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互动理论视角下高校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研究

2018-12-10 10:25李想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18年10期
关键词:社区矫正

李想

[摘 要] 社会互动理论中的“参照群体论”认为,个体将其参照群体的价值和规范作为自己的社会观和价值观的基准和依据。该理论强调榜样的规范和比较作用。高校共青团组织的大学生志愿者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优秀参照群体,通过大学生与犯罪青少年的交往互动,可以发挥榜样的规范和比较作用。大学生志愿者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工作能够帮助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行为规范的培养、学业素养的提升以及社会观和价值观的重塑。

[关键词] 高校共青团组织;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社会互动理论;参照群体论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8) 10-0060-02

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成果。对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可以帮助青少年犯罪人矫正行为恶习、避免监狱内的交叉感染;同时对节约司法成本和降低再犯率具有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有司法行政人员的监督管理较难促使犯罪青少年有效回归社会,须导入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就目前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参与现状而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部门无统筹安排。管理部门对于志愿者参与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范围无明确具体规定。二是志愿者参与渠道不足。随着社会文明程度加深,社会上有更多热心人士热衷于公益活动。象牙塔内的大学生群体更是愿意参与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但苦于参与渠道或参与方式有限,导致志愿者工作难以推动。三是参与人员未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行为和意识进行有效干预。

一 社会互动的理论视角

社会互动理论认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个体不断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对别人的效果,反过来,别人的期望也会影响着自身的大多数行为。社会互动理论中的“参照群体论”认为,“参照群体”是指个体在心理上所从属的群体,是个体认同的为其树立和维持各种标准、提供比较框架的群体。个体将其参照群体的价值和规范作为评价自身和他人的基准,作为自己的社会观和价值观的依据。该理论由美国当代社会学家海曼首创,后来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又加以发展,该理论强调榜样的规范和比较作用,旨在通过模范和典型的强大感染力来引导人们行为。

社会互动理论对于高校共青团组织参与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大学生与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交往互动,由大学生志愿者作为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参照群体”,通过自身的优秀素质展示,优异帮扶能力的展现,可以对违法犯罪青少年起到模范带领作用,有利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高校共青团组织搭建的工作平台,将社会互动理论贯彻其中,既可以推动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可以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二 高校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优势

(一)发动和组织优势

高校共青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直接面向大学生青年的基层组织,在共青团工作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在青年团体中具有很强的号召力,能迅速将广大青年团结起来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之中。高校共青团组织的“红网工程”更是开辟了凝聚青年、引领大学生思想的新阵地,扩大了团组织的影响力。

(二)大学生群体优势

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大学生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由大学生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可以对违法犯罪青少年起到模范引领作用。大学生与违法犯罪青少年年龄相仿,处在同样的青春生理和心理阶段,他们具有共同的话语天地,这是大学生志愿者独有的群体优势。

(三)高校资源整合优势

高校共青团组织一般由校团委、院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等组织结构组成。校团委可以协调和整合各个学院、系部的专业优势和人员优势,组建一支服务社区矫正的志愿者队伍。聘请高校相关专业的专家,如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专家联合司法行政机关为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 高校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措施

(一)“第二课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程”的体系化建设

所谓“第二课堂”亦称第二渠道,是針对第一教学课堂而言的。是教学课堂的延伸和继续。其目标是通过建设一支由大学生组成的和谐稳定、结构合理、素质水平高的志愿服务教学队伍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开展第二课堂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改善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进程,丰富社区矫正的工作模式。

1 “第二课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程”的制度化运作

志愿者管理层面由高校团委进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招募和选拔工作,将志愿者的选拔、任命、培训、管理、考核、举荐等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志愿者服务的管理条例,为志愿者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通过学校综合教育学分认定、颁发聘任证书和总结表彰等方式对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认可和认定。

2 “第二课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程”的课程体系化运作

(1)建设一支和谐稳定、结构合理、素质水平高、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在大学生志愿者中选拔善教者,使教学团队和谐稳定、结构合理。并将这支团队建设成为治学严谨、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学团队。

(2)构建符合社区矫正工作需求,重实践、重操作的“三课”课程培训内容体系。

所谓“三课”是指既要有课堂教学课程,还要有素质拓展训练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分别着重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道德品质、素质能力、生存技能。将大学生的社团文化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中,丰富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参与方式和参与领域。技能培训课程的内容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专长和兴趣在技工、技能方面对其进行辅导培训。

违法犯罪青少年是处于14至25岁年龄段的群体,我们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侧重不同的课程方案。因为我国法律上规定将年龄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义为“成人”,他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相对的心理稳定性。我们以18周岁为分界线,分成14周岁至18周岁和18周岁至25周岁两种课堂模式。14至18周岁的课程设置侧重于文化课的学习辅导和户外素质拓展训练。18至25周岁侧重于技能培训,有利于其掌握生存技能,顺利回归社会。

(3)建立一套符合社区矫正工作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体系。坚持以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综合能力和所需的业务能力为主线,设计和组织教学内容。在教学中应用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教育理念,采用多种适用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

(4)“第二课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程”的其他安排。 “第二课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程”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还制作徽标和旗帜,增加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作者的向心力。班种分“长期培训班”和“短期轮训班”两种形式。长期培训班的培养对象主要为在校本科生,条件要求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干部,曾担任过学生干部,采取小班授课的教学形式。短期轮训班的培养对象是普通志愿者,主要采取大班授课的教学形式。

3 “第二课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程”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课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程”的组织与实施须有高校团委联合所在地区的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相关的信息采集和调查工作,然后根据矫正对象的特点在校内招募和选拔相应的志愿者。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的工作阶段不同,我们把社区矫正工作分为“社区矫正工作中”和“社区矫正工作后”两个阶段。

(二)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项目化运作

高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方面会受到资金方面的限制,而一些社会团体成员往往存在人员不足的制约。因此,高校志愿者可以联合社会团体成员进行志愿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帮助违法犯罪青少年在“意识层面”进行社会观和价值观的重塑和引导。

在社区矫正初期阶段,高校共青团组织可以联合妇联、工会、心理咨询部门等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教育项目和心理干预项目。家庭在社区矫正初级阶段的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历来是一個重家族、家庭、亲情的国度,在各种社会关系相互交错发生联系时,家庭和血缘关系始终是一种非常稳定和值得信赖的纽带。”[1]社区矫正家庭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工作,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罪犯回归社会。在青少年进行社区矫正的初期,使用专业工具对青少年进行生活事件、人格、情绪和应对方式等心理特征的测量,有利于更好地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者的过去经验和心理状况。[2]

在社区矫正中期阶段,高校共青团组织可以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和相关公益组织开展以“遵纪守法、学法懂法”“爱国主义教育”和“文明改造”为主题的项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讲座、电影欣赏、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展开,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爱国、懂法、守法,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理性接受社区矫正,更好地悔过自新,重塑人生。

在社区矫正的后期阶段,高校共青团组织可以联合社会力量及社区人员开展以“感恩”和“责任”为主题的项目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学会感恩社会,感恩家人。做一名用于承担责任、敢于担当的社会公民。

本文以社会互动理论中参照群体论为视角,探讨了高校共青团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资源整合优势和大学生志愿者的群体优势,提出了高校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以期有效推动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工作。

参考文献

[1]孙咏梅.家庭在社区矫正初级阶段的特殊地位和作用[J].中国监狱学刊,2004(4):112-114.

[2]邓洁,陈曦.心理学在青少年社区矫正中的应用分析[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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