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丽达·克里木 祝晓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从此开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探索。新疆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门户大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立足世情、国情、区情,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开放型经济的质量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时间节点上,新疆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对外开放提出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十分重要的时代命题。
1979年,经中央批准乌鲁木齐、石河子、吐鲁番等14个县(市)先后对外开放;1980年新疆第一个中外合资企业新疆天山毛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1981年允许新疆进出口业务全面自营,直接进入国际市场;1982年国家批准开放红其拉甫口岸,1983年又恢复开放了霍尔果斯、吐尔尕特口岸,打开了新疆与周边国家交流的大门;1986年经国家批准,新疆正式同哈萨克斯坦等五个加盟共和国、两个边疆区、一个州开展边境贸易;1989年新疆在乌兹别克斯坦举办第一家合资企业(国际保温瓶有限公司);1992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积极发展与原苏联各国经贸关系的通知》(国发[1992]3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国家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了伊宁、博乐、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先后开放了乌鲁木齐航空港、喀什机场、阿拉山口、巴克图等一类口岸,第二座亚欧大陆桥贯通投入运营。1992年中央赋予新疆沿边开放的优惠政策,首届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成功举办,推动了新疆对外开放的步伐。
1993年,陕甘宁青新五省区党政主要领导会议在新疆召开,提出了五省区共建西北国际大道,联合起来走西口;1994年10月中国、中亚五国、俄罗斯联邦七国铁路运输会议签署了《口岸无阻碍运输待遇》,实现各国铁路联运;1996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号文件)向边疆地区实行政策倾斜;1997年国务院专为新疆制定了国发18号文件,支持新疆边贸发展的相关政策;2001年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确定六国在能源、交通、电信、轻工、纺织等领域进行经济技术合作,2002年成立中国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制定了全面推进经济技术合作行动计划;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号文件),提出了新疆实施面向中亚的开放战略;2010年5月17~19日召开了中央经济工作座谈会,把新疆向西开放提升为国家战略;2010年5月30日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储备加工基地;2011年9月1~5日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升格为中国-亚欧博览会,并成功举办,从国家层面上扩大了博览会在中亚、西亚、南亚乃至欧洲的影响力。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文件),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示范区;2011年12月2日亚欧地区第一个跨境国际合作中心——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正式启动,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第二条铁路通道开通等,使新疆向西开放步入新阶段。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促进沿海内陆延边开放优势互补,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倡议,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正式把新疆确定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境内段核心区。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更加明确指出:“新疆要加强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物流,立足区位优势,建设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引下,以核心区建设为总抓手,推进双向开放,深化互利合作,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2016年5月26日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启用并开行首趟中欧班列,新疆成为国际物流集散地。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目前新疆正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多举措推动全面对外开放。
表1 1978~2017年新疆进出口贸易额①
1.新疆进出口贸易不断增加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新疆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新疆对外贸易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2017年新疆货物进出口贸易额达206.6亿美元,比1978年的0.2346亿美元增加了206.3654亿美元,年均增长16.89%,其中出口额177.29亿美元,比1978年的0.0937亿美元增加了177.1963亿美元,增长1891.1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各种困难考验,新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外贸易呈现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2017年实现进出口总额比2016年增长15.01%。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为新疆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边境贸易发展迅速
发展边境小额贸易是新疆对外贸易最突出的特点。1986年国家经贸部批准新疆开展同周边国家的地方边境贸易,1987年正式开启后,当年贸易额为0.16亿美元,仅占进出口总额的5.08% 。2017年新疆边境贸易进出口额达138.35亿美元,比1978年的0.16亿美元增长863.69倍。党的十八大以来,边境贸易进出口额占新疆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平均达55.54%,其中2017年占66.97%(见表1),使新疆成为全国第二大边贸省区。边境小额贸易的发展,不仅成为新疆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柱,也带动了农业、加工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新疆地方经济的发展。
3.进出口商品结构日益优化
新疆出口商品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比重由1978年的88.9∶11.1调整为2017年的11∶89 。2017年新疆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商品有棉机织物、番茄酱、鞋类、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等,其中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42.96亿美元,占新疆外贸出口额177.29亿美元的24.23% 。新疆进口商品主要有钢材、原木、氧化铝、锯材、铜矿砂、原油、成品油等资源型产品和稀缺矿产品。
4.贸易伙伴日益全球化
