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宇 陈太玉
针对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金融生态环境较差等问题,我国期望通过大规模发展新型小微金融机构的方式加以解决。2006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在随后配套出台了相关的农村金融改革政策。其中,推进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展是改革的主要内容。村镇银行的产生是农村金融系统长期演化的结果,是为了解决多年来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范围小、金融供给匮乏、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是为了促进我国“三农”快速发展。在政策不断推动与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我国村镇银行得到较为快速的发展。目前在海南已设立村镇银行18家,金融服务覆盖面、金融服务供给都逐步好转,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实际经营情况与预期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文基于海南省村镇银行的调研数据,对村镇银行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建议。
目前,海南省村镇银行共有18家(除了三沙市,海南省各市县均成立了村镇银行)。全省村镇银行的营业部、分支机构和分理处不断增加,覆盖全省主要乡镇。全省村镇银行从业人员数量持续增加,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96%,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从业人员平均年龄较低,工作积极性高,适合开展农村金融工作。
由于我省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历史包袱较轻,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经营机制较为灵活,所以发展势头较为良好。截至2018年9月末,全省18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比上季度末上涨7%。负债总额比上季度末上涨8%。全省村镇银行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远高于8%的监管标准。
村镇银行作为扎根“三农”事业的地方法人机构,在信贷审批和机构管理方面较为灵活,可以满足小微企业和农户的需求。截至2018年9月末,全省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同比增长36%。全省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贷款主要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小微企业贷款占贷款余额的60%。
虽然我国逐渐出台了相关配套的政策,为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从整体来看,村镇银行属于发展初期,整体规模较小、竞争实力较弱。当前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足,难以肩负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推动农村扶贫进程的使命。并且有许多地区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效果不明显,没有落实村镇银行税收减免政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完善,农村信用环境较差也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一大问题。当前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征信体系不健全,村镇银行面对的客户缺少全面的信用记录,村镇银行的经营存在信用风险。并且农村地区的信贷担保体系不完善,农户以及小微企业普遍缺乏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导致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种类主要是信用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容易造成损失。
从资金来源看,目前我省村镇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有3个:股本金、存款、银行间存款类金融机构往来。从资金运用看,目前我省村镇银行资金运用主要有3个:贷款、存放央行、银行间存款类金融机构往来。从以上资金来源及运用上可以发现,目前我省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渠道很大一部分还是来源于同业业务。由于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品牌的社会认知度较低,缺乏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当地农村居民普遍感到陌生,营业网点覆盖面有待提高,农村居民期望的便利性略显不足,导致存款来源较少。并且根据政策要求,村镇银行设立在县域、乡镇地区,这类地区村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民间资金较少的情况。资金来源的不足制约贷款投放,村镇银行很难依靠存贷利差收入来平衡成本。
目前,我省村镇银行收入来源单一,主要靠存贷款利差收入。收入来源面较窄、业务发展缓慢,创新能力不足导致整体的盈利水平较低。并且村镇银行规模较小,作为县域银行,根本就无法开展其他业务,就算开展,也难于与各大银行竞争。从不同地区来看,由于我省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的村镇银行在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方面差距较大,盈利水平呈两极化。
一是强化金融知识普及,推动农村金融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形成合力,加强对金融知识的普及,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知名度,加大农民的认可度。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村镇银行经营能力。地方政府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发挥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实施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引导村镇银行增加小微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投放,大力改善支农服务,支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三是进一步提升村镇银行运行效率和服务覆盖范围。目前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村镇银行通过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提升运行效率。通过差异化经营,探索具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提高自身的服务范围和能力,弥补自身营业网点和人员上的不足。四是推进农村金融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监管部门加大农村信用环境整理力度,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利用征信系统更好地为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村镇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