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3月1日,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开始施行,《办法》的施行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给予供应商合法权益更大的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石文先建议,建立统一公用供应商库制度,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
“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原本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非公开招标时,能够快捷地从中抽选和确定询价对象或邀请招标对象,而事先储备的一批符合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各类供应商。但当前国内供应商库因在入库甄选、信息更新等关键性环节存在管理不严、信息滞后等多方面原因,供应商库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滋生了腐败。”石文先表示。
“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后,库内的供应商就是参与非公开招标的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候选人’,而‘库外’的供应商就没有机会参与相关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了‘挤进’供应商库,则会穷尽一切手段。”石文先说。
根据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和采购法相关规定,任何一个供应商(包括非入库供应商)都有权利参与招投标活动,任何一个地区或任何一个单位,都不能直接限制或变相排斥供应商参与竞标。石文先提出,供应商信息库不规范,就等于变相拒绝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采购代理机构要‘公开使用’供应商信息库,以增强抽选特定供应商的透明度。”石文先看来,只有这样公开操作,提高确定潜在投标人的透明度,才能有效遏制各种暗箱操作行为。
石文先建议,由政府主导,工商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联合建立行业统一公用的“大库”,对目前的供应商库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区域级别的甚至是国家级的供应商库。同时,供应商库要具备非营利、记录完备、信息全面等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