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婕
[摘 要] 贫困问题是当今社会最尖锐的问题之一,虽然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巨大成效,但农村反贫困压力依然很大。在所有的致贫因素中,农户日常生活中所遭受的风险冲击对农户贫困影响更为深远。近年来国家不断创新扶贫模式,保险扶贫就是热点之一。文章在研究国内外关于贫困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根据江苏省灌南县调查问卷数据,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从保险产品缺失角度入手,分析风险冲击与农村家庭致贫关系,对实证分析结果进行合理解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风险冲击;保险产品;农村家庭;贫困问题
[DOI]10.13939/j.cnki.zgsc.2018.33.014
1 引 言
贫困问题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问题。农村贫困问题关系到我国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年来我国总体扶贫工作态势良好,2017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已下降到3046 万人,农村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1%,扶贫工作取得重大成效。但由于经济快速增长、社会转型加快,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明显,许多农村家庭还未能摆脱贫穷落后的现状,农村家庭反贫困压力依然很大。在众多致贫因素中,农户日常生活中面临的风险冲击对农户贫困影响更大。当前,农户面临多种风险,比如自然风险、财产风险、健康风险等,这些风险冲击不仅能够影响农村家庭的财富积累和经济稳定,更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而怎样提高农户的风险防范和处理能力也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现实问题。
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全党全国全社会脱贫攻坚的口号,并对“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2016年,国家相关扶贫部门及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各类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题作用,着力推动保险行业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对接。在扶贫脱贫工作中,保险业主要通过转嫁分散风险、经济补偿与给付、资金融通三个方面来实现与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对接。然而保险扶贫在实施的过程也存在一定的阻力,主要有偏远贫困地区保险网点较少、相关专业人员缺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低,甚至有的基层乡镇目前未设保险服务网点,商业保险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调查统计农村现有的保险产品数量,分类汇总保险产品的种类,能够为完善贫困地区保险服务体系,提高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可行性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保险产品与农村致贫关系的分析,实现保险功能与精准扶贫相契合。
2 相关概念及研究假说
2.1 风险与风险的类型
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存在着风险,但由于每个人都面临着不同的风险,所以人们对于风险的理解也不会完全相同。从狭义的方面来讲,我们把风险定义为事先假定好的情况下会发生的几种结果之间的差异性,这是从事件结果的角度理解风险的,即比较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是否存在差异。从广义的方面来讲,风险可以理解为不确定性,这是从风险表现的角度来理解风险的,即事件中的不利因素是否会发生。本文的风险冲击是指农村家庭在日常生产或消费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这些风险的出现,可能使农户致贫或返贫,使其陷入生计困难的困境。[1]
学者陈传波和丁世军认为在农村家庭中所遭受的风险可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健康和意外伤风险、家庭住房建造、子女婚嫁和上学风险、失业风险和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2];乐章和许汉石认为除此之外,自然灾害风险和财产风险也是农户家庭可能遭受的对家庭收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3];外国学者Dercon认为农户家庭在日常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存在受到风险冲击的影响的可能性,并把这些风险分为三种类型:收入风险、资产风险和福利风险。[4]
2.2 贫困的定义及标准
关于贫困,国内外学者没有统一的标准定义。学者阿玛蒂亚·森指出“贫困是人们不能够获得正常的生產生活的状态,这种能力的缺失导致这类人群无法享有正常的生活水准,贫困的本质意义也就是人们无法创造正常生活的收入而处于的一种不利状态”。我国对于贫困也做出详细的定义,中国国家统计局在研究报告中曾提出“贫困是指生活物资的匮乏和生活服务设施的缺少,获取生活资源能力的不足导致这类群体的生活需求得不到基本满足”。童星、林闽钢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贫困定义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入造成的缺乏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的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况”。[5]
