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平 王 娜
(南昌大学 社会学系,江西 南昌 330031;江西扶贫发展研究院,江西 南昌 330031)
当下,我国精准扶贫正处于攻坚克难时期,其实施完成状况不仅关系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还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与方向。如何成功地反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当前反贫困措施主要集中在解决贫困者低收入问题上,但成功的反贫困措施不仅要解决贫困者的收入困乏问题,还要提升贫困者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其有可持续性的资产积累。因此,随着反贫困工作的推进,原有的收入扶贫模式已不能满足反贫困的需要,而是需要进行资产扶贫。2017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地利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现有实践证明,以资产扶贫为指导的扶贫方式是实现贫困群体资产积累与再创造、长期满足家庭需要的最好方式。
随着资产扶贫模式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资产的反贫困效果不仅与资产积累密切相关,还与资产的实施体系、资产建设的时长、资产的自身特质密切相关[注]朱晓、曾育彪:《资产社会政策在中国实验的启示——以一项针对北京外来务工子女的资产建设项目为例》,《社会建设》2016年第6期。。其中,关于资产性质与反贫困效果的关系引起了众多关注。因为资产具有多元性,其社会功能也会存在差别。但不同类别的资产对不同群体的反贫困效果是否一致这一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答。要回答这一问题,就需要对资产类型及其对穷人的作用进行深入研究,需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入提炼不同领域的资产建设举措对贫困户脱贫产生效果的机制,并进行多维度比较。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关怀逻辑,本研究将问题设定为精准扶贫场域内资产的多元性与组合到底会对贫困户产生何种影响,并试图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解答阐述成功的资产扶贫机制,以期为当下精准扶贫中的资产建设提供相应思路。
对于贫困本质的认识,可以统一划分为内在因素、外在因素两个方面。内在因素方面主要是从贫困人口自身出发寻找贫困本质。雷恩沃特(Rainwater)于1970年从“道德视角”以批评的态度讨论了关于贫困的个人主义理论,认为穷人个人的缺陷意味着懒惰、坏的选择和无能,而这些又导致了贫困。成升魁和丁贤忠也明确指出贫困的本质是人的素质低下[注]成升魁、丁贤忠:《贫困本质与贫困地区发展》,《自然资源》1996年第2期。。从外在因素来看,贫困的本质主要体现在资源供给的不足、能力低下、社会不平等等方面。纳克斯(Nurkse)早在1953年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时就曾指出,“低收入—低储蓄—资本不充足—生产规模受限—低收入”与“低收入—消费疲软—市场需求减少—生产规模减小—低产出”两种机制是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圈”主因,贫困的本质是供给不足。屈锡华和左齐在给出贫困定义的同时指出贫困的本质性在于任何贫困境况的陷入都是被迫的,是因为种种因素所致[注]屈锡华、左齐:《贫困与反贫困——定义、度量与目标》,《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3期。。赫尔姆(Hulme)认为贫困反映的是特定时间段内贫困家庭的生活现状,长期来看贫困在本质上就是多维的[注]Hulme, D. , K. Shepherd , and A. Moore ,"Chronic poverty: meanings and analytical frameworks" ,in Ssrn Electronic Journal,Vol. 106.D16(2011),pp.18015-18027.。
学界对贫困的认识由单维贫困到多维贫困的转变促使反贫困的思路也在不断更新。例如,在精准扶贫场域内,就有学者提出精准扶贫的主体由政府主导转向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注]莫光辉:《精准扶贫:中国扶贫开发模式的内生变革与治理突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年第2期。。在减贫的措施上也注重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转变,通过利用贫困地区自然资源,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形成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注]郭鹏、余小方、程飞:《中国农村贫困的特征以及反贫困对策》,《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完成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此外,“能力贫困”是政府现阶段关注重点,学者提出政府应更有效率地进行扶贫以消除贫困的脆弱性与持久性,要注重对贫困人口的“能力”开发[注]邹薇、方迎风:《关于中国贫困的动态多维度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1年第6期。