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伟,喻子秦
本文以2013~2016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多元回归模型研究管理层权力、产品市场竞争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在其他情况一定的条件下,管理层权力越大,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质量越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越能提高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质量;产品市场竞争在管理层权力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存在负向调节效应,即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越能抑制管理层权力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披露高质量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能够显著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本文的研究表明,适当制约管理层权力、加强产品市场竞争外部治理环境建设,对于提高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资本市场中内控机制失效的事件不断发生,*ST博元、欣泰电气、辉山乳业等违规或造假的案例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投资者对内控信息尤其是缺陷信息的需求越来越明确和强烈。由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是管理层认为一项缺陷在何种重要性水平下构成重大或重要缺陷的依据(陈武朝,2012),是内控信息披露的焦点(尹律,2016),因此对其披露质量的把控显得极为重要。为了能让投资者掌握更为细致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中国财政部门已经对企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做出规定。然而,事实上,很多公司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依旧停留在表面,未能从“动作遵从”转为“实质改进”。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2014~2016年,在发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公司中,每年平均有98.9%的上市公司表明不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然而,数据反映的良好现象与我国频繁出现内控机制失效案例的情况不符。究其原因,是因为影响我国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的因素尚未被完全开发出来,缺乏对影响因素针对性的控制,多数企业更倾向隐瞒现有的重大内控缺陷,造成企业内控机制失效,给资本市场、企业的内控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管理层权力和产品市场竞争是否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是本文重点研究之一。
管理层作为制定和执行企业内控体系的决策者,在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就我国的资本市场情况来看,上市企业“所有者缺位”和“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赋予管理层控制披露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权力,在信息不对称下往往滋生管理层利用权力寻租的现象。因此深入分析管理层权力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对于增强管理层对企业内控建设的理解,限制管理层权力寻租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中国企业所处的产品市场竞争环境能对管理层起到监督作用。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具有加强企业破产风险、公开管理层经营程度的作用,从而限制管理层权力寻租行为,对管理层权力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鉴于此,本文旨在分析管理层权力、产品市场竞争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从管理层权力、产品市场竞争角度探究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管理层权力在不同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产生的不同影响。
Finkelstein(1992)将管理层权力定义为执行自身意愿的能力,这意味着管理层能在不同的公司环境下凭借自由的意志做出战略决策;Reger(1996)从治理权衡的角度出发,认为管理层权力是管理层利用自己的权力压制不一致的意见。从我国国情来看,管理层权力其实是当前我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治理机制下,所有者赋予经营者的一种经营权力。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国企“所有者缺位”和民企“一股独大”的股权形态造成管理层被赋予的权力越来越大,造成管理层权力过度集中的后果,使得管理层可以利用权力自由操纵企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质量。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是内控缺陷认定的依据办法,它的高披露质量能够减缓利益相关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管理层比所有权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管理层会利用发布信息的优势做出不利于所有权者的行为(Boritz et al.,2013);在公司的外部治理中,管理层比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拥有更多的信息,利用信息优势方的地位做出不利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选择(Michaely et al.,2015)。管理层作为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的决策者,在我国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相对于公司所有者和外部的利益相关者,管理层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为了自身的利益,管理层就有机会用权力披露低质量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为了影响利益相关者的预期从而实现自身的利益,管理层很有可能通过权力实施影响企业的治理与决策,利用权力操纵信息来获得机会主义租金(赵息和赵宁宁,2013)。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且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制定与披露的过程具有不能直接观察的特点,因此其披露很有可能成为管理层权力寻租的工具。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管理层权力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显著负相关。
管理层权力能够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但会受到股东、董事会和各种市场机制的制约,在监督的环境中,管理层不得不重新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重新考量。产品市场竞争作为一种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可能会抑制管理层权力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现有产品市场竞争的机制效用的观点主要有两种:破产威胁效应和代理成本效应。
破产威胁效应认为,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容易让企业面临破产等风险压力,这会迫使管理层提高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在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的当期利润会被压缩,而且未来还会面临产品销量、利润持续下滑的风险,增大企业发生损失和破产的可能性,从而给管理层带来极大的外在压力。内控建设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管理层可以据此方式来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力,抵御企业潜在的运营风险。在当前我国强制要求披露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环境下,处于高产品市场竞争环境下的企业,管理层会有更强的动力去提高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规范企业内控制度、增强内控的执行力度,使企业在面对激烈的竞争时更有底气。