贫困作为一种相对现象,存在划分的标准,这种划定标准被称为贫困线,低于这条线的人群则被认定为贫困人群。我国根据所处的国情划分过多次贫困线标准, 1994年将贫困的测量额度定义为人均纯年收入625元;2000年提高至865元;2007年又再次提高到了1067元;2009年调整至1196元;2010年设定为1274元;到了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采用新的扶贫标准,将2300元定义为衡量额度。本文的农户是否贫困也是根据2011年的贫困标准来界定的,人均年收入低于2300元的为贫困户,高于2300元的为非贫困户。
2.3 风险冲击与农户贫困的关系
在所有风险中,大病风险导致农户陷入贫困的概率要大于其他风险。一旦农户家庭中出现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对于原本收入不高的家庭来说更有陷入永久性贫困的可能。这是因为健康问题会导致农户的劳动效率降低,失去更多潜在的就业机会,直接导致农户家庭的收入减少。从长期角度来看,农户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这就加大了农户缩减教育支出和消费支出的概率,这些因素相互影响,使农户大概率陷入长期贫困。此外,对农户影响较大的风险为自然灾害风险,自然风险对农户家庭资产的破坏性不可小觑。由于家庭资产遭到破坏,农户的支出更倾向于弥补损失,这就限制了农户的其他支出,从而影响到农户的消费水平。由此可以看出,农户面临着一种或多种风险冲击,这些风险冲击共同影响着农户的生活水平。
根据调查数据,在调查的农村家庭中,在44个贫困户近年遭受过风险冲击,占贫困户总数的80%。在非贫困户中有78个非贫困户近年遭受过风险冲击,占非贫困户总数的53%。由此可见,风险冲击对贫困户的影响更大。因此,根据调查数据及以上相关风险与贫困的关系理论,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一:风险冲击对贫困有正向的影响,即遭受风险冲击的农户更容易陷入贫困。
2.4 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具有客观性,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打乱人们的生活节奏,这是因为风险的发生常常以损失代价为结果表现出来的。风险管理又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而保险正是在事前和事后对风险起作用,其中,保险在事后发挥的作用最大。在风险发生前,投保人购买了相关保险产品,说明该投保人具有风险忧患意识,属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在风险发生后,若投保人遭受了经济损失,由于保险机制自身的作用,保险公司会承担部分或全部的经济损失,即用其他投保人的保费赔付遭受风险的投保人的经济损失,提高投保人的风险应对能力,是一种有效风险控制手段,也是保险存在的前提和目的。而如果风险发生后,当事人若没有投保,通常情况下以家庭储蓄或节省开支的方式弥补经济损失。
根据调查数据,面对风险冲击时,购买保险产品的农户中,有21.4%的农户收入在4万~7万元,44.3%的农户收入在7万~10万元,少部分农户的收入达到了10万元以上。而在未购买保险产品的农户中,仅有7.9%的农户收入在7万~10万元,且10万远以上的农户为零,而大部分的农户收入在1万~4万元,可见在风险冲击下,是否购买保险产品对农户的收入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根据调查数据及以上关于风险与保险关系的理论,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二:农户在保险产品缺失的情况下,风险冲击对农村家庭贫困有显著性影响,即遭受风险冲击的农村家庭更容易陷入贫困。而农户在拥有保险产品的情况下,风险冲击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影响不显著。
3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取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江苏13个省辖市农村家庭所遭遇的风险以及持有的保险产品状况,考虑到问卷发放的难度,本文以江苏灌南县为例,针对其3个乡镇10个村展开调研。灌南县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人口数量80万,耕地面积587.52平方公里,一直是江苏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在国家2018年扶贫政策的支持下,虽然其经济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部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网络未全覆盖,缺少人才技术资金等原因,仍然存在处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村家庭。
3.2 数据来源
笔者于2018年1—2月在江苏省灌南县发放了关于农户家庭的风险冲击与保险情况的调查问卷,发放地区为灌南县3个乡镇的10个村,并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本文的数据来源来自该问卷。笔者根据江苏省灌南县的农村家庭户主及家庭成员情况、农村家庭面临风险冲击、购买保险产品情况总共设计了10個问题,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农户家庭的户主情况;农户家庭的总体情况;农户家庭面临的风险情况;农户家庭的保险产品持有状况。问卷总共发放了210份,实际收回203份。
3.3 模型选择
为准确分析保险产品缺失下风险冲击与农村家庭的致贫关系,本文进行回归分析,并在计量回归分析中控制了农村家庭人口数、户主的文化程度、家庭的耕地面积。一个家庭的人口数越多,则意味着这个家庭需要承担老人的赡养费用以及子女的教育费用,其他方面的开支也会有所增加,一旦家庭的支出加大,则这个家庭更容易陷入贫困。户主文化程度越高,意味着户主在选择就业时的机会更多,收入来源更广,应对工作问题的能力更强,劳动效率提高,收入增加的可能性更大,那么这个家庭则不容易陷入贫困。由于大部分农户仍然以种植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家庭耕地面积越大,庄稼作物的收成越高,农户的家庭收入得到增加,农户家庭越不容易陷入贫困。