,对农民个体的权力、资产、能力和机会四个贫困维度进行改变[注]何煜:《中国农村反贫困政策分析》,四川大学,学位论文,2006年。,提升其社会资本的异质性,打破贫困人口的社会锁定[注]周文、李晓红:《社会资本与消除农村贫困:一个关系—认知分析框架》,《经济学动态》2008年第6期。。同时,学者们也发现资产与贫困之间关系紧密,缺乏主要资产的家庭极有可能陷入贫困陷阱,资产贫困陷阱是一种自我强化机制,它阻碍生产技术的使用并导致贫困的持续[注]解垩:《农村家庭的资产与贫困陷阱》,《中国人口科学》2014年第6期。,一个家庭一旦进入贫困陷阱之中就会长期处于贫困,难以逃脱[注]汪三贵、殷浩栋:《资产与长期贫困——基于面板数据的2SLS估计》,《贵州社会科学》2013年第9期。。因此,摆脱资产贫困陷阱,资产的逐步积累比资产的突然变化更有影响[注]游士兵、张颖莉:《资产贫困测量问题研究进展》,《经济学动态》2017年第10期;苏畅:《“精准扶贫”中财政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对贫困人口经济帮扶视角的研究》,《经济与管理评论》2018年第6期。,只有拥有资产才能有足够的实力与自信展望未来,而这也是消除“贫困文化”的积极举措[注]Hamilton, David ,"Assets and the Poor: A New American Welfare Policy" ,in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 26(1992),pp.941-945.。
随着反贫困的不断深入,原本仅有的单一金融资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反贫困的需求。但是提出资产建设理论的谢诺登教授最初并没有注意到这点,他仅仅是谈论到金融资产的影响,并没有进一步涉及家庭中各资产间的均衡与组合问题。对此,纳列什·辛格和乔纳森·吉尔曼曾说:“传统的反贫困斗争多是从全国范围来构想并实施的,以人均收入或消费标准以及部门政策作为出发点,人们的生存方式,谋生所凭借的资源(生产资料),或者中央集权科层组织实施国家规划时所需要的人力和财政成本,则常被忽略。”[注]纳列什·辛格、乔纳森·吉尔曼:《让生计可持续》,《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0年第4期。这充分揭示出之前研究对资产多样性关注的不足。后来谢东梅在研究中将资产细划为人力资产、自然资产、物质资产、金融资产和社会资产五大类[注]谢东梅:《农户生计资产量化分析方法的应用与验证——基于福建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家庭瞄准效率的调研数据》,《技术经济》2009年第9期。,认为农户的生计策略受到自身资产条件的影响,通过将资产类型进行细分能更好地体现农户在反贫困斗争中的具体需求。克里斯蒂安·戈利耶(Christian Gollier)认为在具备一定财产量的前提下,资产性收入更多地取决于居民对家庭资产的主观配置。赵靖伟发现,农户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所拥有五种生计资本运用多样化的组合方式形成生计策略,生计策略要使资产享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保证,以及多样性的构成比例才能保障生计安全[注]赵靖伟:《贫困地区农户生计安全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既然资产组合优劣则直接影响了贫困户的脱贫进程,那么在对贫困户进行资产补偿时就应该考虑到资产多样性与资产间的均衡、组合问题。
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在反贫困领域资产建设被推向了一个新高度。精准扶贫与资产建设理论的目标、理念一致,各地在精准扶贫实践中运用了众多资产建设方法,如易地搬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不少地区通过产业扶贫为贫困户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增加稳定的收入来源[注]尹利民、赵珂:《产业扶贫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基于产业扶贫政策的一项效果分析》,《南昌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还有的地方通过推广金融扶贫,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注]苏畅:《“精准扶贫”中财政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对贫困人口经济帮扶视角的研究》,《经济与管理评论》2018年第6期。。虽然学界已注意到了资产间均衡与组合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大多数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对贫困家庭进行帮扶时,依然很少考虑到如何因地制宜地实现资产均衡配置,以达到资产效应最大化。鉴于上述理论和实践的双层不足,本文将针对资产的多样性与资产的组合配置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及其功能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深入推进提供新的思路。
