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泽润,任育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全社会的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视频监控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关键环节,已经得到长足的建设和发展,其应用形式不断更新,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视频侦查作为伴随着视频监控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侦查手段,其在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三农问题”,维护好农村地区治安状况,切实打击农村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农村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人口密度小,经济基础差等原因,监控布建的投入力量不如城市投入多,一定程度上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布建相对薄弱,加之农村地区大都是村落聚集状态,村与村之间有一定距离,所以在整体的监控布建中会存在盲区和死角。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农村地区犯罪形势不容乐观,近些年犯罪率也呈现出上升趋势。新形势下需要考虑农村地区的治安稳定,研究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视频侦查对于犯罪的打击与防范对策是当前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视频侦查的应用最早源于我国1998年提出的“金盾工程”建设,当时公安部为适应社会面上的动态管理以及打击犯罪的需要,提高公安队伍的工作效率和侦破案件的能力,开始实施“金盾工程”,随后2005年公安部又在全国部署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1”试点工程。[1]在2007至2009年前后,随着公安部推行平安城市建设,布建城市监控系统,视频侦查就出现雏形。[2]英国是世界上最先应用视频监控的国家,视频监控在英国伦敦地铁爆炸案的侦破中可谓是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显示了视频监控用于侦查的强大生命力。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自2010年起,全国掀起兴建视频监控的高潮,经过不断完善,我国大中城市的视频监控已经有一定规模,并且在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侦查破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视频监控也由数字模拟到网络高清,“天眼系统”应势而生,“天眼”是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相比于传统的视频监控,其具有远程监控、处理数据灵活、应用领域广泛、成本低廉、开放性好等优点,因此成为当前城市视频监控的主流监控系统。诸如交通卡口、私人住宅、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等都有视频监控的踪影。
许多学者和实践部门的专家都对视频监控在侦查活动中的应用进行了详实的研究和论述,并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应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视频侦查俨然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新利器。有人指出,视频侦查已经成为继刑事科学技术、行动技术、网络侦查技术之后的第四大侦查技术。[3]利用视频侦查可以实现破获预谋案件、抓获现行犯罪、回溯查明犯罪、案后速控追踪、作为诉讼证据等功能,同时视频侦查的技战法也在不断创新,包括预先干预侦查,即犯罪行为发生之前识别有作案动机的嫌疑人,捕捉现行侦查,从人到像的侦查和从像到人的侦查,按照这四种侦查方法更具体划分的话又可分为视频辨认侦查、视频线索侦查、圈踪拓展侦查、时空信息关联认定侦查、相关工具或人员关联认定侦查等等。视频侦查在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倒查方面都显示出了无比的优越性。
随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许多农村地区也都安装了监控设备,如在村口、村内主要交通道路口、村内公共区域等位置安装监控设备。农村地区与城市相比有其固有的特点,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偏僻、资金技术匮乏、人口密度小等,在其视频监控的布建安装等方面自然不能和城市相提并论。但有数据表明,农村地区在安装视频监控之后其犯罪率确有明显下降,基层公安机关的破案率有明显提高。以某县为例,该县县政府与县公安局自2016年初以来,启动实施“天网”提升二期工程建设,投资1300余万元,在城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监控补点171处、安装高清网络摄像机234台,建设“电子警察”22处、“电子卡口”6处,同时加强村镇两级巡防队伍建设,降低了农村发案率,2016年该县“两抢一盗”可防性案件下降了23.5%。[4]