1978年与新疆有贸易往来的国家仅有前苏联、东欧等几个国家,到2017年新疆已与16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拓展西亚、南亚、俄罗斯及东欧市场。
5.贸易方式灵活多样,贸易队伍不断扩大
1978年新疆只有几家企业有外贸经营权,贸易方式主要有现汇和易货贸易两种。2017年已发展到现汇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补偿贸易、旅游购物贸易、边民互市贸易方式。截至2017年底,新疆有效外贸企业备案11824家,有进出口业绩企业2200家,形成了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企业等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主体多元化。
1.引资数量明显增加
从1980年国家批准成立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2017年底,新疆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2329个,合同金额92.3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1.90亿美元(见表2)。截至2017年底,新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791家,其中上市公司6家,外商投资企业平均规模(合同金额/项目数)由1980~1990年的341万美元上升到2017年的871亿美元。直接利用外资引进了现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弥补了新疆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了新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表2 1980~2017年新疆外商直接投资情况②
2.投资领域不断拓宽
改革开放初期,外商投资领域仅限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经过40年的发展,新疆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外商直接投资逐步向农业、采掘业、电力、房地产、交通、邮电业、公共事业等领域延伸拓展,其到位资金步伐加快,投资结构区域优化。如2013~2016年外商投资农、林、牧、渔业项目20个,合同外贸金额2.6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0.68亿美元;投资采矿业项目2个,合同外资0.7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5亿美元;投资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项目5个,合同外资金额0.9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0.51亿美元;投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项目9个,合同外资金额3.4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78亿美元;投资金融业项目7个,合同外资金额3.1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0.77亿美元,投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项目36个,合同外资金额3.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0.356亿美元。
3.投资来源多元化
20世纪80年代,投资主体由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占绝对优势,目前已扩展到以中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英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等为主体,投资来源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随着德国大众、法国家乐福、日本积水化工、丹麦嘉士伯、韩国SK等世界500强落户新疆,新疆利用外资质量明显提高。
1.新疆对外投资额不断增加
1989年乌鲁木齐保温瓶厂在乌兹别克塔什干举办第一家中外合资保温瓶厂,到1992年新疆对外投资额7342.4万瑞士法郎。这时期新疆境外企业举办数量不多,规模较小。2001年以来,新疆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新疆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11~2015年新疆对外直接投资额25.74亿美元,比1993~2000年的0.54亿美元增加25.2亿美元,增长46.67倍,2016年新疆对外直接投资额达10.3亿美元,比2015年的9.08亿美元增长13.44%(见表3)。截至2016年,新疆有境外投资企业项目分布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特变电工、华菱集团等新疆企业的境外项目有序推进,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在能源、化工等领域合作不断取得突破。
表3 1989~2017年新疆对外经济合作情况③
2.新疆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1989年乌鲁木齐县的60名种菜能手西出到比什凯克建立第一个蔬菜生产基地,到1992年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22个,新签合同金额只有2900万瑞士法郎,2006年以来新疆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迅速发展。2011~2015年新疆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新签合同334个,比1993~2000年的148个增加186个,增长1.26倍;新签合同金额83.19亿美元,比1993~2000年的1.34亿美元增加81.85亿美元,增长61.08倍;实际完成营业额87.90亿美元,比1993~2000年的1.53亿美元增加86.37亿美元,增长56.45倍(见表3)。目前新疆境外工程承包领域涌现出了中石油西部钻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中亚和周边国家,涉及石油勘探开采、成套设备输出、电力工业和建筑业。
旅游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新疆边境口岸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国际旅游人数不断增加,新疆国际旅游已成为沟通中外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桥梁。2017年新疆接待入境旅游人数234.87万人次,比1985年的1.99万人次增加了232.88万人次,增长了117倍,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0.54亿美元,比1985年的0.02亿美元增加了10.52亿美元,增长了526倍。“十二五”期间,新疆共接待入境旅游人数757.56万人次,比“七五”时期的29.54万人次增加了728.02万人次,增长了24.65倍,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7.06亿美元,比“七五”时期的1.1亿美元增加了25.96亿美元,增长了23.6倍(见表4)。入境游客遍布世界五大洲,最主要来源于日本、新加坡、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蒙古、巴基斯坦、泰国、英国、法国等。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意见》提出,把新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把南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新疆旅游“一心一地”规划建设高位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首开项目已在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动工。新疆成功举办了首届国际丝绸之路旅游发展会议,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14个国家和西北5省共同发表了《乌鲁木齐市宣言》。首个“新疆之窗”海外营销中心在塔什干挂牌,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表4 1985~2017年新疆旅游事业发展情况④
1.推进开放合作平台建设
