省教育厅主导,成立了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届集团理事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贵州食品工程技术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酿酒工业协会等22家单位为常务理事单位,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为特聘集团顾问单位的贵州酿酒产业职业教育集团。根据《贵州酿酒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规定,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一是推进联盟成员间的教师(技术人员)兼聘制度建设,促进跨校授课、跨校指导学生等,实现优质师资共享;二是联合开展教师访学进修、下厂实践、培训培养等工作,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及专业技术能力;三是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联盟内部学校间的业务竞赛、评比,统筹安排教师业务培训,专业师资培训,提高联盟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四是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管理干部的交流,选派优秀管理干部相互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依托省级生物技术开放性实训基地,利用白酒、果酒、啤酒真实生产线、酒类品评实训室及分析检测中心,根据酿酒生产工艺流程,设计项目化课程,将生产任务转变为教学任务,锤炼专业教师,使专业教师实践能力训练日常化,克服“专业教师人手少、下厂实践难派出”的矛盾,有效提升“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2]。
近年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酿酒技术专业依托校企协同,开展“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使酿酒技术专业教师队伍结构更合理,教师职业能力更全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更高,为贵州白酒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资源保障,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