J市是中国革命的起点,也是全国全面脱贫奔小康的起点。 J市深刻牢记习总书记“J市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的殷切嘱托,于2017年2月26日宣告脱贫摘帽,将贫困率降低至1.17%,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脱贫。在近年的扶贫工作中,J市紧紧围绕“精准”二字,创新方式,强化举措,按照“真扶贫,扶真贫”要求,打了一套“组合拳”,实施了1862个项目,帮助贫困群众实现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注]《井冈山市2016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gs.gov.cn/html/2017/3-14/n372241382514.html。。J市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增加,贫困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在具体实践中,J市注重实现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确保脱贫的可持续性,其精准扶贫政策处处体现着资产建设的思维与发展目标。首先,在总方针政策上,J市在脱贫攻坚战中始终坚持产业为根、立志为本,不让一个老区群众掉队的原则。对贫困户的帮扶遵守“有能力”的“扶起来”,“扶不了”的“带起来”,“带不了”的“保起来”,“住不了”的“建起来”的要求,按照贫困程度将贫困户分为红、蓝、黄卡户,因户帮扶。其次,在产业方面,J市在扶贫攻坚战中坚持一、二、三产并重,按照“一户一丘茶园,一户一片竹林,一户一块果园,一户一人务工”的“四个一”的要求,全力实施农业产业“231”富民工程[注]《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井管局办字[2016]16号)。,帮助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找准脱贫门路。如J市NS乡350亩鹏浩农业草莓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向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让贫困户能享受土地租金、分红股金、务工佣金,实现户均增收万元以上。最后,在易地扶贫搬迁上,J市全力推进安居工程,并在政策上层层递进,整合各资产之间的配给,形成一个能够促进易地搬迁的完整配套服务体系,确保贫困户建得起、搬得出、住得好。
虽然产业扶贫与易地搬迁皆体现了资产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但易地搬迁是一个较产业扶贫来说更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资产类型更为多样化。在易地搬迁过程中政府不但要使搬迁户的住房有保障,还必须发展后续产业,为搬迁农户创造就业机会,解决生产、生活与公共服务等后续问题。易地搬迁中涉及的自然资产、人力资产、物质资产、金融资产和社会资产等生计资产更契合本文研究主题,通过分析易地扶贫搬迁中资产的多样性、均衡性与各资产的配置组合对反贫困价值,可以深描出资产组合及其运用对反贫困的机制。而且作为革命老区J市的易地扶贫搬迁涉及贫困人口较多,共完成了2304户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经过多年努力,J市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处于全国前列,并形成了当地特有的易地搬迁模式。因此,本文资产组合研究选择以J市易地扶贫搬迁为例。
在易地搬迁政策推行初期,J市政府根据自身的地理位置与资源条件,制定并实施“两套方案”确保“搬得出”,引导贫困移民向中心村镇、工业园区和城区有序“转移”,这一政策针对全市所有乡镇进行,资源的配给标准相同。针对一般贫困移民户当地政府实施搬迁奖补,给予农户相应金融资产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人均补助2万元;针对特别贫困移民户,采取政府统建“爱心公寓”的交钥匙工程进行集中安置,政府为搬迁户提供物质资产。但是随着“两套方案”与“爱心公寓”政策的推行,在相同的政策背景之下却产生了不同的搬迁结果。例如,J市A乡,前后两个时期的扶贫成效明显不同。这种不同均发生在扶贫政策背景大致相当、贫困户致贫原因无大的改变的情况下。其直接原因在于A乡前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资产补偿类型与组合方式。在这种背景下,资产组合方式的不同成为影响A乡易地搬迁扶贫成效的主要因素,因此,本文以J市A乡为典型案例,整理两种典型的易地搬迁资产组合模式:一是转型前的单一资产模式,二是转型之后的资产组合模式。
