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 要尽可能多地考虑家庭实际支出

2018-12-06 17:34全国人大代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4期
关键词:起征点个税薪金

全国人大代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余瑞玉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重大利好,将大大减轻中低收入者的压力,幸福指数会大大提升。”听到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全国人大代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很高兴,“这是很多人期待已久的事情。”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个税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在这11类中,工资薪金税率为3%-45%,其他10类最高税率一般为20%。但在很多民众眼中,个税正越来越沦为“工薪税”。因此,近年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现行的个税体制存在一定不合理的地方,因为没有随着经济上行而改变,而且也没有充分考虑家庭的因素。”余瑞玉举例说,同样一个月拿5000元,不一样的家庭负担不一样,均摊下来,收入其实是不一样的。以养老来说,如果父母收入低,那赡养父母的经济压力就大。如果父母本身工资高,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余瑞玉建议,要尽可能多地考虑家庭实际支出等因素,将个税起征点与统计部门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这样更能体现税收的公平,也更能提高群众纳税的积极性,“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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