在一些地方,也有很多案件是由基层派出所民警利用视频监控破获的。例如某县农村,一农户家的电动三轮车放在家门口被盗,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隐隐约约看到嫌疑人驾驶自家电动三轮车向南驶去。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沿途追击,另一路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寻找嫌疑人逃跑路线,监控中民警发现一辆三轮车在路上行驶速度可疑,遂叫受害人进行辨认,确定是被盗车辆无疑,经过沿线追踪,最终在一快充充电站发现可疑被盗三轮车,将作案人抓捕。[5]虽然在一些大中城市中运用视频监控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视频监控覆盖率不高的广大农村地区,视频监控还处于重安装轻管理的阶段,而且东西部地区、经济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监控覆盖率相差较大,有些偏远农村甚至没有安装监控。在有监控覆盖的一些农村地区,也存在着发案以后忽视视频监控作用的问题,利用视频监控进行侦查的意识、方法、机制等都还很不完善。
通过对部分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安装及应用情况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视频监控侦查在农村地区的运用存在以下几个特点:①布建安装方面:缺乏充足资金投入,监控数量少、密度低,监控设备老旧,布建不合理等;②侦查运用方面:在少量案件中有所运用,大部分派出所民警缺乏视侦意识,视侦手段单一落后;③系统管理方面:缺乏统一管理机制,在设备维护、视频资源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管理混乱;④东西部农村地区比较方面:虽说都属于农村地区,但东西部经济水平差距大,农村地区视频监控不管是安装布建或是应用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
农村地区安装的视频监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但是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存有大量盲区和死角,加上基层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侦查的意识薄弱,视频侦查技战法陈旧老套,视频侦查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等原因,视频侦查在侦破案件中面临着诸多困难。
农村地区的犯罪数量呈现增长趋势。以某县农村为例,近几年该地区违法犯罪形势严峻,该地区青壮年多外出务工,家中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一些不法分子就将目光瞄准此类家庭,多进行盗抢之类的犯罪,也有部分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发生,加之现有交通工具发达,驾车或骑摩托行驶百余里地寻机作案亦不在少数,这就给侦查部门的破案工作带来挑战。
经对农村地区破获的犯罪案件分析,大多为盗抢类案件,赃物多为农用设备,如电动车、农用三轮车、小型农用电机,农村公共设施、家庭财物以及随身携带的财物等。可分为顺手牵羊型犯罪,将被害人晾在家门口的棉被、拴在门外的羊,放在门外的电动车偷走;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盗窃犯罪,如盗窃电线、光缆等;还有入室犯罪,此类犯罪多数经过踩点,确定家里青壮年在外务工,家中留守老人、小孩,选择在后半夜撬门溜锁、攀爬墙头等方式侵入,所盗财物无非少量现金、电视音响等家中值钱的物件,但容易演变成抢劫、伤害乃至杀人的恶性案件;路边抢夺、抢劫类犯罪,受害人多为单身女性,作案方式一般有飞车抢夺,即作案人驾驶摩托车趁受害人不备将受害人随身携带的包抢走,或者持凶器拦路抢劫,多发生在城郊结合部,受害人多为白天在城镇上班,晚上回农村家里休息的农村人口,多以女性为主。
随着当前社会整体流动性增强,流窜作案、异地作案等犯罪模式出现,一个突出的现象是流窜团伙作案类犯罪高发。团伙成员多为农村无正当职业的青年,他们初高中辍学,又无正当工作,在街头游手好闲。通常三五个青年聚集在一起,驾驶摩托车或面包车,白天穿行于附近的村庄进行踩点,晚上驾车携带工具进行作案。作案人考虑到作案地太近被发现的风险高的情况,他们会驾驶面包车行驶百余里外地作案。
1.农村有大面积耕地区域。农村不同于城镇在于农村地区有大面积的耕地区域,依照农村的传统布局,农村以村落为单位,家家户户的屋舍建设集中到一起,形成一定区域的村落,村落周围是本村的农用耕地,各家的耕地连接在一起,形成一定区域范围的耕地区。耕地区域根据农业生产的要求,修建了一些田间小路,即俗称的“土路”,以便农用三轮车或收割机等车辆通过。所以田间小路给作案人的逃跑提供了便利条件,加上在耕地区域不会布建监控设备,所以如果作案人在村内作案,从田间小路逃逸,那么其就躲开视频监控的拍摄,便不能进行轨迹追踪。