在J市推出易地搬迁政策之后,A乡根据自身地理位置与发展状况打造出安居工程精品示范点,贫困移民户只需要缴纳万余元就可以住进90平方米左右的新房。这是一种由政府与搬迁户共同出资,为搬迁户安排住房的搬迁模式。调查发现A乡的易地搬迁任务完成的并不好,在一个村中仅有一半的搬迁户完成易地搬迁工作;一些已完成搬迁的农户对政府的满意度也并不高。相同情况在A乡的众多村庄中都存在。在A乡,当地政府的搬迁政策除了为搬迁户解决了住房问题,让贫困户“搬得出”外,并没有达到让他们“住得稳”的目标,更不用说“能发展”“可致富”了。单一资产模式仅是单纯地给予搬迁户物质资产或金融资产帮助,具有单一性、明确性与针对性的特点。这种模式虽说目的明确,为搬迁户提供了金融资产或物质资产,解决了家庭住房问题,但是却忽视了搬迁户的后续扶持,缺乏有效的措施,致使搬迁户增收缓慢,发展缺乏后劲,有可能使搬迁户形成新的贫困,背离了搬迁政策的初衷,无法实现搬迁户的可持续发展(见图1)。在家庭生计资产中,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是目标性资产,而自然资产、社会资产和人力资产则更多意义上是工具性资产,贫困家庭如何利用自然资产、社会资产和人力资产来实现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的最大化则是贫困策略的重点。单一的工具性资产或目标性资产所起到的效果基本上都是不理想的,要达到反贫困的目标,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农户对其所拥有的生计资本进行组合,从事不同的生产活动,实现资产的投资与再创造。随后在J市的搬迁资产组合模式中,另一种资产模式则很好地把握了工具性资产与目标性资产的关系。
图1 单一资产模式特点
在易地搬迁政策刚刚兴起时,A乡的单一资产搬迁模式在短时期内有一些成效,但随着时间推移,A乡在发展中逐渐认识到这种资产模式的单一性,不能满足搬迁户的多样化需求、促进贫困户的可持续发展,只是在短时间内为贫困户“输血”,“贫困之病”未得到彻底根治。因此,A乡在对以往经验与对搬迁农户的实际需求重新认识基础上,实行“四个一”的搬迁政策,即“一套房、一块地、一片果、一个窝”的模式,把“搬迁移民、产业扶贫、引农上坡”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为贫困户量身定做资产扶贫模式,每户仅需出资2万元,就可获得一套105平方米的“爱心公寓”住房、一片不低于一分地的蔬菜园、一块不低于1.5亩的J市蜜柚果地和一个6平方米的鸡舍,发展林下经济,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力争让他们既能搬得出,又能住得稳,还要能致富。A乡在实行“四个一”搬迁模式后,搬迁工作完成程度与以往截然不同,几乎所有符合易地搬迁的农户皆已搬迁完成,且搬迁农户对政的满意度较高。
A乡后期的“物质资产+社会资产+人力资产+自然资产”资产组合模式为搬迁户营造了一个全面的服务体系。这种资产组合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可持续性的特点。在保障目标性资产的同时发展工具性资产,进而又利用工具性资产来促使目标性资产的实现,形成“工具性资产+目标性资产”的组合模式(见图2)。J市的“四个一”易地搬迁模式是一个层层递推的状态,首先的“一套房”与“一片地”妥善解决贫困户的居住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在新的生存环境能够“稳得住”。在住的稳前提下,实行“一片果”与“一个窝”政策,协调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充分考虑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工作。鼓励搬迁户就近多渠道就业促工资性增收,积极盘活山林、土地等资源促财产性增收,确保搬迁户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这种模式的本质特点是以自然资产、社会资产和人力资产为主,其他资产建设为辅,进行综合资产建设。
图2 组合资产模式特点
判断一个家庭是否成功脱贫,需要建立一个衡量标准。这个衡量标准如果只使用目前的收入衡量法,那么脱贫可以说是一件相对容易的事,因为以收入为主的衡量方法没有考虑到一个政策中所隐含的资产,所以资产的问题可以很容易得到解决。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因为贫困的多因性,对一个家庭重要的资产,对另外一个家庭来说可能是无关紧要的。每一种资产在不同的环境中起着不同的作用,针对相同的情况每户所需资产也不尽相同,不同资产组合所创造的价值也不同。因此,对于如何鉴定一个贫困家庭成功脱贫,不能仅仅考虑到收入,还应该考虑到家庭资产的拥有量与再创造能力,是否能满足“两不愁,三保障”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从而判断农户家庭的自身发展状况与整体福利。
为什么J市A乡前后两种搬迁结果大相径庭,在控制基础设施改变这一变量的前提下,其主要原因就是政府为搬迁户提供的资产组合不同。在众多资产中,自然资产、社会资产和人力资产更多意义上是工具性资产,而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则是目标性资产,贫困家庭如何利用自然资产、社会资产和人力资产来实现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的最大化则是贫困策略的重点[注]邹薇、屈广玉:《“资产贫困”与“资产扶贫”——基于精准扶贫的新视角》,《宏观经济研究》2017年第5期。。在对资产的利用中既不能只重视目标性资产也不能单纯重视工具性资产,实现资产最大化的最佳生计策略,即“工具性资产+目标性资产”的资产组合模式。根据第三方精准扶贫成效调查数据可知,在上述A乡的两种资产组合模式中,A乡前期的资产赋予仅仅是注重目标性的资产补给。经调查在这种模式下的易地搬迁的成果其满意度仅为60%左右,A乡虽然在整体上完成了易地搬迁的硬性目标,但是在搬迁的长远利益层面并不可取,搬迁户并不认可搬迁的结果,甚至出现有搬迁户又搬回到原住址居住情况。A乡后期所采取的是“工具性资产+目标性资产”的组合模式。在这种既考虑到贫困户眼前需求又考虑到其长远需求的模式下,搬迁成功率达到85%,满意度也高达92%,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获得了搬迁户的高度认可。