代理成本效应认为,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能够降低管理层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强监督作用,具有降低代理成本效应,限制管理层利用权力披露不透明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Defond&Park(1999)研究表明,产品市场竞争会降低股东的监督成本,市场竞争越激烈,管理层工作的努力程度越高。Giroud&Mueller(2011)研究发现,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够提供更多有关管理层的信息,有助于限制管理层权力寻租,督促管理层更为勤勉地工作,市场竞争越激烈,管理层被激励得越多。尹律等(2017)认为,企业公开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可以体现管理层对企业内控建设的努力程度,理性的管理层可以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高披露质量作为长期内对企业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的附加优势。因此,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能够大程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提供竞争对手的信息披露机会,管理层为了企业和个人形象,会更尽职地披露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这无形中增强了监督作用,抑制了管理层权力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H2:产品市场竞争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显著正相关,产品市场竞争抑制管理层权力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
本研究选取2013~2016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初步确定7244个样本,并剔除了金融行业企业、财务数据缺失企业以及简称前原本就具有ST、*ST、SST、S*ST等字样的企业,最终获得2792份样本。管理层权力数据与其他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服务中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是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定性标准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定性标准披露的赋值加总而来,每家观测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都是由笔者和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职业的注册会计师二者单独量化分析,一致性检验表明结果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1.主要变量确定
(1)管理层权力
本文借鉴 Finkelstein(1992)、谭庆美(2014)的研究,将从组织权力、所有权权力、专家权力和声誉权力四个维度来反映管理层权力。具体测量方法详见表1。本文将对上述九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最终获得管理层权力得分。KMO和Bartlett检验结果表明,KMO值为0.594,Bartlett值检验显著(sig=0)。通过相关性检验后,前4个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达81.476%,用前4个主成分计算得到的综合得分衡量管理层权力①限于篇幅,相关检验结果未给出,留存备索。。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
本文参考尹律(2017)研究方法,并按照财政部提出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问题,补充设计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的评价体系,增加了是否分别披露财报和非财报认定标准披露的前提和定量指标的数量细化。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评价体系中,在披露的形式上:a.区分财报和非财报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赋值为3;b.未区分财报和非财报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赋值为2;c.仅披露财报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赋值为1。在披露的定量数量指标上:a.定量多指标赋值为2;b.定量单指标赋值为1。在披露的定量内容上:a.百分比结合绝对金额赋值为2;b.基准指标百分比赋值为1;c.绝对金额赋值为1。在披露的定性内容上:a.分开描述可能导致重大、重要缺陷的事件赋值为2;b.仅描述可能导致重大缺陷的事件赋值为1;c.合并描述可能导致重要、一般缺陷的事件赋值为1;d.合并描述可能导致重大、重要缺陷的事件赋值为1。然而,在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的实际中,未披露的有以下三种情况都赋值为0:a.仅披露缺陷的定义,并没有披露缺陷认定的具体标准;b.仅简单描述缺陷的刻画角度和维度,并未在报告中详细披露并形成文字性的认定标准;c.报告中虽然提及“制定认定标准”字眼但是并未展开进一步描述。
表1 管理层权力指标计量方法
(3)产品市场竞争
本文借鉴谭庆美(2014)等的研究,采用赫芬达尔指数(hhi)来测量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赫芬达尔指数采用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行业内市场整体的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平方和计算。赫芬达尔指数越小,表明市场集中度越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大;赫芬达尔指数越大,表明市场集中度越高,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小。
(4)控制变量
本文参考现有与内控缺陷信息披露相关的文献,选取以下与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的变量,以控制可能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因素:a.管理层为了避免公司再次受到财务处罚,会向市场传递提升财务质量的信号,更有动力提升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若公司在上个会计年度披露财务重述报告,则取值为1,否则为0。b.高质量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可能会造成公司内控缺陷的全面暴露,产生较高的融资成本对公司的融资行为造成不利的影响。若公司在重述当年或下个会计年度存在融资行为(增发、配股或可转换债券等),则取值为1,否则为0。c.取期末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来测量企业规模;d.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测量企业成长性;e.取资产负债率来测量企业偿债力;f.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值来测量企业资产结构。此外,采用虚拟变量分别测量企业产权性质、年份和行业,国有企业赋值为1,非国有企业赋值为0;观测值落在当年年份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观测值落在该行业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所有变量具体测量的方式见表2。
表2 所有变量测量
2.模型确定
本文为了研究管理层权力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关系以及产品市场竞争的调节作用,构建以下回归模型:
上式中,ε为随机干扰项,表示其他次要因素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
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从样本的观测值看,内控缺陷认定标准(discqua)的均值是7.99,最小值是0,最大值是15,标准差是3.180,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内控认定标准披露的质量整体偏低,而且具有一定的跨度,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层权力(power)经过主成分分析提取公因子之后,均值为1.502,最小值为0.774,最大值为2.041,标准差为0.438,该值越大,代表管理层权力越大,表明我国企业管理层权力普遍较大,也反映“所有者缺位”和“一股独大”的专权现象确实严重。产品市场竞争(hhi)是按照全部样本企业赫芬达尔指数的平均值作为分割点,最小值为0.04,最大值为1,均值为0.42,表明我国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整体偏低,市场化程度需要继续加强。
表3 描述性统计
为了检验管理层权力、产品市场竞争及各控制变量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本文对主要变量进行Pearson相关性分析①限于篇幅,相关系数矩阵未给出,留存备索。。主要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处于-0.5~0.5之间,说明主要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在变量之间关系中,管理层权力(power)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discqua)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56,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两者之间是显著负相关关系,即管理层权力越大,管理层越有可能利用权力进行寻租,披露低质量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初步验证了假设1;产品市场竞争(hhi)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discqua)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274,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两者之间是显著正相关关系,即高产品市场竞争能提升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披露质量,产品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越高,越能带动我国内控信息披露进程的发展,初步验证了假设2。
