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先锋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浙江省德清县新安镇下舍村粮食生产功能区,于2017年10月9日工商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30万元。合作社有成员18人,主要由有规模的种粮大户组成,承包水田面积800多hm2。现拥有高性能联合收割机4台(3台久保田888、1台久保田988)、拖拉机(久保田954)1台,P20植保无人机6架,农机库1间,农业机械原值200万元。
为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先锋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了财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机械管理、利润分红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配齐日常维修设备与工具,设立机械台账和维修记录,建立与健全作业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合作社各项活动有章可循。经过民主选举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明确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章程,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1)2017年在水稻收获季节,先锋合作社投入全部4台收割机,以最低的价格、最佳的质量为德清县内的粮食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提供收割作业服务,收割面积共计336 hm2。
(2)2018年6月开始,先锋合作社的6架植保无人机开展水稻封草、防虫,茶叶、茭白及蔬菜防病等植保作业服务,现已飞防作业约1 667 hm2次,水稻植保面积占全县粮食植保面积的42%。
组织合作社成员参加农机技术培训。2018年4月选派“农二代”人员参加了极飞植保无人机培训,参加人员共8人,培训6天,全部拿到了植保无人机的操作证书。从而做到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提高无人机植保作业质量,确保作业安全。
合作社在运作过程中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德清县创建省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先锋农机专业合作社2017年享受了有关“机器换人”的政策补助,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合作社的积极性。
县农业局、县农合联经常对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传授农机作业技术,从而有利于合作社成员提高机械操作和作业水平,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作。
4台联合收割机收割面积共336 hm2,每台平均作业84 hm2,作业收入31万元,作业支出22万元,利润9万元,单位面积利润1 070元/hm2。5台植保无人机作业1 667 hm2,作业收入20万元,作业支出11万元,利润9万元。
(1)提高全县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为其他粮食专业合作社及种粮户提供农机作业和服务,使全县的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得到保障。在作业过程中以最佳的作业质量,减少水稻收割时的稻谷损失率,从而赢得种粮大户的称赞。
(2)降低农业成本。先锋农机专业合作社宗旨是服务收费保本微利、让利于农。从水稻种植到收获单位面积可为农户节约750元/hm2左右(机耕150元/hm2、植保 450 元/hm2、收割 150 元/hm2)。
(3)节约劳动力。实现机械化作业,大大节省了人工劳动。目前在农忙季节时劳动力相当紧缺,务农人员供不应求,往往会错过季节,造成收成减少。特别是植保,水稻植保最佳期只有3~4 d左右,植保无人机作业相比传统方式,作业效率是人工作业的几十倍,与机动喷雾机相比也可大幅节约劳动用工。
(4)有利于保护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植保无人机作业,药物喷洒精准到位,效果更好;喷洒更均匀,不会造成重复喷洒,不会危害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20%以上(理论上达到40%)。
(5)确保操作人员安全。采用无人机植保作业,避免了发生喷洒作业人员农药中毒的风险。
(6)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锋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组织化、规范化程度高,在全县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利于带动全县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开展。
由于合作社刚起步,还处于尝试摸索阶段,与原定的目标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1)收割机在本县范围内收割时间太短,收割机利用率不高,从而导致经济效益下降。
(2)根据所拥有的机械情况,目前主要开展机收和无人机植保服务,内容单一。
(3)农机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由于用地审批困难,目前先锋合作社尚无机库,只能借用;但一旦出借人收回机库,农机就无库可停。
计划再投入180万元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进一步扩大农机服务领域及范围,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具体计划是:购置拖拉机2台,开展机耕服务;购置机动插秧机2台,开展机插服务;增添无人植保机6架,建立先锋飞防服务队,实行统防统治,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的植保作业;购置联合收割机2台,扩大机收面积;购置农用发电机6台,作为水产养殖户备用发电机,减少水产养殖户在缺电情况下的损失,同时为水产养殖场提供发电机维护保养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户拥有的发电机能正常运行。
制定和完善与作业户的作业服务合同、与机手的作业合同、农机操作规范、作业记录、维修记录等。
继续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农机技术培训,适当增加培训投入,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