2.农村安装的监控设备及布局不尽合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在农村地区监控布建安装的时候,未能考虑到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就安装了监控设备,导致大量监控盲区和死角的出现。以某县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为例,虽然该地区农村安装了视频监控,但监控设备清一色全都是枪机,相比于球机来说,枪机的可监控范围不如球机范围大,也不如球机转动灵活,农村地区监控安装形式基本上是在一条街的首尾两端安装,其次在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安装,可以说是布局不尽合理。农村存在的一种情况是胡同特别多,即特别窄的道路,一般不会在这种农村胡同里安装监控。
3.农村地区以村落为单位聚居。农村以村落为单位聚集,一般一个村庄是一个小区域聚集体,村庄周围被农村耕地包围,农村耕地所占面积比较大,其耕地区域是不会安装监控设备的,所以农村地区存在村庄各自为营的情况,假如有嫌疑人作案后,往往是在一个村庄内的监控或许可以查找其踪迹,但出了村庄后便不知所踪。
首先,乡镇派出所警力不足。这是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虽然国家公安改革一直强调警力要下沉,但是警力也大多下沉在城市中分局的派出所,一般乡镇派出所很少有人愿意去,其依然存在着警力不足的问题,没有专门的视频侦查队伍,甚至是没有视频相关维护和视频技术的人员。如该县某乡镇派出所仅有5名正式民警,该派出所辖区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万余人。缺少警力是各地基层派出所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
其次,上级政府投入资金和重视程度不足。当前视频监控的建设重点依然是放在城镇,而乡村监控建设受重视程度不足,体现在一是投入资金少,设备建设后不维护,出现陈旧老化和损害的问题;二是相关技术缺乏,乡村派出所民警大都非技术科班出身,由于平时承担大量琐碎工作,其相关业务培训机会和时间少,因此他们在视频获取、分析及维护方面和视频侦查技战法方面的业务素质薄弱。
再次,基层派出所民警利用视频监控侦查的意识不高。信息化时代呼唤信息思维的到来。基层派出所民警的知识需要更新,侦查思维也需要转变。传统的案件侦查中看得见、摸得着的痕迹物证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现在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存在大量的信息化痕迹和物证,越来越多的案件是通过视侦手段破获的,基本上破获的每起案件都有视频侦查的参与。现有阶段,农村地区的视侦体系缺乏系统的视频整理分析流程,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流于形式,不发案时,安装的视频设备或许能起到震慑犯罪行为人的作用,一旦发案,视频监控的作用很小,同时基层派出所民警缺乏视侦的相关思维,视频侦查思维属于一种信息化思维,要采用关联性思维、发散性思维以及立体性思维分析案件情况。
随着人民群众对于安全需要的日益增长,现代侦查的价值绝不仅仅体现在发案后侦查部门的迅速破案,而是应从被动侦查转变为主动预防。笔者认为,当前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的作用要更多体现在预防犯罪层面,构建以视频监控预防为主,案后视频侦查为辅的犯罪防范系统,将会在农村地区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情景预防是一种预防犯罪的形式,即建立一种特定的预防犯罪环境,在犯罪易发区和高发区,通过减少犯罪机会而预防犯罪。[6]情景预防主要通过三种手段:一是增大犯罪代价;二是增加犯罪风险;三是减少犯罪收益。农村安装的视频监控是情景预防的第二种手段,即增加犯罪行为人的犯罪风险,犯罪行为人知道如果在有监控的地方作案,那么他暴露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案后侦查部门也可能利用视频监控识别、追踪并抓捕他,通过视频监控的安装可以大大压缩犯罪行为人的犯罪空间。
针对当前农村地区安装视频监控的现状,综合考虑到社会发展和我国城镇化进程情况,本着效益原则,笔者认为,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安装应包括以下三个层级:一是应鼓励农村家庭自装监控,当地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补贴;二是家庭的视频监控资源部分接入村委会的安保体系,村委会应有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农村地区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源接入乡镇派出所。同时,各村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村庄内薄弱区域安装监控。如此,家家有监控、处处有“眼睛”,会给犯罪行为人以强烈的震慑,压缩其可犯空间无限趋于零值,同时兼顾家庭隐私,考虑只接入部分资源到村内安保系统。另外,充分调动村民自身安保力量,把“治安蛋糕”最大的一块要给予村民,真正实现共治共享。