4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及结果
比较各变量的参数系数以及显著性水平,在全部样本中,保险产品缺失样本与全部样本,发现在保险产品缺失样本中自变量的系数都大于全部样本中自变量的系数,说明在保险产品缺失下,1单位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更大。
对具体变量在农户是否贫困中是否起到显著性影响的程度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
在全部样本中,“家庭人口数”的标准差为0.029,参数系数为0.28,说明1单位的“家庭人口数”对农户是否贫困能起到0.28程度的正向影响;“家庭耕地面积”的标准差为0.03,参数系数为-0.071,说明1单位的“家庭耕地面积”对农户是否贫困能起到程度的0.071负向影响。在保险产品缺失样本中,“家庭人口数”的标准差为0.04,参数系数为0.419,说明一单位的“家庭人口数”对农户是否贫困能起到程度的0.419正向影响。“家庭耕地面积”的标准差为0.071,参数系数为-0.022,说明1单位的“家庭耕地面积”对农户是否贫困能起到0.022程度的负向影响。这与预期假设相符合,家庭人口数越多,家庭越容易陷入贫困,家庭耕地面积越大,家庭贫困的概率越小。
在全部样本和保险产品缺失样本中,户主的文化程度对农户是否贫困都不产生显著性影响。这与预期的假设不相符,这可能是因为与大多数农户从事的生产活动有关,绝大部分农户以从事体力劳动获得收入,所以无论户主文化程度高低,农户的收入没有明显的差异。
在全部样本中,“是否遭受风险冲击” 的标准差为0.069,参数系数为0.107,说明1单位的“是否遭受风险冲击”对农户是否贫困能起到0.107程度的正向影响,即遭受风险冲击的农户更容易陷入贫困,验证了本文的研究假说一;在保险产品缺失样本中,“是否遭受风险冲击”的标准差为0.098,参数系数为0.203,说明1单位的“是否遭受风险冲击”对农户是否贫困能起到0.203程度的正向影响,而在保险产品未缺失样本中,是否遭受风险冲击对农户是否贫困不产生影响,说明保险能够有效降低风险冲击给农户带来的损失。验证了本文的研究假说二。
5 结论及建议
5.1 结 论
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风险冲击对农户是否贫困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即遭受风险冲击的农户更容易陷入贫困。而在保险产品未缺失情况下,风险冲击对农户贫困不产生影响,在保险产品缺失情况下,风险冲击对农户是否贫困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风险冲击对农户是否贫困影响与否,保险产品起着重要作用,保险产品能在风险发生后通过保险赔付的方式有效降低农户的经济损失,使农户不容易陷入贫困。
5.2 建 议
政府需创新扶贫方式,与保险合作扶贫。政府要创新突破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优化扶贫资金投入结构,为农村推行保险产品提供相应的补贴,形成政府主导、保险公司专业运作的救助模式。在保险补贴方面,为了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使保费补贴惠及更多的农户,政府应建立合理的机制。依据家庭财富情况对补贴的家庭进行贫困家庭和非贫困家庭分类,加大对贫困家庭的补贴力度,依据保险产品的扶贫效用对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对效用大的保险产品采取财政补贴措施,引导保险供给积极参与到保险扶贫中。
保险业需创新产品种类,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当前农村地区不仅保险知识的普及程度低,可供农户购买的保险产品种类也较少,而且价格相对于农户平均收入水平较高。保险业在普及保险产品的同时,更要考虑到农户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地能够帮助农户抵御风险,降低保险发生率的保险产品。农村地区的居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经济环境差,受这些因素影响,保险产品的普及更为困难,因此保险业要更加重视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农户需摒弃传统思想,增强风险应对能力。笔者调查的农户中,购买商业保险的农户占极小部分,这与农村家庭对保险行业的传统落后观念以及自身的家庭经济条件有关。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的保险产品普及度不高,农户对保险缺乏全面的认识,对保险产品的认可度低,在风险发生后,一般选择使用储蓄或节省开支来应对风险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农户收入普遍不高,大多数农户认为购买保险产品会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属于“额外”支出。农户更应消除对保险的偏见,打破传统观念,提高风险应对意识,积极采取保险措施来降低损失,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参考文献:
[1]薛龙飞,罗小锋,李兆亮,等.风险冲击对山区农户贫困的影响效应分析——基于广西、江西、湖北三省的农户调查 [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3):126-134.
[2]陈传波,丁士军.对农户风险及其处理策略的分析 [J].中国农村经济,2003(11):66-71.
[3]许汉石,乐章.生计资本、生计风险与农户的生计策略 [J].农业经济问题,2012(10):100-105.
[4]DERCON S,HODDINOTT J,WOLDEHANNA T. Shocks and consumption in 15 Ethiopian villages,1999—2004 [J].Journal of African economies,2005,14(14):559-585.
[5]童星,林閩钢.我国农村贫困标准线研究 [J].中国社会科学,1994(3):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