对外开放40年来,新疆现有18个一类口岸、12个二类口岸,各口岸已成为全疆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贸易便利化机制创新实验区,对外开放的高地和加速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点。2017年新疆口岸进出口货运量达4958.9万吨,比1980年新疆口岸过货量4000余吨增加了4958.5万吨。设立了电子口岸,启动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实施。乌鲁木齐、阿拉山口、喀什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初具规模,伊宁、博乐、塔城、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2011年12月2日封关运营,在全国率先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人民币与外币挂牌、计价、兑换、结算。目前已与86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跨境结算实际收付累计达2351亿元。“合作中心”已成为跨境金融合作的便利平台。
2.东联西出综合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新疆公路通车里程18.21万千米,其中高速公路4395千米。丝绸之路经济带北、中、南三条大通道新疆段建设进展顺利,连霍、南北疆高速全线贯通,京新高速正在加快建设,“双西公路”国内段贯通,新疆15个一类陆路口岸与周边国家开通了国际公路运输线路111条,居全国首位。铁路营运里程6166.4千米,其中高速铁路717千米,连新高铁即将投运,中俄过境货运线路正式通车,实现了阿拉山口、霍尔果斯两条新欧亚大陆桥。民航通航里程22.99万千米,开通了国际国内航线197条,与21个国家、33个国际城市通航。能源基础设施互联加强,管道输油、气里程1.33万千米,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顺利落地。新疆已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管道四位一体的对外开放综合运输网络。
3.开通了国际货运班列
2014年3月18日首列新疆西行国际货运班列开行,2016年新疆建立了中欧(中亚)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截至2018年4月底,共开行中欧(中亚)班列1626列,目前已实现日均3列常态化运行,开行线路由最初的4条增加至19条,境外到达中亚、俄罗斯、德国、荷兰等17个国家的24个城市。2017年5月19日新疆开行首趟“乌鲁木齐—连云港—新德里”公铁海联运班列运行线路跨越亚欧,横穿太平洋、印度洋,首次在国内实现了“一带一路”无缝连接,开辟了中欧班列运输新模式。
4.会展经济是新疆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
新疆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于1992~2010年成功举办19届,累计对外总成交额368.63亿美元。2011年“乌恰会”升格为“中国-亚欧博览会”,截至2017年底,已成功举办了5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有103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参展参会,10.3万名中外客商到会参展,共实现对外经济贸易成交总额417.75亿美元,累积签订内联项目1027个,签约总额12023.64亿元人民币。中国-亚欧博览会是推动新疆与亚欧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窗口和桥梁。
1.完善政策规划体系
要加快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和“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等专项规划;加快编制完成2019~2021年核心区建设优先推进项目清单,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国家做好中巴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规划实施方案,加快国际产能合作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形成“谅解备忘录—合作规划—项目清单”的良性工作链条,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政策规划引领,实现规划对接。
2.继续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重点打造以乌鲁木齐为核心的立体交通枢纽,全面贯通丝绸之路经济带“北、南、中”三条综合运输通道。公路通道要加快形成南疆交通环形通道,优化完善北疆交通环形走廊,加快启动中—巴—吉—哈四国的公路联运。铁路要重点推动乌鲁木齐—奎屯—霍尔果斯、乌鲁木齐—喀什高铁、中吉乌、中巴、环塔铁路建设。民航要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开通加密多条国际航线,打通更多新疆至“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和亚欧腹地的空中通道。信息通道要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云计算数据中心,推进中俄、中塔、中吉跨境光缆建设。要加快石油、天然气管道、电网等国际骨干通道建设。
3.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实现贸易畅通
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重点建设新疆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新疆陆路港、乌鲁木齐乌拉泊空港国际物流园区,建设乌鲁木齐海关多式联运,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试点(示范)城市。以奎屯、哈密、喀什、库尔勒、伊宁、石河子、昌吉、克拉玛依、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和口岸为节点,提升和新建一批国际商贸物流园区,形成适应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布局合理、定位准确、运营高效和系统优化的现代国际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建设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中哈物流合作中心。推动新疆企业在沿线国家设立仓储物流基地和分拨中心,完善区域营销网站,发展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倡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
4.密切新疆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实现民心相通
继续在周边国家举办“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新疆中亚文化交流中心”等大型活动,不断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实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间互利合作多边科技合作平台,使新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孔子学院建设,扩大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华文化传播。依托乌鲁木齐市搭建的跨境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立新疆与周边及沿线国家跨境远程医疗服务协作机制、特需医疗服务协作机制及学术交流机制,扩大新疆医疗服务的影响力。
5.加快建设乌鲁木齐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实现资金融通
抓紧编制出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项目建设融资规划》,积极争取设立“国家金融改革开放综合配套创新试验区”,启动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为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国、对话伙伴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助力。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安排,促进霍尔果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鼓励境内机构和个人使用人民币对外直接交易。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霍尔果斯、喀什经济开发区为前沿的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
