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平 戴锋 郭业明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基层单位的内控风险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但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相关管理层的重视和思考。
一、内部控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意识不够明显。有的基层单位领导缺乏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知识的全面了解,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够,没有把内部控制当作一项长效机制来实施。有的干部员工认为有规章制度就等同于内部控制,缺少内部控制的正确理念,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薄弱。
(二)内控制度建设不够规范。由于上级部门没有对基层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框架和标准作出明确的指导或规定,基层单位有的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出现程度不一致、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如有的仅将上级部门规章制度改头换面直接作为本单位制度的情况,有的重制度建设轻执行落实,制度汇编一大本,单项制度近百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内控制度滞后于形势变化和业务发展,未根据上级部门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内控制度,制度的适用性、可用性大打折扣。
(三)激励约束机制有待改进。激励约束机制对各岗位人员缺乏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没有真正实现工作业绩与收入相挂钩,平均分配的做法,“能者多劳、庸者休闲”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应急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由于缺乏科学统一的方法体系,还没有一套适合基层单位特点的内控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基层单位所开展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粗细不一,虽有风险评估材料,但内容过于简单、笼统,风险识别和分析没有达到对全面、合理的要求,大多流于形式。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方面,存在未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没有配置相应的资源、没有根据形势变化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等问题。
(五)内部管理控制不够严格。一是日常业务或管理工作中存在控制疏漏,如使用单位公章未经负责人审批,人员加班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承办依法行政事项存在业务办理程序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二是财务管理中的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如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未设立登记簿、对低值易耗品的购入、领用进行登记或登记不完整的现象等;三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在费用支出方面缺乏有效控制,费用开支过程中的人员分工不符合相互牵制的要求等。
(六)内部监督整改力度不大。一是内部监督整改工作表面化。通常采取个案应付式按部就班地进行简单整改,即上级部门查出哪笔业务存在问题就整改哪笔,缺少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二是对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机制缺失,对内控管理中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仅限于会议强调、嘴上说说而已,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长期驻留,部分员工工作责任心缺失,基础工作中部分不合规问题屡查屡犯。
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深入开展内控安全教育。一是开展内控知识宣传教育。建议上级部门灵活多样举办内控知识学习培训,开展内控安全教育,引导基层单位干部员工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知识,普及内控知识,避免过度夸大风险和过度忽视风险两种极端认识,激发员工参与内控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效机制,只有落实领导责任制,才能有计划、有步骤的深入推进,基层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内控意识,树立“内控先行”的理念,建立并落实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进内控环境建设和控制治理活动,在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促进良好内控文化、环境的形成。
(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一是明確内控制度建设标准。明确基层单位内控制度由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两部分组成,各部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哪些制度可以参照执行上级部门的制度,哪些制度是需要自己建立或制定。在上级部门对制度体系建设作出规范性规定之前,基层单位应在上级部门制度的框架内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对不适应、不合理的相关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使之更严密、更完善,使内控制度的触角延伸到业务运行和内部管理活动的每一个工作岗位、程序、业务流程或操作环节;二是明确有关工作标准和内容,如结合基层单位的管理和运行特点,制定切合基层单位实际的、可操作的风险识别、评估的具体方法、标准和内容,便于基层单位的实际操作;三是制定适合于基层单位特点的内控检查、考核评价办法,便于基层单位自查和监督部门的检查评价。
(三)健全内控激励约束机制。应建立以提高员工素质和敬业精神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薪酬、奖金和福利政策,以激励基层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一是认真改进员工培训方式和途径,探索真正有效的员工培训或教育渠道,变“要我学”到“我要学”,努力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鼓励员工自学成才;二是在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前提下,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岗位整合、跨部门兼岗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杜绝不合理兼岗的问题,缓解人员不足、重要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执行难的实际状况;三是对基层单位设置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干部员工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其薪酬、晋升、降级等的重要依据,并切实做到严格考核、有奖有惩,强化对整体团队的激励与约束,实现内控管理和业绩考核的有机结合。
(四)落实内部控制应急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科学完整地识别和评估内部风险和加强应急管理,参照上级部门提出的框架性指引和原则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操作方法,以便对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标准全面、准确、规范地把握和操作。此外,还要确保制定应急方案有的放矢,落实应急方案执行位,演练应急方案“真实”有效。
(五)严格遵循权限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规范职责和权限管理,科学划分岗位职责,既要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又要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二是明确人员分工,强化互控机制。在遵循上级部门有关约束性制度的前提下,明确各岗位人员分工,并落实A、B角人员,充分考虑人员休假、出差情况可能导致的交叉兼岗问题,避免长期授权、迂回授权方式的借号操作、代岗工作;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落实制度、执行制度是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各层级领导在业务运行和内部管理中应着力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根据不同业务领域主要风险类型的差异,有重点地强化控制,确保内部控制体系中授权、审批、确认、记录等各个关键环节中的控制措施得以切实执行,及时发现并纠正日常管理或业务操作中存在疏漏或不够规范的问题,堵塞漏洞、防范内部管理风险。
(六)加大责任追究整改力度。对各类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支行应通过分级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督办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等方式,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彻底整改。上级部门把基层单位内控监督工作的整改情况和业绩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内控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整改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强化内控约束,有效根除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现象,促使员工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