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颖
“后营改增”中国增值税制度完善探讨
文/李颖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在财政中税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国家治理效果具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在“后营改增”时代,进一步强化了增值税的地位,而其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也具有着十分关键的影响,基于此,文章主要对“后营改增”中国增值税制度完善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国家治理;增值税制度;“后营改增”;法治社会;房地产行业
营改增是我国增值税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但其并非这场改革的终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增值税制度的缺陷和弊端逐渐暴露,甚至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实际的发展需求,故仍需进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此为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首先,在管理效率方面,由于目前已将劳务纳入到增值税的范畴之内,因此,直接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难度,同时也凸显了劳务的非现场化和无形化特征。以往的以票控税的方式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很难对货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在当前增值税制度漏洞百出的环境之下,在实行了营改增之后,更需要对增值税管理手段和技术进行创新。
其次,在立法方面,税收是确保社会财富优化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的法治社会中,要求纳税人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经济利益不断增多、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从客观角度上分析,国家应通过一定的法律措施,对纳税人、征税人的实际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真正提升纳税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但现实情况是,我国现阶段的立法进程十分缓慢,效率较低,因此,若现实现上述目标,仍需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最后,增值税自试行以来,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具体如产业纳税人税负重新分配、全国性的国税地税职责调整、地方与中央财力的重新划分、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入归属等,营改增自提出到目标实现,中间经历了很多环节,因此,为了确保改革效果,并减少改革阻力,营改增中的不部分措施都是照搬原有的征税办法[1]。
国务院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过程中,意在强调深化中国的增值税改革措施,主要面对是为了减轻市场的总体税负,解决“三农”以及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可见,我国当前增值税制度完善与改革的紧迫性,基于此,本文提出“后营改增”中国增值税制度完善的有效途径,具体分析如下:
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中,我国金融行业只征收营业税,而这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为了进一步提升该行业对税收的贡献程度,并防止税收收入出现下滑的问题,我国逐渐开始对金融行业征收增值税,而这也是我国增值税改革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在对该税收制度进行完善的过程中,一般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对于银行业而言,可结合增值税的相关原理,在计税依据中逐渐剔除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将特定比例的贷款信息当做税基的减除项目,以此缩小计税范围。
根据金融行业的发展特点,对金融行业的增指数税基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将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当做税基减除项目,从而保证金融机构税基能够更好的满足实际经营需求。
对保险业的计税依据进行改进和调整,对于当期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其增值税的过程中,可允许在计税依据中直接扣除当期保险赔付支出,从而可充分的展现“以增值税为税基”的基本思想。
在国民经济增长中,房地产行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该行业的增值税制度进行完善,可构建出一个有序合理、公平竞争的格局,而这对于我国的社会经济以房地产行业自身的可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过程中,对于老项目而言,可选用简单计税的方式,主要是因为这些存量房并不存在可扣除的进项税额,但如果长时间的选用同一种方式,则同样不合时宜,同时也违背了税制改革的初衷。而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实现交易利润和存量房税负的相互匹配。因此,不仅可对销项税额进行减少,同时,还可增加进项税额。在综合对比之下,认为比较可行的方式为,结合以往的转让差价征收增值税的方式,来达到缩小销项税额的目的。另外,还可减增值税税负,以免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出现大额增值税负担的问题[2]。
现阶段,我国所实行的纳税人分类制度,具有很突出的发展中国家特征,但其所具有的合理性却不可否认,因此,为了对增值税税制进行进一步简化,并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提升整体的管理工作效率,便需要构建出完善的、符合现阶段发展实况的全新纳税人分类制度。
实践过程中,可逐步取消服务业、商业以及工业的分类界限,并对现行的标准进行统一,如此可有效避免纳税人在混业经营和兼营的环境下,要结合不同行业要求分别的进行销售额计算并登记的麻烦。另外,可保留原有的纳税人主动登记成为一般性纳税人的制度,如此可使很多有意向、分类标准之下的纳税企业,能够加入到增扣税体系当中。对纳税人征税标准进行整合,也是完善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有效手段,实践中,可结合社会发展情况,对最后的分类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并进行统一。纳税人分类标准与其自身的社会发展阶段以及实际的经营规模息息相关,以往的分类标准下,常希望纳税人数量越多越好,从而可充分的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
综上所述,文章主要对“后营改增”中国增值税制度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从金融行业、房地产行业以及纳税人分类制度等方面入手,提出增值税制度完善的有效途径,以期为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并可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朱江涛. 建立更加公正、简明、高效的增值税制——后营改增时代完善增值税制度的构想[J].税务研究,2017.
[2]王建平.适度降低法定税率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关键[J].税务研究,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