例如,A乡C村和D村地处山区,地势陡峭,两个村属于当地易地搬迁户较多的村落。以往村中主要的搬迁方式是集中建房,进行交钥匙工程。C村的搬迁村民LXC(2016.10.10)家中有家庭人口4人,劳动人口1人,2016年搬迁后的住宅面积为90平方米。虽然政府给解决了住房问题,但是因为家里的田地都在老房子附近,搬迁后耕种不便,且在安置房附近并不能开展养殖业,无法进行工具性资产的积累,搬迁后家庭收入来源减少,全家对搬迁非常不满意。D村的WSL(2016.10.11)家中有5人,具有劳动能力的有2人,家庭搬迁补偿款为每人补偿2万元,自行建房,虽然共补贴了10万元,但建完房子家里负债5万元,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村中的学校比较远,两个孩子平常上学在路上都要花费一个多小时,导致搬迁后的交通成本上升,遇到刮风下雨甚至还需要安排一个大人接送小孩,搬迁影响了劳动力的正常生产,人力资产积累的难度较大、困难重重,甚至会影响到工具性资产的积累。另外,当在访谈中被问到“你感觉以前的易地搬迁政策好吗?有没有解决你们的问题?你对这个政策满意吗?”这些问题时,A乡C村的某村民这么说道:“我们家原本是住在靠近山的那个地方的,那里总共就我们几户人家,家里的房子也都是老房子了。后来(2014年)村里的干部就来了,说是为了我们好,让我们出万余块钱,政府出剩下的钱,让我们搬到现在这个地方。我们其实是不想搬的,但是村里的干部天天到家里劝说,所以我们才决定搬到这里。但是你看,虽然我们搬到这里,有了一个新房子,也没花什么钱,但是我家的地还是在原来那儿,每次种地还要跑很远,太麻烦了,在这边,除了住了新房子之外,做什么都不方便。”可见,前期A乡的单一资产扶贫模式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
后期A乡的“工具性资产+目标性资产”易地搬迁资产补偿模式的成效则和之前相反。由于实施了“四个一”搬迁政策,后期A乡的易地搬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效。笔者在A乡进行调查发现,该乡在搬迁时由于能够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与搬迁配套设施,使得搬迁户能够在搬迁地附近享受到全面的服务,搬迁成功率非常高。在调研中村民ZFM(2017.1.14)虽然也因为搬迁荒废了自己家以前的田地,但是在搬到新房子之后,政府就给分配了一块菜地、一片果园,在村民集中安置点也修建了小学,道路硬化到户,搬迁后的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需求都能满足,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配套的服务体系,贫困户可以在多个维度上进行资产积累,并能尽快进入资产建设的良性循环通道上。在访谈时,该乡的搬迁户LQ说道:“现在我们村是比以前好了,大家生活都过得越来越好,其他的变化还好,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搬迁的人来说,最好的就是政府的这个搬迁政策,不仅让我们住上了新房子,而且让我们在这住得很好,比原来的房子更宽敞,下雨也不会漏雨了,去街上坐车也方便,还让我们有事情做、有钱赚,都是在为我们考虑。”
由此可见,A乡在易地搬迁扶贫中,前后实施的两种不同资产组合方法,产生了截然相反的结果。前期的单一资产模式因为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配套体系,公共服务设施缺乏,所取得的搬迁效果并不理想。后期的组合资产模式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特点制定,在满足搬迁户住房需求的同时也满足了贫困户就业、生产的发展要求。在均衡资产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搬迁户资产赋予的多样性,为农户及其家庭成员生活、生产和就业创造环境,增加了农户的经济来源与就业等方面能力,促进搬迁户家庭的可持续发展。
资产的组合使得资产的作用更具有可持续性、正向性、创造性。具体而言,资产具有改善经济稳定性、促进家庭的稳定、为家庭创造未来取向、刺激人力或其他资本发展、促使人们专门化和专业化、提供承担风险的基础、增强个人效能、提升社会影响、增加政治参与、增强后代的福利的作用[注]迈克尔·谢诺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高鉴国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17页。。对贫困户而言,造成贫困的原因有很多,如因学、因病、缺劳力、缺技术等。致贫原因不同,其所需要的资产需求也会有所差别。因此,在鼓励贫困户进行资产建设时,只有准确把握致贫原因、对象特征、资源禀赋等具体信息,方能真正实现“一人一策”[注]李静:《发展型社会政策视域下的精准扶贫》,《江淮论坛》2017年第1期。,斩除贫根。而在积累资产时人们会产生不同的思想和行为,社会也会对人们产生不同的回应。