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主要包括设备、土地、厂房、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形可见的部分,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企业的信誉、品牌、商誉等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伴随企业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显著。为使会计制度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本文拟从无形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来论述会计核算问题。
无形资产定义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过程。原会计准则对企业资产计量理论与事务,侧重于有形资产,对无形资产有所涉及,但范围过于狭窄。按照我国2001年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和商誉。而商誉只对产权变动商誉确认,对自创商誉并不予以确认,核算范围仍不足7项。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并对无形资产拥有程度及质量的高低将成为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关键因素,但这在新企业会计核算系统中并不能得以充分的确认与计量,因而会计信息报告难免失真。
无形资产减值,是指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文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等。如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能降低。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以及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处置费用包括与无形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预计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
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
无形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无形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以计提减值准备的需要摊销的无形资产,从次月起按照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用的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摊销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企业进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应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
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减值有关的下列信息:
当期确认的各项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计提的各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对于重大无形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者资产组,下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或者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下同)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应当披露企业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估计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
商誉的全部或者部分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不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合计金额。
商誉账面价值按照相同的关键假设分摊到上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的商誉合计金额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若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