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太谊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山东 莱西 266611)
在党十九大报告中,乡村振兴战略是一大重要内容,要求革新农村地区的集体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群众在集体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性发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由特定农村社区成员组成的农民集体所有,是新时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使农民群众走上致富道路的关键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一直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重要方面,在农村稳定发展方面也有较大程度影响。因此,乡村振兴视域下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非常重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国家财政支农惠农领域的不断扩展,村级集体资金数额大幅增加。尽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一定成效,但部分村镇“三资”管理仍然存在问题,比如,规划不合理,权属模糊化。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少数村干部既“眼红”又“心动”,贪污、侵占、挪用等经济类违法犯罪问题屡禁不绝,出现中纪委称之为“小官大贪”的现象。从调查情况来看,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债务化解困难。村级财务由于记账不及时、账务未付移交清册、账目遗失等原因,造成账目债权债务余额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有的村往来款项无明细、历年挂在账上,形成呆账。呆账不消化,新欠无人管,债权债务不及时清理,债务化解困难。
2.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造成家底不清。一是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和管理制度。村级已有的固定资产清查、管理等形式化,没有及时对仓库的固定资金进行合理化登记、盘点,出现账目和实际情况不吻合情况。表现为:有物无账或有账无物。部分村对处置、报废的资产没有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导致检查的时候账面没有对其进行相关说明。有的与财务管理脱节,存在资产不入账,随意处理变卖。二是家底不清,产权不明,个人无偿占有集体资产等。特别村级土地、交通道路以及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管理随意性较大,极易导致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三是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合同要素不齐全,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平等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有的村干部擅自出租或出借固定资产,造成承包款和租金等款项无法收回,导致集体收入受损,集体资金管理混乱。
3.财务制度执行力不强。部分村出现以支代收问题,有些村干部身兼出纳、会计等职,直接进行财务收支,导致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中常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事情,和制定的财务制度内容不吻合。同时,某些村在开展“三资”管理工作中财务收支方面还频繁出现打白条问题,财务制度执行力不高。
1.对农村“三资”监督渠道不畅。一是纪律机关监督形式化。在追本溯源过程中,纪委可以及时对是党员的村干部进行合理化查处,但不是党员的村干部查处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查处难度系数明显增加。二是群众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受到传统思想观念影响,某些村民对集体的事漠不关心,加上对农村“三资”管理缺乏深层次认识,参与农村“三资”监督的意识不强,导致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中不具有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氛围,出现的隐患问题没有及时得到科学解决。三是内部监督工作不到位。部分村级财会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没有积极、主动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中村干部在经济方面存在的违纪行为,导致农村“三资”问题进一步加重,影响一系列相关工作无法有序开展。
2.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力。首先,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科学开展应建立在良好制度体系基础之上。部分地区没有从不同角度入手客观把握新时代下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新要求,没有客观把握自身管理制度方面暴露出的漏洞问题,优化制定的财务管理、监督等制度。某些村已有的财务管理制度透明程度不高,公开的财务内容不具体,农民群众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中各方面资金支出情况以及具体化应用都不清楚。个别村在财务方面对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没有进行合理化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群众行使手中民主监督权。其次,在新时代下,乡镇机构纷纷走上革新道路,工作岗位以及工作任务都了新的变动。某些乡镇经济统计审计机构人才引进与培训力度急需要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最后,在不同层次因素影响下,村账审计形式化,导致票据等信息数据准确率不高,这些都对农村“三资”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3.财会队伍有待完善。从整体上说,村级财会工作人员大都不具有较高的学历,年龄都比较大,不了解当下最新财务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职业道德素养不高,缺乏扎实的财会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不高,财会队伍有待完善。
1.发挥党委职能作用,落实顶层设计。各地区党委要客观解读十九大会议内容,对其中的“乡村振兴”要有全新的认识,以党建为导向,科学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党委要清楚自身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实时发挥多方面职能作用,将资本、土地等多方面要素有机统一,提升利用程度。各镇党委要多深入各村中,开展基于“三资”的一系列调研工作,和村级党员干部以及农民群众进行不同层次沟通、交流,认真聆听他们针对农村“三资”管理提出的方案、意见等,定期组织各村召开相关会议,从自身方面实际出发,统一化探索自身在“三资”管理方面的有效思路、方法等,更好地发展自身集体经济。在此过程中,各镇党委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采用走出去战略,定期组织各层次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和农村“三资”管理相关的知识,提升党员干部各方面能力。各镇党委要定期利用微信公众号,向各村推送其他地区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让党员干部在学习的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化借鉴,优化“三资”管理路径。在此过程中,各镇党委要明确农村“三资”管理职责,制定可行的责任以及目标考核制度,层层划分“镇、社区、村”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职责,择优选出农村“三资”管理的领头人,采用多种可行的手段,将大批优秀人才引入到开展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落实“三资”管理的顶层设计,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中有重要的人才保障。
2.健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村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科学深化开展清查工作,摸清村集体“三资”各方面情况,规范完善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审报审批的范围和审批程序、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农村“三资”财务公开制度、审计制度、村级印章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档案管理制度,构筑防腐篱笆。建议将众多的惠农补贴进行有效整合,减少多头管理的现象,要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促使集体产权交易更加合法、规范,强调股份合作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开展,避免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甚至出现侵占现象,为更好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做好铺垫。
3.加大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在管理集体“三资”过程中,三农人才占据重要位置。相关部门要根据地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化把握三农人才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落实“发现、引进、培养”人才工作,加大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人才建设力度。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利用现代化宣传手段,定期开展基于农村“三资”管理的人才引进工作,科学引进大批优秀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深化构建的三农人才结构体系。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做好人才培训工作,要从理论、实践两个层面入手,引导农村“三资”管理中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当下国家新的惠农政策、会计法规、信息技术知识,包括“三资”管理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等。在人员配置方面,上级部门要对其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其进行合理配置,确保其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中更好地发光发热,借助人才力量,提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成效。