6.坚持社会稳定,实现互利共赢
以睦邻、富民、兴边、强国为目的,通过建设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同盟,实现新疆与周边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形成新疆与周边国家政治互信、和睦相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认真实施2018年青岛上合峰会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至2021年合作纲要》《2018~202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深化反恐情报交流和联合行动,有效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贩运”、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共同维护新疆与周边国家安全稳定。
1.推进贸易便利化
创新新疆口岸监管模式,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加紧沿边、内陆、沿海通关协作,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推进新疆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监管信息同步传输,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系统对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进跨境共同监管设施的建设与共享。推进新疆现有口岸扩大功能和新口岸建设,早日开通中俄吉克普林、中吉别迭里口岸,加快中哈阿黑土别克口岸、红山嘴口岸向第三国开放。
2.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有序发展新疆边境贸易,完善边贸政策,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贸易转变,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贸易,探索发展离岸贸易。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快在新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新疆建材、纺织、机电、装备制造、电子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物制药等出口加工基地,形成新疆出口产品集群优势,稳定扩大加工贸易比重。优化新疆出口贸易结构。充分利用对口援疆政策,积极引进经济发达省市的技术、设备和品牌,围绕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培育高能新技术产业群,提升新疆机电贸易,重点引导发展旅游、中医药、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等服务贸易,建立新疆各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提升新型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促进新疆外贸方式转变。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提高跨境电商便利化水平,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3.主动扩大进口,实现互利共赢
稳定和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鼓励战略性资源回运,扩大新型材料、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和现金设备进口,加快创新药进口;扩大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汽车整车进口数量,争取将中亚天然气进口纳入新疆贸易;增加疆内各族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质消费品进口,实现进口平稳增长。
1.积极实施“引进来”战略,为新疆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指出:“要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要放宽新疆市场准入。落实国家已明确的取消或放宽汽车、飞机等制造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承诺,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开放。有序开放新疆银行卡清算等市场,开放外资保险经济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对标国际提升新疆投资便利化水平。完成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工作,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外商提供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准入门槛,有效引进外商投资。要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环境和开放落实的人文环境。要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实现备案与工商登记实行“一口办理”。保护外资合法权益。严打侵权假冒、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坚持依法办事,有效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择优汰劣功能,吸引更多高质量外资进入新疆。加强投资促进,提升新疆引资质量和水平。完善和用好信贷、用地、社保等支持政策,降低外资企业经营成本。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引导外资更多投向新疆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鼓励外资并购投资。强化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3个国家开发区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提升新疆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和产业升级效应。
2.加快实施新疆企业“走出去”战略,积极融入全球一体化
创新新疆企业对外投资方式。鼓励新疆企业开展境外基础设施、能源、矿产资源和装备制造合作,在更高层面上、更广空间参与国际合作,培育互利共赢的新格局。加强对新疆企业开展境外并购的引导,并购国际资源、先进技术、研发团队,重在扩大市场渠道、提高创新能力、打造国际品牌,增强新疆境外投资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境外合作产业园区和技术创新中心,以境外投资带动贸易和产业发展。鼓励新疆企业加大对中亚国家油气资源上游勘探开发领域的投资与并购力度,购买竞标一批有利油气区块,进行油气资源战略储备,为新疆建设成国家能源资源大通道、大型油气生产与加工基地、丝绸之路经济带进口油气仓储加工集聚区提供有力保障。鼓励新疆石化炼油业以项目为载体积极“走出去”,加大油气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工程队伍和资本输出,在中亚国家建立相应的煤油厂,延伸油气产业下游产业链,助力提升炼油化工水平。推动新疆钢铁、水泥、电力等产能向周边国家有序转移。支持和促进新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项目。完善境外投资管理体系,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除少数必要经过批准的以外,其他境外投资原则上一律取消审批核准,在境外投资领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清理束缚对外投资的不合理限制,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在政府引导下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让新疆企业放开手脚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际竞争力。