这些资产建设带来的效能能够很好地形成“收入+资产”的福利模式,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住房条件恶劣,缺乏就业机会,对外交通不便等问题是易地搬迁的贫困户亟需解决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在资产建设领域内进行相应的投资[注]陈坚:《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困境及对策——基于政策执行过程视角》,《探索》2017年第4期。。正如迈克尔·谢诺登教授所说,“如果家庭想要长久地改善其生活条件,就必须就教育、住房、产业等方面进行投资和积累。这个道理对所有的家庭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贫困家庭还是富有家庭。”[注]迈克尔·谢诺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高鉴国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页。J市A乡前期的易地搬迁政策虽然给予搬迁贫困户一定的资金进行住房建设,保障了贫困户的物质资产,但仅仅满足了搬迁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并没有考虑到搬迁户生活中所需的其他资产,如自然资产、社会资产、人力资产等搬迁户所需的长期生产生活要素,仅靠单一的住房这一资产并不能平衡搬迁户日常所需。所以出于对生活条件的考虑,绝大部分贫困户并没有选择搬迁,即使是已经搬迁的贫困户,他们在生活一段时间之后也表现出对政府工作的不满意。
A乡后期实行的“四个一”搬迁模式则体现了资产组合的模式,“一套房”属于目标性资产,“一块地、一片果、一个窝”则属于工具性资产,“四个一”搬迁模式形成了“工具性资产+目标性资产”的资产组合方式,充分考虑到搬迁户在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发展要求。“一套房”是目标性资产中的物质资产,是在习总书记提出的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要求下,按照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因地制宜,采取爱心公寓的安置方式为住房条件艰苦的农户进行搬迁,最终实现农户住房不愁的目标,确保困难群众“搬得出”;其次,“一块地”是在保证搬迁户住房条件下的另一种资产赋予,为群众打造绿色蔬菜家园的自然资产,妥善解决群众的居住与日常生活问题,使搬迁户既能搬得出又能住得稳。“一片果”既属于家庭生计资产中的自然资产,也属于社会资产。是在坚持搬迁和发展“两手抓”的原则下,实施J市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鼓励搬迁农户加入合作社,使农户在有相应资产的前提下,增强劳动的专门化与专业化,提升个人效能,解决搬迁户的就业问题,为家庭的资产积累创造条件与机会。“一个窝”是在种植蜜柚的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开展养殖业,调动贫困户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在增强家庭的专业化与专门化的同时,有效地进行多样化的运作,使贫困户能在一个特定风险条件下得到更高的回报,提升家庭承担风险的基础与能力。“目标性资产+工具性资产”的资产组合模式则是A乡搬迁成功的重要机制。
易地搬迁不仅要维持搬迁户的生存条件,还要改善他们的社会服务条件,增加就业机会,促进产业转型,融入当地社会,这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政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社会治理经验[注]王晓毅:《易地搬迁如何实现精准扶贫》,《学习时报》2017年第2期;陈坚:《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困境及对策——基于政策执行过程视角》,《探索》2017年第4期。。采取易地搬迁的扶贫措施不能仅仅精准到村,更需要精准到户,考虑到贫困的多因性,基于不同的家庭状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贫困户大多自身发展能力较差,把扶贫资金给他们,最后的结果往往就是钱花掉了,人还没有脱贫。因此要顺利解决搬迁户的脱贫问题,不能仅着眼于金融资产的赋予,更要注重资产间的均衡。将自然资产、物质资产、社会资产、金融资产等多种资产组合赋予,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补偿政策,实现对农户家庭精确补偿和资助,给农户及其家庭成员生活、生产和就业发展创造环境,确保农户家庭能在集中居住的基础上不降低福利水平,促进农户家庭的可持续发展。贫困的多因性注定会使贫困户对于资产的需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单一形式的资产并不能满足搬迁户的多样性需求,这就需要对多样性的资产进行组合,而组合的优劣与适宜性也决定了反贫困的效果,几个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形成了一个动态平衡的体系(详见图3)。
图3 贫困多因、需求多样与资产组合的动态平衡图