表4列(1)所示,Adj_R2值为0.416,远大于0.1,且F值为196.215,并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模型1与变量数据之间具有较高的拟合度,模型1的构建合理。管理层权力(power)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的回归系数为-0.299,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两者之间显著负相关,即管理层权力越大,管理层越有可能利用权力进行寻租,披露低质量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充分证明了本文的假设1。
表4 管理层权力、产品市场竞争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回归结果
表4列(2)所示,Adj_R2值为0.342,远大于0.1,且F值为183.350,并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模型2与变量数据之间具有较高的拟合度,证明模型2的构建合理。产品市场竞争(hhi)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回归系数为0.081,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两者之间是正相关关系,即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的企业,越会披露高质量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反映了外部治理环境的把控程度对我国内控制度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可以看出产品市场竞争能够正向影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本文的假设2得以验证。
表4列(3)显示,Adj_R2值为0.419,相较于未加入交互项的模型,调整后R方值增加了0.004,F值为203.763,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模型3具有较高的拟合性,模型3的构建合理。管理层权力与产品市场竞争的交乘项power*hhi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的回归系数为-0.045,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两者之间是显著负相关关系,即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越能抑制管理层权力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
首先,当年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不会影响上年的管理层权力,但是上年的管理层权力可能会对当年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产生影响。为避免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可能反向影响管理层权力,本文选取管理层权力滞后一项再次进行回归以消除反向因果。回归结果与主检验结果一致,说明管理层权力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有着显著影响。其他控制变量结论与上文一致。其次,究竟是产品市场竞争影响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还是由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提高而加剧了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是否遗漏同时影响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关键变量,进而导致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第一个质疑,本文以当期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为因变量,用产品市场竞争与控制变量滞后一期的值对其进行回归分析;对于第二个质疑,本文运用所有变量当期值与滞后一期值的变化值进行回归分析,以消除未考虑到的关键变量的影响。内生性检验结果验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高披露质量能否提高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本文采用Heckman两阶段自选择矫正模型进行检验。第一阶段使用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影响因素的Probit模型对全样本进行回归,计算得到 Inverse Mill′s Ratio(imr)值。第二阶段建立如下模型来检验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对产品市场竞争优势的影响。模型如下:
其中epcm为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本文借鉴Peress(2010)的做法,首先用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和三个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之后,除以营业收入得到价格成本边际值,再减去行业均值得到超额价格成本边际(epcm),作为产品市场竞争优势的代理变量。discqua0为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虚拟变量,大于中位数则取值为1,否则为0。
通过表5可知,在控制了内生性问题之后,模型Adj_R2值为0.285,F值为148.382,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模型构建是合理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高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能够显著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越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的优势就越大。所以,出于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优势的考虑,处于激烈产品市场竞争环境下的管理层会更有动力加强企业内控建设,再次验证了本文提出的假设。
表5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与产品市场竞争
为确保本文模型估计结果的有效性,本文进行了以下两项检验测试:第一,以总经理薪酬占前三位高管薪酬总额的比例(Remuneration ratio)代替管理层权力综合指标进行了上述实证分析,结果无实质性区别;第二,存货周转率(ito)和应收账款周转率(arto)替换赫芬达尔指数(hhi)代理产品市场竞争,对研究结论进行补充验证。经过实证分析,结果无实质区别①由于文章篇幅受限,未给出具体检验结果,留存备索。。
本文研究了2013~2016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企业管理层权力、产品市场竞争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管理层权力越大,企业披露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质量越低。(2)在破产威胁效应和代理成本效应的作用下,产品市场竞争作为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3)产品市场竞争对管理层权力与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之间具有负向的调节作用,当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时,越能抑制管理层权力对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披露质量的影响。
依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管理层权力过大会损害企业的内控建设,因此,在我国当前制度环境下,为了防止管理层权力寻租行为出现,从根源上抑制管理层利用权力披露低质量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因此应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加强公司的关键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监督力量,适当制衡管理层的权力,杜绝“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与管理层勾结等现象;(2)公司可以设计适当的管理层薪酬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励管理层加强内控建设的意志,让管理层意识到只有如实披露企业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才能更好地改进企业内控体系,充分发挥内控体系在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实践中的积极作用;(3)我国的外部治理机制还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需要积极构建外部的产品市场治理机制,加快资本市场化进程发展,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通过激烈的竞争来进行优势劣汰,以此来约束管理层权力寻租行为。此外,西方国家上市公司违规成本较高,上市公司隐瞒披露内控缺陷的后果将会极为严重,因此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成熟的披露政策,加强内控认定标准披露不透明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披露高质量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