规范境外投资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新疆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遏制恶意竞争,努力实现共同、可持续的发展。健全境外投资法律法规和检测服务平台,实现全口径全过程监管。坚持以备案制为主体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在资本项下实行有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进一步规范和建设好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使其成为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生活环境规范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示范区。发挥乌鲁木齐、阿拉山口、喀什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支持“保税 + ”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建设成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积极推进伊宁、伊尔克什坦、塔克什肯、吉木乃、巴克图等综合保税区前期建设工作,构建多点呼应,互为支撑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旅游购物中心、加工物流中心、离岸金融中心,实现人流、物流、金融流无障碍跨境流动。加强伊宁、博乐、塔城、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新疆边境地区经济体系,创建中哈国际合作示范区。在有条件的口岸设立中蒙塔克什肯、中巴红其拉甫、中吉伊尔克什坦等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打通我国对蒙古国、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新的经贸合作通道。加快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规模化开行,使新疆成为东西货物的集结地,畅通丝路贸易。加快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实施报关、商险和公铁海联运一条龙服务。推进塔城市申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推动阿拉山口市先行先试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继续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中亚南亚商品交流会等展会,进一步提升新疆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品牌水平。充分发挥上合组织重要平台作用,以高层次引领推进新疆与各国发展战略对接。进一步加强海关国际合作,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努力实现“关通天下”,为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打造新平台。积极申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国际贸易、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功能为主,商业、商务、文化多元功能集成的国际贸易城。用好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国际经济走廊,积极推动新疆参与中巴、中蒙俄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形成“北中南”全面开放新格局。
1.打造新疆入境精品旅游线路
新疆要坚持建设“一心一地”(把新疆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把南疆建成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围绕推动全域旅游发展,重点打造三条入境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丝绸之路中道旅游线路。以喀什民俗文化旅游区为龙头,打造中巴旅游走廊“始发站”,推出喀什—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跨国旅游线、喀什—巴基斯坦跨国旅游线;以阿克苏世界遗产旅游区为重点,打造“托木尔世界自然遗产之旅”、“塔河胡杨摄影之旅”探秘库车龟兹文化遗产之旅,开发石窟佛教文化、玄奘西行、龟兹乐舞、屯田文化等深度体验旅游线路产品;以克州帕米尔边境旅游区为支撑,以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为核心,建设面向中西南亚以及东欧市场的乌恰边境口岸商务游憩区,打造柯尔克孜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打造天山廊道世界遗产旅游线路。以天山天池、托木尔、巴音布鲁克、喀拉峻、库尔德宁世界自然遗产景区为核心,以那拉提、唐布拉、赛里木湖、乌鲁木齐—乌苏南山、哈密东天山等休闲度假景区为支撑,打造入境旅游精品热线;打造阿尔泰山千里画廊生态旅游线路。以喀纳斯为龙头,以富蕴可可托海为重点,以福海乌伦古湖、青河三道海子、哈巴河边境风景线、古木乃草原石城为支撑,推动吉木乃、红山嘴、塔克什肯等口岸的边境跨国旅游。推进建设中、俄、哈、蒙四国环阿尔泰山生态旅游合作示范区。
2.深化新疆跨境旅游开放合作
发展跨境领域合作区。支持阿拉山口、霍尔果斯、阿勒泰、塔城、喀什等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跨境旅游合作区,与周边国家就跨境旅游合作区内旅游整体开发、旅游产品建设、旅游服务标准推广、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深化合作,共同打造旅客往来便利、服务优良、管理协调、吸引力强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积极与周边国家搭建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各国旅游网站的相互连接和信息互动,利用互联网加强合作,互相发布旅游线路信息,积极开展网上组团等业务,互相交流旅游行业管理经验,促进跨境旅游接待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构建跨国旅游商品销售服务网络
积极推进新疆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的国际购物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乌鲁木齐国际旅游港、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发展新疆免税购物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著名品牌和进口免税商品的综合性展销中心,实行“店内购物提货一体化”的海关监管模式。依托新疆口岸优势发展口岸免税购物、边民互市、商务会展、边境跨国游,在游客出入境比较集中的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巴克图、吉木乃、伊尔克什坦等口岸实施“一站式”通关模式,设置团队游客绿色通道,提高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
4.建立跨国旅游安全合作机制
为避免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合作与发展受到国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影响,借助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欧盟伙伴与合作计划等经济组织,建立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旅游安全合作机制和应急协调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依托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国际线路驿站布局旅游安保体系,保障国际旅游者的安全,创造丝绸之路无障碍旅游条件。
注释:
①资料来源于1979~2017年《新疆统计年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②资料来源于1981~2017年《新疆统计年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③资料来源于1990~2017年《新疆统计年鉴》及《新疆年鉴》。
④资料来源于1985~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