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于资产建设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利用资产建设理论进行反贫困与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上,较少关注资产的性质、类型与组合对反贫困的效果,也未考虑不同类型的资产对穷人的影响,针对如何利用资产的多样性与均衡性因地制宜地制定资产组合策略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在众多学者对资产建设理论研究基础之上,深入分析了资产的多样性、均衡性与不同资产组合方式会对易地搬迁扶贫产生的不同影响,并以J市易地搬迁扶贫中的资产建设举措为分析对象,发现在易地搬迁中,资产的多少与资产组合方式对能否顺利完成搬迁任务与提升搬迁贫困户的满意具有重要影响。当搬迁所提供的补偿资产组合能够满足搬迁户对资产的多样性与发展均衡性的需求时,搬迁能够顺利进行,反之,搬迁任务的完成情况堪忧。
对需求的分析是社会政策的一惯传统。人的需求是人的行动、交往的初始动因,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深层次动因[注]鲍宗豪:《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需求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9期。。在易地搬迁中,因搬迁造成的搬迁户生产、生活场域的改变,使搬迁户从原有熟悉的场域来到一个基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重新构建的陌生社会场域,进而产生了多样化的需求。需求的多样性诱发了搬迁户不同的资产需求,促使了资产组合的产生,并与资产组合共同影响了反贫困的效果(见图4)。
图4 家庭需求、资产组合类型与反贫困效果的关系图
美国国际发展总署的蒂莫西·M·马尼奥(Timothy M.Mahoney)认为,以资产为基础的扶贫方式是以人的发展为根本,能够减低贫困家庭所面临的风险,增强他们从增多的经济机会中获益的能力,这一政策能够帮助穷人建立可持续的生计[注]转引自耿启凤:《资产建设理论视角下社会救助模式探讨》,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虽然以资产为基础的社会政策是对以收入为基础的社会政策最好的代替和补充,但是基于上述研究发现,要想发挥好这一政策的反贫困效果,必须注重资产的多样性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诸多组合方式。这一研究发现不仅对完善既有的精准扶贫举措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还对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阶段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点是处理好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关系,乡村需要振兴,但最主要的贫困问题也需要解决。资产组合的扶贫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户可持续发展,能够帮助乡村实现人和产业的振兴,从而形成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共赢”的局面。
但是,要想实现这种“共赢”,首先在上层建筑层面,政府要在资产建设理论的指引下制定总方针政策,将促进穷人资产积累与资产再创造的理念植入相关政策中[注]曾盛聪:《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及其实现》,《探索》2016年第6期。,并应适当补充一些配套措施,比如金融教育、技能培训、提供工作机会等[注]袁小平、杨爽:《精准扶贫中的社会动员:政府、市场与共意》,《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除此之外,应当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扶贫的透明与公正性,明确资产社会政策在反贫困中的地位与价值,才能为以资产为基础的反贫困政策提供有利的政策保障[注]朱晓、曾育彪:《资产社会政策在中国实验的启示——以一项针对北京外来务工子女的资产建设项目为例》,《社会建设》2016年第6期。,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建设政策体系,保证以资产为基础的反贫困社会政策的顺利实施。
其次,要落实政策的实施与相关资产的投资与发展渠道,为贫困户的资产再创造提供物质基础。政策的落实要在总政策方针的指引下,因地制宜地根据当地贫困户的不同需求,对症下药,制定出不同的资产配置方案,在遵从资产组合的系统性与配套性的前提下,完成工具性资产+目标性资产的组合方式。
最后,扶贫要扶志。要想顺利实现脱贫,不但要增加赋予资产的种类,实现对贫困户的金融资产、人力资产、物质资产、社会资产等诸多生计资产的全覆盖,还要提升贫困家庭的个人资产的管理意识和理财能力,充分调动贫困户自身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依靠资产的积累进行投资,实现资产的再创造。只有贫困群体自身意识改变才能提升自我能力,进行资产积累。而这也是乡村振兴所要倡导的培育新型农民的关键。
总而言之,要想深度推进精准扶贫,使精准扶贫的实践更有持续性和可复制性,需关注不同类型的扶贫资产特性,并据此为贫困户建立一份“收入+资产”“工具性资产+目标性资产”的资产建设方案,制定具有系统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资产扶贫政策,从而利用资产的创造性与发展性为农村贫困户提供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