所谓“三防”是指人防、物防、技防。人防是指通过组织专门的防范力量进行犯罪预防的措施,主要指人民群众的防范,如建立治安巡逻队。[7]物防和技防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视频监控便是技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管辖区域大等因素,依靠派出所警力进行安全防范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农村组建安保队伍。澳大利亚的邻里联防的模式给我们很大启示,通过邻居联合行动,保护财产及自身安全,邻里之间相互合作,有事互相救援,警方负责划分邻里联防的区域范围,帮助居民推选代表及负责人,分发预防犯罪小册子等。[8]农村地区是基于血缘为纽带的熟人社会,同村村民凝聚力强,在防范与打击犯罪方面,往往能够同仇敌忾,农村地区视频监控建设完全可以与人防为主的“三防”体系建设和社区警务模式结合起来,视频监控虽然在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犯罪防控体系需要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视频监控只是防控体系中的一部分。要想实现农村地区的长治久安,就必须构建大的治安防控体系(见图一),包括人员的充分调动,民警的指导监督,各类治安资源的充分利用。村民自治安保组织,实行责任人责任区划分,安排巡逻人员,在重点时间段、重点部位展开巡逻守护。“社区警务”作为一种立足于预防犯罪的新警务模式,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派出所民警要树立服务群众,深入农村的意识,可考虑在农村设立驻村警务室,经常性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驾驶警车巡逻,上级公安业务部门加强农村公路卡点建设等措施,最终达到防控犯罪的目的。
(图一)
鉴于严密的防控体系并不能确保犯罪不会发生,案件发生后根据案件的性质,派出所和县刑警队的刑事侦办工作要做出严格区分。按照公安部《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派出所应当承担一部分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主要是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的刑事案件,要为刑事案件的基础工作服务,提供侦破案件的有效线索。[9]对于农村地区常发的案件,如果犯罪行为暴露于监控之下,案情简单、犯罪行为人体貌特征和来去路线明显、派出所有破案能力,派出所完全可以借助于视频监控进行侦查破案(见图二)。
(图二)
首要问题是培育派出所民警的视频侦查意识,许多地方民警接到报案后会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访问等基本的侦查活动,但很少有调取查看监控意识,即使查看监控也只是在因果关系十分明显,犯罪行为就发生在监控之下的情况,这一点与城市分局派出所民警相比有很大不足。乡镇派出所民警缺乏关联性思维,即发案后判断作案人交通工具、携带物品特征、逃跑路线等相关情况的思维。往往乡镇派出所民警在查看案发地四周没有监控设备时,就放弃了利用视频进行侦查的想法。但是,犯罪行为人在来去路线上总会有暴露于监控之下的机会,派出所民警可以采取关联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思考案件的行为人案前案后会进行哪些活动,在行为人可能出现的区域里有哪些监控设备可利用,在什么时间段监控设备可能会拍到行为人痕迹信息。现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社会,刑事案件要素也从原先 “五要素论”、“七要素论”到“六要素论”,即“人、事、物、时、空、痕”,信息化时代的犯罪现场不仅会遗留有传统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痕迹物证,还会有大量的“痕迹信息”,如视频痕迹、通信痕迹等。[10]所以基层派出所民警要加强培训,培育信息化的意识,树立关联性思维、发散性思维和立体性思维,全面立体化考虑案件情况,掌握必要的视频侦查技战法。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视频监控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包括监控设备的安装布局,尽量减少监控盲区,更换老式摄像机为拍摄清晰、灵活度高的摄像头,更换后台储存容量小的设备为储存容量大的设备,延长其储存覆盖周期,县级公安机关要建立统一的视频监控资源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等等。
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建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乡镇派出所民警的视频侦查意识和技能还有待提高。既然视频监控在公安业务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就要利用好视频监控,充分发挥其在犯罪防控和破案侦查方面的作用。由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在农村地区利用视频监控构建犯罪防范体系以及进行视频侦查仍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